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03 12:00:04 欧敏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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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7篇)

  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7篇)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自我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活动期间内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星级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区要加强火管理,严格执行区内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内容,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将对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对旅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地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及时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坚决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自办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近期吉林等地事故安全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交通实际,决定在交通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有效落实“三彻查、五督促”要求(“三彻查”即彻查认识是否到位、彻查隐患整治是否到位、彻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五督促”即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层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单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县“平安交通建设”奠定消防安全基础。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三、组织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陈绍瑛局长为组长,何财林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公路局、运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范围。客运车站、渡口码头、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交通各单位自营或出租的用于经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交通各单位出租的沿街商铺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二)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审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各单位和单位出租房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情况;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情况;临时建筑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五、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带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县公路局、运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排查整治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各单位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帐。

  (二)依法整治隐患。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一律确保优先拆除;符合当场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一律当场整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资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出租的“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治理,对难以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上报县消安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封或。

  (四)夯实基层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利用短信、宣传橱窗、路边墙体、横幅、LED等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研究部署消防“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各交通管理部门要召开交通行业消防工作会议,部署交通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2日)。各单位要按照《县“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20xx〕21号)中制定的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召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已经查明存在隐患点尚未完成整治的或整治不到位的,必须在本阶段内完成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三)彻查整治阶段(7月23日至9月20日)。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帐。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边查边改。整治期间,各单位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并建立工作账。整治过程中,要落实常态督改隐患机制,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排查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报告消安委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四)验收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10月10日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于10月8日前报局运管科。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强化统一领导,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平安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内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检查、严格整改、严格督查、严格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县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县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专项督查。要严格消防安全问责制,对行动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xx〕6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段毅君同志在全省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上讲话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xx〕27号)、《关于印发<德阳市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20xx〕16号)和《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德建发〔20xx〕83号)要求,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一汽配仓库火灾情况的通报》(川安办〔20xx〕24号),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工作,深刻吸取成都武候区汽配仓库“3.6”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20xx年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切实提高建设行业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总工程师冷皓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内容

  (一)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特别是在建的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附近的工程: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维护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施工工种交叉和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活动板房阻燃等级及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控管情况。

  责任单位:质安站

  (二)物业小区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督促物业小区既有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联系消防部门,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巡查养护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一是地毯式排查小区内生化池、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电梯、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全面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予修复等突出安全隐患;二是排查物业企业服务的办公场所、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住宅小区地下空间是否违规住人、是否堆放危险物品等;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责任单位:城建股、住保办

  (三)城镇燃气和城市供水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加强城镇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企业生产运营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加大燃气行业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前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对燃气高压管网、高中压门站、储配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确保消防设施配备到位;排除灭火器配置过期失效、消防水池容量和存水量不足、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开启、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不能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入户检查燃气用具的泄漏情况,确保燃气行业消防安全;二是认真开展市政公用消防用水、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市政公用消防栓被圈占、埋压及缺损、锈蚀、漏水、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三是对全市城镇供排水运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应急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责任单位:城建股、供排水管理股

  (四)强化宣传

  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物业服务企业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以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为重点,加强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依托建筑工地民工夜校、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五)加强应急演练

  组织以火灾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等为重点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并逐步完善预案。要切实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意识,落实思想和技术层面的保障,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火灾、应急和互救能力。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前,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6日前)

  相关股室(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企业及个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至5月31日)

  相关股室(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复查,形成闭环,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4月15日前,完成居住类综合楼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相关股室(部门)要以此次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股室(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互通、会商研判、严格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相关股室(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行业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注重实效

  相关股室(部门)从即日起加强检查,督导各生产经营企业、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务必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的、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

  相关股室(部门)在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18日17时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办传[20xx]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二)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高潮。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把工作情况上报镇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8月1日前,汇总上报《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表》;8月起,每周报送一次《颍上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情况统计表》;10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5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整治时间

  20xx年7月20日至9月20日。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主要检查以下7类场所和单位:

  1.易燃易爆及危化企业;

  2.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住宅小区;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中小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4.文物建筑、寺庙;

  5.仓储物流、工业企业;

  6.校外培训机构、沿街门店、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7.农户住房及出租房屋。

  四、排查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以下11个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和完好有效情况;

  2.建筑防火分隔、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情况;

  4.燃气用具、电器设备线路规范敷设使用情况;

  5.违规住宿、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落实情况;

  7.消防物联网、消防维保运行和实施情况;

  8.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培训演练落实情况;

  9.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住宅楼四周及楼梯间堆放杂物整治清理情况;

  10.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五、任务分工

  1.各村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住宅小区、老旧住宅楼、沿街门店、校外培训机构、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农户住房、出租房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2.金沙九年制学校负责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教育。

