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时间:2024-10-16 10:29:11 偲颖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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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精选10篇)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1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和农业技术培训,努力培育适应城市化进程和现代农业要求的劳动者,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计划从20xx年开始到20xx年,在培训体系完善上,通过资源整合,考核认定一批县级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达到适应需求、服务农民、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要求;在农民素质提高上,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完成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培训2.5万人、完成“绿色证书”培训1.0万人、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1.4万人次。

  根据以上目标计划,今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0.375万人(失地农民培训0.125万人),完成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培训0.6万人,完成“绿色证书”培训0.25万人,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4万人次。

  三、实施办法

  1、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持有本县农村户口(包括因土地征用、撤村建居而农转非户口)的农村适龄劳动力。

  2、培训基地。依托各类培训学校、企业及推广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同时认定一批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县级农民培训示范基地。

  3、培训内容。坚持实用高效和符合农民需求、市场需求、用人用工单位需求的原则,实行按需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城乡经济发展趋势、基本权益保护常识等。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家电和机械修理技术、建筑技术、制造技术、餐饮技术、社会服务、加工技术、市场营销知识等。农业技术培训主要包括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的农业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增强农民环保和食品安全意识的农业环境保护、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安全、标准化生产等知识。学历培训包括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双证制”教育。

  4、培训方式。在注重实际技能的前提下,根据农民实际,区分不同的对象和不同专业,实行长短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和远程教学相结合、“订单式”与“定向型”培训和委托培训相结合等方式,灵活多样地实施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协助农民素质培训机构选择属地企业作为培训的实习基地,增强培训效果。农民素质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当地企业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劳动力需求信息,提高培训就业率。

  5、培训师资。依托培训机构、企事业等单位的技术力量,组建培训师资团。基础课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专业课教师选聘有相关知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或高级工、技师担任。每年对农民素质培训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集训。

  6、培训考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理论考试一般在教学点进行,由培训指导老师实施。操作考试由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可委托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巡考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7、培训标准。国家已有职业标准的,各农民素质培训机构(企业)要按照标准实施培训。暂无职业标准的新开设专业,农民素质培训机构要根据专业需要提出申请,报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8、培训管理。参加素质培训的农民,经考试合格,颁发《桐庐县农民素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达到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由劳动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学历教育的农民,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颁发国民教育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在本县范围内具有与劳动部门颁发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等效力,用人单位不得歧视。

  《培训证书》有效期限为8年,到期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四、职责分工

  农民素质培训要按照“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在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民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综合协调,拟订全县农民素质培训政策,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培训经费安排方案;承办县级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的认定,负责《培训证书》的管理;组织对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编发培训信息,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农民素质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

  县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农办具体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做好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被征地农转非农民和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由县经贸局、建设局、旅游局、总工会做好配合;县农业局负责会同县林业局、科协、妇联等部门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农民学历教育(含农民“双证制”)和职业高中教育。

  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工作,对本地农民素质培训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本地农民的培训政策和培训计划,落实本级培训经费和结算工作,抓好农民学籍档案管理,及时总结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并进行反馈。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建立农民素质培训专项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农民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截留。各乡镇(街道)也要按当地总人口每人3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农民培训。各类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以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加强对本单位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农民按照自愿、实用、就近、方便的原则和招生范围选择培训点参加培训,政府资助或补贴的培训费用以发放培训券等方式结算,不能兑现和转让。

  六、抓好就业创业服务

  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要引导从事相同培训项目的农民学员建立专业协会,通过协会形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同每个参加培训农民的联系,掌握学员的技能使用情况,搞好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要积极发挥农村信息网的作用,及时为农民提供企业用工、生产服务、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要注意培育劳务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同国外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对吸纳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应参照吸纳下岗工人就业的政策实施补助,努力为自主创业的农民提供政策支持;对受训农民办理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村干部的选拔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的聘用,以及贷款、承包、新项目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各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要承担受训农民的安置推荐工作。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2

  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新型经营主体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需求,由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分校制定《20xx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市培育一批覆盖所有乡村、扎根农业、服务农民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学员遴选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学员遴选标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致力于农业生产经营的18-55岁青壮年农民。具备种养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现代农业生产理念,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经营、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和管理能力,善于应用现代农机装备和科学技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是农业生产、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骨干人才。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种植大户;其中生产经营大户的生产经营规模标准是玉米、水稻、大豆种植面积6公顷以上。

  三、计划安排

  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为xxx人。

  (一)培训专业及规模

  结合我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需求开设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班。培训学员xxx人、计划设立市级培训班2个、天岗镇培训班1个,学员在xxx个乡镇街中遴选;

