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方案

时间:2022-11-14 14:43:54 施工方案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精选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精选8篇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1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指示精神、天津市建交委下发的《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的通知》(津建质安【20xx】161号)文件精神和××集团4月22日第4次安全例会上××副总经理指示精神,彻底治理建设工程和地块整理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xx年6月1日津政令第100号)、《关于印发<××集团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20xx】400号)、《××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20xx年年度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及××集团20xx年×月×日第×次安全例会确定的关于站点项目确保扬尘治理达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等5个100%”的要求标准,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和地块整理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公司防治扬尘污染领导工作组

  组长:×××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

  成员:×× ××等

  拟启动各工程项目负责人

  各地块责任区负责人

  三、防治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施工工地

  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重点采取设置工地围挡、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密目网封闭建筑立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6个方面的措施,具体标准如下:

  1、工地围挡标准

  工地围挡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或钢结构架体围挡,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市政路桥工地,采用白色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米,围挡根部与地面不能有空隙,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2、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4、工地出入口标准

  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xx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其他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切割石材等产尘作业应采取降尘措施。

  (二)工程渣土运输

  1、 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三)土地整理地块(已完成土地移交手续)

  要按照市里提出的“5个100%做到”中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的标准要求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四、治理措施

  (一)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公司扬尘污染点位图表,建立台帐,纳入××集团扬尘污染点位总图和防治责任总台帐。按照治理小组领导分工负责制执行。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中增加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防治内容,明确按照《××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执行。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否则不得开工。已开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经复查达到要求后复工建设。监理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内,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

  (二)对渣土运输严格管理。实行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之间的协议公司备案制度,要求对渣土运输管理做到严禁分包给无渣土运输资格的企业,严禁使用无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渣土,严禁无牌照车辆进入工地,严禁不平槽装运车辆驶出工地,严禁帮钩缺失、损坏的车辆进出工地,严禁装运湿泥,严禁不冲洗轮胎的车辆驶出工地,严禁无工地标牌的车辆进出工地。

  明确要求渣土运输企业要达到具备基本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条件,渣土运输不按要求落实时要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管理责任。

  (三)加大检查力度。项目现场实行施工单位自查制度和监理单位每日巡查制度;项目负责人每周联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执行节假日检查办法,加大检查力度;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做好不定期检查;对整理地块加大重点巡查力度。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项目和整理地块即时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处罚规定执行。

  (四)建立考核惩处机制。严格按照《××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规定执行,如果发生上级单位通报和约谈情况,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以外,要按照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和处罚。将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天津市××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四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4

  前言

  疫情发展历程:20xx年12月1日,武汉出现第一起不明原因引发的肺炎。在此之后的一个多月里,武汉患此不明原因肺炎的人数逐渐增多,直到2020年1月20日,曾担任非典总指挥的钟南山院士亲临武汉,确认并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会人传人;从这一天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爆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xx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建筑工程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本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特制定适用于本工程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2.1总体概况

  2.1.1总体概述

  工程名称:xxxx新建工程(含桩基)施工

  工程地址:本工程位于xxxx云存储产业园西北角中国联通华北(xxxx)基地内

  建设单位: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2目前施工进度说明

  2.2复工时间安排

  2.2.1、政府对建筑工程复工规定文件

  《关于做好开发区建设领域节后开复工事项的紧急通知》xxxx开住建〔2020〕2号文件要求“按照管委会防控指挥部的指示要求,开发区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早于2月22日之前返岗,开复工必须报经住建部门审核批准,未经住建部门审核批准的一律不许开复工”

  2.2.2、本工程复工时间安排

  结合本项目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情况,具体复工工作安排如下:

  2.3年度施工计划

  备注:具体开工时间开发区政府未给予实质性说明,实际开工需根据当地政府临时通知为准,现阶段均按照政府公布日后进行复工准备。

  2.4劳动力计划

  备注:管理人员中项目班子均提前返岗,预计24日前满足隔离期要求,可提前上岗。其他员工返程时间根据各地政策进行调整,总体满足管理要求。其他施工人员根据不同地域政策进行调整。人员为实际需求总数。

  2.5生产物资进场计划安排

  三、组织机构

  3.1突发疫情防控机构

  3.1.1管理构架:

  3.1.2突发疫情防控组织机构职责:

  广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委员会:坚持科学预防和应对的原则,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督促开发区在建工程参建单位主动接受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建设单位:负责监督各方防疫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及收集整体,及时对接政府机构;报告疫情,对工程复工沟通疫情防控部门、职能部门,开局证明。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现场防疫措施方案的审批和监督落实。

