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2021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1〕56号)要求,2021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1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1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1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1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有关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2
为切实加强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专议〔20xx〕194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办事处辖区内高层民用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强力整治突出的火灾风险和隐患,普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整治范围
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西秀区南街街道办事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粟显清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叶会飞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宋警华办事处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公共安全办、公共管理办、公共服务办、财政分局、党建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南街派出所、城管二中队、市场监管局西南分局、图书社区、塔山社区、塔东社区、南华社区、塔西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办事处公共安全办,王亚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办事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联络员:张显跃。
四、工作重点
(一)普查摸清底数情况。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部门)要选派监督执法干部开展排查整治,对辖区内所有高层建筑进行排查,切实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
(二)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普查的情况,对高层建筑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筛选分类,按照火灾隐患严重性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以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占用防火间距;
2.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3.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因维修等需要停用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落实防范措施;
4.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进行公告、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5.违规在电缆井堆放可燃杂物;
6.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
7.违规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8.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9.其他严重危及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西秀区南街办事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立即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并对照此工作方案依法督促物业和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有力。
(二)重点整治阶段和督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督促产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调度。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安全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隐患排查一线,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辖区高层建筑、分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能督促整改的,必须坚决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的,向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责任追究。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3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为基本要求,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矿系统内供电、取暖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治并消除影响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供电、取暖安全工作,确保系统职工生命和矿财产安全,确保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系统各单位,重点是发电单位的油区或油库。
(二)材料库房,重点是易燃物品区域。
(三)各办公及生活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是否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
(二)检查供暖管路是否完好,系统各单位的供暖设施是否存在跑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志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是否齐全。
(四)检查消防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及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情况,消防培训、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充足,粉剂是否过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操作程序是否张贴在醒目位置,各级各类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防火防爆开展情况。检查生产设备区域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等明火加热取暖;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它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多台站变低压电缆或低压动力电缆与直流、控制及保护、通信等重要电(光)缆是否采用同沟敷设方式,是否采取有效隔离、封堵等防火措施。油库及其它存油场所是否按规定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安全制度和出入规定,附近有无出现电火花和静电起火的`可能。控制室、调度室、会议室等房间、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超周期,电气设备是否会过负荷。材料仓库、办公室仓库是否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有无相关检查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厨房等,焊接、割切、木材加工、材料堆放等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和用气、用电安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灭火器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防火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部位是否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和预案。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大雁煤矿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矿各部门开展冬季供电、取暖安全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三)矿抽查阶段
矿组织由安监部、机运科参加的供电、取暖专项抽查活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本次冬季供电、取暖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供电、供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开展本次冬季供电、供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有关供电、供暖安全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安排到人,落实到人、检查、整改到位。
(三)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本次冬季供电。供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费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整改通知书,送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班组限期处理,并尽快决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版,请于20xx年12月6日前通报安监部许建进处。
二〇XX年十月三十日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4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地下空间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xx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xx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xx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要以高层建筑和大型商场、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的消防车通道为整治重点。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内建筑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20xx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xx年年底前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政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鼓励和引导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开发建设地下停车设施。新建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空间平时用途以地下停车设施为主,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可以改造为地下停车设施,满足停车需求。政府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限时免费、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内停车泊位或公共停车场,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可实行路内停车泊位夜间免费停车、公共停车场降低停车费用的政策,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乡镇街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一张网”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治部门要将打通生命通道纳入综合治理工作范畴推进落实。社会单位要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住宅区消防车通道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20xx年,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县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予以考评。
6、建立政策长效机制。落实《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合理停放车辆,保障公共消防设施运行,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要推动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设置违章停放电子提示屏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继续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五是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存在消防设施瘫痪等严重问题;20xx年,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打造示范引领单位,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场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出台地方标准,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场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场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自我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场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推动建立内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20xx年,开展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打造达标示范单位。
