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

时间:2022-06-09 13:14:28 设备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设备租赁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备租赁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设备租赁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设备租赁合同 篇1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守法经营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订购音响及灯光设备,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设备清单附件附后。

  二、商品的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技术质量标准及性能指标。

  三、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商品含税总额为人民币整,小写:¥元。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商品总额的约_40__%款做为定金,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开始备货,备货周期为15个工作日。

  2、全部产品到达甲方现场并安装到位,经双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全额发票后甲方付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款项。

  3、余下的5%款项,从产品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五、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造成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的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商品的交货地点为兴城市首山,运输过程中,商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4、乙方承担运费。

  六、商品的保修期

  自甲方验收手续完成当天起计,终身维护。如产品因甲方人为损坏不属保修范围。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一到二名操作人员。在甲方所承办的各项活动中,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大型活动甲方要派人配合甲方现场维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小型活动如出现甲方无能力解决的技术问题乙方电话当中无法沟通解决的,乙方应无条件到达现场维修解决,保证甲方活动正常进行。

  七、售后及其他服务

  1、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的情况双方需要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承担安全风险。产品供货及组装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安全,如在乙方供货及组装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乙方以外人员人身损伤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因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安装。一经安装,就表示该单位确认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单位对。产品供货及组装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九、双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2、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及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计算之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延期交货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正常运转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的,每延迟一天,承担总货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迟达到五天,视为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及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计算之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付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无偿退换,由此造成延迟交货的,承担逾期违约责任;乙方未能依照甲方要求退换的,视为不能交换,并承担违约责任,参照本条第2款处理。

  5、在甲方使用过程中0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修复。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予以修复,每迟延一天,承担总货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自行维修或另请第三方予以维修,其中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不能交货导致甲方向第三方采购该设备或相同类型设备的,乙方除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外,需另行赔偿甲方期间差价部分损失。乙方还需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及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计算之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因合同条款或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之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设备清单》与本合同一并装订,属合同的组成部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或甲方支付购货定金起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承建,需租赁甲方建筑材料(钢管、扣件),依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材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租赁合同。

  二、乙方计划用量按工程实际需要而定,甲方必须确保的供应量,且甲方须按乙方通知要求按时按量送达乙方指定现场,如因甲方供应不足或未按时送达而造成乙方误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租赁时间: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

  四、租赁费结算:按日结算(材料往返按一天计算),钢管元/米每天,扣件元/套每天,甲方凭租赁站出据的出库码单为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并经乙方代表签字确认。租期时间必须按日历表计算,春节扣除十五天,其他节假日不扣。

  五、乙方负责材料往返的车辆、运费、上下车力资等,甲方配合乙方材料往返运输工作,乙方按元/吨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上下车力资费,提退货地点在甲方仓库。不合格钢管、扣件的调换往返费用由甲方负责,且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及时调换到位。

  六、租赁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将出租材料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或抵押给第三者,租赁材料的数量、质量由乙方在甲方仓库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丢失、严重损坏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按市场价格赔偿。

  七、短少及损坏赔偿:乙方不得互换甲方材料,以次充好,否则甲方拒收。乙方在钢管租用中禁止锯割,在钢管上焊接其他物件时因确保钢管不受损坏。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签字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租赁费付清后失效。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设备租赁合同篇四

  租赁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工程需要,向甲方租赁建筑施工机械,根

  一、乙方租用下列建筑机械(见明细表),表中标明了各项费用(其中不含地方

  二、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吊全套图纸一份,以便乙方送设计院后浇筑塔机基础,塔吊机基础必须按图纸要求施工,设计费用及设计部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塔吊技术参数,以确保塔吊安全安装和使用。

  三、甲方塔机进场使用前乙方必须每台预付中途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租金(如不结算甲方有权停止使用、拆机,一切经济和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

  四、塔机由乙方向甲方租用,如因工程发生债务,不得拿甲方塔机扣押,如有后果由乙方负责(租金结算至拆除为止,如乙方将塔机抵押,塔机在本工程施工至报停租金照结算,同时付塔机购买价)。