  设计单位:负责对负责疫情期间工程施工的技术支持。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防疫措施方案的编制及落实。

  3.1.3项目总包疫情专项防控工作小组:

  项目总包组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专项防控工作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领导班子、各部门人员作为工作小组成员,统筹项目整体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应急管理机构通讯录

  3.1.4总包单位管理构架:

  3.2组织机构管理职责

  (1)组长: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指挥及协调。

  (2)副组长:全方位协助组长进行疫情防控工作。

  (3)疫情监测组:负责对进场工人按照要求进行体温及症状检测,符合入场要求后,并分时间段和批次进入缓冲观察区进行三天疫情防控观察。如发现高烧或其他流感症状的立即进入紧急隔离区等候送往医院就诊。

  (4)日常消毒组:负责组织每日对工人生活区、办公区所有房间进行消毒并留存消毒记录。

  (5)疫情观察组:负责对缓冲观察区、紧急隔离区人员进行健康情况进行观测,如缓冲观察区发现疑似病症人员立即转至紧急隔离区。

  (6)应急响应组:如发生人员病危、疫情加重等突发状况,应急响应组负责立即组织患病人员前往制定医院进行就诊。

  (7)物质保障组:负责准备测温仪、防护手套、口罩、医用消毒液等。

  (8)宣传组:负责本次新型肺炎防治标语的制作、张贴,负责布置防治广播设备的布设及播放,负责防治宣传手册的制作及发放;生活区、办公区宿舍张贴维护疫情防控知识

  (9)纪检巡查组:负责巡查监督各组责任落实情况,防疫资料填报、收集情况检查。

  (10)专职卫生员:负责对项目部本次新冠肺炎防治7个职能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监督各分包疫情防控专项交底书、入场教育情况;负责对出现发热(体温复测超过37.3°)、乏力、干咳等疑似感染人员提供生活所需及其废物处理(专人一对一管理并配备防护服)。

  新冠肺炎期间防疫工作安排及分工

  四、疫情防控方案

  4.1、新冠病毒的介绍

  新型冠状病毒具有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广、潜伏期时间长的特点,做好疫情防控。

  4.1.1传染源

  主要传染源是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4.1.2传播途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途径主要为直接传播、气溶胶传播和接触传播。

  (1)直接传播:是指患者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的气体近距离直接吸入导致的感染;

  (2)气溶胶传播:是指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是指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4.1.3患者临床表现

  经调查,该病毒潜伏期1-14天,多为3-7天。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

  轻型患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4.1.4病毒防控措施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特点,对于病毒防控需从传染源、传播途径、及自我保护几个方面去控制。对疫情预防、疫情监测、报告、控制等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1)传染源控制

  新型冠状病毒起源于武汉市,湖北省疫情最为严重,主要传染源是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关于劳务人员使用,要求不得使用湖北地区人员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劳务人员。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确保做到所有拟进场工人,无任何新冠接触史,身体无异样。

  (2)传播途径控制

  1)返程人员应由班组长、劳务队长或劳务输出地管理人员带队,有组织地通过租车、包车或自驾车去的方式直接接送人员到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乘坐火车、大巴、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2)设置隔离观察区及隔离室

  入场务工人员首先在观察区内进行隔离观察14天,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共2次,连续14天体温正常者集中至安全区。

  项目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独立隔离室2间(设置要求每100人不少于一间),对存在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进行隔离,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管理,并立即上报奥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保障生活居住、办公环境卫生

  工人生活居住环境、管理人员的办公和居住环境,必须做到安排专人定时两次消毒、房间通风(8:00、16:00),工人就餐采用分餐或分批次分餐供应。

  4)保障个人卫生

  应加强自我防护,项目全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2、物资采购

  4.2.1项目目前已购置新型冠状病毒预防措施的物资、器械储备,后续将根据疫情及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增补。

  4.2.2防疫物资管理

  (1)防疫用品库房设置在办公区一层,全部防疫物资入库管理,库房钥匙交由李新广保管,并由专职卫生管理员分配物资使用。

  (2)易燃物资例如75°酒精放置于专用危险品库房,钥匙由安全部消防专员孙晓辉保管。

  (3)后续需采购灵敏、质量较好的红外体温仪用于工人、外访人员体温测量;

  (4)肩背喷雾器用于生活区消毒,手持消毒喷壶用于办公区消毒;防护服由专职卫生管理员在必要时穿戴,如发现疑似病毒感染者等情况。

  4.3、主要防控措施

  4.3.1返程人员要求

  (1)返程人员首先按附表上报劳务人员名单,做好远端筛查;