3、地下空间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一是落实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巡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参照《地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消防管理水平。二是提升隐患排查能力,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开展自我评估,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跟进隐患整改。三是强化应急救援和疏散能力,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技战术研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疏散引导员岗位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20xx年优化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0xx年,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20xx年,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xx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起,逐步解决高风险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防控措施。20xx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池的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对小单位小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和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政府基层综合网格无缝对接。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协同调查火灾事故工作制度,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等刑事案件。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对小宾馆、快捷酒店、家庭旅馆等住宿场所,小饭店、小火锅店等餐饮场所,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敬老院、老年公寓、托儿所、幼儿园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进行彻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检查任务要落实到人,做到逐街、逐个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杜绝失控漏管行为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找火灾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20xx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和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建立健全乡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落实组织领导、规划建设、资金投入、专职(志愿)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责任,推动落实“下包一级”的分级包保机制,制定出台《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七(十)户联防”和“五级灭火响应机制”,在“村规民约”中推行移风易俗的生活理念,固化火源电源气源定期检查、特殊人群用火用电监护、高火险等级天气预警响应等工作机制。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乡镇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砖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持续深化“一村一辅警”和扶贫工作队的亲民工作方式和辐射作用,开展隐患巡查、消防宣传。20xx年,各级政府探索试行乡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整治突出火灾隐患,防止因火灾返贫。20xx年,打造乡村消防安全管理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行标准化管理。
3、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村庄规划,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发改、住建、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四好农村路”、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和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等工程,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缺水地区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xx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从20xx年起,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将纳入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分类别、分区域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完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xx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全县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xx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县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县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乡镇、街道、社区书记、行业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街或广场建设,建成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20xx年建立覆盖全县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体系。
(八)加强火灾调查结果运用。
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对火灾发生的诱因、灾害成因以及防火灭火技术等相关因素开展深入调查,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指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充分利用农用抽水泵、农用车辆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灭火装备物资,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2、各乡镇应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城乡发展建设整体规划,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单独编队执勤,推进订立劳动合同、长期固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提高人员薪酬待遇,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应急救援战斗力明显提升。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等单位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加强对森工专职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明确管辖边界、灭火救援责任划分,建立属地消防救援队伍统一接警调派机制,并纳入《灭火救援补偿计算标准》保障范围。将森工和粮库等专职消防队伍及有资质的社会救援力量纳入萝北县调度指挥体系,联勤联战,形成合力。按照《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评价标准》,定期对专职消防队伍进行考核评价,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探索志愿消防员登记注册制度,吸纳消防志愿者、退伍老兵、热心消防公益人士参与执勤。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5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6
为深化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共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20xx年深入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政法〔20xx〕18号)和《增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增城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增消安〔20xx〕1号)部署要求,我街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街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防控水平,有效减少城中村居住类场所和“三小”“三合一”场所火灾起数,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永宁街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永宁街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街消安委)相关单位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街消安办>),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收集图片、数据、行动情况等资料并汇总上报区消防大队。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全面摸排,逐栋建筑建立档案台账和问题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类别、分区域、分行业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实行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四、治理措施及分工
(一)改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条件。按照城中村改造计划,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中村升级改造的主要内容,稳步推进,加强维护管理。结合城中村地区违法建筑摸查和拆除工作,实施“路改”,打通消防车通道,加强主要道路管理。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或储水塘,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或消防车吸水需要。实施“电改”,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规范安装敷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街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城管执法队综合执法组、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政管理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水务管理组、经济服务科、综治维稳和信访科、永宁供电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开展城中村消防隐患问题整治。结合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整合公安派出所、安监、城管、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集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整治“三合一”“二合一”“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规范落实出租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街经济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城管执法队、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城中村消防组织和力量建设。督促指导城中村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因地制宜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训练演练和调度指挥,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街消安办、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城中村消防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城中村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以村(社区)为单元,组织小企业主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有条件的城中村推广设立体验式综合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街消安办、永宁派出所、永新派出所、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该检查的单位必须实地检查到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整改到位,依法实施处罚。相关治理标准可参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清、三通、五设”刚性措施》。
(二)加强统筹,源头管控。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集中连片火灾隐患,制定临时性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日常防范。规划和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中村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房屋权属等审批环节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
(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火灾规律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常识,提升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新媒体、电视、广播、宣传栏等载体,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送第三季度工作小结,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请及时报送。以上文件报送至街消安办(设在街经济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XXX@gz.gov.cn)。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7
为坚决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城一策、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县6个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治理对象
全县6个老旧小区:梧龙砂矿住宅楼、铜钵后宅小区1#~3#楼、铜钵后宅小区4#~6#楼、西埔宅山小区1#~3#楼、财政楼4#~8#楼、东埔社区银行宿舍楼片区。
三、时间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70%完成;20xx年,100%完成。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牵头单位:消防、公安交警、城管部门
职责任务:依据《东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山县城市管理局、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明确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东消〔20xx〕43号),查处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构建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将机动车辆挪移,清理占道经营和设置的障碍物(构建物),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依法进行强制拖离、清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牵头单位:城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职责任务: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城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植物生长规律,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确保消防车通道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xx〕49号)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说明,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识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指导所在镇、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支持老旧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四)规划新建停车场(库)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结合前期调研的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情况,启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五)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公安交警部门