  (二)培训内容

  公共基础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智能手机应用、农民素质提升与文明礼仪等;专业课:水田综合利用种养配套技术、玉米秸杆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等。

  (三)师资配备

  按照《20xx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扎实开展好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计划聘请省“12316”服务热线专家王丽文、梨树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正高级农艺师苗畅茹、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分校农产品电子商务专业-高级农艺师于德富、市广播电视大学教授等。

  (四)教材

  为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按照中央农广校的《农业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划教材目录》推荐,统一购置高素质农民培育教材《高素质农民手册》、《现代农业创业》、《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

  (五)时间安排

  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按照累计培训不低于15天(120学时)的要求。采取分段式培训,第一阶段举办集中理论培训6天,培训时间计划为20xx年x月初,分别集中在市和天岗镇培训;第二阶段安排参观实训7天,培训时间计划为20xx年x月中旬至x月初,到省认定的农安县众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意和田家庭生态农场、中国农大梨树县保护性耕作试验站、梨树县全国百万亩保护性耕玉米原料基地、卢伟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及经营、梨树市高家村保护性耕作试验田、四平市顺邦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等基地参观。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中线上学习大于总学时1/10的要求,安排2天的线上学习。总体培训安排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六)班级管理

  为强化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将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一是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二是成立班委会,选配好班委会成员;三是以乡镇街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指定农业站专人任组长,负责整个培训期间的学员管理。

  (七)资金及使用

  20xx年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任务xxx人,国补资金xx.x万元。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青年农场主进行累计15天的集中培训,按人均3xx元标准进行补助。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田间学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的支出。主要包括招生、培训、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宣传以及管理人员、教师等参加业务培训的支出。教材购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补助资金的3%,纳入中高职学历教育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xx%。跟踪服务留存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xx%。

  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有关问题可参照吉财党群文件执行。

  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理论培训预算293xxx万元,参观实训预算507xxx万元,线上学习及防护费用56xx元,后期跟踪指导资金为10xx元和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理论培训与参观实训的剩余资金。

  严格执行《省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使用培训补助资金。按理论培训、参观实训,分专业单独预算、单独使用培训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开展好年度培训工作。

  2、创新培训模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做到“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推进信息化手段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的应用。

  3、强化培训管理。一是继续采取班组联合办学模式,在教学班内以乡镇街为单位设立学习小组(乡镇街教学班)指定专人进行培训管理;二是建立系统、规范的培训档案。充分利用电脑进行管理;三是严格按照省里制定的管理规范进行日常操作。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3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现代农业为重点的总体目标任务,对广大农业劳动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培训,努力提高广大的科学素质和务农本领,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全镇20xx年农业实用技术6329人。每位受训农民接受两次以上集中培训,让受训农民每人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使全镇务农劳动力运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力明显提高。

  二、培训方式与实施步骤

  (一)培训方式

  由培训单位镇农技站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和农民实际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培训内容,由村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具体培训内容。镇农技站根据各村需要,进村组织培训、发放技术资料等,实施面对面、手把手培训;运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每个培训活动形成一张培训现场图片资料。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元月到20xx年1月10日前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制定并上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拟定新培训菜单;落实培训人员;编印技术资料、明白纸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xx年2月到20xx年9月底。围绕农时关键季节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知识和新模式。同时进行培训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现场交流等。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10月。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办法进行总结,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验收。

  三、组织实施与工作机制

  (一)组织实施

  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实施、任务到村、加强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

  1、分解培训任务。镇党委政府按照县下达我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总体任务和要求,根据各村劳动力实际情况,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各村(居)要根据本地实际,将培训任务分解到社,确定每村培训人数。培训任务注重向地方特色产业和“一村一品特色村倾斜。

  2、开出培训新菜单,确定培训内容。结合地方实际,根据全镇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围绕“一村一品”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确定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由镇农技站提供培训内容,供各村农民选择,最终由农民确定培训内容及专业。

  3、农技站根据各村所选培训内容,进村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农技站成员要加强跟踪服务指导。培训围绕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和统防统治等农时关键季节开展培训和指导服务,在9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机制

  镇政府主要负责全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宣传发动等工作;农技站负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定、开展技术培训、培训的全程管理等,并协助政府做好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实施五项制度:

  1、实行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成立镇农民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研究和解决农民培训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决策。镇农技站作为牵头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培训工作。

  2、实行检查监督与验收制度。镇农技站对全镇的培训情况进行半年一次全面检查监督,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培训。12月底进行总体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对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培训资格,通报批评,并按照培训合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根据县委、县政府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要求,镇政府把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各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镇农技站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管理,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签订任务,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形成全力。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和手段建设,保障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有效实施。