  (2)由班组长、劳务队长或劳务输出地管理人员带队,有组织地通过租车、包车或派专车到劳务输出地接的方式接接送人员到施工现场,避免乘坐火车、大巴、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3)进场要求

  分包单位进场需在安全部签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专项交底书》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责任书》,否则分包相关人员不得进场。

  4.3.2生活区设置隔离观察区及隔离室

  (1)返岗后应立即进行体温检测和专门的信息采集登记,无发热症状的,须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14天;

  (2)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情况的,须立即安排至定点医院治疗,同时隔离与其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3)隔离观察区设置在工人生活区集装箱20间,入场务工人员首先在观察区内进行隔离观察14天,每间观察室容纳1名人员,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情况,连续14天体温正常者集中至安全区,安全区为6人间宿舍。

  (4)设置独立隔离室2间,隔离间位于对存在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进行隔离,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管理,并立即上报区医疗中心服务人员。

  4.3.3项目复工后,严格落实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各工程项目要实行封闭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现场封闭设施齐全,四周围挡封闭,现场有1个大门,是进入现场的唯一出入口,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对入场人员进行监管。

  4.3.4由项目体温监控组每日对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在场工人分别进行2次体温测量(8:00、16:00),并在台账上记录;每个保安岗配置1个非接触式体温计,对进出人员做体温测量并做详细记录。工人上下班闸机处配置1台热成像仪,实时监控人员体温。

  入场管理人员、工人体温测试正常后,观察体温正常者方可上岗。外来人员体温正常者由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安排联系其访问人员,并调查其有无湖北人员接触史,体温超过37.3℃的禁止进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入场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否则禁止入场。

  4.3.5办公区和生活区消毒通风

  由项目消毒通风组安排专人每日定时(8:00、16:00)对办公区及生活区门厅、楼道、会议室、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2次消毒,卫生间每日消毒3次(8:00、12:00、16:00),并在消毒台账上登记。密闭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8:00、16:00),每次20-30分钟。

  4.3.6饮食管理

  (1)疫情期间,食材集中采购,禁止工人私自购买饭菜。

  (2)安全区工人用餐采用食堂统一分时分班组供餐(11:00、11:30),分包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总包管理人员协调组织,购饭仅采用扫码支付,暂停使用刷卡、现金方式。

  (3)管理人员购饭后回各自办公室就餐,避免集中就餐,并发放一次性手套,自备餐具。

  (4)隔离区工人由项目卫生员统一送到隔离区,将工人饭菜放到工人门口,工人开门取餐,在每个宿舍设置二维码,在宿舍内进行扫码付款,便面接触,工人就餐后才餐后垃圾防止宿舍门口,专职卫生员统一收取,处理餐后垃圾。

  4.3.7生活管理

  (1)工人生活区每栋楼设置独立饮水机,避免病毒传播。

  (2)管理人员宿舍、办公区每层全部装有热水器,可正常使用。

  (3)浴室及洗衣室采用分时段开放,以宿舍为单位;每宿舍洗完后由消毒人员对浴室进行消毒通风至少20分钟,然后允许下一宿舍使用。

  4.3.8保卫管理

  (1)材料进出大门(材料只允许一个大门进出)为1#出入口大门,材料进出大门禁止人员进入,进出入材料机械,并对司机进行信息登记、测量体温,对车辆轮胎进行消毒。

  (2)人员进场大门(人员只允许一个大门进出)为扩建训练馆西南门,设置测温点,对每一个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严格杜绝外部进入工地情况,并做好相应排查记录及登记。

  (3)各保安岗亭张贴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原则上疫情期间进场务工人员只进不出,如需采购生活必需用品,采用网购或上报物资组由项目统一采购。

  4.3.9疫情宣传管理

  (1)语音播报:在工人闸机通道处使用扩声器定时播放疫情防治相关知识的语音,提高全体人员防治知识及意识。

  (2)宣传标语:制作疫情防治宣传标画及条幅,设置在项目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明显部位,标语条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复工复学要注意、观察两周看体温、如有症状早报告、尽快就医别迟疑

  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少聚集、勤通风

  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防控疫情

  做好自我保护就是关爱他人,遵守文明行为就是奉献社会

  4.3.10会议管理

  严格控制会议人数,一楼大会议室与会人员不得超过20人,二楼小会议室不得超过5人,并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或群内通知方式组织会议。如必须召开现场会议,必须严格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后对会议室、家具进行消毒。

