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实践“德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生命成长”的理念,推进学校全员德育、全程德育的落实,发挥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改变仅仅依靠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片面认识和现状,使学校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实施目的
德育导师制是一种个性化、亲情化和全员化的德育模式,是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班主任工作必要而有效的补充。平等的师生关系、互动的教学模式、共进的发展目标是德育导师制的基本特点。德育导师制将学校德育的诸多目标、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教师身上,导师依据“以德树德,以情动情,以志励志,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学力辅导”。通过德育导师制的研究与实施,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内在的潜力,进一步营造“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到关爱”育人氛围,使学生的道德成长与知识建构同步发展,达到学生生命健康成长与教师育人水平不断发展。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各班主任为导师小组组长,导师为年级任课教师。
四、实施办法
(一)受导对象的确定
在班主任的统一协调下
1、向学生提供所在班级的任课教师名单和施导特长。
2、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受导需要。
3、根据学生的选择情况,初步列出导师名单。
4、导师根据自己所掌握班级的情况,选择受导学生。
5、根据师生双方选择的情况,班主任适当进行调配。每一位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控制在1至2名,并且兼顾不同特点的学生。
(二)导师的确定
在教师自荐的基础上,先确认并推荐导师名单,再由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确定结对师生。
(三)导师工作内容
1、指导对象确定以后,导师必须多方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情况、兴趣爱好、特长、家庭背景等情况,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关心学生,成为学生成才道路上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关爱学生,建立亲密的师生关系。要有强烈的育人意识,要保持与学生的经常性接触,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上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3、建立家长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一次电话联络,每学期至少一次家访。导师与家长的联系过程中,要严守师德规范,维护教师和学校形象。
4、建立谈心辅导制度。定期与学生交流,每两周至少与结对学生谈心辅导一次,关注学生变化,对学生的过错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对学生取得的进步,提请班主任和学校进行表扬。
5、建立个案分析制度。对特殊学生、特殊家庭进行重点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的更要作为重点)。
6、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指导学生填写成长档案,记录学生成长轨迹。
7、接受学生咨询,指导、帮助学生安排新学期适合于自身特点、能力、素质和成长目标的学习计划的制订及实施,帮助他们合理选择。推荐学生的课外阅读内容,指导学生正常交友。
8、建立汇报制度。每学期就指导学生的基本情况以教育故事、辅导札记、成长案例等形式向学校写一份汇报材料。
9、导师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由班主任(导师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导师小组会议,交流工作过程,探讨存在问题,共商解决方案,发挥整合优势,《例会表》每月上交给导师大组处,由导师大组总结每月导师工作,总结导师工作中的经验、问题,以期不断改进。
五、考核评价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过程与结果相结合,以过程为主。每位导师在学期结束时把有关表格归档、总结,学校导师大组对导师工作作出全面评价,评价依据为档案评估分、班主任评估分、导师大组评估分及学生成效评估分。评价结果纳入学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记载卡,并根据转化学生成效进行奖励。
兴惠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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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构建 “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特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全员参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认真分析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特点,促进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受导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真诚关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整体性原则。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发挥团队的力量开展指导工作。
三、方法和步骤
1.组织建设。本校在区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并具体落实德育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全校建立德育导师工作团。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各年级组长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2.摸底调查。
(1)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学校教职员工。
(2)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后,班主任要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形成包括学生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弱势、学习风格、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初步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特别要关注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
3.选配使用
(1)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2)确定:我校将遵循自主、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个人的特长、个性、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导师,明确工作职责,并颁发聘书。
(3)使用:德育导师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原则上1位导师可指导3—5名学生,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
四、职责与制度
1.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1)关心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帮助并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特长发展,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成长。
2.德育导师工作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凡被聘任为德育导师的教职员工均由学校颁发聘书,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2)学生档案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或每一月的表现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3)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4)谈心交流制度。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较深入的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台帐,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5)小组活动制度。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组间活动: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6)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7)考核奖励制度。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导师工作的日常工作运作记载、结对学生的反馈和发展表现、查看学生成长档案袋材料和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等对受聘的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条件,学校也将对优秀德育导师给予表彰奖励。
“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3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全员参与”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根据省教育厅浙教基〔20xx〕284号文件和市教育局义教基(20xx)5号文件《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我校决定自本学期始实施德育导师制。
一、德育导师制的含义
德育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老师身上,导师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班级教师管理群的一种班级管理模式。
二、实施德育导师制的重要意义。
1、它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一个教师的职责,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必须改变仅仅依靠班主任、德育教师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片面认识和现状,让所有教师都承担起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德育导师制为载体,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德育队伍,使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它是中学德育创新的重要抓手。
德育导师制是新形势、新任务下的一种德育制度创新,强调以德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生命成长为理念,通过构建学校教学与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使学校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学生的知识建构与道德成长同步发展,真正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它是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我国新课程提出的三大目标之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学习目标,单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另外,新课程实施后,学生可以跨班级选课,传统意义上的班级管理模式可能会相对削弱。因此,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德育导师制的管理模式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模式。
三、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德育方式。提倡学生德育导师群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进一步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工作原则:
(1)发展性原则。德育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德育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德育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漏、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五、德育导师制的组织和管理。
1、组织机构:
(1)为保证德育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由书记室、校长室、政教处、团委、年级部的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以教学组为单位,落实好德育导师人选,明确职责,经常、及时、细致地开展转帮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等心理辅导室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2、管理制度在实施德育导师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导师聘任制度、受导学生档案制度、定期谈心与交流制度、定期家校联络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导师培训制度、导师考核和奖励制度等,使导师的工作和管理有章可循,逐步规范。
(1)导师聘任制度:
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每个教学班为单位,教师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名单,颁发聘书。(35周岁以下的教师要人人参与)
(2)受导学生档案制度: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受导学生。原则上每班10--12人,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应优先予以考虑。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提出受导要求。
A、通过填写表格建立受导学生个人档案。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每月的表现、每次考试成绩记录及分析等。
B、定期谈心与受导学生交流。
C、德育导师要定期与家长进行联系。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但是每月至少应有一次以上的联系。联系的方式应该多样化,提倡导师进行家访,每学期至少应有一次以上。
D、每月最少两次参加受导班级的班团活动课,并能指导学生开展相关的主题教育。
以上有关内容必须记载在《德育导师工作手册》中。
(3)定期例会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交换意见,讨论问题,决定事项,总结工作。校级一般每学期召开二次,年级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班级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都要做好记录。
(4)导师培训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
(5)导师考核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第一、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20%)
第二、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20%)
第三、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20%)
第四、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20%)
第五、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的评价。(20%)
第六、考核等第分为优秀(90分以上,包括90分)、合格(90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6)导师奖励制度:
A、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德育导师,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另加分(由校务会讨论后确定)。
B、学校对担任德育导师的教师优先提供外出学习机会。
C、设立“优秀德育导师奖”。
D、学年为合格者以上(包括合格)的导师视作半年班主任年限。
E、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不享受以上A、B、C、D的奖励制度。
六、注意事项:
正确处理实施德育导师制的二对关系:
1、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教学的关系。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德育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德育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也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2、正确处理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实施德育导师制是班主任工作的有力补充,不是取消班主任,也不是以导师取代班主任,班主任也可以担任导师。在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将德育导师对受导学生的个别教育与班主任对班级的全面管理有机整合,两者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合效应。
3、正确处理导师与家长的关系。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导师应多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导师应尊重家长,讲究与家长联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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