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17 09:58:04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通用]实施方案3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通用]实施方案3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努力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将篮球运动为学校的品牌项目。通过开展“一生双爱好”教育活动,激发和培养学生对体育、艺术的兴趣,引导和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体艺活动,培养良好特长,增强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积极创建学校篮球运动的品牌,提高学生参与篮球运动的兴趣,形成“人人掌握基本技能,个个熟悉篮球术语,班班拥有比赛队伍”的校园篮球运动氛围,不断丰富学校特色品牌的内涵实质,使我们的学生会运动、懂礼仪、善学习、能合作、惹人爱,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且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切实提高学生体艺技能的活动内容,改进方法措施,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积极性,实现人人都能掌握一至二项体育爱好和艺术技能,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艺术修养,为发展特色教育,建立和谐阳光校园奠定基础

  三、活动方式:

  1、以增强素质,培养体育爱好为重点,在普及学生体育锻炼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技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体育技能。

  一是充分利用体育教学、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锻炼,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体育技能培训,倡导选择田径、球类、棋类、跳绳、踢毽、等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使每名学生至少都有二项体育爱好,逐步形成特色。

  二是开好运动会,办好体育竞赛。要整合好课余训练资金、场地、设施、人力等资源,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政策,加强系统训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体育技能。

  三是落实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深入推进学生体育锻炼工作,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2、在普及艺术课程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大力倡导和推进学生课外艺术活动,全面提高艺术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学生艺术技能。

  3、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和学生会的作用,引导和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广播体操、冬季长跑、踢毽子、跳绳、篮球、等单项体育竞赛和艺术节、绘画、书法等文文艺活动,扩大文体活动的参与面和普及率。要结合教学工作,大力培育和扶持课余兴趣小组、学校运动队和学生艺术团体开展活动,使每个学生都能参加一到两项体育艺术活动,并逐渐成为终身爱好,形成良好的个性特长。

  四、 实施内容:

  (一)、活动项目:

  设:象棋、舞蹈、绘画、书法、跳绳、踢毽、篮球等兴趣班。

  活动方式以课时为单位进行活动项目,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一项活动场地以教室运动场为主,专用教室为辅。

  (二)、活动时间:周四下午第二节课

  (三)、活动参与方式:

  1、整班参加项目由学校排出安排表,按活动表开展活动。

  2、兴趣爱好项目,发放“兴趣活动自选菜单”,学生自选二个项目(两项须注明首选和次选),并排出活动表,按活动表活动。

  (四)、活动评价:

  采用才艺展示、组织竞赛等形式推出活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校长具体负责,骨干教师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明确制度和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

  2、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队伍。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落实“一生双爱好”教育活动的根本保证。首先,应该抓好教师的“双爱好”,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工文体活动,积极发挥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学校浓厚的“双爱好”教育氛围。其次,要注重音体美教师的师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做到活动时间、场地、内容、学生和指导教师“五落实”,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提高活动质量。

  3、为学生搭建展示才艺的广阔舞台。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单项文体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确立自信,展示才华,提高审美,追求发展。

  4、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社团的优势。

  聘请在体育或艺术方面有造诣的知名人士担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学校“一生双爱好”教育活动,推动镇村文化进校园、校园文化进镇村。

  五、工作思路:

  坚持一个中心: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

  依托两个载体:班队集体、学校团队

  形成三个层面:普及层、提高层、精品层

  加强四种教育:珍爱生命教育 (强身健体,健康第一)

  自强不息教育(自信进取,拼搏有为)

  集体主义教育(以校为荣,团结协作)

  文明礼仪教育(文明竞技,文明观赛)

  促进五项建设:校本课程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班集体建设、学校团队建设

  突出六大结合:

  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与学科整合相结合;

  和谐校园的创建与班集体建设相结合;

  思想道德教育与行为规范养成相结合;

  学生健康成长与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

  全员普及与个别提高相结合;

  课外活动与师生兴趣相结合。

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实施方案 篇3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20xx〕7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1日—8月30日)

  1、调查、统计、核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账(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8月中旬);

  3、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8月16日)。

  4、向省、州上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补助对象花名册(8月中旬)。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督促、帮助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维修改造工作,组织对象户及时入住,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和申报程序

  (一)补助对象

  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报州、省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重点帮助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须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补助标准通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达到如下建设标准:1、建筑面积。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竹)板封闭。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依法建设,合理规划

  农村危房改造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合理选择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符合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四)依靠群众,整合资源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武陵山片区建设相结合、与特色民居保护相结合,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政策减免、个人自筹、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不足部分可通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泽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君,副县长向明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民政、财政、国土、林业、水利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3—5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局面。

  (三)强化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有关信息。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协议书、政府补助审批和改造前、中、后照片等资料整理归档。要对每户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后,可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9月20日前,县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加强对建房进度、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上报至县里。县民政局会同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分别将改造进度上报至州里。11月底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总结报送州里。

  (四)细化责任。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我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建设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单位的关系,督促检查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各乡镇建房进展情况。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督促检查建房进度。县建设局依法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现场进行鉴定,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并免收相关费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房所需宅基地征地手续,鉴定、检测宅基地地质状况,并免收相关费用。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办理木材砍伐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县移民局负责库区移民搬迁户的建房工作。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户的`建房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各种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办、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利局负责按照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饮水管道铺设、道路硬化、沼汽池建设等工作。县电力局负责危房改造户的用电线路架设。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检查验收。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中旬,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严格考核。一是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规定扣分。二是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责任制,联乡(镇)县级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并列入年终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县里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危房改造对象都要一一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对确实无劳力的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和家庭十分困难的农村低保户,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新建和修缮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

  (八)严肃纪律。农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建房资金。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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