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学生请假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2
一、 教职工(含临时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职工、行政干部请假由办公室审批。
二、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
1、本人填写请假单;
2、请假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由教研(备课)组长签名落实代课(代工)后,报教务处。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须持人民医院病假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四、教职员工亲属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给丧假七天,兄弟死亡给丧假三天,教职工结婚,结婚假七天,产假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给假。
五、事假一天扣资金20元,扣目标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发当月出勤奖,超假者扣除请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与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奖金5元,扣目标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全年累计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
七、全年累计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年终不评先进。
八、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课)处理:
1、不假;
2、请假未批;
3、请假手续不完备;
4、请假超假。旷课一节,扣资金100元,旷工一天, 扣奖金100元,停发当月出勤资,并通报批评。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4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5
1、请病、产假须特约医院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有困难的,经本人书面申请(需提前半个月),可同意请哺乳假三个月之内。请事假一般要安排好工作。课节假得到年级组长同意并登记,三天以内得到校长同意,三天以上得到区教育局同意。
3、教职工的探亲假安排在假期进行,教职工的婚假一般安排在本学年内进行。
请事假的补充规定
为贯彻落实“双休日后取消事假”的.文件精神,对原规章制度中关于请事假的条例作以下修改与补充:
1、原“每月允许半天事假不扣奖金”取消。
2、原全年请假不超过五天作全勤,应不含事假。
3、原40课时课节假,可以用于每月半天(3课时)一天(6课时)用。这不作事假,但同样要经校长批阅,与年级组长打招呼,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请假。
4、看病的情况仍作登记,教导处统计,张榜公布,以便了解情况,实行群众监督,不作课节假处理,对于病假酌情处理。如发现挪作它用,作旷工论处。
5、必须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看病,若到半天作课节假处理。特殊需要半天者,事先打招呼须经同意。
6、全年超过40课时后,按事假处理。课节假不写明情况,作事假累计。
7、事假半天(3课时)扣除月奖金10元,一天(6课时)扣除奖金20元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xx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阳市第一中学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7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进行。
3、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每周向职能科室上交记录情况;职能科室按月将统计情况报校长室,并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学校校行政值班领导坚持定期检查岗位,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作为考评依据。
4、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离岗、离校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单),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按矿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并作好记录。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矿工论处。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学校将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同考评、奖金、凭先评优等挂钩,对违反学校劳动纪律,情况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8
第一条
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订立此条请假条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树立以校为家的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对学习和生活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好文化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条
加强学生考勤,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设计、劳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列入考勤范围,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考勤由各社长或活动的主持人负责,早操、课间操考勤,由体育部负责。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除家庭发生重大情况(即婚丧嫁娶)外,不得请事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者,需家长亲自陪同到校解释请假。
如学生因学校风气整顿,如理发等确系要离校整理者,必须按校规要求整改,如出现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长到校帮助其整改。
第四条
学生因病确需请假者,离校前须有校医务室证明,为确保生病学生安全,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严重病症者直接送往医院就诊。返校后,必须持在医院或诊所就医的证明及康复情况方可返校。
第五条
学生请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三联单);
2、请假一节之内(不离校),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并由张秋伟备案;
3、请假一节以上或离校至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后,到级部盖章批准,并报张秋伟备案。
4、请假离校一天以上,紧急情况除外,家长必须到校来接学生回家。经班主任批准后,报级部批准并备案。张秋伟备案
第六条
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学习,并带相应的资料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或无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凡请假期满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续假人在城内或校内的,按第五条办理;
2、续假人在外地的,应通过家长的电话向导班主任报告(口头捎信或自己打电话无效),返校时须持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第八条
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者(旷课三节以上)直接交由级部或政教处处理。在校内请假,如出现谎骗虚报等请假,同宿舍内同学(如不及时反映情况)负有共同欺骗老师的责任,受连带责任。
第九条
本条例中的请假时间包括双休日(走读生除外)。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9
一、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即课表上排定的上课及各种活动时间和政治活动等时间)如不能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按要求填写请假单。
二、学生请假分为公假、事假、病假三种:
公假--须带有关部门证明。
事假--须有家长证明。
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三、学生请假必须事先请。假设没有充分理由不得补假,补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四、请假参照学籍管理规定三。请假三天至六天,由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一星期以上由教务处主任批准,批准后登记,方算手续完毕。但新生报到期间,考试期间请假一律经教务处主任批准。
五、凡未经请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校或私自冒用家长名义请假,均作旷课论处,无故迟到三次或早退二次作旷课一节处理。
六、一学期旷课时数十课时或累计二十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二十课时至三十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一周时数者,给予记过处分;达两周以上者,不得参加学期考试;达三分之一上课时数者勒令其退学。
七、请假时数累计达上课时数三分之一者,一般不得参加学期考试。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0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或补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级纪律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结束后返校时将请假单(回单)交于政教处。
三、准假权限
1.午休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
4.一周以上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校长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若是住校生,还应持请假单到宿舍管理员处请假和销假,到家后由家长致电宿舍管理员,否则予以旷宿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4.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5.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6.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1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请假者,需凭医院就诊病历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无正当理由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
6、严格会客制度,学生上课期间严禁让家长进校会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后再做安排。
7、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达一定程度者,按《学生违纪处罚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守护学生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平顶山三高学生请假制度》。各管理部门在学生请假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学生或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统一使用平顶山市第三高中学生专用假条。
2、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后,和学生一同离校。
3、如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学校,班主任电话联系家长后,班主任签字,并在家长签字一栏注明“和家长联系过”(由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政教处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到家后要有反馈的信息。
