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8 09:56:40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汇总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请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汇总6篇]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1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或补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级纪律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结束后返校时将请假单(回单)交于政教处。

  三、准假权限

  1.午休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

  4.一周以上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校长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若是住校生,还应持请假单到宿舍管理员处请假和销假,到家后由家长致电宿舍管理员,否则予以旷宿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4.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5.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6.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差假,因参加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需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请假事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时,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系办审批,同意请假后需办理缓考手续。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参见统一格式),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起止时间。请病假需要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2.需要班长或者值班班干部签署意见。

  3.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

  4、到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助理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

  1.一天内的'假(仅限当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由辅导员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两天以内的请假,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辅导员与家长核实后签意见,明确需要请假的起止时间、假条数量,总支书记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助理签署意见,报系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部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辅导员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对没按时返校者,需要上报党总支书记,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按旷课处理,同时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则要求休学,不得参加考核。

  5.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对驾校考试、非直系亲戚结婚等情况一律不许准假。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3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4、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放行条或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5、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考勤时间是指早读课、学科课、自修课、晚修、午休、晚宿和学校规定的集会等时间。

  2、班主任(上课老师)或值班教师,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缺席超过10分钟,通过班主任或班干部立刻告知家长,并告之级长处理。上课老师必须在班务日志上注明缺席学生及缺席原因。

  3、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或者有家长书面申请,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放行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

  4、一张请假放行条只能书写一个学生姓名,班主任保留存根。

  5、请假申请书经相关审批后,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保存。

  6、请假离开宿舍由生活指导老师批准。

  7、中午所有学生原则上不能留在课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班主任批假,并注明批假人及日期。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长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分管德育的主任审批;

  4、一月以内的请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

  5、一个月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最后审批;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逐级申请。

  6、任课教师、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级长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4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5

  1、凡是请假出校门的同学都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学生请假,首先需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联系家长核实事情的真实性,并由专业班主任核实并签字。

  2、学生凭班主任核实签字的假条到政教务处找政教老师,政教老师核实之后才能签字、盖章。

  3、学生请假条出校门时需交门卫,并按时返校,返校时到门卫处销假登记,未按时返校的同学,扣除操行分2分/次。

  4、中午、下午、晚上休息时间需请假的,在课间休息找班主任处签字,再到政教处核实盖章,请假时间为:12:00—12:30;17:30—18:10;特殊情况学生请假可直接到政教老师签字。

  5、联考及放假一天以上的假期,应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归校上课,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归校,应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班主任和政教处分别请假,同时须在批准的时间内按时返校上课。

  6、在校内寄宿的学生不得在外留宿,确因特殊原因到亲戚家或父母接出外宿,必须在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按正常的`请假程序请假。

  7、班主任必须登记好每天请假的人数,请假条存根有政教处盖章保管。

  8、外省院校考试期间,学校将统筹报考,统一租车送考,需本人现场报名的,应办理请假手续,或由教师带队统一前往,返校后销假并将考试号告知班主任。

  9、到外省校考,如无学校统一组织,需电话征得家长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归校后将准考证考试号告知班主任,并在门卫室销假。

  10、学生结束外省院校考试离校返家前,须征得家长同意后,到班主任处登记好所有已考外省院校的考试号,领取离校手续条,按学校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并注意途中安全。

  11、原则上每周学生请假不得超过一次,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的,每次按旷课1节处理,并扣除操行分2分/次。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6

  为规范学生请销假程序,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严格日常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除节假日外,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遇寒暑假,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z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下称《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生效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申请审批表》交由学院教务中心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留存备案。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须将《申请审批表》复印件报学生所在公寓办公室备案。学生请病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诊断结果。

  第三条、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不得超过6个星期,单次请假不得超过4个星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星期或单次请假超过4个星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学校安排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未明确规定课时的,一律按一天6课时计。

  第五条、正常课堂教学环节期间,学生请假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请假时间在3日内(含3日)的,《申请审批表》由班主任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15天以上4个星期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院长审批生效,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和学生工作处综合办公室备案。

  跨校区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请假时间在7日以内(含7日)的,由所在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工作人员签字审批生效。请假时间超过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2、学院教务中心负责核实请假学生教学环节安排情况,请假期间有课的,学生本人或委托班级负责人必须向任课教师请假,教师应做好相应考勤记录。未向任课教师请假者,任课教师可按旷课处理上报。

  3、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如学生请假期间不离开学校且在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

  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除课堂教学之外的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或在实习实践环节期间请假的,须经该环节指导教师批准并按上述条、款相应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实习单位的,按旷课处理。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不便办理上述请假审批手续的,学生本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指导教师请假,请假超过实习实践环节规定时间1/3的.,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

  第七条、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在学院教务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所在公寓办公室留存的《申请审批表》备注栏内,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时间。

  第八条、寒暑假后或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校的,均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院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记备案。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条、旷课学生的纪律处分按《z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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