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3-07-28 07:16:2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合同优选(12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施工合同优选(12篇)

  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xx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

  签订地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址: ;

  3.工程面积:跨度为 米,长度为 米,檐口高 米,合计 幢,面积 平方米。

  二、承包内容

  聚氨酯保温喷涂施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方式:喷涂聚氨酯厚度为 mm。

  四、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

  2.工期暂定为 个晴天,如遇大风、大雨、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开工的,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的,乙方提供相应清单及凭证,由甲方承担。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总造价约为 元,大写金额 (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材料设备全部进场付总工程价的`50%,即 元;

  聚氨酯喷涂至70%时付款至总工程价的90%,即 元

  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价的97%,留3%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质量监督的责任。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及可施工的场地,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加工时间另议。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施工。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根据质量标准的要求保质施工。

  3.乙方对施工现场原材料进行防火监管,并备有消防器材;

  4.高空作业时,乙方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对甲方不按期付款,有权中止施工。

  双方未履行验收手续,甲方即行进驻装修场地,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及时完工,延期一天罚款500元;制作安装的产品有显著质量问题,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2.如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或其他事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付款,延期一天罚款500元,并承担乙方相应损失;超过合同要求应付款项日期一个月后,应向乙方额外支付20%违约金;

  3.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甲方后,甲方3日内不进行验收,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并各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署即生效;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xx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代表: 代表: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 篇3

  承包方(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搞好配合协调,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山韵佳苑B区

  二、工程单价: 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内容范围:

  四、承包方式: 单包人工 (工程量约23000m)

  五、工程造价:大写 约贰拾玖万玖仟元小写 约299000.00元

  六、结算方式:合同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办好签证,验收手续。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应提交甲方、监理批准。乙方必须按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 监理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检查监督,严格按图施工。

  工期包括:开工日期 按实际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10日 除以下原因工期顺延: ①天气原因 ②设计变更 ③地质原因 ④场地影响 ⑤甲方供桩影响⑥其他双方均能接受的.客观原因

  八、付款方式: 首期:机械设备进场试桩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20%。中期每完成两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90%。余款桩基验收合格甲方基础底版浇完后结清余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内,甲方、监理随时派员到现场检查工艺和质量,如发现不符有关 规定时,甲方有权指正,乙方应负责及时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责任者发生工伤,设备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及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应明确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 同志,监理单位 工地代表 徐惠明 同志,乙方工地代表 孙海燕 同志。

  十二、工程质量验收,由甲方会同乙方等有关单位,对工程按规定进行总体验收。凡 在验收中发现必须返工或修补的部分,以书面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后要经再验 收合格移交甲方,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乙方负责保修期贰年。

  十三、违约责任:

  1、按《经济合同法》。

  2、甲方责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竣工期得以顺延,由于图纸及其它原因变 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应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3、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质量问 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期延误,每天按工程价 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解决。

  (2)双方同意由 /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可向无锡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

  1、 甲方负责场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严格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须由甲方负责补贴乙方损失,标准为500.00元每天、每台机。

  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压桩以外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不开据工程发票。

  5.送桩部分超出2.5米按实结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65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与监理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3、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负责载体桩施工资料的现场记录、收集、整理、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盖章。并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20xx装订,装订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双方施工现场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共同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合同条款,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任何一方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 区 签订。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工程结构:_______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承包范围:

  1)外脚手架搭拆:含架空层及主体结构支模、钢筋绑扎需要的外架搭设、满足每层砼浇捣、模板加固需要的围护脚手架(外围超出作业面

  1.5米),满足室外回填土方的需要而提前拆除以及后期砌体、装饰施工的外脚手架二次搭设及拆除。

  2)架空层及主体结构层面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含所有安全围网、兜网挂设、及时清整。所有工字钢安拆、加固工字钢的钢筋环、钢丝绳及外架加固的钢管、铁件的预埋、悬挑工字钢上的硬铺(木板、竹跳板)拆除。

  3)钢筋施工棚、现场安全广告牌、施工通道、看房通道、拌合机、发电机房、塔吊平台等临时及永久性设施的搭设及拆除。

  4)坑基一次或多次(应施工现场需要)围护、上下深基坑用的踏步,首层至第一道悬挑工字钢外围的防护搭拆及楼梯间、电梯井、风井、阳台等所有临边防护的搭设及拆除。

  5)卸料平台按施工需要及时搭设、转移及定位加固的铁环、钢绳的'预埋、拆除。

  6)电梯井、风井每三层一道硬质防护的铺设,电梯门口防坠铁门的挂设(铁门由项目部提供)并及时检查清理。

  7)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服从现场调配,所有外立面的钢管必须预先做好油漆,剪刀撑钢管做好黄黑相间的花杆油漆(材料由甲方提供,是否刷油漆由工程项目部决定)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精心排料,最大限度保证安全、牢固、美观,积极配合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安全维护网必须及时悬挂,并定期整理,脚手架搭设一角四立,一跳三横,每跳错头连接不大于40公分,立杆间距不大于

