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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德少年事迹材料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事迹材料都不陌生吧,事迹材料可以起到宣扬特定的时代精神、引导读者认识先进,学习先进的作用。一般事迹材料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孝德少年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十七史蒙求》简介
自古以来,学者们都深谙蒙学教育的重要性,明代学者沈鲤的《义学约》中说道:“蒙养极大事,亦最难事。盖终身事业此为根本。”而蒙学教材作为蒙学教育的工具,也同样受到学者们的重视。早在周代就出现了识字类蒙学教材《史籀篇》,到宋代,蒙学教材数量增多,并在内容上呈现出专门化的倾向,历史类蒙学教材、通识类蒙学教材等纷纷涌现。
北宋诗人王令(字逢原)编写的《十七史蒙求》,即是此时期历史类蒙学教材的主要代表之一,此书内容丰富,涵盖了“圣君、贤相、忠臣、义士、文人、武夫、孝子、烈妇功业事实”[1]。书名中所谓的“十七史”,乃指从《史记》至《新五代史》17部史书所记载史事的时间范围。全书取材范围除上述十七部史书外,部分内容还取自《华阳国志》、《新序》等多种史著。此书编写体裁沿袭唐代李翰所创设的“蒙求体”——四字一句,上下句两两相偶,从而让蒙童阅读起来朗朗上口。但全书内容由众多历史典故构成,这些典故对蒙童而言难免有些艰深难懂,因此作者在正文之后附以史传为蓝本的详细注释。这些字数超过正文数十倍的注释既能帮助蒙童学习,又为塾师教授此书提供了参考资料,是全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十七史蒙求》的史学意识分析
《十七史蒙求》以故事的形式,简单明了的表述方法,将内容繁复的历史知识娓娓道出,以达到丰富蒙童的历史知识,激发其学习兴趣的效果。以下通过分析书中历史典故的选择依据,以及历史事件的主体构成等,逐层论述此书中所蕴涵的史学意识。
(一)以“历史性”为选择历史素材的依据
《十七史蒙求》所记载的史实并不是通过考证、校勘、分析抑或综合而来,而是以历史事件的“历史性”作为甄选史料的标准,对以往史书中的史实进行选择和组合。这样的历史事件不仅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是经过主观意识改造过的客观存在。其“历史性”体现在将具有教育意义的主观思想内化于客观存在的具体历史事件之中。因而选择这种“历史性”的历史事件意义在于,选择关联于一个团体、一个民族共同信仰的历史事实,及这一共同信仰在不同时间凭借不同事物表现出的整体发展轨迹。
从全书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可见,作者主要选择了忠、孝、仁、义之士的史实,以类相集,联以音韵,编辑成册。借此传承前人的宝贵思想,深化民族的共同情感,唤起人们的爱国意识。《孝经》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孝与悌是实践仁德、构建良好人伦关系的基础和根本。因此,首先,书中列举了孝悌之人如“自楚见母,求笞代兄”中的陆景融与韦嗣立;“赵孝替弟,季江代兄”中的赵孝和姜肱、季江兄弟等典范人物。其次,“仁”乃儒家之精髓,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2]为发扬“仁”道,书中收录了大量仁义聪慧的文臣武将的历史事迹,如“宋就交欢,羊祜通和”,记载的便是梁国大夫宋就教导百姓以德报怨和晋代官员羊祜以仁义之举使吴人翕然悦服的事件。这些文臣武将的故事饱含了丰富的智慧和情感,值得蒙童借鉴和学习。再者,“廉洁”亦是我国古代文化的核心之一,自古以来,廉洁守志的清官都受到世代人的敬仰,被历代诗人学者传颂。因而作者对此类人物也不乏记载,如书中“卢门不箔,崔室无庑”中的唐吏部尚书卢怀慎与崔郾虽位居高位,但清廉节约,所居住非常简陋。这些史料的选择不仅仅是对学生美德的培养,也是对他们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培养,更潜移默化地教给他们为人的基本原则。
总而言之,书中有意选取这些具有“历史性”的典型人物故事,把深奥的道德理论、抽象的道德说教化作具体行为的描写,目的在于潜移默化地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融入在蒙童的价值观念中,以更好地实现历史的教育价值。
(二)坚持道德原则与事实原则相统一的选材标准
“童稚之学,不止记诵。养其良知良能,当以先人之言为主。日记故事,不拘古今,必先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事,如黄香扇枕,陆续怀桔,叔敖阴德,子路负米之类,只如俗说,便晓此道理,久久成熟,德性若自然矣。”[3]所以书中主要依据道德原则,择录一些具体、生动的历史事件,以事载理,事理并举地再现了那一时代人们的优秀品质,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向蒙童传递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但同时,本书又是一本历史教材,作者在择善的基础上仍基于史学的基本原则而作,坚持道德原则与事实原则相统一,从而让学生能够了解历史的全貌。