  (二)强化监管

  建立政府、农技站、培训人员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强化培训的.监督检查;镇政府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培训质量进行督查;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对培训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绩效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批评。加强培训人员管理与考核,实行挂牌服务,向农民发放联系监督卡,全程接受农民的监督,将农民满意度和跟踪服务作为考核培训人员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看准方向,积极探索,勇于突破,通过引导和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自由、平等和尊严,促进试点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

  二、试点目标

  ——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和平等就业制度。全面消除制约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有序流动、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城乡和全社会合理配置,稳步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和城镇就业总量,力争城镇从业人员规模达到城乡从业人员总规模的60%以上,从而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强化信息服务手段,实行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服务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制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形成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建立与城镇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与分类实施的原则,在保障项目上,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保障对象上,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等纳入城镇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将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妥善处理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制。深化户籍制度、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等制度改革,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制度,满足农民工的生活和发展需要,促进农民工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

  1、清除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彻底废除各种针对农村和外来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取消一切针对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享有就业机会,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2、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和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面向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落实好城镇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的一次性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将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农村被征地劳动者和国有农场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

  3、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健全城镇失业登记制度,定期分析、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将在城镇就业或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以及外出经商的本地户籍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统计范围。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被征地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

  1、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乡村。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按核定的编制和有关规定足额列入财政部门预算。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指导,实行"以钱养事"的办法,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公益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参保办法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至少聘用1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安排落实。在村组聘请劳务输出联络员,县(市)财政根据工作任务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

  2、建立贯通城乡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按照"金保工程"的总体要求,把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逐步实现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五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贯通。试点市(县)就业服务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全程信息化。加强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信息的收集和,实现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在社区设立电子显示设备,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社区直接查询劳动力市场信息。鼓励企业制作招聘信息电视广告片,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途径用工信息。实时更新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3、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高效的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制定就业服务计划、项目、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事务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制定实施专项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推行就业再就业服务目标任务项目化,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工作机制。实施以下岗失业人员为对象的"再就业援助行动",以进城务工劳动者为对象的"春风行动",以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为对象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等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改革和完善培训补贴方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形成惠及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统筹规划,综合布局,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当中择优认定一批优质培训资源,形成能够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组织体系。加大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和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投入,充实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发挥其在就业培训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农民转移就业需要,通过收购、兼并和政府资产划拨等方式,改造利用农村关闭、闲置的中小学,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就近就地组织农民参加转移培训,向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就地就近转移。

  5、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效应,鼓励城乡劳动者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适应能力。强化培训与用工、培训与就业以及培训与鉴定的结合,大力发展定向、订单培训,推广校企联合培训,建立"培训—鉴定—职介—用工"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建立培训效果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监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促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导企业注重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制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计划,落实资金安排,实施以城乡新生劳动力和退伍士兵为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项目,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为对象的再就业和创业培训项目,以进城农民工为对象的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对象的转移就业培训项目。

  (三)切实保障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与录用的劳动者依法订立并规范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及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指导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续订、签证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根据餐饮、娱乐等行业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督导,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履行、签证等情况作为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

  2、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对农民工和城镇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对有关人员予以制裁。在农民工分布集中的建筑、交通、水利、餐饮等行业以及有欠薪记录的企业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建筑工地设立"建筑项目用工公示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落实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贯彻落实《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相关规定,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加大对各种侵害劳动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受理、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四)妥善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1、依法将农民工全面纳入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将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面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承担责任并支付全部费用。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建筑、交通、矿山、危化等高风险行业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多途径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随所在单位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医疗保险。对使用农民工较多且缴费能力不足的单位,可按照"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为患大病后自愿回乡治疗的参保农民工提供医疗结算服务。

  3、稳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凡是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1年以上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代为扣缴个人应缴部分。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按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各地可根据农民工的就业特点,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开辟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缴费绿色通道。

  4、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对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农民工,用人单位按照使用城乡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劳动者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失业后,失业保险费和门诊医疗补助费按月领取,并可自主选择在参保地或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同时通知失业的农民工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和失业保险待遇经费划转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保险金。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代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并提供相应的再就业服务。

  5、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办[2006]29号文件精神,积极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由当地政府在本行政区内为被征地农民调剂必要的生产用地,确保其基本生活口粮,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地区的被征地农民,要通过异地移民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并纳入安置地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实施综合配套改革

  1、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按照鄂政办发[2003]86号文件精神,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统称"湖北居民户口"。试点期间,按照基本准入条件,允许下列类别人员在城镇落户:一是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的农村人员;二是在城镇投资、兴办实业达到一定规模、符合当地落户标准的农村劳动者及直系亲属;三是在当地有突出贡献且获得县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四是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五是在城镇有遗产继承、能保障生活需要或有赡养义务的农村劳动者。办理户口只限收工本费,一律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等其他费用,严禁有关部门借机收取相关费用。