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9月)。针对老旧小区消防“生命通道”难点和堵点问题,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调研掌握老旧小区机动汽车现有数、车位数、分析评估老旧小区车位缺额等情况,并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治理要求,逐个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项完成老旧小区明确标识化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县安办将加大对此次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8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9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0
为进一步规范沿街店铺夹层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这次集中整治将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大排查,摸清底数,查明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排查六个重点:
(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
(二)夹层楼板、柱、梁、隔墙、吊顶(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三)疏散楼梯(数量、宽度、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四)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且完整好用;
(五)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六)各种电器线路(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二、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按照动员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社区、网格人员和社会单位的`力量开展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9月20日)。各社区、各网格人员要进村入户,重点宣传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用于住宿和经营性活动的危害性和整治防范措施,提高店铺出租人、承租人和社会对沿街店铺设置夹层安全隐患的认识,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各沿街店铺承租人、出租人按照《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的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要求,在9月20日前落实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各社区、各网格人员要对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安全情况,对未按要求自查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条件的,要逐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联合执法,责令督促停产停业。
(四)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社区要对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进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1
为加强街道管辖范围内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街道”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变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月5日至3月10日。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社区、工作片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居民住宅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区、工作片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督促帮助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先逐户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再组织人员组织检查,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工作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业主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停止出租。各联系领导及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对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2
为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结合辖区实际,县安委会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认真做好宣传月各项工作,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为主题,以“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单位责任履职、公众积极参与”为出发点,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扎实推进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营造氛围系列活动
宣传月期间,启动三项“亮化”宣传工程,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一是“地标亮起来”。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借助永泰县代表性的高层建筑、地标性建筑的楼宇视屏、电子显示屏、炫彩灯光秀等,于11月1日、9日的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不插播其他宣传内容);其他时间滚动播发。二是“枢纽亮起来”。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相关单位在车站、高速出入口、代表性景点、大型广场等,利用大型广告牌、电子化宣传等载体,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字幕,悬挂消防安全海报、垂幅、标语。三是“街头亮起来”。各乡镇要发动沿街单位、居民小区,通过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橱窗、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提示消防安全。
(二)举办“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
为切实引导和推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拟于11月9日前在葛岭消防站举办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消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消防、民政、应急、水利、地震等多种应急力量,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
(三)开展“119”咨询日活动。
紧紧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活动主题,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指战员、文员和志愿服务队以及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个人在辖区主要路段、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宣传驿站,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策划开展消防安全常识讲解、消防装备器材体验、指导使用灭火器材、家庭防火常识宣讲等宣传体验活动,手把手、面对面指导群众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要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等内容,回答群众关心的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展开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提高各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参与度,努力增强“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切实通过咨询日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高潮。
(四)开展主题宣讲系列活动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开展好以下三个活动:一是开展“敲门入户”活动。县文明办要动员全县志愿者主动为外来务工、独居老人等群体上门协助查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发动和指导乡镇网格员、社区保安员、物业管理员,重点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面对面送平安活动,开展以“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帮助其检查整改家中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加强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党政机关干部和社会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开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宣传教育活动。要以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宣传为主题,向公众提示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在室内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执法力度,并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曝光,引导其自觉安全停放和充电。三是组织自查演练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通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落实各个环节消防安全措施;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举办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技能;开展一次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演练,增强处置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张贴或播放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或视频动画,增强消防安全学习氛围。
(五)强化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一是媒体助阵,扩大宣传面。县委宣传部要协调县融媒体、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及其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宣传月期间要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宣传违法行为责任和后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二是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消防部门要推选1—2家隐患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三是组织线上线下共同学消防。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单位和公众开展线上自学。同时福建消防总队微信公众号将上线“消防安全知识挑战赛”和“消防安全大转盘”H5,通过竞技娱乐、积分兑换等激励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公众参与消防安全知识学习。
(六)精准实施消防安全警示提示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要指导辖区电影院线、网吧、KTV、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将消防提示融入视屏平台开机界面和播放间隙。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借助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将不放心的单位和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市场商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居民小区“楼长”、农村“村官”等纳入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工作提示警示。宣传月期间,消防部门要组织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移动运营商,在重要节点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外卖、快递小哥当一天“消防公益使者”行动,在顾客包裹、订单上统一印制消防安全提示语,将平安送到千家万户。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消防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载体,进一步形成行业齐动、城乡同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宣传活动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消防宣传“五进”指导意见,深入推动行业系统及社会各界重视消防工作,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共同维护安全发展大局。要围绕活动主题,紧扣时间节点,狠抓各项活动和工作措施落实,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拓展形式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如“畅通生命通道”、企业消防运动会、消防职业技能竞赛、亲子消防体验等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3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摸清保护区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问题解决,确保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制定如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确保保护区辖区内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力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保护区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下同),包括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如消防设计文件已经过施工图审查且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过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组织消防安全评估,由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由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由地方政府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和消防安全条件确认,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关竣工图纸,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验收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按整改意见落实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
