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必备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为积极探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和成功经验,圆满完成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xx〕24号)的要求,结合长沙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政策扶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与长沙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帮助全市老年人实现“健康百年、快乐百年、幸福百年”的美好梦想,探索一条符合长沙实际、具有推广价值、示范引领中部的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之路。
2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激发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保障作用和社区基层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坚持市场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统筹发展。统筹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康、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紧贴长沙实际,用好比较优势,找准突破口,创造长沙特色。
3工作目标
推进长沙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构建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机构和产业集群,把长沙建设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全省样板区、中部引领区、全国示范区。
4试点任务
(一)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政策保障体系的建立是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手段,是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关键。20xx年6月前完成“1+x”养老服务业政策创制工作。
(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探索“政府推市场运作、机构向社区延伸、运营由品牌连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实行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专业服务机构运作,走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的道路。
1.规范建设日间照料中心。20xx年5月前,出台长沙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规范日间照料中心的申请、审批、建设、运营和管理。20xx年底各街道建成一家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
2.整合改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xx年6月底,按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每个街道建设2个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不断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为空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托养服务;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法律援助等定制的上门照料服务。
4.探索创新运营管理模式。社区居家养老走市场化道路,鼓励专业化品牌养老机构深入社区、在居民家门口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和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鼓励将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交由专业化养老机构运营。
5.整合现有社区医疗资源。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其它医疗服务机构为补充,以正规大医院为技术支撑的综合性老年医疗保健体系。
(三)推进养老机构建设。
基本建立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家型为补充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到20xx年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30%以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占比70%以上。
1.大力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到20xx年新增养老床位10000张,到20xx年新增养老床位38000张。加快护理型养老院建设步伐, 20xx年,在康乃馨老年呵护中心开展护理型养老院试点,探索医疗、医保、保险支持养老服务的新模式。20xx年,建成5家以上医养融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20xx年全市建成护理型养老机构12家,其中,青松老年公寓(新址)、天伦乐园老年公寓、鸣敏养老院、吉祥凤凰老年公寓、青山颐年养老庄园、康乃馨老年呵护中心(三期)、融城养老院、康怡老年护理院、红枫康乐养老中心(二期)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到20xx年,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30%。
2.加快建设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到20xx年底,各区县(市)建成一家300张床位以上的社会福利中心。20xx年底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20xx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xx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作用,重点为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提供无偿供养和护理服务,为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失独老人提供低偿服务。20xx年,在市一福利院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点;20xx年在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全面推行;20xx年在区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全面推行。
3.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按照乡镇办敬老院、村办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院)、家办托老所的形式,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0xx年底,全面完成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建成农村幸福院1097家,示范性农村幸福院60家(农村幸福院建设进度详见附件5)。
(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20xx年6月前制定长沙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规划引导,鼓励发展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创立长沙养老品牌,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1.到20xx年,养老服务业实现产值300亿元,在服务业中的比重达到12%;养老服务拉动就业6万人,其中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2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2.将万众和、康乃馨、康乐年华、普亲等养老服务企业扶持培育成规模化的连锁养老服务公司,3-5年内将其打造为扎根长沙、辐射湖南、享誉全国的养老服务知名品牌,力争20xx年前有长沙养老服务企业上市。引进鼎好、合众、普亲等全国知名养老品牌落户长沙。
3.在长沙县安沙镇白塔村打造集机构养老、旅游度假、农耕休闲的养老服务示范村,探索家庭化养老的新模式。鼓励康乃馨、华盛等房地产商建设集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年医院、老年社区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4.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长沙)养老产品博览会和中国(长沙)养老产业创新发展高层论坛,汇聚国内外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养老机构与企业,展示最新老龄产品设备和技术,推介老龄产品成果,提供养老产业专业人士交流合作的坚实平台。
(五)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人才。