  2、保护农村劳动者土地承包权益。依法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农民进城务工期间,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委托代耕或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农民工以土地换安家费、以土地换保障等实际可行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使农民工彻底与土地脱钩,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定居和城市化发展。

  3、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政府教育部门指定到公办学校就读。各地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将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纳入政府助学范围。对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办学质量。

  4、多渠道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必须建有职工公寓。农民工集中的工业园区,可由政府、企业共同出资或支持开发商投资建设统一管理、集中租用的员工宿舍和"农民工公寓"。把稳定就业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加大政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将农民工纳入享受范围,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鼓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住房。

  四、实施步骤

  我省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从20XX年7月至20XX年底,历时2年半,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至10月)。各试点市、县政府成立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参加部门、工作责任、领导机构及联络人。召开试点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出台本地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各成员部门根据试点方案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的落实办法和分期工作安排,列出时间进度表。各试点城市于10月下旬前将试点方案以市(县)政府的名义报省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9月)。试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当地试点工作方案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全面组织推进试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乡平等就业政策、建设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完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推进本地就业农民工参保、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长效机制等方面工作;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的宏观政策,指导试点地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提供试点工作中的资金支持和经费使用的管理;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试点中涉及农业和农村方面的一些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在城镇居住落户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推进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规划、解决农民工居住等问题;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以及"城中村"改造、"农民转市民"等综合性问题,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进展情况,总结试点经验,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对照试点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各试点城市全面总结评估试点总体成效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城市进行检查评估,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管理。各试点市(县)要在政府成立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至少应包括劳动保障、发改委、财政、农业、公安、教育、城建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在试点中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和具体分工,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专项计划,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步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纳入政绩考核,政府与各部门签定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改革力度,统筹规划协调。统筹城乡就业与劳动就业、户籍管理、土地流转、城市公共服务等多种政策制度相关联,涉及面广。要在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同时,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积极探索推进相关配套改革。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和专项试点制度,以广泛调查研究为基础,突出重点,大胆试点,破解难点,取得一些大的突破和好的经验。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商,共同推进工作。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5

  近年来,面对富余劳力多,农民增收难的实际,我们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城镇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和战略措施来抓,为了使我镇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劳务输出精神,紧紧围绕我镇经济建设的宏伟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提高我镇劳动力素质为主要内容,按照输出组织化,流动有序化的劳务经济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劳务输出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为全体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开辟道路。

  二、培训人数及时间安排

  本次计划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00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以上。培训时间为一个月(xxxx年9月12日—xxxx年10月12日)。

  三、培训方式

  由镇劳务工作站与县就业局培训中心联合组织,师资力量由县就业局培训中心、县劳务工作站及兴隆石英砂厂、宏达石英砂厂、富田石英砂厂、金城石英砂厂四家企业的技术骨干组成,采用“教学+实践”的方式,进行订单式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达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目的`,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四、培训内容和要求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务工准备、寻找工作、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疾病防治、遵纪守法、冶炼技术工艺流程、炉前操作技术和原料的配备指导等。要求培训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做好充分的准备,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了解有关工资和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了解工资支付的形式和时间,了解参加社会保险是务工者的权利,了解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传染病的防治,了解企业冶炼、烧结工艺流程,配料及炉前操作规范等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劳务输出培训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领导巨建文同志任组长,镇劳务专干张学栋、张建国、陈武德为成员的劳务输出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劳务工作办公室,张学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劳务培训的日常工作。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农民受益”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核心,以普及农业先进技术和非农产业技能为重点,引导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相结合,务工培训与务农培训相结合,采取培训技术骨干、培养专业能人、培育示范典型、建设推广基地、普及科技成果等方法,通过办班培训、集中讲座、光盘学习、田间指导、技术承包、参观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全面提高全县农业科技水平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县农民大培训活动分为县、乡两级开展。全县共举办短期培训班160期次,其中:县级培训班20期次;乡镇级培训班140期次;开展基层巡回讲座600场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讲座50期次,制作发放光盘11000张,开展农村劳动力阳光培训150期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10期次,组织参观学习20次。全县累计培训农民达到10万人次。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农民、农村基础党员干部、农村财务人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等。

  四、培训内容

  全县农民大培训,要着眼于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着眼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非农产业技能、经营管理理念、信息获取手段和市场把握能力不断提升,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

  (一)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深入宣传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农村宅基地流转、农村承包地管理、农民进城落户等方面。重点加强农民非农产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加强农村劳动力二三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能力培训,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鼓励农村劳动力到外地务工、创业,推进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

