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精华)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篇1
为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营造优美洁净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依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有关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全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我县“特色中等城市建设战略”总体要求,按照“注重过程、全面对标、强力创建、确保结果”的工作思路,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将县城建设成基础设施更加配套完善、市容景观更加整洁有序、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社会秩序更加安定和谐、文化生活更加健康高雅、城市形象更加文明向上的国家级卫生县城。
二、目标规划
20xx年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有关要求,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全民创国卫活动,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到20xx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并通过国家爱卫办考核验收,建成国家卫生县城,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尽早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指标及责任分工
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验收考核项目包括9项内容、52项指标,覆盖各乡镇、城区街道、村、社区和各部门、各行各业。各乡镇和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城带乡,整体发展。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4、县爱卫办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乡镇(城区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统计局、信访局,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各级医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4、县、乡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爱卫办、财政局、教体局、电视台、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商局、城管局、商务局,安监局、冶金公司、环保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疾控中心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三)环境卫生
1、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
2、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
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4、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5、卫生责任制落实,市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7、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
9、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公安局、农牧局、工商局、教体局、环保局、国土局、园林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广通公司、新联通公司、宽城镇、化皮乡、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四)环境保护
1、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水务局、卫生局、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冶金公司、黄金公司、煤炭公司等有关单位
(五)病媒生物防制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县城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4、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爱卫办、财政局、疾控中心、城管局、农牧局、粮食局、林业局、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3、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7、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8、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牵头单位:食安办、卫生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文广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人社局、总工会,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3、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 ≥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疾控中心、各级医疗单位和其他县直单位、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八)社区卫生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牵头单位:城区街道办
责任单位:卫生局、城管局、爱卫办、文明办、宽城镇等有关单位
(九)县城所在镇卫生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平均水平。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镇卫生院,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医生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4、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5、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牵头单位:宽城镇
责任单位:卫生局、城管局、水务局、教体局、农牧局、
财政局、爱卫办、交通运输局、农工委、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四、创建进程规划
第一阶段:启动创建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创建任务。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组织,立足职责配套制定规划、方案。县委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广泛宣传创建的内容、意义、任务和要求,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好基础。各单位根据方案XX县里安排部署对标《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启动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
各有关乡镇、城区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各项内容,结合所辖区域和本部门承担任务大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创卫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为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阶段:创建攻坚、迎检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
按照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县创建办组织各级各部门围绕重、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全面达标并进行初评自查;迎接国家省、市初步考评,根据国家、省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提升,确保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并打造宽城创建工作亮点。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爱卫办验收准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实质性过程,是一项“得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民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深化对创国卫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力落实好各项创卫工作,努力形成全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创国卫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县创建办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承担组织协调职责,要根据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制定创建工作阶段方案,确保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好相应的创建规划。要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创卫”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软硬件建设,使创卫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确保如期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宣传部门要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具体可行的宣传计划,多形式、广渠道进行宣传,大造舆论,深入持久地宣传创国卫工作的意义、内容、任务、目标。县电视台要开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栏,定期播发健康教育或创卫宣传节目,对创卫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追踪报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永久性公益广告、宣传画廊、健康教育橱窗等方式,对创国卫活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争作创卫先锋;广大义务监督员、青年志愿者、团员、少先队员要共同上阵,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参与,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创建办要根据创卫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创卫工作督办考核办法。创建办要实行“月报月会商”制度,将创建进度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创建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统筹调度提供依据。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创国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到各单位、各部门督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现场纠正处理;对检查发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委扯皮、顶着不办、严重失职或出现责任问题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报县委、县政府查处问责。
实施方案 篇2
一、职责分工
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jxjgj.gov.cn)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xx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本级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本级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本机构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二)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
县、区(新区、开发区)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实施方案 篇3
20xx年春运从2月XX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XX天,现结合建阳市道路交通的实际状况,制定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春运工作全局,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以“平安春运”为主题,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完善协调机制,提前落实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二、春运形势分析
根据市春运办客流调查预测情况分析,预计20xx年春运我市旅客流量增长约5%。鉴于20xx年春运节前15天,节后25天,节前返乡流、学生流和旅游探亲流将叠加,特别是今年春节较去年提早,学生流与返乡流重叠,高峰持续时间集中,以返乡探亲旅客为主。
三、运力安排
为快速疏运高峰客流,各客运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将利用现有的运输能力,进行长班套短班、白天加密班次、晚上延长收班的方法进行科学调配。
在城市公交方面,重点抓好火车站和各长、短途汽车站旅客运输的集散衔接工作。春运期间,公交企业要加强所属公交专线车辆、旅游车辆、出租车与火车站、汽车站、工业园区衔接,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根据火车站、汽车站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延长开收班时间,缩短发车间距,方便旅客出行。
四、做好灾害性气候和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制定建阳市春运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务求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确保旅客运输安全通畅。
五、组织机构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为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力量,整合管理资源,切实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局(电话:5822208;传真:5827440),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各运输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春运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
具体组织分工
(一)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检查督促有关春运的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各部门遇到跨行业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公室报告。
(二)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驾驶营运客车。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督促车站、码头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与安监、交通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驾驶人,春运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总工会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春运办,对外来务工人员留下过年,指导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安排。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配合铁路、道路运输部门做好团体票及包车购票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增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五)公路管养部门要确保公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特别是融雪、融冰物资准备;所有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缩短收费时间,提高通行能力。
(六)铁路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购票要求,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乘车。加强与各镇街、劳动部门和工业园区、企业的联系,要在春运前开始预售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春运办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售票情况,铁路部门应该制订好详细的退票机制,做好团体订票记录,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可以及时启动应急退票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八)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市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九)卫生部门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十)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一)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暴雨、寒潮等预警信号。
(十二)市总工会要积极协助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动员各企业组织员工留下过节,并要安排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安排好留潭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娱生活。
(十三)各运输单位和站场要加强对司乘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教育与监督,认真做好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旅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乘车环境。客运站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车辆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环境,做好“三品”检查工作,提高车辆的'始发正点率。
(十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要设置一定的场馆、学校等区域作为应急安置点。
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乡镇、各部门要遵循“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春运各项工作任务,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变措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亲临第一线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运力协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春运值班制度,及时向市春运办报送春运交通安全信息,如发生春运交通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春运办和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领导报告,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春运期间公路、铁路、公交、劳动等部门要抽调专人,跟踪掌握运输情况,及时解决运力调配问题,涉及跨行业的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公室报告。市春运办公室将抓好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工作,处理好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疏运,确保旅客平安回家、顺利返岗。
(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层层分解任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配合各交通运输单位,完成春节旅客运输的工作。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开始前要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运输设备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要做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的宣传和查堵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风、大雾、冰雪天气,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提高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三)规范客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地,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坑、倒、宰、甩客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顿,有效控制盗窃、抢 劫、敲诈勒索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客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会同物价部门,监督各客运站场、运输企业在售票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相互杀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四)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为保证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营造“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春运氛围。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网上售票、上门售票、 售往返票等形式,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准备,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改善旅客候车环境,还要通过增设服务人员,及时帮助有困难的旅客,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五)广泛利用媒体,加大春运宣传。各车站要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火车、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交通运输单位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六)规范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办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在线,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二是信息上报制度。各交通运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春运期间的客流运输统计日报工作,市春运办公室负责汇总客流量统计,收集春运工作情况,定期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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