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洗手做羹汤现代散文
对于要不要洗手作羹汤这个问题,近年来常常在我心中引起思想斗争。
自然,我是不会做菜的。我们这一代人,以前报纸上都用最矫情的名字称呼,小公主,小皇帝。我还算好,小时候曾经亲手煮过几包方便面,胡乱炒过两次蛋炒饭。隔壁邻居家小妞,活到二十八岁,没摸过一次煤气。据说她七岁时,父亲就厉声警告她:摸煤气是会爆炸的!这些父母当时对将来都有一个十分美好的幻想,他们以为我们这样娇贵的下一代,长大肯定已经飞黄腾达,家里厨子一下雇两个,一个主中餐一个主西餐,或者以科技角度讲,遥远而伟大的.二十一世纪,怎么也发明了厨师机器人吧?
于是年近三十,在做饭问题上,我依然可以谦虚谨慎地讲:不太会。如果来个准确的定语,就是根本不会。而我母亲则喜欢咄咄逼人地告诉别人:我家小囡,从小就没干过家务。言外之意,要是哪个瞎了眼的男人娶我回家,不开眼叫我去做饭,她登时就可以提两把菜刀来拼命。套用一句丈母娘都爱说的话:辛苦养她二十年,可不是给你家做饭用的。
自打妇女接受高等教育那个时代开始,她就已经不再将做饭作为个人使命。早在民国时代,女作家苏青写了本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女主人公从头到尾在厨房都是极其失败的形象。旧式婚礼过门三天下厨房,她捏手捏脚左手拿着锅铲搅汤锅,听围观婆娘们说了几句,一怒之下扔锅铲,溅得众人一身汤汁。等到和丈夫同住,在家招待一帮同学,下厨房做了个最简单的牛奶燕麦片,结果丈夫反馈:难吃极了,还没煮透。放传统主妇身上,不羞愧得去上吊,大概也会哭嚎自己厨艺不精给夫家丢了面子,但怀青这样的现代女性,走出厨房即刻抱怨:小家庭生活简直折磨死人,我可受不了。
一个女人但凡有了自我价值,这种为人做牛做马的蠢劲,一下就能挥发一空。凭什么是我做给你?
只是天要下雨,人要吃饭,此乃天经地义不可违抗之事。也听说80后小夫妻可以天天上馆子,或者腆着脸上父母家蹭饭。总归,回家做饭是你绕不过去的生活主题。谁来做呢?再说不管有没有结婚,你都需要做饭。除非你是一辈子粘着父母不放的刚性啃老族。当你口口声声说着,我不做饭。实际上并没竖立起不受欺侮的妇女形象,只不过从侧面表示,你既没独立能力,也不愿意拥抱生活。
做不做是一回事,会不会是另一回事,总有一天,女人需要脱离家庭,成为另一个家庭的支柱,做饭问题,难免是悬在不少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自然有女人会秀恩爱,自家老公甘愿下厨房为她做一辈子的一日三餐。但这种事向来跟见鬼一样,只听别人说过,你最好把另一半,当做是个和你一样,有点懒又有点馋的人。
这个人如果具备以下两点,已经再好不过。一,他不会认为做饭乃女人基本职责,愿意你做饭来我洗碗,或者一三五换班。二,每次你做好饭,他都能像美食节目主持人般,吃得眉飞色舞哇哇乱叫,而不是像旧社会的老爷,刚吃一口就放下筷子,皱眉说:有点咸。我想后面这一类丈夫,总有一天会被自家女人挥着菜刀要你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