  (二)围绕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抓好特色种养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植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特别要抓好包尖白菜种植、瘦肉型猪养殖等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抓好农户分散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经纪人队伍建设、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

  (四)围绕加快龙头企业发展,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各级扶植政策、龙头带动作用、利益联合机制、农产品基地建设、打造产业链经济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

  (五)围绕新民居建设,大力宣传新民居建设重大意义和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新民居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各级新民居建设的`规划、方案和各类新民居建设的模式、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民居建设。

  (六)围绕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村社区资产股份合作制、农村资金专业合作社、农村财富积累机制、基层民主管理与创新等方面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抓好品牌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结合设施农业拓展工程,抓好先进适用农业保护地设施建设、设施蔬菜技术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结合生态农业推广工程,抓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沼气建设、秸秆气化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结合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工程,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

  (八)围绕农业服务体系发展,抓好基层农技推广员、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沼气物管员、基层监测员的知识更新培训,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九)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

  五、培训形式

  (一)举办培训班。举办短期培训班,就单项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进行系统培训,让受训人员做到牢固掌握、熟练运用。

  (二)开展基层巡回讲座。在乡镇、村举办专题知识讲座,让受训人员掌握知识要点和技术要领。

  (三)开办电视专栏。在县电视台开办农民科技培训专栏,制作科技讲座、信息传播、典型示范、产品宣传等相关专题节目,扩大农业科技普及范围。

  (四)光盘教学。县、乡两级购买、制作光盘,下发到村和重点农户,通过观看光盘让受训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术。

  (五)现代远程培训。利用党建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农业信息网等网络,制作专题节目,相关信息、知识,达到培训目的。

  (六)广播板报。主要利用村级广播和板报,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农时季节,有针对性地播放、刊登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当地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七)典型示范。围绕培训内容,在各个方面大力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已有的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等成功典型参与全县农民科技培训,充实师资力量。同时县、乡、村围绕相关产业,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积极培育典型,依靠典型带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热情和积极性。

  (八)大篷车流动培训服务。县、乡成立农业科技服务大篷车,公开服务电话,为广大农民提供电话咨询和上门服务。

  (九)现场指导。县、乡农业主管部门安排农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农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为广大农民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十)技术承包。县、乡农业主管部门安排农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农业专家,对种植、养殖等重点场(户)开展技术承包服务。

  (十一)参观学习。县、乡、村三级要组织村干部、农民、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人员等到周边先进典型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拓宽思路、灵通信息,学习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

  六、时间安排

  全县农民大培训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年12月10日—年12月25日)。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制作计划、安排课程、组织师资、购制资料、确定场地等。

  (二)培训阶段(年11月26日—年5月31日)。县、乡、村三级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大培训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三)总结阶段(年6月1日—年6月15日)。全面总结培训阶段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收获的经验以及对今后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七、保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刘志峰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委书记张耀武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农工委、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林业局、人劳社保局、供销社、科技局、县委党校、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农工委,具体负责农民大培训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开展全县农民大培训活动。

  (二)强化宣传发动。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科技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先进科技典型和工作典型,努力营造广大农民群众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传科技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培训力量。一方面,要制定培训计划,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县达培训任务,确定培训重点,制定具体方案,并于12月30日前报县农民大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另一方面,要完善培训档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职能统一编印培训教材,建立培训档案(包括每个培训班次的培训安排、讲课材料、培训台账、现场全景照片)。同时,要整合培训资源。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教室、场地、设施等培训资源,使其充分发挥作用,达到大培训活动标准。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7

  20xx年,xx市政府将新型农民培训列入民生工程。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民从业、择业、创业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任务

  20xx年,全市培训新型农民2.24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即阳光工程)1.08万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0.24万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0.62万人、农民创业培训0.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任务数为预计数,实际任务数以省农委下达数为准)

  二、培训对象

  阳光工程培训:主要培训年满16周岁以上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包括就近就地转移的农民。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主要培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人员,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工人员。

  农民创业培训:主要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创办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参训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并具有与创业项目相适应的产业基础,且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

  阳光工程培训:主要是职业技能、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20-180天。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重点围绕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小麦高产攻关活动、玉米振兴计划、油菜高产创建活动、菜篮子工程、奶牛跨越计划、生猪产业发展“462”计划、渔业“三进工程”、特色农产品开发等,组织开展农业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水稻科学育秧、玉米合理密植、小麦科学播种、油菜轻简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生产机械化、病虫害综合防治、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动物疫病防治、大棚蔬菜高效栽培及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技术,以及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结合。培训时间12—15天,现场指导12—15次。

  农民创业培训:主要是政策法规、创业理念、创业技巧、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农产品品牌创建、循环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四、资金筹措及补贴标准

