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7 10:33:11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模板汇总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模板汇总6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从更深层次推进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以典型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格局,增强企事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和协调发展,根据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加入WTO后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形势的发展以及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等压力,亟需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能力。围绕这一要求,促进企事业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应用,把知识产权工作切实纳入企业的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去,提高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企业试点工作基础上,分企业集团和中小企业两个层面,建立为企业服务的工作平台和“绿色”通道。用五年的时间建立各类知识产权工作站50家,着力培育我市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知识产权工作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旗舰型”企业。

  三、申报条件

  成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应具备的条件:

  (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专(兼)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二)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运用初见成效。初步开展了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制定了中长期知识产权规划,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知识产权工作能融入到单位的研发、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强。

  (三)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量多质高,自主知识产权量的年增长率超过20%,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量较大比重。

  (四)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于单位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及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五)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科技投入(含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占销售总额的5%以上。

  (六)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大。重视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培训,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50%以上。

  (七)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激励机制。单位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工作奖惩制度。

  (八)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销售收入在同行业领先,并且保持连续三年赢利,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5%以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申报和管理

  (一)知识产权工作站每年认定10个,由区(县级市)、集团公司组织推荐,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已被认定为全国专利试点单位、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可优先考虑。

  (二)申报成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应提供的材料:《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站申报表》(一式二份及电子件);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三)被认定的工作站,应及时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站工作制度和职责,每年向市知识产权局汇报工作情况并配合进行绩效评价。

  (四)市知识产权局对被认定的工作站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站”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站”资格,并收回牌匾。

  五、扶持措施

  (一)一次性给予扶持经费,专项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有条件的区(县级市)、集团公司可以给予配套经费。

  (二)申报“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专利技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的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选。

  (三)优先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制止假冒专利行为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

  (四)组织参加国家、省举办的相关培训,指导建立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的利用。

  (五)组织参加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业务培训和考察活动。

  (六)指导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运用、涉外知识产权冲突应对等工作。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以我市的“科研兴教”办特色学校为契机,严格按照市重点课题“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要求,坚持育人为本,根据小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开发学生心理潜能,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预防学生的心理疾病,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在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并把它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题研究方案

  (一)选定课题,做好课题研究申报工作。

  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拟定了“小学生常见心理和行为问题及解决策略的研究”的教研课题,立足以人为本,让学生健康活泼地成长,开启学生的心智,陶冶学生情操,锻炼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学生的心理疾病,并做好本课题的申报工作。

  (二)设立课题研究领导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来抓,特成立心理健康教育话题研究领导组,抓紧抓实师资队伍培训。

  组 长:汤爱民(校长)

  付组长:李国庆(业务校长)

  李水香(教导主任)

  成 员:袁 燕(心理健康老师)

  白会霞(语文老师)

  牛丽萍(数学老师)

  周 玲(大队辅导员)

  张永刚(总务主任)

  教师培训内容包括:

  (1)、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知识。

  (2)、常见小学心理问题及对策;

  (3)、如何上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

  (4)、如何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遵循的活动原则等。

  2、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从教育思想、奋斗目标、心育教学特色实施步骤等四方面进行设计,切实加强和提高教师过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加强全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3、更新教育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在教育教学中要树立和谐、平等、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4、积极组织教师听专家、教授的讲座和看教学录相。安排教师参加心理健康知识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心理素质。

  5、定期进行话题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的教研活动,推选优秀教师上观摩课,认真开展咨询活动课,注意收集整理有关心理健康资料,认真撰写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心得体会、个案分析、教育故事、总结论文等,并进行交流推广。努力总结经验,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的业务能力。

  (三)初步开设“心育”课,执行教学课程计划。

  有课题研究组研究探讨心理健康课的模式,先分年级做课,然后在班级中逐步开展心理活动课,即“综合实践活动课”,把要传授的心理知识富于活动中,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心理健康教育。在课堂教学中,以活动课为主,淡化理论,强化行为指导和行为训练,进行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渗透。

  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心理发展施加影响。同时注意结合运用现代的教学手段辅助教学,使之更加生动形象直观,从而更加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四)设立心理健康团训室和“快乐驿站”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咨询辅导。

  心理咨询辅导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学校以主题班会为阵地,对学生进行团体心理辅导,结合各种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团训室”、“阳光信箱”以及电话专线和“心育知识专栏”、校广播对学生和家长开放,以班主任、辅导员为龙头,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建立心理档案和典型案例,做好跟踪记录,帮助学生解除心理烦恼、困惑、焦虑。