4、学生填写请假条(一式四联单),班主任、政教人员、家长签字后,分别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宿管办、门卫(备案)。
5、门卫备有学生离校记录及销假记录。政教处定时和门卫联系,检查学生的销假情况。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3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学生请假必须要经学生家长同意,证实其请假事由是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
3.班主任在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4.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条到门卫处登记,以便生活老师查寝。
5.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门卫,并登记,门卫审查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6.当班结束时门卫将学生的请假条按班级分内存底,以便查。
7.批假权限:
①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审查核对签字后再交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8.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
二、消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的按旷课处理(从应到时间开始按45分钟一节计时)。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销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政教处。
三、续假
1.请假人若因紧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续假的,一天以内的,由学生家长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2.若续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4
1、学生在校期间,需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要请假离校时,需家长来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3、学生需临时外出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4、两份请假条,一份由请假学生交门房作为外出凭证,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学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返校时间。
6、学生不得用电话请假、或托别人捎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7、学生请假后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续假。
8、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去向。
9、星期天学生未能按时返校,又没有请假,班主任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10、学生请假期满未能按时返校,班主任也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询问学生情况。
11、上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教室,要及时弄清学生去向。
12、班干部、其他同学发现有学生私自外出,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13、门房须凭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放行住宿生离校外出。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5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编制:德育处 审核: 审批: 印数: 份 受控状态:受控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6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四、班主任寄语
望全体同学用清晰的头脑认准自个所处的时间阶段,科学定位;再回头时,可以问心无愧的告之自己,不虚此行!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7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1、 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 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8
1、学生上课、自习、考试和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会、两操、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都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缺席;寒、暑假不允许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
2、学生的考勤每天按七课时计算,即上午四课时、下午三课时(包括课外活动)。
3、因故不能按时到达或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请假分为:公假、病假、事假(一般不批准事假)。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病历、经家长签字的.假条,病情较严重者请假时需经学校医务室核实;请事假必须有经家长签字的事由说明报告。
4、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填好《请假申请表》,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确认事实确凿,签字同意后,交年级组长审查,最后经教育处审批盖章后,方能生效。走读生和寄宿生设有专用请假条,学生办完请假手续后,将请假条左联存教育处,走读生将右联直接交门卫,寄宿生将右联到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签字后,门卫方予以放行。
5、批准学生病、事假权限:
(1)请假二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报经教育处批准;
(2)请假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年级组写出报告、经教育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3)凡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
6、请假期间回校,必须向审批老师或部门销假。请假未被批准或超过被批准时限又未被允许续假者,其缺席时间一律按旷课论处。由于情况特殊,事发突然,必须有教育处口头审批才能生效,事后必补书面请假条,否则以旷课论处。
7、对学生的考勤,在教育处领导下,由班主任负责,任课教师、班级学生干部协助完成(即对迟到、早退、缺席者应及时登记并通知班主任)。各班每周一应将上周考勤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处;班主任每月应将考勤情况在班级公布,每半学期要将学生出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每学期末应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和学生手册。
8、学生无故缺席时,班主任应及时与其家长联系,掌握情况,学生旷课一天以上时,班主任必须及时报告教育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
9、学生违反本制度规定而迟到、早退、缺席,应受到及时的批评教育,直至按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分。考勤人员若违反纪律、失职,教育处将追究责任、直至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相应处分。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19
1.病假:因病假请假必须写病假条,病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必须有家长假条或医院诊断
2.事假:事假必须有家长假条,经批准方能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3.迟到、早退、旷课:每天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论处,早退与迟到同等论处,旷课将给予纪律处分。
4.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全学期课程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凡因患有严重疾病,伤残不能参加剧烈活动和免体育者须提前向体育教师申请,并附医院证明。
6.能到校上课的`同学,体育课需请病假事假,应事先得到教师的批准。
7.已到校上课的同学需临时请病假、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教师的批准,事后无效。
8.学生因临时请假不能到校上课,学生家长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学校,而后补书面假条。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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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顺一中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考勤
1、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食宿,24小时全封闭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住宿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作旷课论。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或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课、晚自习)均应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点名登记。每节课预备钟响后,值周班干检查该节课本班出勤情况,上课钟响后,值周班干向任课老师报告出勤情况。科任老师应及时将出勤异常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3、考勤员每周统计,于下周星期一早上把经班主任签阅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星期三上午考勤员取回统计表,在班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需由班主任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手册,向家长汇报,对全勤学生学校给予鼓励。
4、无故旷课的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
二、请假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申诉请假理由,填写“学生离校请假条”并按权限审批。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回校时按门卫要求登记,回校两天内凭班主任开具的补假单到德育处办理补假手续。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电话请假情况通知舍务老师。
2、请假经批准后,持“学生离校请假条”先到舍务老师处签字备案再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禁止班主任给门卫打电话让学生离校;禁止家长带没办好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突发伤病等)无法向班主任请假的,可找校医、舍务老师或其他老师带学生到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并由老师签名确认,或由门卫主动打电话给班级主任征得班级主任同意后门卫才可放行。
4、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务处提出意见,由校长审批。
5、凡学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或该生到舍务老师处备案。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因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7、销假:学生提前返校或假满回校,应带备家长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及舍务老师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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