  计划安排1065万元,其中:阳光工程争取财政补助资金335万元,县财政配套54万元,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确定补贴,人均补助标准200-500元;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争取财政补助资金96万元,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确定补贴,人均补助标准350—400元;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8万元,县配套62万元,人均补助标准500元;农民创业培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市、县配套30万元,人均补助标准900元。(实际资金及补贴标准以省财政厅、省农委下达数为准)

  五、组织实施

  新型农民培训由市农委组织实施。

  阳光工程: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按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参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农民创业培训:按照《安徽省农民创业培训实施办法》(省农委正在拟定)实施。

  新型农民培训实行项目制,以县为单位实施。主要依托各级农技推广、科研、教学单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项目实行逐级申报,由县农委根据省农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经市农委审核后,统一向省农委申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新型农民培训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委、市财政、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县要成立相应机构,市县联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认定培训机构

  承担阳光工程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渠道,有较大规模的职业介绍能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能够在输出地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必需的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能够随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重点为农技推广、农业科研院所、农业职业院校、农广校、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承担农民创业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以上资质;在农民培训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能提供技术、信息服务,长期帮助和跟踪服务创业农民;具备食宿条件、教学设施、培训教师和实训、实践场所(可以是长期合作的企业)。重点为农业科研院所、农业职业院校和农广校。(承担农民创业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安徽省农民创业培训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为准)

  (三)强化项目监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六项制度:一是台账制度。培训台账写明每期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及培训教师。每期培训结束后,都要有培训教师和学员代表签字。培训台帐一式两份分别存县项目办和培训机构。二是公示制度。市农委在xx农业综合信息网和xx农业信息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公示和宣传平台,公布全市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宣传典型经验;项目县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资金补助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培训机构要对选聘教师、培训计划进行公示。三是管培分离制度。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培训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四是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市及项目县要按照省制定的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使用和拨付培训补助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季度报告制度。新型农民培训实行培训计划、进展季报告制度,培训机构必须在每季度初和季度末向县项目办分别上报季度培训计划和进展情况(办班次数、天数、培训人数等),县项目办汇总后上报市农委。六是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项目月检查制度和验收制度。市农委每月对项目县的`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县项目办对每个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并向达到培训要求的培训机构出具合格证明,检查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农委。市农委对每个项目县进行随机抽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四)创新工作机制

  将新型农民培训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民创业带头人培育及粮食高产创建、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有机结合,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积极探索提高农民培训质量的新途径,在培训方式方法和培训教材方面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寻求新突破,推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培训绩效评价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县在实践中要积极探索培训券、培训卡或与培训产业结合的物化补贴等培训新模式。

  (五)做好总结宣传

  实行周信息发布制度。项目县要每周向市农委上报培训信息,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按时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大力宣传新型农民培训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深入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8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XX〕42号)精神,围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五大示范行动”实施,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省计划培训5万人。

  1.职业农民培训4万人。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万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0.5万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5万人。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并经认定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率达到60%以上。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1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三)奖补标准

  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省级以上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具体奖补标准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人均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均按人均1000元,电商人才培训按人均2000元。奖补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要求,由省财政厅、省农委另行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市、县要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支持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工作。

  (四)实施范围

  20XX年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项目在全省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省直有关单位实施。其中专业服务型的“农机服务人员”培训任务中有2000人由省农机局统筹安排,芜湖市农委组织实施,各县农委负责对象遴选推荐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各市将培训任务向贫困县和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倾斜,各县将美丽乡村中心村、贫困村列为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训范围。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培训对象

  1.职业农民培训。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训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县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20XX、2015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电商人才培训。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培训对象遴选由县农委按照职业农民遴选程序择优确定。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二)遴选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培训机构由项目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采取符合规范的方式遴选,并报省农委备案。每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超过6个。项目县农委要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明确培训内容

  按照农业部推介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课程,培训内容要符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广泛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需求,鼓励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

  1.职业农民培训。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等内容。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信农机农艺融合、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等技术技能。

  2.电商人才培训。公共基础课,参照职业农民培训内容安排。专业课,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

  (四)规范培训方式

  1.职业农民培训。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参与式、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为提高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2天;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培训手段相结合。

  2.电商人才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5天、参观学习2天。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五)做好考试考核和认定发证工作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农委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照省农委皖农科〔2015〕125号文件要求,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对培训合格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进行统计造册。

  三、建立政策机制

  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地要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制度,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出台新的政策,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补贴、保险、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经营实体。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职业农民制度,将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科技示范户,实行农技人员与其对接服务。跟踪服务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3年,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均为1年,其中电商人才的跟踪服务由相关培训机构和学员所在县农委负责落实,实行培训教师与学员所在县农技人员双联系。探索建立贫困县职业农民示范带动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每人结对帮扶一个同产业的贫困户。探索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推动职业农民保障机制建立。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中、高职学历教育、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相衔接机制,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