  五、甲方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因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操作中必须保证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在甲方进场操作时,乙方应派专人在现场负责,与甲方配合,在甲方施工期间保证除甲方施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甲方规定的施工范围内,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在操作时,必须服从乙方单位的管理,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八、拆装时,乙方保证“三通一平”,确保设备顺利进退场,如因场地不符合要求、地方矛盾、帐目不清等因素,日期顺延,租金照算。

  九、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工程施工的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与保养,不得使设备处于“疲劳”状态,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塔机一次性修理费在2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200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所有修理甲方必须按排专业机修工在三小时内到场,修理到位(正常换钢丝绳)大型修理不得超过三天。如因电压问题造成电器损坏,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

  十一、每台塔机进场时,甲方提供一套新的钢丝绳(由乙方购买费用扣甲方600元),中途使用到报废标准由乙方负责更换,乙方负责全部费用。甲方必须提供塔吊的电缆线完整,如烂线、坏线必须更换新的。

  十二、塔吊进场时间年月日。

  十三、如因塔吊发生故障或急需换配件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施工现场。十四、安装塔吊日期自塔机基础浇筑完毕后,符合要求7天内安装结束,拆卸日期为该塔机报停后场地符合要求15天内拆运完毕(塔机报停时间提前15天内通知甲方)。

  十五、未尽事项双方共同协商: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房(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租赁合同。

  一、设备租赁内容

  租用时间: 年 月 日,租用物品于活动当天 下午前到位。撤展时间为 年 月 日下午,活动完毕撤展。整(¥ 元),不得超过三日,此合同从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现场的安装及进出。承担现场制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场租、管理、电费等)。

  2、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额按每天20%赔付滞纳金。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

  2、乙方不能确保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或不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甲方将扣除给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项的30%。

  四、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传真件有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

  甲乙双方近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

  舞台、音箱及调音设备等。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

  二、服务日期: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止。如活动时间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

  三、服务地点:

  四、服务性质、租金支付:

  乙方负责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设备全部运到并安装调试,活动结束后由乙方运回设备。甲方需全款结给乙方,作为劳务报酬。 合计费用为: 。

  五、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一方无故取消,需赔偿违约金,为实际损失。

  2、如遇天气和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则由双方商议后决定善后事宜。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令法规办理。如发生争执,双方不得圆满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需支付 元整(¥ )作为设备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后3个工作日提供机械基础图给乙方,待乙方把机械基础做好,并接好机械需要的相应电源电箱到机械旁及水源后甲方及时安排发货。

  第一条:租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租金及租期约定:附设备清单作合同附件。

  甲方将机械设备租给乙方使用,甲方按每月为人民币 (¥ )收取租金,租金不含税价,押金不含利息。押金款不动,每月准时按规定的时间收取租金,甲方在上一个月的最后十天内预收下个月的租金。如乙方需要开具含税发票,须另缴纳17%税金。乙方租用机械需达 日,如未达到 日,则亦按 日收取租金,如超过 日,多出天数,则按实际天数计租,租赁期间乙方有窝工的,乙方仍需按月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出租方设备操作人员配备及工资支付方式:

  1、甲方为租赁设备配备操作人员名,其工资由方负责承担,每人每月按人民币 (¥ ),操作人员的工资在甲方同意后其人员直接在乙方处领取,乙方则从甲方租金中扣除领取的工资数额。

  2、乙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其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 租赁形式及其它约定:

  1、起租日期年月日起计算至全部设备退回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此租赁合同到此终止。 如没有签订起租日期则以签定合同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租金。

  2、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变更必须经过甲方书面认可,如果乙方私自变更使用地点,按偷盗行为处理,按租赁设备原价赔偿给甲方。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3、机械设备的装车,卸车的吊车费、来回运费均由乙方负责,并拉回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时间为甲乙双方办完退场交接手续为止,经甲方验收无误后,此租赁合同才算终止。

  4、待乙方交还机械设备后,甲方从押金中扣除一切乙方应付费用后,剩余押金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5、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停用设备并把机械设备拉回场地,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工地发生任何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随时可以将设备拉走,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设备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本合同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设备转租、抵押、变卖给任何第三方,若乙方有以上行为,乙方按机械原价赔偿甲方,并支付违约金。