创新激励手段,提升社会地位,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1.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20xx年选择1家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和课程的试点,加快培养老年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到20xx年,全市开设养老专业课程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3家。各区县(市)建立1家以上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对养老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2.改善从业人员待遇。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工资福利待遇。设立“养老护理员节”,每年推选“十佳护理员”和“百名优秀护理员”,努力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岗位忠诚度。
3.开发公益性岗位。在各级为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60%以上的为老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六)发挥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作用。
重视和扶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使其为协助政府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发挥作用。
1.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老年协会是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的中坚力量,20xx年底,要实现市、区(县、市)、乡(镇、街)、村(社区)四级老年协会全覆盖。到20xx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达1200家,长沙特色品牌的老年产业协会、老年产品开发联盟、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养老服务企业商会、老年护理研究会等为老服务社会组织达20家以上。
2.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使社会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等服务,承担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制定、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行为监督、第三方认证等事务,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服务中介、风险分担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将农村幸福院交村老年协会管理运营,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邻里互助。
3.鼓励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探索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回馈制度,积极倡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大中小学学生参与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扶持各类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服务品牌。从20xx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全市“十大孝星”,每五年开展服务窗口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以孝老爱亲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20xx年初,召开全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动员暨试点工作推进会。采取自行申报、逐级审批的方式,确定2区1县作为全市试点区县,非试点区县(市),确定2-3个市级试点街道(乡镇),3-5个市级试点社区(村),将试点任务以项目形式分解落实到试点单位,探索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市推开。
(二)深化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7月)。20xx年,适时召开全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总结推介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各区县(市)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底)。总结试点经验,将试点情况和经验上报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
实施方案 篇2
为大力实施特色强校的战略目标,促使学校走出一条“特色立校、特色兴校、特色强校”的发展之路,进一步打造一流的教育品牌,提升我校教育品位和整体实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大力实施特色教育发展战略,以少年宫为依托,对学生进行素质培养,让每一个学生都有特长为目标,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扎实开展特色创建工作,为培养“身心健康能力强,个性和谐品德良”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努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品位和档次,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个性化学校。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一)特色学校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性原则。学校要在管理规范化的基础上突出特色、发展特色。做到重点突出,亮点集中、特色明显。
2、先进性原则。特色学校建设要禁忌“共性”,追求“个性”,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特色境界,以先进的、个性鲜明的办学理念指导具体的办学过程,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3、整体性原则。特色学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兼顾,全员参与,持之以恒。要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4、校本性原则。特色学校建设要从学校实际、传统底蕴、工作优势、周边资源等出发,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选择创建特色领域,形成浓郁的本土气息和鲜明的个性特色。
5、以人为本的原则。高度重视人在特色学校建设中的作用,重视人的能动性发挥,把体现人文本质和培养人文精神作为特色学校建设的主攻方向。
6、发展性原则。特色学校建设具有发展性动态性特点,要与时俱进,着眼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总体思路: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体现个性、促进发展”的'思路,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个阶段梯次推进。
初级阶段---选择特色项目,学校在一年内通过大力开展少年宫8个活动,有书法、绘画、棋艺、科技、计算机、阅读、舞蹈、合唱,从中形成两项特色:艺术特色(书法、绘画、舞蹈、歌唱)、文学特色(经典诵读、校园小记者、红领巾广播站)。
中级阶段---确定学校特色,即学校经过单项特色拓展,力争两年内形成鲜明的办学风格和文化特色。凸显育人功能和体现人文关怀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活动文化等。
高级阶段---办特色学校,即学校通过努力,将鲜明的办学风格拓展成与众不同的办学个性,形成以个性特色为核心的学校特色。学校通过挖掘提炼体现时代要求的办学理念,培育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学校的精神文化;形成尊重差异,彰显个性的课堂文化、课程文化等,努力建设独具特色的现代学校文化体系,使学校朝着现代化、规范化、个性化、人文化、艺术化的方向发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特色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
特色学校创建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始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学校要建立组织,认真学习方案内容,广泛宣传,营造特色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制定方案阶段(10月下旬)。我校制定出特色建设的近期、远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1月至12月)。学校在本校特色建设实施方案指导下,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阶段(12月)。我校将在特色建设中力争做到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效果显著,以迎接检查。
第五阶段:总结深化阶段(12月下旬)。整理特色学校建设经验,聘请专家现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广成果。
