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实施方案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实施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实施方案 篇1
目前正值夏季,又临近暑假,雨水增多,是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高峰期,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触目惊心。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溺水事故,是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保证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体局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
各部门、班级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严格管理,不断强化措施。
1、学校要积极营造防溺水活动的健康育人氛围。悬挂“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横幅标语,要求学生每人办一份“生命高于天,远离溺水伤害”手抄报并进行签字活动,广泛宣传,使学生牢固树立忧患意识。
2、通过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严格要求学生在无监护人陪同时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去河道挖沙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污染水域游泳;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一旦发现严肃批评。
3、各班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主题班会活动,并通过具体案例、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使每个学生能够认识到“生命高于天”,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时刻注意安全。
4、开好一次家长会。围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主题,用真实具体的事例提醒家长:孩子们玩水、游泳一定要在会游泳的家长陪同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去玩水、游泳,切实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假前,学校要与每位学生家长签定《安全公约》,要求学生家长(监护人)严格监管、看护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5、总务处要对村、校周边的`水库、河流、池塘、水湾、水沟等处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大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县安委会《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当前防雷安全工作形势,经研究决定对防雷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化品、易燃易爆场所等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防雷安全监管力度,完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设施,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改消除防雷安全隐患,解决一批防雷安全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防雷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1、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防雷装置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老化、缺失等安全隐患;防雷装置是否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测。
2、新建建筑物:是否按规定履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手续,防雷装置是否取得气象部门签发的验收合格证。
3、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防静电设施配备及定期检测维护情况。
4学校、医院:建筑物是否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是否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测,计算机房及重要医疗设备是否有专用防雷装置。
三、工作要求
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行业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分行业分步骤开展各项业务。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防雷中心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并加强和市防雷中心的协调沟通。
2、重点排查,摸清底数。组织检查和行业系统分线推进相结合,对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学校、医院有重点地开展排查摸底,对实施排查的对象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制定整治计划。
3、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分类整治,对一般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及时进行整改或危害程度严重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提请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安全隐患或重大违法行为立即提请县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消除隐患。9月下旬到11月中旬为集中整治期。
4、部门联合,多措并举。要加强和各牵头单位的联合,按照牵头单位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加强和各牵头单位的信息沟通,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坚持集中破难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专项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狠抓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防雷安全隐患,要限期全面完成整改。
县防雷中心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初将上月检查情况报送县局防灾减灾科及县安监局和各牵头单位。
安全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国抽抽检任务、省级抽检任务(121批)由市局负责,我局负责协调配合,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二)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食用农产品全年抽检任务至少完成240批次,局食品科统筹安排全市抽检任务分配,各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1.抽样对象。
辖区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可根据销售和消费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具体抽检品种。
2.抽样时间和频次。
根据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农产品,全市每月至少抽检20个批次,20xx年6月30日前不得少于140批,全年不少于240批次。
3.抽样场所。
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4.承检机构。
由局食品科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省食药监局的要求遴选确定第三方承检机构。
(三)本级其他食品品种抽检任务。
食品科应结合本局实际,相应开展节令食品、应急、执法检验及风险监测工作,抽样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抽样单位。
二、数据报送
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上报省局“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再由省局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结果共享共用。抽检单位完成抽检后应先行将抽样信息通过系统上报,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并复核确认后,将检验结果上报系统。
三、核查处置
局食品科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应及时确定承办单位并转办。各监管所应确定专人负责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食品科报送核查处置报表,食品科按照附件1的要求向市局报送核查处置信息。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
凡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局。
四、信息发布
本级抽检由食品科负责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信息内容按照省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监督抽检”专栏食品信息公布格式发布信息。每月汇总已在站公布的本级受检信息,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局稽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抽检责任,着力做好食用农产品的抽样工作,要根据统一安排,严禁推诿扯皮。
(二)细化工作要求。食品抽检工作由食品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产品召回、复查整改、信息公布、月报统计以及数据利用等组成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不合格报告传递、核查处置(填报)等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评。市局将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内容,重点考核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核查处置率(系统填报率)、生产企业覆盖率、信息公布等工作。我局也将食品抽检工作纳入20xx年对各单位重点考评内容。
六、工作纪律
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无故不处置、延迟处置不合格抽样报告。
七、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在3月底前将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稽查抽样、监督抽样计划、食品抽检相关工作人员名单报局食品科,以便统筹安排全年抽样工作。
安全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督查前期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扎实推动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市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扎实推进全市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通知》(宁整治办〔20xx〕1号)精神,5月21日到5月31日,我区将组成6个检查组,由区领导带队,对全区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此外,各牵头部门、各街道园区也要制定领导带队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分组情况和检查重点
第一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区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副书记带队,区安监局牵头,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交警八大队参加。主要检查市、区挂牌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重点隐患。
第二组(工业企业安全整治):区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带队,区安监局牵头,发改局、质监分局参加。主要检查化工企业和涉化企业。
第三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治):区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带队,区住建局牵头,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参加。主要检查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副区长带队,区药监局牵头,卫生局、农业局、教育局、文化局参加。重点检查餐饮企业、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网吧等。
第五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副区长汪东明带队,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城管局、文化局、交警八大队参加。主要检查整治行动中排查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群众举报核实的各类重大隐患等。
第六组(人员密集场所整治):区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带队,消防大队牵头,文化局、商务局参加。主要检查宾馆、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酒吧、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时间安排
5月21日至5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各专项推进工作组牵头部门要制定本组区领导带队检查的详细方案,安排好专项检查的具体时间、内容、路线,报区分管领导。5月22日(周三)下午5:00之前,各专项推进工作组牵头部门要把实施方案报区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响应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决定在全市学校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经学校校务会共同研究决定,于9月16日-10月16日在全校开展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校务会成员全体班主任
统筹:z
二、具体活动安排:
(一)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国旗下讲话
1、内容:值周班准备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并在周一晨会上,对全校师生进行宣读。
2、对象:全校学生
3、负责科室:政教处
4、活动时间:9月22日(暂定)
(二)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
1、内容和要求:每位七年级综合实践课教师整理交通知识,精心备好、上好一堂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要求有教案、课件和课堂实景照片。
2、对象:七年级学生
3、负责科室:教务处
4、活动时间:9月16日-22日
(三)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手抄报评比
1、内容和要求:动手汇制一份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手抄报,各班推选2份优秀作品参加学校评比。
2、对象:全体学生
3、负责科室:安保处
4、活动时间:9月16日-22日,作品上交时间为9月22日。
(四)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1、内容和要求:各班精心准备召开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班会活动,要求有教案与活动记录,主题班会的活动照片,并上交到政教处。
2、对象:全体学生
3、负责科室:政教处
4、活动时间:9月24日(可自选调整)
(五)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
1、内容:由校园安全小分队成员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
2、对象:全校学生家长、校园周边村民
3、负责科室:安保处
4、活动时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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