  4.3.11环境保持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宿舍、办公室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8:00、16:00),每次20-30分钟;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办公区、生活区洗手间均放置洗手液或肥皂,并张贴洗手步骤,避免接触传染。

  4.3.12其他注意事项

  (1)保障个人卫生

  应加强自我保护,项目全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2)观察期间,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按照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建立项目新型肺炎防治情况日报制度,每日更新项目疫情防治情况,并向各级政府及局、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4)纸质文件传阅前后均需洗手,并佩戴口罩。

  项目以上所有防控措施实施到位、条件具备后,向公司工程部申请复工检查,合格后方可向政府申请复工。

  4.4、主要安全措施

  4.4.1防疫物资的管理安全措施

  防疫物资由物质保障组专人负责管理,指定位置存放,对管理人与及各队伍按每日实际需用量发放。

  (1)防疫废旧物资管理

  生活区、办公区设置足够封闭式垃圾桶,做上警示标识。专设封闭式废旧口罩回收垃圾桶,每天由专业人员清理回收并消毒。

  (2)消毒物资的管理

  1)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

  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虽能消毒,但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毒性,对皮肤有刺激性,在使用时需用水(1:300)加以稀释,戴上手套,不要直接接触皮肤,也不要用来消毒衣物,严谨与酒精、清洁剂混用,室内做好通风。

  2)酒精(75%乙醇)

  酒精(75%乙醇)对新型冠状病毒有消毒灭菌作用,但酒精乙醇闪点12.78℃,75%乙醇消毒液闪点大约在22℃,具有易燃的危险特性,如果使用存储不当,极易引发火灾安全事故,要谨慎合规使用,避免发生火灾安全事故。其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①室内禁止采用喷洒式消毒方式,应采用擦拭方法进行消毒且在消毒过程中避免洒漏,空气中浓度不超过3%以防止火灾发生,保持室内通风。

  ②室外采用喷洒消毒方式必须禁止明火,防止局部喷洒浓度过大,遇明火发生燃烧风险。

  ③禁止往身上、衣物上或口罩上喷洒酒精,防止衣物静电引起燃烧或爆炸,可以采用擦拭方法进行消毒。

  ④使用后的毛巾等清洁工具,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密闭保存或放置在通风处晾干。

  ⑤室内、室外消毒前一定要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杜绝一切明火。

  ⑥酒精保管时严禁放置在炉具、暖气、电源插座等热源环境中,避免泄漏挥发,引起燃烧。

  ⑦酒精要妥善保管,防止误用。

  ⑧84与酒精消毒不能混合使用。

  (3)防护口罩

  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到正确佩戴,口罩应颜色深的正面朝外,鼻夹金属条在上方,金属条必须夹紧鼻梁,下部拉伸口罩,使口罩不留有褶皱,全面盖住鼻子和嘴巴。口罩连续佩戴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后立即更换。

  4.4.2工人防疫安全管理

  项目上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防疫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于不配合服从管理、不带口罩、不测体温、不注重个人疫情防控、知情不报等清退出场,严重者可按危害公共安全程序进行处置。

  4.5、应急预案

  4.5.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管理要点

  (1)在项目区域内发现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小组紧急处理小组负责人汇报,紧急处理小组立即对疑似病例及接触人群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项目应急小组组长和公司应急小组进行汇报。

  (2)对外联络人员按照组长指令,迅速与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请求救援,并安排专人到工地出入口接应引导救护车辆。

  (3)待政府部门人员到达,项目专职人员员应向医生详细介绍情况,包括了解到的不适情况、起始时间、接触范围及等现场情况。

  (4)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保护,并组织全体人员佩戴好现有防护用具,远离隔离区,避免感染扩大。

  (5)按程序立即与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领导电话汇报情况,正确引导对外舆论,稳定事态。

  4.6、纪检监督注意事项

  4.6.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管理人员责任分工,实现责任全覆盖、分工无死角。

  4.6.2对疫情预防、疫情监测、报告、控制等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做到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4.6.3项目上个人提供的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4.6.4专职卫生员的体检测温工作需尽职职责,记录数据真实,各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做好履职工作。

  4.6.5项目第一责任人要督促检查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拒不执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4.6.6做好宣传指导,疫情当前,需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严密防线,共同抗疫。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5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xxx(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xx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x月16日至20xx年xx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6