  四、建立审核机制

  3月底前,省农委组织力量对各市和省直管县申报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任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培训任务后下达各市,由各市及时将培训任务下达到所属县。各县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尽早启动培训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建立实施机制

  各地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训项目,按照以下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一)精心制定方案(3月中旬前)。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地按照《20XX年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认真制定整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各市、县实施方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二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由县农委牵头组织农广校等培训机构和产业专家等共同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方案要按规定时间(15天或7天)和分阶段(7次或3次)培训要求制定(电商人才培训、芜湖市承担的全省农机服务人员培训可不分阶段),主要反映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机构及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以便培训机构实施。方案要按照农业部推介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围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结合职业农民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科学制定。各县分专业培训方案及培训机构承担任务情况报省农委备案。三是制定教学管理方案。培训机构根据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管理方案。方案主要反映组织领导、学员名单、教学计划、培训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报经县农委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案”。

  (二)认真开展培训(3月中旬至11月中旬)。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整体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管理方案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以上的省级专家。电商人才培训师资主要聘请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讲师团成员,并根据需要扩大聘请师资范围。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公共课教材10种以上和专业技能课教材3-5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每期培训班县农委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最后一堂课,县农委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实施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

  (三)抓好认定服务(11月底前)。培训结束后,各县按照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并为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档案(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

  (四)做好总结工作(12月)。各市、县农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六、建立资金拨付和监督机制

  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委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市及项目县,各项目县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待定)规定要求,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各地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建立项目县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切实把民生资金用好用出效益。

  七、建立验收机制

  各县农委要加强项目管理,及时进行验收。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县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各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各市农委要会同财政局加大对所辖县的指导服务和督查力度。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将抽查或复验结果及时通报全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奖补或将已拨付项目资金追回。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皖政办〔20XX〕4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农委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及机构单列的畜牧、水产、农机等涉农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委内科教、市场信息、合作经济指导、农技推广等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提高培训质量。注重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垦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抓好培训机构遴选与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具备适应培训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建立省市县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师资库,实行优质师资资源共享,鼓励吸纳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本地专家和种植、经营能手参与授课。建立培训机构与师资评价及退出机制,将受训农民的满意度,作为培训机构、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保障培训质量。建立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鼓励支持培训机构将实训基地建设与国家和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农业企业基地等结合,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增强实践实训能力。

  (三)强化监管评价。各市、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和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对项目县、项目县对培训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建立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检机制和培训现场暗访机制,并将抽检和暗访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收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各市、县农委要建立月报告制度,自20XX年4月起,每月2日前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省农委。省农委、省财政厅将按照民生工程实施要求,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年度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由省民生办通报各市。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加强新型农民(职业)培训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简报,宣传报道各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的良好氛围。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9

  为进一步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根据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豫阳光组[2005]3号)文件及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富裕劳动力为对象,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就业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整合全县培训资源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水平,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任务与目标

  今年市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任务为职业技能培训2200人,引导性培训4400人。通过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培训、严格监管,实现培训结业率达到100%,就业率达到90%以上,就业人员月工资省外700元以上,省内500元以上,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目标。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强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农民受益。具体讲就是“建立五项制度,规范七项工作,实现两个确保。”

  1、建立五项制度:

  一是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向农民公布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就业去向、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第一节课”制度。在培训班开班的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要到班上检查招生简章,核实学员身份,讲解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并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培训券的金额,介绍培训券的使用方法。

  三是台帐制度。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农民的培训转移台帐,台帐必须写明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培训单位法人代表对台帐的真实性负责。

  四是培训工作月报制度。各培训基地按月统计培训和转移名单,于每月3日前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上报培训和转移人数,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市阳光工程办公室上报。

  五是检查验收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对每个培训单位的每个班次进行检查核实,每个班次结束时,要到培训班进行核查,了解培训和就业情况,对后续就业的学员,要采取就业跟踪或深入农户的形式,了解转移就业情况。对各班次的核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学员总数的5%,并对检查验收合格单位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

  2、规范七项工作:

  一是规范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必须具有农村户口,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劳动的劳动力或普通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

  二是规范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低于15天,原则上不高于90天,个别专业和工种,培训时间确需延长的,也不能超过半年时间。

  三是规范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必须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必须符合非农产业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必须开展引导性培训。

  四是规范资金的使用。对不同培训时间、不同工种要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培训资金全省统一采用培训券的'形式发放,发放培训券要登记造册,并有学员签名。培训券在学员结业时方交给培训机构抵交学费。培训机构兑付现金,除提供培训券外,还应提供农民考核合格证明、收费凭证和检查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经审核无误,方可拨付。