(七)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使用的预案措施。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xxxx年8月下旬开始至xx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xxxx年9月8日前)
9月2日前,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成立专班(详见附件1),明确职责。宣教文卫中心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及抗震状况进行自查、上报。9月8日前,校园消防及抗震隐患汇总分类后,由宣教文卫中心组织专班成员部门对公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校园消防及抗震隐患进行复核,最终确定隐患清单,上报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8日至11月24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xxxx年12月24日前)
宣教文卫中心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护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宣教文卫中心,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镇街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整治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学校,落实到每一名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程序。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4
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15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区先后开展了多次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从5月上旬起至10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的战略任务,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贸工局、区城管局、区租赁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福田公安分局、福田工商分局、福田消防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
2、南园街道办事处、福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华富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
3、上步股份公司、田面股份公司、环庆股份公司、岗厦股份公司、皇岗股份公司、水围股份公司、石厦股份公司、新洲股份公司、沙尾股份公司、沙嘴股份公司、上沙股份公司、下沙股份公司、上梅林股份公司、下梅林股份公司。
办公室主任:林玉胜(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罗伟明(福田消防大队防火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成员:刘宏儒、凌高、巫坚强、符瀛曦。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一)领导小组责任
1、统一领导和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其中包括组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
2、审定各项工作计划及专项治理方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部署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配合福田消防大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2、落实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的管理使用工作,督促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积极协调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等基层组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专项治理机制;
4、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福田消防大队职责
1、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研究制订“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进“城中村”专项治理的制度措施;
2、加强对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的.消防业务指导和灭火救援培训工作;
3、收集和整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向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反馈。
(五)区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职责
根据“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保证本辖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
要紧密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紧紧抓住火灾隐患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专项治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四个基础”下功夫,全面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础组织建设。在区政府领导下,各“城中村”建立由街道办、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辖区单位和城中村居民代表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为“城中村”消防安全负责人,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基础制度建设。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检查整改、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警示制度等。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三)基础工作建设。要围绕“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发生”的总目标,打牢工作基础,狠抓“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城中村”社区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以及公告栏、宣传栏、文化橱窗等现有设施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社区每幢建筑物出入口、楼道内和公共建筑内设置《社区防火安全公约》牌,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标志,有条件的要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公益广告牌(箱)等。“城中村”所在社区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教育训练,每年119消防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灭火和逃生演习。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城中村”社区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每周要检查一次。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和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作用,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城中村”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三是要加强消防技防改造。要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出租屋作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按照“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和既有建筑治理的要求,大力推广应用简易水喷淋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消防救生梯等消防安全技术产品,推动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四是要加强消防灭火演练。“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配备适应“城中村”灭火救援需要的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针对“城中村”基本地貌和建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确保“小火不出村”,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
(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中村”社区单位、治安岗亭、门卫室等单位、场所,设置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救助。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规划和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布局和旧城改造,拓宽消防安全通道,尽快补上室外消防管网,配置室外消防栓、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要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维护保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四、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和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排查摸底(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6月20日,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5月16日下发《关于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做好本阶段工作)。全面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建档,准确掌握本区“城中村”的底数,进一步了解“城中村”消防安全状况,研究制订“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进“城中村”专项治理的制度措施。区政府组织建设、安监、公安、消防、城管、租赁、城中村改造办等职能部门和街道办,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和手段,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6月21日至8月31日)。福田消防大队要按照“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抓住专项治理的重点,逐一落实。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城中村”加强指导和检查,帮助建立基层消防组织、基础制度措施,协助各“城中村”逐项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任务。这一阶段各“城中村”都要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和进程表,并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检查考评(9月1日至10月10日)。区政府组织消防工作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对各“城中村”进行排查,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各“城中村”按质按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以迎接市、省里的检查考评,并适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推行“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推动我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抓好部署落实。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摸底调查,找准治理方向,制定周密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要狠抓工作专项治理的部署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等基层组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专项治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指导帮助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建立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巡查和灭火演练;要指导督促各专项治理单位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按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确保各阶段专项治理任务的完成。
(四)建章立制,重在长效。福田消防大队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畅两会”专项整治活动和“三小”场所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入剖析“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状况,创新思路和方法,促进社区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等措施,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对工作部署推进得力的,将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各股份公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股份公司每月2日前要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联系人:符瀛曦,联系、传真电话:8291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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