  为规范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京建施[20xx]3号)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BB11/513—20xx)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6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12.39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7座(物资学院站、北关站、新华大街站、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东部新城站、东小营站),其中换乘站2座,北关站与R1线换乘、新华大街站与S6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826m,最大站间距2583m,为物资学院站至北关站区间。本标段为全段第17合同段主要包括东小营站及东小营站至终点区间两个单位工程。

  东小营站车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含出入线及远期预留延长线,车站长523.5m,有效站台长158m,车站宽度为20.8m,站台宽度为12m。车站主体覆土约2.2m~3.5m,站中心里程为K42+950,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向西连接东部新城站;向东连接东小营车辆段,出入线区间均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附属结构现阶段实施3个风道、4个出入口及3个安全出口,均采用明挖法施工。远期预留3个出入口。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重特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管理职责

  1、建立项目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

  2、项目部工程科负责环境保护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扬尘、水污染、噪声污染的控制措施。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建立管理资料。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劳务队)意识,对各级管理人员、劳务队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管理应知应会的考核。

  4、项目部其他管理部门围绕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责任,主动做好工作。

  5、项目部所属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应在项目部的统一管理下,认真做好主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6、项目部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公司的监督、检查管理。

  四、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采用不低于1.8m的硬质围档或砖砌围墙进行围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围档的,采取隔挡措施。

  2、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工地出入口设置防止车辆带泥砂出场的设施(洗车池)。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进行绿化、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环境。

  4、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焦渣、砂石等措施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在现场要限速行驶。

  5、现场料具存放整齐,易产生扬尘的细粒材料采取入库或严密遮盖措施存放。

  6、现场搅拌站应设置喷雾除尘装置,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房)。

  7、对工程浇筑剩余的预拌混凝土要进行妥善再利用,严禁随意丢弃。

  8、土方尽量集中堆放;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对各种施工垃圾和废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清运;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遗撒的措施。

  11、成立保洁队,配备洒水车等工器具,对现场主要道路、办公区等易产生扬尘或对扬尘控制要求严格的部位每日坚持1~2次的洒水、清洁。

  12、遇有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13、现场的使用的各种茶炉、炊灶以及冬季取暖炉火,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14、施工现场所产生的各种废渣(含生活垃圾)应按环保、环卫部门的要求运送到固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随地抛扔而污染环境。

  五、水土污染控制

  1、各种施工废水、废渣及生活垃圾,严禁未经处理随意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及河道等天然水系。

  2、各种施工废水以及施工降水所抽取的地下水,不得排放到道路、街道;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排入农田。

  3、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确保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在正式排放前进行沉淀处理。

  4、食堂污水排放处应设置粗隔栅、隔油池,确保食堂污水在正式排放前进行隔渣、隔油处理。

  5、施工现场各种水源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6、油料存放必须有防泄漏的措施,防止产生污染。

  7、结合雨季防汛工作,对易产生水污染的油料库、水泥库等部位,确保其周边排水通畅,防雨、防泄、防溢流措施可靠。

  8、施工现场使用环保厕所采用微生物和可进行酸碱综合处理的设备技术处理,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废弃物销纳资质和经营运输证。

  9、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统筹安排,尽量减少各种废水的产生,尽量增加废水的有效再利用。

  六、噪声污染控制

  1、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队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2、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3、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调直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合理规划强噪声作业点对生活区、办公区居民集中区的方位和距离,或在高频定向传播方位设置具有良好吸声性能和吸声结构的隔离设施。

  5、施工车辆、机械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鸣笛;途经办公区、生活区等噪声敏感区域时,禁止鸣笛。

  6、从事强噪声作业的人员,应使用防噪声伤害的劳保用品。

  7、在城市的噪声敏感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工艺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的,应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

  8、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项目部主管部门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根据要求,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9、施工噪声限值表:

  七、废气排放控制

  1、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车辆、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保证车辆、机械排气达标。

  2、砼外加剂测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xx)的规定。

  八、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1、项目部在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可能遗留在现场地下的固体废弃物,应采取科技措施,尽量避免减少地下的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2、对建筑垃圾如:渣土、散落砂浆、砼、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能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九、违规处罚

  对下列违法、违规的分部、分包工程人员根据情节给与罚款处理。

  1、凡形成严重违章、重大隐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00--10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

  2、对存在严重违章、重大隐患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处罚10000--20000元。

  3、凡形成违章、隐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50--300元。

  4、对存在违章、隐患的分部、分包工程单位处罚20xx--10000元。

  十、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重大隐患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措施。