  1.5米,每跳

  1.8米,外排中间排栏腰,内排和墙的距离不大于30公分,不小于25公分。脚手架搭设、工字钢加固铁环的预埋、工字钢的安放、钢丝绳预埋、脚手架搭拆等工作事先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与项目管理人员协商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管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每延迟一天工期处罚乙方1000元,如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工程部安排的形象进度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节奏,积极提供材料计划,精心安排施工,如达不到工期要求而影响其它班组施工延迟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如有事离开必须与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协商并派专人负责。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XX帽,未戴XX帽按100元人次处罚(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次,扣除乙方200元工程款,如违章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在3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服从管理,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材料堆放有序,楼面及时清理干净,废品材料及时清堆安放在指定地点,合理利用原材料不得随意浪费,施工现场材料必须交清、归库。如不交清归库按扣件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架子上的材料层层上翻,不往上翻,而将材料放在外架上的按扣件

  5.00元套,钢管15元米处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安全文明现场不达标而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5)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并扣除乙方双倍费用。

  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并每月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七、承包价格:主体结构,脚手架搭拆按建筑面积14.5元平方米结算(4楼首道工字钢以下按12.5元平方米结算除外);地下室、附楼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结算。

  八、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如下(按施工方的拨款方式付款)程量60%的进度款。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甲方(铁路发包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建筑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德忠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乙方(承包方):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范书建

  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二)工程地点:动车段。

  (三)工程内容: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四)承包范围:动车段零星病害。

  (五)承包方式:项目总承包。

  (六)合同价款:本工程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工程款(总计)(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小写:105574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96856。88元,增值税8717。12元),最终结算价以甲方上级单位实际批复为准,如金额发生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定。

  (七)质量标准:乙方按照承包范围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条工程期限

  工程总日历天数自开工之日起90天,开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

  7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

  72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3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星现场负责人。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余小祥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质量的监控。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三)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一)在工程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二)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三)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六)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

  采用竣工验收合格并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完成向上级单位清算该笔款项后,于30日内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竣工结算值的95%工程款进行结算,质保期满后支付尾款: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

  项目整修验收完毕95%

  质保期满(新建、更改屋面防水为5年,造林、绿化工程为1年,其他质保期为2年)5%

  (三)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甲方增值税相关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第九条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被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被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收件人:余小祥手机号码: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筑段(甲方名称)与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8

  业主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订立以下建房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住宅楼图纸内土建主体工程,楼地面至结构层,室内外墙面砂浆粉平,即毛胚房。不包括:门、窗、花瓶栏杆、楼梯栏杆、刮瓷、顶棚粉刷、波形瓦、屋面雨落管、钢梯、屋顶水箱、架空隔热板,室内、外装饰和粘贴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屋面、卫生间卷材防水工程,室外散水、排水沟、化粪池、院场、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

  3、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240个日历日天,即开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5、价款:本合同造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50元结算,施工图建筑面 积实有303.2平方米,主体土建工程总造价303.2×850元/m2=257720元(大写:贰拾伍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该款项未含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变更增删部分,但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购置的材料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第三条:甲方责任义务

  1、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2、延期开工,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在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前 5天通知对方,工期顺延。

  3、暂停施工,甲方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 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了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之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同意后继续施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可自行复工。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不属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当甲方要 求乙方修复时,乙方要本着对用户负责的精神,给予处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土方外运甲方自理。

  6、协调好邻里关系,办理好一切建房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向乙 方提供施工图纸4套。

  第四条: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体施工规范,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在施工过 程中遵照执行;

  2、施工中严格按照合同及报价约定的项目认真施工,执行安全施工操 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范围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严格按材料明细标明所指定的材料质量、规格、品牌、单价,购进 材料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商定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工期延误及双方责任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认可工期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经甲方事先同意,修改原设计方案造成临时停工;

  3、不可抗力。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质 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建筑材料的选用:

  1、钢材采用昆钢;

  2、水泥采用奥环水泥,按每一施工段所需的数量,分批组织进场。

  第九条:质量标准

  1、工程验收标准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即GB 50300-20xx 一次性验收达合格标准;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有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甲方如自聘监理,应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与工作衔接,同时,甲方也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聘请监理师做最终验收。

  第十条:工程质量及保修范围

  1、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15 日内验收;若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15日内不到现场验收,乙方按甲方验收合格处理;

  2、保修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按《建筑保修办法(试行)》第 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40%(壹拾壹 万元整),一层板面浇灌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柒万元整),封顶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伍万元整),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2%的保修金,其余尾款一次付清,2%的保修金一年保修期满后,30天内付清。