历史的主体是人,人既有“善”君子,又有“恶”小人。但为了弘扬人类文明,促进社会发展,历史上的贤人君子总是比龌龊小人更值得我们偏爱,钱穆先生就曾说:“中国历史乃由道德精神所形成,……我称此种道德精神为中国的历史精神”[4]。但若仅限于此的话,此类历史将会是不完整的历史。事实上,历史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时间轨迹,它并不全由高尚道德所引导,有时甚至绝大多数时候来自恶劣私欲的冲动。因而,我们不能因为小人的行迹不合乎“道德精神”所以否定其存在的客观性。在历史长河中,我们需同时看到善与恶,才能从历史那里真正得到启发、教训和经验,这才是符合历史本来法则的正确态度。换言之,我们既要坚持道德原则,即以历史主体的行为是否依“善”为判断标准,又要坚持事实原则,即一种辩证的鉴别,它承认历史主体的主观性,同时也要求主体在主观外必须承认历史客观事实。因为“光是道德判断固足以抹杀历史,然就历史而言,无道德判断亦不行(道德在此中不能是中立的)。盖若无道德判断,便无是非。”[5]
因此,历史类蒙学教材《十七史蒙求》在大量选取忠孝仁义之士的同时,也辑入了与道德准则背道而驰的恶吏、酷吏等反面教材,公正、理性地展现他们各自存在的意义。如“白起当死,邓禹必兴”中将滥杀之人白起与不妄杀一人的邓禹进行了对比。除这一形式外,书中还连类而及地列举了“恶”小人。如“周兴大瓮,元礼铁笔”,即记载了两个臭味相投不合乎道德准则的历史小人周兴与索元礼。虽然这些小人的行径是我们所不齿的,但并不代表关注他们没有任何意义,他们为我们的现实生活提供了可资参考的反面教材,教育我们避免重蹈覆辙。同时将这些小人与正人君子进行对比,也潜在地赋予我们判断是非的标准。因而,在选材的标准上,不仅仅坚持以历史事件的“历史性”为选择依据,而且坚持道德原则和事实原则两者的有机结合。这样不但可以为蒙童提供成功的经验,而且可以让蒙童从消极方面吸取教训,进而潜移默化地向孩童传播了辩证的历史准则,更好地实现了历史的教育价值。
(三)历史事件的主体由英雄与群众共同构成
历史是人类的历史,社会中的每一人都是历史的创造者,每一人都是历史的主人。中国历史绵延五千年,在历史长河中创造历史的人物浩如烟海,但这众多的历史人物又并不能完全被载入史册,也没有任何一位史家能将这全部的历史记载在册。而如何在有限的史书中记载最有价值、最深刻的内容,即以怎样的标准来界定史书内容、范围和主要着眼点,成为了历代史家们一直思索的问题。唐代著名史学家刘知己认为历史应记载“事关军国,理涉兴亡”之事,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认为应记载“大兴衰、大伦理”之事。而诗人王令在编著童蒙教材《十七史蒙求》时则不这么认为,他从蒙童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记载“大治乱”得失之事基础上,对“州闾细事,委巷琐言”之事也给予了关注。因为,历史并不仅仅是统治阶级或英雄创造的,在这之外“还有不少人物,各有作用,各有影响。其作用影响,或大或小,或正或负,相反相成,而始得成此一共业。”[6]可以说,普通百姓与统治阶级共同创造了历史。只是群众与统治阶级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在历史进程中所处的地位才有所不同,但两者必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才能完成完整的历史。因此,在蒙童接触历史的伊始,为了给蒙童一个完整历史的缩影,同时避免在蒙童最初印象中产生“英雄创造历史”的错觉,《十七史蒙求》有意将彪炳史册之英雄人物的丰功伟绩,与普通群众的嘉言善行同时编入其中。
全书在这一编写原则的指导下,既记载了上层统治者的事迹,例如“宋武纳衣,隋文昔服”中宋武帝与隋高祖,“敬宗从裴,成帝听薛”中的唐敬宗和前汉成帝,“孙权优劣,太宗可否”中的孙权与唐太宗,“太宗怒范,汉文责唐”中的唐太宗和前汉文帝等。同时也辑入了普通群众的嘉言善行,如贫而好学之士“徐写甘蔗,虔写树叶”中南朝孤贫的徐伯珍与唐代家境贫寒的郑虔刻苦学习的故事,“珪母具酒,宗亲广被”中教导儿子“亲仁者,远小人”、见识深远的母亲,貌丑而有才之人“鬷蔑言善,子羽名振”,“书法不隐”的史学家“太史载崔,董狐书盾”,及忠于职守之人“神竭于颂,精尽于弓”等。书中的英雄与群众虽所处地位不同,但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都是不朽的,都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他们共同出现于此书,赋予了蒙童一个较完整的社会,不仅有助于扩大蒙童的历史知识面,而且有利于蒙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综上可见,《十七史蒙求》在选材标准及对历史主体构成的认识等方面,都表现出其独特的史学意识。真切体会书中体现的史学意识,将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宋代历史类蒙学教材的特点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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