五、服务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特色学校建设的领导。学校校长尚利军亲自抓,要把学校特色建设纳入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在人力、物力、财力及制度上给予充分保证,形成一套保障特色学校深入、持久开展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让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了解特色学校建设的具体领域和重要意义,促使他们关心、支持、参与特色学校建设,形成合力兴特色、全员办特色的良好氛围。
(二)找准切入点,加大特色学校建设的力度。一是与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相结合,明确特色学校的办学思想;二是与现代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彰显文化特色,促使学校由显性文化向隐性文化发展;三是与新课程精神相结合,体现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四是与打造教师团队相结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特色学校建设要与管理规范化示范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书香校园示范校等各类创建示范校相结合,提高管理层次,体现办学特色,丰富文化内涵,打造和谐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推动学校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实施方案 篇3
一、教育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对一年级学生在与人交往过程中的的自护自救教育,让学生了解与人交往中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认识并注意防范社会交往中的不良现象,学会应对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促使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小组成员
组长:z
组员:一年级班主任
三、教育途径
(1)发挥各学科的育人功能,以课堂为载体,把自救自护渗入知识教育过程。
(2)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时间教育同学们“操场运动多快活,挫伤之后难愈合,科学锻炼有要求,不伤筋骨受益多;
(3)自护教育既要发挥学校教育的积极引导作用,又要积极开发、利用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资源,家校形成合力。
(4)阵地育人:黑板报、红领巾监督岗、校橱窗、广播站;图书室。
四、活动安排
1、11月份,向全体一年级学生每人发放一份“与人交往自救自护知识”。
2、安全与人交往主题板报。
3、12月份,召开主题班会“如何与陌生人交往”。
4、3月份,自救自护漫画比赛。
5、4月份,效果检测,与家长联系好,让孩子一人在家,由一人扮演陌生人,看能否敲开学生家的门。
实施方案 篇4
摘要: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办字[20xx]1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任务
(一)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文件精神,依法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农村集体及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耕地,构建地籍信息系统,提升地籍管理水平。
(二)任务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办字[20xx]1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资料,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核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一步解决国家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分清主体,落实权利。20xx年底前,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2、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按土地总登记模式,在村镇地籍调查的基础上,20xx年,完成全省建制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xx年,完成乡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xx年,全面完成全省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完善省、市、县三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各地已建立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全省统一开发部署省、市、县三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宗地统一编码,并建立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和共享机制。各级自行开发的地籍管理系统要与省级系统实现完全对接。
二、工作原则
(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时间紧、情况复杂,影响面广,各地要先行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再全面推广,维护社会稳定。
(二)因地制宜,全面覆盖。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和确权的有关规定,稳妥处理各类权属纠纷和争议,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做到本行政区内全覆盖,不得遗漏。
三、省级工作内容
(一)制作正射影像图(20xx年7月-20xx年10月)。利用航空摄影数据,通过纠正、镶嵌,编制全省1:20xx正射影像图,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底图。
(二)制作村庄地籍数字线划图(20xx年11月-20xx年6月)。利用正射影像图,按照数字摄影测量及解析数字测图要求,结合外业调绘补测的方法,生产1:20xx村庄地籍数字线划图。
(三)试点与培训(20xx年9月-12月)。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试点县,试点县先选择1个典型乡(镇),明确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采用解析法、图解法、CORS系统等不同方法完成地籍调查,总结经验。制定《河北省村镇地籍调查技术细则》。对全省参与调查发证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统一标准,规范工作。
(四)成果检查验收(20xx年1月-20xx年12月)。省级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及登记成果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完成一批,检查一批,验收一批。
(五)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20xx年7月-20xx年12月)。完成省、市、县三级地籍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完成市、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部署和培训。
(六)省级成果汇总(20xx年7月-12月)。主要是数据汇总、报告编写、成果整理归档。
(七)总结表彰(20xx年11月-12月)。对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市、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原有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成果资料,按以下工作程序和要求完成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
(一)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组织准备。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筹集经费,宣传发动,确定专业队伍,开展人员培训,编写实施方案,准备表册等相关资料。收集民政部门提供的行政区域界线,农业、林业、水利、铁路、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权源资料,收集二次调查、变更调查、县际权属调查与接边成果图件及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原由书等相关资料。
2、权属调查。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形成的1:1万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要求,对国有和集体所有界线不清的荒山、荒坡、荒滩、海涂、河流、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水利设施、林地、草地等,进行核实和调查。结合以往确权登记发证资料,实地补充调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一级的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查清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每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和利用情况,填写《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各地可根据各自条件和需要,选择解析法或图解法测量土地权属界址点。