  (五)建立家校之桥,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家庭心理教育,从“心育”的角度来说家庭教育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谐、温馨、民主的家庭环境易使孩子活泼开朗,形成良好的品行。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只有与家庭紧密配合,同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课。而在现实中,有些家庭关心的只是孩子的学习成绩,至于孩子的心理品质、困惑、烦恼却很少关心,或不知如何关心。学校要继续印发有关这方面的宣传材料,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家长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介绍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内容,要求家长积极配合,端正家长对孩子期望值的尺度,掌握科学的评价标准,开设家校联系电话,设立特殊生家、校联系卡,定期召开家长会,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与家长交流座谈,共商教育方法,要邀请家长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观摩,要争取得到家长们的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提高了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

实施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通过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到 20xx 年,初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 2.0 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0.60 名,8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 1 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到 20xx 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 2.2 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0.69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 1 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1.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制定普通高校开展儿科学专业人才培训规划。支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设置儿科学本科专业。在我省 8 所举办「5+3」一体化医学教育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逐年增加招生人数,力争 20xx 年儿科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达 200 名,并逐步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

  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推进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十三五」期间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一批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2.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到 20xx 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 1750 名以上。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提高临床技能水平,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各地统筹使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时,在生活补助等方面适当向儿科倾斜,鼓励各地探索订单式培养的有效途径。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教育厅、财政厅参与)

  3.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建立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从 20xx 年起,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 1000 名产科医师及助产士,转岗培训 360 名儿科医生。鼓励各地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非儿科专业的临床类别医师,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师参加转岗培训。

  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能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通过提高岗位薪酬待遇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4.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健全我省儿科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将儿科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纳入我省「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百人医学领军人才计划」和「千人杰出青年医学人才计划」,给予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定的政策倾斜。

  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职称晋升和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中给予政策倾斜。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应予以重点考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各地要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倾斜支持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大力支持地级以上市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快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区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省儿童医院建设,力争到 20xx 年底前,开设 500 张床位,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广州要力争成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深圳市应至少设置 1 所三级甲等水平的儿童医院;到 20xx 年底前,常住人口超过 500 万的地级市应争取各设置 1 所三级儿童医院;常住人口超过 300 万的地级市可设置 1 所儿童医院。

  城市综合医院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和儿科病房,按照需求增加儿科病床数;每个县至少有 1 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儿科床位至少占医院总床位的 10%;各地可依托医学院校建设儿童医院。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县(市、区)依据常住人口原则上设置 1 所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所有乡镇卫生院具备住院分娩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和培养能够提供儿科服务的全科医生。(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参与)

  6.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各地要统筹规划区域内儿科医疗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需求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结合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儿童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重点加强重症、疑难、复杂儿童疾病诊疗;县级医院重点加强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和急救处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

  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重点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以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加快县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中心的建设工作,对孕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补助。

  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协作,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和康复治疗。鼓励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际,推进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整合和均衡发展。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流动和下沉。(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参与)

  7.打造儿科医疗高地。制定出台我省儿科区域医疗中心的规划、标准和程序,充分利用现有优质医疗资源,依托规模适宜、水平领先的儿童医院或者设有儿科的综合医院,结合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分别设置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并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医学教育、临床诊疗和循证研究领域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开展儿科转化医学研究,发展儿科高新技术,推广儿科适宜技术,提升儿童疾病的精准医疗水平;培养高端儿科医疗人才,构筑儿科医疗高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参与)

  8.构建儿科医疗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横向跨院合作,充分发挥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优势,构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的儿科专科联盟,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推动区域医疗资源、患者需求的双向流动。鼓励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9.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体现儿科特点及不同年龄人群医疗服务差别。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在 20xx 年 6 月 30 日前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

  10.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力争到 20xx 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 40% 以上。健全以岗位风险评级、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

  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设置一定的岗位奖励金,确保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挂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参与)

  11.推进「互联网+儿童健康医疗」。大力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拓展和延伸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的服务区域,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远程教育培训平台,通过网络教学、远程示教、远程教育等,重点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儿科骨干人才,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2.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有儿童的家庭开展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签约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支持政策。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鼓励儿科人才开办名医工作室、医生集团、护士集团,开展儿科医疗、居家护理等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14.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水平,努力避免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民政厅参与)

  15.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确保儿童药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四)防治结合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质量。