  2、基础超深、设计修改、甲方变更产生的增减工程,包干范围以外工程,按实际增、减工程量结算,结算单价施工时双方商定的价格。

  3、如施工工程发生变更,按甲方签认的变更图纸为结算依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凡因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甲方及本合同第七条明确的原因,乙方所实施工程不能按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百元,迟延十五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另行委托施工单位的全部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按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施工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图纸,甲方如需要更改结构,必须取得设 计单位的同意后方能更改。

  2、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和规程施工,不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 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和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所有建筑材料由乙方购入,甲方负责检查把关和验收.出现建材质量 问题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为确保工程质量梁、柱、板必须按规范进行保养。

  5、干燥季节施工时,砖、模板必须在浇足水后才能使用。

  6、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清理平整,工程用水、电的架设(含所需设备 及材料)。及时向甲方提出施工中所需要修改的地方或建议,供甲方参考。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说明、要求进行施工,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负责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乙方责任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偿修复。

  7、加强平时的监管,梁、柱、板的模板,钢筋制安,砼浇灌等关健环节要确保质量。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在施工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范围

  1、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总承包该工程施工。

  2、工程范围:依照×××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内的工程项目,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行并按设计所要求的技术指标进行施工。

  三、承包造价

  工程承包总造价:人民币:元;小写RMB¥:元包干。施工中如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项目按投标文件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所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决算;投标文件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人工和机械费;主材价格执行投标文件自报价格,没有自报价格的执行同期指导价或市场价。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行业标准《沼气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合格。

  2、本工程在施工中,土建部分、设备安装等,所有用于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地材除外)及设备,必须合格,无产品合格证的设备及原材料严禁在本工程项目中使用。

  五、付款方法

  自乙方人员进场15天内,甲方预付乙方30%的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直到85%,每笔工程进度款审批时,不得超过三天,余款除留5%质保金外,其他款项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全部付清,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施工工期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后,进场时间由市能源办确定,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工期按有效施工日240天,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所造成的`损失可协商解决,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充分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制定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办好意外工伤保险,杜绝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施工,不准因施工而造成环境污染,并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有序堆放。

  八、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现场施工及调试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临时用水、电、施工用电费用由甲方承担;负责将自来水及总电源引入沼气站内乙方指定位置。在乙方进行试水试压

  试验时为乙方提供足够水源。做好施工地段与牲猪饲养生产线的防疫及隔离工作。

  2、组织好设计、监理对工程项目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协调好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关系,处理好地方政府及村、组农户的关系,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3、本工程中,甲方须派1名施工技术人员(有相应资质)为工地常驻代表,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及有关部门的衔接。

  4、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款项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根据乙方施工进度,组织好分部分项工程现场验收。配合好乙方组织工程的调试,运行工作,并选派人员跟班实习、操作和调试。

  乙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履行好施工单位职责,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工程任务,力争建设单位的投资发挥最佳效益。

  2、在安装调试期,应对甲方选派的沼气站操作人员进行实地培训,使甲方能熟练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

  3、乙方施工人员须服从场内消毒制度。

  4、设备自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一年内无偿保修,并保证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

  5、本工程乙方不得转让。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按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并同时支付守约方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待甲方付清合同款的100%时归甲方所有。

  2、如甲方原因致使沼气工程不能正常运行、正常验收,则在合同设备安装结束后365天内,甲方应当无条件为乙方结清全部合同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交二份由市县主管部门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工程项目:s207线吉河桥便道抢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环境协调、路基土石方、简易路面、钢便桥、道路安全标志、后期养护及旧桥的交通管制等一切工作。

  2、工程总价: 元(大写 元)。

  3、工程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17天。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公路工程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施工,认真选择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对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必须报经甲方或甲方代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质量乙方负全部责任。

  5、工程安全及法规制度

  ①、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移交,乙方应对全部施工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②、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所有结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自理和承担相关责任。

  ③、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管理不善或民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它财产损失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向建设单位书面汇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④、爆破人员必须持有机关核发的爆破证,采购的火工器材要有运输证、存放证,存放要分类,建帐,严格实行领发制度,绝对不能流向其它工地或他人。

  ⑤、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⑥、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外部环境由乙方自行处理,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及支付

  ①、工程中期借款额度以上月实际进度并检验合格工程价款的60%。

  ②、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

  7、其它:

  ①、本协议为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变更。

  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③、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止于新建桥梁施工单位进场交付后完毕。

  ④、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为准。

  8、附件:施工图纸及及材料供应。

  8.1、合同签字后,由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壹份,未经同意不得将图纸交第三方。

  8.2、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所有材料运输和保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对进场的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分批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合格材料乙方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材料试验由施工员现场取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同样适用。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计划表及要求。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XX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XX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XX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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