3、地籍图编制。根据权属调查和权属界址测量成果,以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编制农村地籍图。
4、数据库建设。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对图形数据进行采集与处理,建立宗地、界址线、界址点层,完成相应属性录入,并入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通过数据库进行面积量算。
5、宗地图绘制。依据调查成果,编制宗地图。
6、登记发证。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进行登记发证。
(二)有关要求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实施方案报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省厅备案。
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图件、数据库所采用的数学基础与第二次土地调查一致。
3、宗地图可以根据成图幅面适当调整比例尺编制,也可以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村级宗地图;村本级和飞入的其他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分别制作宗地图。
4、行政村内部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由村委会提出,乡审核,政府确认。村民小组在形式上存在,但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集体土地所有证》暂由村代管。但要在土地证书中土地所有者一栏需填写村内相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名称,或在土地证书和土地登记簿的注记栏中注明村内相应村民小组名称和各自的土地面积。
5、有争议的界线,应进行必要的举证和调查,依法予以调处。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发生土地所有权争议,原则上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确定为国家所有。集体与集体之间短期内难以处理的,划定争议界线,签订《土地争议原由书》,对存在争议的区域和地块单独划宗造册,建立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台帐。争议地块按争议宗地处理,只调查不登记发证。
6、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的,依法予以纠正。
五、市、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规范和土地登记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全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工作内容及程序
1、准备工作。收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新民居建设、农村宅基地清理成果、已有登记成果等相关资料,准备相关表、卡、册。编写村镇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
2、权属调查。按照总登记的模式,县政府组织动员,乡政府及村委会、国土资源所和作业队伍相互配合,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河北省城镇地籍调查技术细则》的要求,以1:20xx影像图为工作底图进行权属调查,查清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利所涉及的位置、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
3、地籍测量。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籍控制网,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其他地籍要素、位置、形状等。
4、数据库建设。依据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形成的图形数据、线划图成果、宗地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以及扫描纸质申请书、调查表、审批表、土地证和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资料,按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立地籍数据库。
5、登记发证。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进行登记发证。
(二)有关要求
1、村庄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报设区市审查,报省厅审批。
2、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新民居建成区采用1:500比例尺全野外解析法进行地籍测量;其他地区界址点采用全野外解析法进行测量,地物要素可以采用解析法、航测法成图,也可以采用全省统一制作的1:20xx村庄地籍数字线划图辅助成图,成图比例尺不低于1:20xx。已采用1:1000比例尺,并已实施全野外解析法进行地籍测量的',可以延用。
3、独立于建制镇、乡政府、村庄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村庄图斑,需按照解析法进行地籍测量。
4、农村宅基地权利人信息要与公安部门掌握的户籍登记资料相一致。
5、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土地确权和有关问题处理的规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6、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3°分带,高斯正形投影,投影面为参考椭球面。由于投影变形使数学精度达不到要求的,可对变形区域的中央子午线或投影面进行调整,各地可自行确定地方坐标系,但必须与1980坐标系建立联系。不得采用高程抵偿坐标系。
7、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8、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成果数据库应与该地区已有城镇地籍数据库采用相同的软件。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民政、公安、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持证上岗,规范调查。各市、县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择作业队伍。有能力的国土资源部门可自行开展调查。省级对承担调查任务的业务人员、技术人员等开展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证书。承担调查的作业队伍必须通过省土地确权办的资质审查和备案,具备规定人数的持证人员。参加调查的人员在调查实施过程中均应持证上岗。
(三)阶段检查,省级验收。采用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阶段成果需检查合格后方转入下一阶段,并执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全省建立县级调查成果的自检、设区市检查、省级预检验收的制度。调查承担单位在对作业过程和调查成果进行内部检查的基础上,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作业单位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县级根据自检意见对调查成果进行认真补充、完善后,以书面形式连同自检报告向市局提出检查申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业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意见书。市级检查合格的成果,由市级以书面形式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成果预检验收,由省厅组织对成果进行预检和验收。
(四)总结经验,完善政策。认真总结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面的经验,围绕村镇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方法,细化和完善政策。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五)强化应用,规范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xx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征地拆迁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
(六)分级负责,落实经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正常开展。省级主要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测绘、省市县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底图的生产、省级预检验收等经费。市、县两级负责组织实施、权属调查、群众工作等经费。各地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对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争取农民群众的支持,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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