  3.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4.文化站负责排查整文物建筑、寺庙等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5.卫健办负责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6.市场监管所负责排查整治生产、商场市场、商贸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气产品质量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依法督促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7.村镇办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8.应急管理站负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化企业、银行、金融领域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9.其他行业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排查整治计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针对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排查整治。从7月19日开始,每周五报送1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问题隐患清单》,每次报送在上周的基础上累加统计。各村、各单位问题清单统一报送至镇消防安全管理站。对未按时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专项督导检查(9月5日前)。镇政府对各村、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各类场所是否排查到位,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督导检查情况以及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对发现的问题要联合调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限时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走形式、隐患未消除导致发生火灾的,要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安全管理站。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6

  根据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年2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xx)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平安沙芜”建设攻坚战役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抽查、政府督查等方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消防安全隐患底数

  1.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摸底排查。发动各村、派出所、消防所、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对村民住宅、群租房、自然村落等场所(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独居老人、失能人员、留守儿童等“小火亡人”主要可能受灾群体进行摸底和重点巡护,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2.落实“五加三”必查行动。组织基层力量全面落实“五加三”(五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三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必查行动,彻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二)紧盯重点,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1.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线路排查整治。组织各村、电力等单位开展老旧住宅内部的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改造一批老旧住宅电气线路,坚决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势头。

  2.开展综合治理。一是实行清单治理。各村、各行业部门督促本村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特别是企业集体宿舍、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重点场所,要对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和自我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要组织对企业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抽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照单对账、照单销号,督促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及时、闭环管理。二是突出联合治理。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企业、群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违规装修、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信用监管等方式,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强化依法治理。各村、行业部门负有监管职责,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消防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的卫生院、敬老院、商店、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各主管部门依法取缔。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场所,村建站依法查处。对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搭建的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或作为人员密集、住人场所的建筑构件、保温材料的,“两违”办依法拆除。对违反规定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情节严重的,派出所依法拘留。对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所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严重损坏、安全疏散条件严重不足或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各监管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多措并举,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1.开展约谈提醒和集中曝光督办。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各村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第一季度火情研判会,找准辖区内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对火灾多发高发或发生亡人火灾的村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实施重点约谈,督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查自改措施。

  2.加快乡消防所建设。按照《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消防所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1+2+N”组织架构;对照《关于明晰县长、乡长、村主任及分管领导消防法定职责的意见》,落实属地责任,以消防所为载体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托森林扑火队、派出所、村微型消防站组建灭火救援队伍,最大化建立并固化人员名单,畅通应急处置联系机制,开展经常性地拉动演练,严格落实两个“第一时间”。

  3.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一是面上广泛铺开。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文化站推动建立消防安全宣传媒体绿色通道和公益宣传机制,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圩日集中宣传等方式,确保消防宣传有版面、有时段、有声音。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集中开展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派出所、村两委、消防所、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要深入农村、企业、沿街店铺、自建房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消防逃生面罩使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二是重点领域培训。沙芜学校师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风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办组织养老机构从业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着重提高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能力。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文化等站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分类组织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消防安全委员会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各村微型消防站开展一次消防培训。道安办利用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4.在“五类场所”配备自救式呼吸器。

  (1)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独居老人、留守儿童、重症卧床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2)生产经营性村民自建房:村民家庭旅馆、有住宿的农家乐,家庭作坊,出租屋等。

  (3)“小火亡人”多发场所:小经营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合用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场所。

  (4)具有人员住宿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有住宿的`农家乐、学校宿舍、医院的病房楼、敬老院、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

  (5)其他高层公共建筑:除上述1-4类场所外,设置在高层公共建筑内具有住宿功能的单位场所。

  三、排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村委会、乡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各部位、各环节、各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委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积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各类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

  (三)行业抽查。各站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以及“三定”方案,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专项抽查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工作情况将纳入乡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各村以及各站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忠刚

  校长:

  副组长:张良顺副校长

  成员:各班主任

  四、排查治理重点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学校教师宿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五、工作方法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0至20xx年6月29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学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 达到 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 “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范围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二、整治重点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一)电气安全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二)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灯、烧纸、焚香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四)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五)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3.文物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7.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13年6月20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根据市文广新局《关于转发〈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使全市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消防安全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从而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和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办公室、广播电视科、文物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市场、印刷企业和文物保护单位;局所属各单位。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否明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安技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经营单位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值班巡查是否到位;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熟悉掌握。

  4.员工安全教育情况。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局重点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2.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31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

  3.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局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局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互结合起来,扎实向前推进。在单位内部进行深入检查,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和制度健全到位。

  3.落实责任,强化治理。各单位要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排查人员头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切实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5.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指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x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职能的作用,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xx组长、xx为副组长、xx为组员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xx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校长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工作任务

  1. 抓好各室、各班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室、各班级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室、各班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 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室、各班级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追究的消防工作新机制。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重查、细查。

  3. 加强xx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 加强执勤,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xx将针对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

  通过召开班主任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精神,并利用广播、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全校注重消防安全的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作为xx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作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精心组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工作落实细化到节点。