设备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设备名称:____米摇臂规格型号:

  价值:____万数量:____台状况:优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计_______天。

  第三条:租金及结算

  1、采用储值卡方式,乙方只需要租用本公司设备,按次数扣除费用。

  2、乙方预付_______元现金,即可租用___米大型摇臂____次(可长期使用,到用完为止)如果乙方不需要用这么多,可以抵用其它设备

  3、本公司不定期更新设备,紧密性合作客户(乙方)可享受更好的折扣优惠。

  4、紧密性合作客户一经跟本公司签定协议,就可以成为本公司vip会员。

  第四条:设备使用时间,每天工作10小时。

  器材租用以天为计,期中,无论租用者是否使用器材均以提货时起到回库时止。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派操作手2名到拍摄现场操作服务,服从乙方正常作息安排。

  2、甲方设备的使用遵守乙方现场拍摄指挥。但当乙方违章指挥使用或超出设备租赁范围,甲方操作手有权拒绝服务。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操作手培训。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拍摄现场,乙方应做好甲方设备的保护工作,解决协调好地方关系。

  2、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操作手的住宿,就餐等问题。

  3、有义务协助甲方操作手,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使用结束后,乙方要按甲方提供影视租赁表登记。完好退还到甲方指定地点。

  5、器材的搬运、运输、运费由乙方自付。

  6、在租用期间,器材及包装箱的任何人为损坏都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在此期间,租金照计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设备租赁合同 篇7

  甲方: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四川九洲孵化器大楼项目部 乙方:绵阳市涪城区劲松建筑模板租赁站

  经协商甲方同意租赁乙方的HZHZ35(I)J-I混凝土搅拌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HZHZ35(I)J-I混凝土搅拌站一套(不含建筑材料)租赁给甲方,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完整性,以满足甲方的要求。

  二、混凝土质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控制,甲方出具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由乙方严格执行,使混凝土顺利输送到具体作业部位。乙方根据施工要求积极配合甲方调整配合比、取样等工作,进场材料及混凝土试块的检验费和送检由甲方负责。工作人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租赁单价:每立方混凝土35元。(此费用中不包含砼送剂、外加剂、减水剂、防水剂、膨胀剂等任何建筑材料)。砼不添加泵送剂(防水砼除外)。

  四、结算方式:混凝土量以搅拌站电脑计量为准。每一次浇筑砼的数量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厚,甲方在乙方设备进场后预付壹万元工程款,乙方设备必须于20xx年2月18日前进场,每月25日统计搅拌站的方量,次月25日前结算支付前一个月租赁价款的50%。余款在搅拌站拆除后,一月内付清。

  六、由于甲方资金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一月,甲方需向乙方另付超出一个月工期后的设备租赁费近

  20xx元/天。

  七、进出场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负责泵管的拆装、清洗、现场外加剂的投放和相应的配合。

  九、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三通一平,费用由甲方负责。生产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公室、库房一间。

  十一、乙方提供的设备要保证正常使用,并充分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要做到随要随搅,不能由于设备原因耽误工期24小时,若由于设备原因导致现场工期停工或工期延误,甲方将按20xx元/天予以处罚。

  十二、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施工现场对设备所要求的安全操作规范、规程进行操作。

  十四、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有义务协调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

  十五、绵阳九洲工业园综合楼主体工期为20xx年2月18日到

  十六、乙方必须配备两个班次的操作人员,保证任何时间均能打砼。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二份,本协议终止日期为所有款项全部结清。

  甲方: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负责人:经办人:年 月乙方: 日 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8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设备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租赁设备合同02-24

设备租赁合同03-16

设备租赁合同05-09

设备租赁合同05-13

设备租赁合同09-21

设备租赁合同05-17

临时设备租赁合同-租赁合同03-01

活动设备租赁合同-租赁合同03-01

舞台设备租赁合同-租赁合同03-01

影视设备租赁合同_租赁合同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