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作证申请书

时间:2023-02-06 12:41:15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

  在如今这个年代,申请书与我们不再陌生,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我们该怎么写申请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1

  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最普遍采用的证据之一,同时也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在民诉的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当事人总是在开庭后,法庭调查中口头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说明

  证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况下,法官为了查清事实都会予以许可,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在举证期届满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那么,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情形二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签名:

  日期:年月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x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XXX(身份证号:xx)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XXX)XXX法民X初字第XX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XXX系参与涉案XXX人员,了解涉案XXX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XXX出庭作证,证明涉案XXX情况,请予以准许。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3

  (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证人出庭申请书?

  证人出庭申请书是指当事人向法庭递交的申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文书。

  2.证人出庭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证人出庭申请书。

  ②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清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请求事项

  这部分须将案由、证人的姓名、证明什么写清楚。一般可写成:申请证人某某对某某等情况等证明事项出庭作证;请求人民法院准予某某在某某案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3)事实与理由

  该部分主要是陈述为何要证人出庭作证,说明证人对案件了解,体现证人出庭作证之必要。

  (4)尾部

  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三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第五十七条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第五十八条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4

  申请人: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通知证人___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庭调查和质证。【注:证人名单、户口证明、通讯方式附后】

  申请理由:被告人___涉嫌___一案,因证人亲身感知案件客观事实,为协助法庭查明事实,公正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为此,辩护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特此申请

  _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5

  申请人:XXXX

  通讯地址:XXXX

  电话:XXXX手机:XXXX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X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X系“XXXX与XXXX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XXXX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XXXX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XXXX能证明上诉人XXXX与XXXX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XXXX厂的机器设施作价XXXX万元,由XXXX支付XXXX万元给XXXX,XXXX享有该厂其中XXXX股份,XXXX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XXXX支付了XXXX万元款项给XXXX,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XXXX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XX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6

  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最普遍采用的证据之一,同时也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在民诉的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当事人总是在开庭后,法庭调查中口头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说明

  证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况下,法官为了查清事实都会予以许可,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在举证期届满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何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可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仅要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而且应由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样证人出庭作证才能规范化。

  其次,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第54条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限制。

  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情形一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应当制作协商举证期限笔录,但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宜过长,主审法官应当考虑3个月的办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那么,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情形二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7

  申请人:张凯

  单位: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x座xx层

  联系方式:186116xxx501

  申请事项:本人在卢光明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中,接受当事人卢光明之子卢冠宇的委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向贵院申请卢光明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的.证人:牛君佩、梁士印、周金平、卢明亮、卢晓更、杜晓凤、冯勇、程宝军、刘静、牛长卫,出庭作证。

此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8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电话:020—83858533手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蓝X周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蓝X周系“陆X诚与何X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蓝X周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陆X诚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蓝X周能证明上诉人陆X诚与何X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建蓝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何X华支付13万元给陆建诚,何X华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何玉华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陆建诚,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陆X诚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蓝X周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9

  某某司法鉴定所接受委托人俞某的委托,对其伤残等级以及伤后三期作出司法鉴定。某某司法鉴定所于20xx年12月17日出具某某司鉴所【20xx】临鉴字第1409号司法鉴定书。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具体理由如下:

  1、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高。

  本案的鉴定对象俞某受伤后并未申请认定工伤,且本身已经年满55周岁,与某县天合胶合板厂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既然不属于工伤,则依法不能适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劳动能力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xx)》进行鉴定。因此,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并直接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高。

  2、鉴定结论超出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该鉴定意见书中第一页明确列明了委托鉴定事项,即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和伤后误工损失日、护理期及营养补偿期评定。其中并不包含因果关系评定。然后该意见书的第三页“分析说明”中却直接作出以下表述,“被鉴定人俞某左眼孔原性视网膜脱离的损伤系20xx年12月25日发生的外伤所致,应予认定”。而且又在第四页的“鉴定意见”中直接评定了外伤的参与度。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条、14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审查。显然,该鉴定意见书中“因果关系认定”这一鉴定事项并没有相应的委托手续,且鉴定机构也疏于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故申请人认为其鉴定结论超出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3、该鉴定意见书中因果关系认定不仅程序存在异议,在内容上也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

  本案中,即使要进行因果关系认定,也必须依据相应的检材,比如胶水成分的检测、视网膜上或者眼睛中确实含有胶水成分的诊断报告、胶水对眼睛视网膜危害程度的检测报告等,但本案中委托人并没有提供,鉴定机构已没有自行收集调查,其出具的因果关系认定结论的真实性可想而知。

  综上三点异议,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某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俞某某、王某某出庭作证,恳请批准!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出庭作证申请书】相关文章:

出庭作证申请书02-11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08-27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07

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22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08-27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格式08-15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模板11-12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11-07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模板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