  2.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制定xx消防应急预案,邀请消防干警给全体员工上消防知识课。使教职员工达到“三懂三会”。

  3.检查xx消防设施完善情况。

  4.对xx用火、用电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xx用电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5.责任划分

  房舍消防安全:xx的房屋建筑、厕所,通过排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地方,标出明显标志,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限期整改。

  责任人:

  xx

  (三)接受检查验收阶段

  通过周查、月查制度,达到消防安全零事故、零隐患。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

  通过xx自查、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提高校园消防安全意识,并对xx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归纳、搜集、建档,进行认真的总结,使xx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xx〕2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xx〕24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契机,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皖南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总结我市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成果,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贡献“美丽中国”的黄山经验和范例。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保护体系。全面摸清我市历史建筑家底,科学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分期分批完成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建档工作,编制《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形成全域覆盖、应保尽保、活化利用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业主主体、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多方监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产权人和市场等力量,发挥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区乡镇的作用。

  (三)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激励,规范市场行为,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建立共建共享和持续效应的政策保障机制。

  (四)构建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历史建筑科学保护利用水平,夯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撑。

  (五)打造示范案例。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类型多样、影响广泛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典型案例。

  三、试点工作任务

  (一)筑牢应保尽保基础。

  1、全面调查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资源。按统一标准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对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价值特征、保护利用管理状况等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包括现状风貌、产权情况、文史资料、修缮资料等内容组成的全面、系统、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完成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布和挂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快构建徽派建筑数据库。在已建设徽派建筑数据库(一期)基础上,将我市已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已编制27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成果,已消失或濒危的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已发表有关历史建筑论文、文献、资料等基础信息,全部尽快入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建筑设计院;配合单位: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3、及时发布历史建筑有关信息。将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基本信息、修缮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和保护动态及时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在市、县政府的网站以及规划局、文化委等有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确保历史建筑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公开、透明、渠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信息办)

  (二)夯实科学保护支撑。

  1、编制《黄山市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基于《皖南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开展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深入探索历史建筑区域网络关联性特征和保护方法,突出文化版块的融合、综合保护,提高整体保护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制定保护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评估分类标准》《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与适用性改善利用规范》。编制集保护修缮技术、利用引导、管理要求等内容为一体,具有全面性、实用性、易用性、工具性等特点的《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手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

  3、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一幢一策明确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控制范围、措施、修缮、利用要求,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4、开展历史建筑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注重新型科技手段的注入,重点开展针对历史建筑木结构、高密集布局特点,进行防火、防水、防腐、防虫(白蚁、黑蜂、粉蠹等)、防潮、防裂、防雷处理,以及建筑结构加固,通风采光、外墙保温、隔音等一系列新技术攻关与实践。(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创新特色魅力样板。

  1、打造屯溪老街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样板。依据老街保护规划,加强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和利用,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特色功能街区、传承基地和创意产业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旅委、市文化委、屯溪区政府)

  2、打造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结合我市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历史建筑相对集中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用,打造一批名人故居纪念馆、特色博物馆、文化创意工坊,以及研学旅游、休闲餐饮、养生养老、度假民宿等新型业态。(见附件1)(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委、市消防支队)

  (四)完善长效保用机制。

  1、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依据《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明确历史建筑产权转让、转移登记,认领、迁移,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要求;完善历史建筑流转、租赁、经营等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租金优惠、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

  2、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招商力度。依托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优势,扎实做好历史建筑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工作,充分利用试点平台,积极引入外来优质项目、优秀企业和优质资本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招商局、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

  3、建立集体土地上历史建筑流转平台。依托江南林交所建立历史建筑产权流转平台,鼓励和引导历史建筑产权所有人通过平台进行交易。集体土地上的历史建筑可采取出租、联营等方式流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历史建筑新型流转方式。在简化程序、争取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扶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公管局、江南林交所等)

  (五)总结试点经验成果。

  汇编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成功经验和做法,编辑《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文件汇编》《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展示试点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县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城乡规划局)

  2、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作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共建机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职督察员,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过程中的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加强部门联动与协调。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进度信息,办公室汇总向领导组报告。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公开信息,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

  1、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围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等方面,策划并全力争取一批项目列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对新农村世行贷款、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历史建筑保护基金,促进社会资金有效投入、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区县政府)

  (三)加强技术支持。

  1、组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邀请各大院校、设计院所、科研机构以及徽派建筑保护方面专家和学者加盟,在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技术标准、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支持社团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支持我市“皖南古村落保护协会”及其他志愿者团队开展保护利用工作,支持帮助各类保护利用社团在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等层面协调解决一些问题,带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建筑,人人都有责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

  注重宣传建立试点专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住建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提高社会公众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了解、认识和参与,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工厂企业及出租屋火灾频发,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

  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三、大检查的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分工: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一、检查责任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二、检查治理重点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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