  五是规范培训基地的认定。认定前要发布公告,只要是合法的培训机构,认定申请就要受理,要组织由阳光工程成员单位参加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

  3、实现“两个确保”:

  一是确保培训质量。培训质量是关系到受训农民能否实现稳定就业、增加务工收入的关键因素,各培训基地不仅要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还要保证受训农民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培训结业率要达到100%;受训农民所学的专业必须同就业岗位一致,且市场需求量大,有一定技术含量,就业前景好;所学内容要满足用人单位需要,还要符合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的要求,满足受训农民未来发展要;对受训农民不仅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还要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的引导性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增强品牌意识,打造知名劳务品牌。对于敷衍应付,达不到规定的学习时间或不能使学员掌握一技之长的一律不能享受培训补贴,否则,按套取资金查处。

  二是确保就业效果。就业效果是衡量阳光工程实施的核心指标之一,也是扩大阳光工程社会影响的关键所在。各培训机构不仅要保证受训学员转移就业率达到90%,还要保证学员的就业单位用工规范、职业稳定、工资收入高、就业环境好,省外单位月工资不低于700元,省内单位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劳务合同期不低于6个月。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意义重大。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滑县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xx(农业局副局长)成员:xx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以及阳光工程服务大厅等向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使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了解规范管理年活动,参与规范管理年活动,支持规范管理年活动。

  3、搞好培训。结合省、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的举办,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重点对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规范管理有关政策制度的培训,使其掌握阳光工程实施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树立“向规范要成效、向管理要成效”的思想观念,自觉执行阳光工程实施的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

  4、加强督查。组织相关部门对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借助《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上报完成的培训转移情况逐批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调查处理,要更多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样、直接走访学员或学员家庭等方式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5、严格奖惩。对于培训转移工作中弄虚作假、操作不规范的培训机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取消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资格,开展工作好的培训机构要进行表彰奖励。

  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xx〕22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市场用工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以引导性和维权性培训为重点,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扶持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培训,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强化培训,力争使受到培训的农民工掌握一定的实用劳动技能和外出务工的维权常识,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岗位需要,实现更多更快输送农民工的目的。20xx年全年计划培训农民工2500人,就业率要达到70%。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是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未升入上级学校人员、农村退役士兵、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四、培训内容

  (一)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农村劳动力转移相关政策、安全生产常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生活常识等基础知识培训。通过引导性培训,增强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生活观和就业观。

  (二)劳务输出技能培训。主要以输入地和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设置培训内容(包括服装加工、农产品加工、机械加工、机械维修、餐饮服务、保安等)。以市场急需短平快的培训项目为主,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形式,以实用为主,紧紧围绕劳务输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就业本领。

  五、培训形式

  (一)以引导式培训为主,技能培训为辅,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长期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延伸培训相结合,技能和需求相挂钩的培训方式。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为了更好地转变农民的`就业观念,要采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法,请外出务工典型人物进行现身说法,调动农民工参加培训和外出务工的积极性。

  (二)农民工培训师资的组织。培训教师从劳动系统、培训基地、招工企业等单位有素质的人员中聘请,并给予相应补助。劳动部门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版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培训教材为基础,结合我县农民工输出地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和专业需求,有针对性地自行编制教材,培训教材和内容的选择编制坚持实际适用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原则。劳动部门要成立培训小组对各乡镇的农民工分批分期进行培训,培训场地由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安排。

  六、培训时间

  劳动部门培训机构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8个重点乡镇农民工进行集中培训。每个乡镇的农民工集中培训时间安排3—5天,保证每名农民工接受培训都在20课时以上。集中培训后,针对某些订单定向培训的农民工需要专业技能提升,需要继续培训的,可委托社会培训机构按照用人单位和专业标准进行延伸培训。延伸培训以实际操作为主,理论授课为辅。

  七、政策落实

  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给予一定的误餐补贴。充分发挥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效能,使农村更多劳动者享受到优惠政策。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培训补贴标准为500元/人,共计培训补贴125万元。

  八、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为了切实抓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房华同志任组长,劳动、教育、就业和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荣海兼任,负责全县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协调落实和日常工作。各相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责任机制。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协助劳动部门抓好培训工作。各乡镇劳动保障所按照其各自职责,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否则给予通报批评。

  三要加强管理。培训教师要按照既定培训大纲要求,认真授课,耐心辅导,保证教学质量。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重培训教师,认真领会授课内容,真正学到有用的知识。

  四要确保培训效果。各培训小组要切实按照“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时间落实、培训对象落实、培训计划落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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