  16.促进儿童预防保健。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儿童健康管理,做好预防接种,强化新生儿和婴幼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服务,加强肺结核等儿童传染病防治。要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广儿童安全座椅的应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治安管理等,减少儿童伤害。寄宿制学校或者 600 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教育厅、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参与)

  17.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城市和县域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并在全省形成网络。加快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设置工作,提高儿童疾病院前急救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网络医院。省、市儿童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要开通儿童急危重症绿色通道,提高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处置儿童急危重症的培训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对急危重症儿童给予急救处置。(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8.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订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认真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提高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及时充实儿科医疗力量。(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19.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中医医疗机构,分区域建设省级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并开设儿科病房,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省、市儿童医院及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置中医儿科,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省中医药局负责)

  20.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及时释疑解惑,畅通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实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医疗纠纷依法解决。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参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把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健康广东和卫生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制定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加快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纳入医改整体规划,加强政策协调衔接,与各项改革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省卫生计生委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指导。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根据儿科服务特点科学核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宣传和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介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将推进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内容。

  省卫生计生委要抓紧细化完善有关考核指标,及时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儿童医疗服务建设的指导,通过调研、督导、评估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 篇4

  一、实施步骤

  (一)宣传清理阶段。

  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全县印章刻制行业进行摸底,掌握我县目前印章管理的基本情况。并对全县印章刻制行业集中开展一次清理工作,依法取缔一批无证和违法经营的印章刻制点,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加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县公安局将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政策、法规知识、系统的使用及简单数据的查询知识,方便人民群众学习了解。

  (二)系统建设阶段。

  根据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要求,依托市公安局搭建覆盖全县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印章的审批、制作和查询比对信息化、规范化、现代化,使印章印模具备信息采集、传储、存档、查询、鉴别等基本功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由县公安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并负责印章系统的安装、维护及升级服务,切实保障印章数据安全保密。县公安局要设立“印章治安管理中心”,负责对印章的审批、刻制、领用管理工作,建立面向广大公众的公安外网的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系统的使用及简单数据的查询。

  (三)推广使用阶段。

  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现使用的公章及其相关“专业章”、法定代表人铭章或按规定需要进入信息系统管理的其他印章,应当纳入印章治安信息系统管理。对于印章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要按规定更换印章;对不影响进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印章,印章所有人要求更换的,经审批后逐步予以更换。县公安局要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印章备案申领窗口,受理印章申领、更换的有关工作;工商、质监、经信、国税、地税、银行等部门可在业务窗口配置与系统匹配的验章器或者下载相关客户端软件,对印章进行系统查询。凡新设立和变更的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铭章等印章,必须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设立、年审、开户等工作时,应当查验印章是否按要求进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未进入的应督促印章按规定进入信息系统管理,保障印章使用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经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印章系统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办事效率。

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推动我校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切实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根据重庆市巫溪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教研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小河中学“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依据巫溪县教科所提出的“情智共生,卓越课堂”方案的总体目标,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倡导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为指南,以着力改变教与学的方式为核心,以优质师资和优良设施设备为保障,创建一流的课堂,促进全校教学质量整体提升,顺利实现“人本、均衡、卓越”的教育发展目标。

  二、现状分析

  我校于20xx年进行新课改以来,在巫溪县教委和教科所的领导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师生积极参与,立足课堂教学实际,从实际问题出发,不断深入研讨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策略和方法,建立强有力的学校教研团队,克服诸多限制条件的约束,通过一系列努力,课堂教学改革取得了初步的

  成果,但是,由于部分教师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根深蒂固,教学三维目标还未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未能很好的得以体现,教师重“教”而未重学生的“学”,课堂教学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卓越课堂”是指按照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能力为重、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突出“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核心理念,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建立师生学习共同体,彰显多元、开放、包容的课堂教学文化,最大程度地优化教学环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形成最优化的课堂形态,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育人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分阶段制定实施计划,推进“卓越课堂”建设,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我校所有学科课堂教学符合新课程改革理念,全面落实新课程三维目标,普遍达到“有效课堂”要求,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

  1.在教学目标上,整体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课程三维目标,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在教学准备上,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和课标要求,准确领会教材编写意图,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和教学环境,恰当