  2、施工现场未有建立环境保护体系。

  3、由于施工现场未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致使施工现场泥泞,扬尘。

  4、水泥和其他以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在存放,使用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扬尘。

  5、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未采取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6、规划市区的施工现场,砼浇筑量超过11立方米未使用预拌砼。

  7、搅拌机前台、砼运输车清洗处未设置沉淀池,废水流入污水管网。

  8、现场存放油料,对存放库房未采取防渗漏处理,存储使用措施。

  9、市区范围内施工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未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

  10、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夜间施工的,未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1、其它有关严重违规。

  十一、凡有下列问题为违章、隐患

  1、施工现场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2、施工现场未有配备相应的洒水设施,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密封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同生活垃圾混放,不能按规定及时清运销纳。

  4、施工现场屯放的土方未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5、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使用未封闭式车辆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防止将泥沙带出的冲洗设施。

  6、施工现场设置的搅拌机棚未有封闭,没有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7、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炉,炊事炉、取暖炉使用非清洁燃料。施工机械尾气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

  8、施工现场食堂未设置隔油池。食堂隔油池未设专人定期清理。

  9、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定期对噪声值进行检测。夜间施工未采取减少噪音的措施。

  10、夜间施工未采取减少噪音的措施(隔音布、低噪音振捣棒等)。

  11、其它有关管理违规。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7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 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一)第1工作小组:王惠萍任组长,张元镐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鲤城区工程项目;

  (二)第2工作小组:张志铭任组长,卢海东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丰泽区工程项目;

  (三)第3工作小组:陈拥军任组长,叶飞、黄海华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市直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8

  今年是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年”,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的主题创建活动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专班由局长为组长,对创建工作全面负责;为副组长,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协调工作;区建管站各副站长及市场管理科和市政管理科全体同志为组员,主要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站市场科,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6日)

  创建活动采取上门讲解,召开动员会以及全区建设管理工作会等,加强本次创建工作的宣传。建设工程的参建各方要充分了解本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文明施工八条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硬件设施建设。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26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于6月26日前,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递交自查整改方案。在6月26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承诺整改落实时间。

  (三)检查、督促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8月1日)

  创建专班根据各建设工程自查整改报告的情况,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组对各个建设工程进行检查,督促各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要求。8月1日前,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向全区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8月1日至10月1日)

  创建专班要在前阶段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比较突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加强督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在国庆节前,全区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措施审查方案。

  对新开工工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施工组织方案的完备性和可行性要进行严格地认证和审查。在开工前,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整改,做到硬件设施具备,施工组织方案完善。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予同意开工,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整改措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

  辖区所有的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划分为两类。一类工程为沿河大道、中山大道、解放大道、长丰大道沿线的工程,二类工程为次干道、背街小巷、单位院内的工程。

  1、对于一类工程的要求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踢脚线要求80CM以上,围墙必须上标语及喷绘。

  (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堆放整齐,并挂牌。

  (3)进出道口必须硬化,设置冲洗槽,配备冲洗设施。

  (4)民工宿舍及居住环境必须达到“文明施工八条标准”要求。

  (5)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区建管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6)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7)保持场内清洁,及时冲洗、洒水降尘。

  2、对于二类工程的要求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

  (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堆放整齐,并挂牌。

  (3)进出道口必须硬化,设置冲洗槽,配备冲洗设施。

  (4)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我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5)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6)保持场内清洁,及时冲洗、洒水降尘。

  (三)加大投入,全力保障,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施工扬尘及特殊区域、时段的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扬尘的控制工作,在严格执行《区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渣土运输管理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冲洗槽及冲洗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及道路硬化等问题,创建领导小组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必要时采取夜间巡查的方式,坚决杜绝施工车辆沿途抛洒渣土或带泥上路,如发现问题,一律停工整改。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坚决杜绝施工现场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对建筑及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居民密集区域及重要的节假日、中考、高考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防止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

  (四)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的关爱,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管理,切实杜绝“通铺”现象,保证每个农民工使用高低床,并有“储物柜”。每个工地必须设置开水房,保证农民工使用。厕所要求做到及时冲洗、干净;食堂要求做到有卫生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纱门、纱窗、纱罩,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食品要由正规渠道进货等等,确实保证民工的身体健康。施工单位在冬季和夏季应制定相应的防冻防寒和防暑降温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专班,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步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检查和督促过程中,严格执法。

  (二)加强巡查,严格执法

  创建专班加大巡查频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力争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发现的问题,一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间为三天;对复查没有通过,整改不力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处以经济处罚;对停工整改不力的工地,采取“不良行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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