  选择教学素材,科学设计教学过程,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3.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层次性和多样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着力挖掘学科和课堂教学内容的育人价值,灵活处理教学预设与生成之间的关系,增强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上,建立师生学习共同体,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形成师生积极参与、交流互动、共同学习的过程,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5.在教学评价上,既重视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方法;既重视学习能力提升,又关注学习情感和态度。加强学生日常评价,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采用学生、教师、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教学评价方式,帮助学生树立自信,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理论水平,增强课改自觉性

  1. 加强领导,成立学校“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卓越课堂”实施工作。

  组长:陈帮界

  副组长:钟辉

  成员:全体教师

  2. 加强学习,通过校本培训提高教师素质,转变教学观念,增强课改的自觉性。

  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意见》和《重庆市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准确领会文件精神,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卓越课堂”实施的自觉性。深化教学改革,把推进“卓越课堂”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转变意识观念,转变教学方式

  1.树立“学生主体”教学理念

  ①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要通过课堂引导,让学生主动去发现问题和探究问题。

  ②树立新型的知识观。教师在课堂中要引导学生质疑、调查和探究,让学生经历从问号变成句号,再由句号到问号的反复论证,从而把知识不断地拓展、延伸、迁移,逐步形成能力。

  ③树立全员的评价观。要制订科学的评价方案,要对每一个学生在学习中的兴趣状态、能力表现、合作意识、学习效果进行全方位、合理的评价。同时,也要对教师在教学中启发、引导、点拨、激励等效果方面作出准确评价。

  2.突出学生主体,转变学习方式。

  ①首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让学生主动求知。其次,教师要改变生浇硬灌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掌握学习的主动权,学在教前,教在学后,生为主帅、师为参谋。

  ②突出学生的自我表现能力,让学生学习潜能得以最大的释放。要做到身动、心动、人人动,让学生在动中学、在学中动,在“自动”中战胜自我,发展自我,在“他动”中发现不足,弥补不足。

  ③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要打破常规,运用一些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来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极力创造让学生敢想善想、敢问善问、敢做善做、敢说善说的课堂教学环境;要鼓励学生挑战权威,鼓励学生突发奇想、敢冒风险,鼓励学生动手实践,身体力行。

  3.创建“以生为本”的职业文化

  在推动教学方式变革的同时,应着眼于教师先进职业文化的创建,主要举措有:第一,引导教师依托课堂改进行为持续反思几个核心问题——“这节课向学生传授了什么?”“是以何种方式使学生获得得知识技能的?”“还有更能激发学生学习主体性的教法吗?”第二,组织教师讨论关于师生关系的问题,帮助教师强化“学生是独立的人、是独特的人,是发展的人,是享有学习主权的人”等正确的学生观、质量观。第三,运用教学质量监控等评价策略促使

  

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xx〕1 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试行)(闽师研〔20xx〕21号)的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对象

  第一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研究生(以下称“应届生”)。

  第二条:已获得学位的往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专职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人员(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截至教育部录取当年9月1日)。

  二、申请条件

  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二条: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三条:有至少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四条: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75分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或PETS-5 (WSK)55分以上,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第五条:应届生须于就读期间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参加选拔: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A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B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注:论文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AB类学术期刊,指《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类期刊包括SCI(不计影响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类期刊包括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为各学科二级权威期刊。

  第六条:往届生须于近三年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参加选拔: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A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B类刊物至少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注:论文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AB类学术期刊,指《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类期刊包括SCI(不计影响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类期刊包括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为各学科二级权威期刊。

  第七条: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培养,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选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选拔,按一级学科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选拔小组,选拔小组不少于5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 人)。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必须全程回避。

  四、申请程序

  9月19日前,申请人向我院递交或寄达以下材料进行申请,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邮寄须用EMS。(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409办公室,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267)

  1. 《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 《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3. 《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 份(原件备查);

  4. 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毕业证书);

  5.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需签名)1份,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备查);

  6. 《现实表现情况表》;

  7. 《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8. 考生个人自述(按模版要求);

  9. 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10. 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1. 近半年以来(截止到申请当年9月22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五、考核流程

  1. 9月26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研究生院复审。

  2. 复审通过后,由相关博士生导师结合体育学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学院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3. 10月11日前,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申请人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①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申请人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③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④综合素质:对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选拔小组还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其中重点考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占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10%)、科研能力(占50%)和综合素质(占20%)四个部分评定,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六、录取规则

  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按相关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校、院两级公示均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学校正式确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与统一考试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起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往届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当年以“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0%。

  七、其他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况,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591-22868267(学院)、0591-22867434(研究生院)、0591-22867115(校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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