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华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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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
贵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xx年3月对我局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和20xx-2020年度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审计。6月6日,贵局发出浙文物函〔20xx〕206 号文件,提示我局在使用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此非常重视,即刻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
我局在认真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潘春方为组长,局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陈伟阳、新昌县博物馆馆长张斯鸿为副组长,赵菊芹、何中梁、徐梦、潘晖、吕越双、徐婉仪六位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①工程进度延期,合同规定施工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但由于“施工场地无法移交、围护封闭导致施工延期”的问题,需延期50天左右。②合同签订未写日期。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开标的监督人未及时签字。
3、回山建筑群修缮工程。回山建筑群的省保资金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混用。
整改情况:我局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排除施工延期等问题,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时,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监督制度,杜绝合同未签字、未写日期等情况,并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变更调整管理、采购管理、验收管理、监督管理。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我局于20xx年11月将191万省补资金分配给南明街道,但因属地管理等问题未协商好,南明街道于20xx年11月才将191万打给城投公司,截止20xx年底共支付5.8万。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由于数字化保护项目验收效果不及预期需要进行整改,预防性保护项目受大佛寺石弥勒维修项目影响,工程进度也有所延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施工方沟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合理支出,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发现了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上存在的漏洞,为后续项目作出了警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20xx〕178 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2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存在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性质使用资金,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存在问题: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单位资产定期清查,提前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安排,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按程序报废,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重新调配使用。
3.存在问题:新购置资产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绩效评价中提到的打印机问题,我厅在大数据局配发的适配国产化电脑到位后立即分配了该批新购打印机,已在xxxx年9月领用完毕,现已正常使用。
4.存在问题:资产信息有误。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委托资产清查公司,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了错误的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5.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不精准,未考虑司法警官学校迁建工程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预算申报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xxxx年7月1日我厅召开了部门预算培训会,对各处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验办进行预算编制培训及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反复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需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结合近年经费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对确定纳入年度工作的项目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精准测算,将所有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情况。
6.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中存在资金设置不足,与实际偏离较大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对于超预算或结转结余大的项目,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于确因工作发生变化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
(二)项目管理方面
7.存在问题:司法警官学校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迁建工程存在未及时按准则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省司法警官学校在xxxx年3月已完成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同时我厅加强了对竣工项目的`结(决)算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决)算工作,并根据竣工财务结(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转入工作等具体要求。
8.存在问题:司法厅本级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在xxxx年6月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转入固定资产。
(三)绩效管理方面
9.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设置不清晰。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10.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对绩效指标值设置进行了指导培训,要求绩效指标设置逐步从定性向定量深化,避免指标“不清晰、不可衡量、不便考核”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在编报20xx年预算时,严格按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绩效,并提供测算依据。在绩效运行时发生偏差及时进行调整。
11.存在问题:部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开展项目自评,并提交印证材料,如未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目标自评质量的目的,为下步绩效管理工作积累更多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今后工作中,我厅将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预算绩效管理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我厅将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资金使用原则,全面树立绩效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效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3
为进一步加强平潭综合实验区美丽乡村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事项的通知》(闽财绩〔20xx〕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岚财金[20xx]18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xx年9月5日至9月25日,对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度美丽乡村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采取查阅会计凭证、核对收付款依据和报表、查看相关制度、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度财政预算3000万元包括美丽乡村、传统村落项目,主要用于20xx年度、20xx年度“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以下简称“美丽乡村”)项目建设2,760万元,剩余传统村落资金240万元未开支。
1.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1个和白青乡示范乡1个:在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整治水平的基础上,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以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为重点,实施了1个美丽乡村示范乡(白青乡)、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流水镇北港村、平原镇红卫村、中楼乡大坪村)、8个一般整治村(流水镇山门村、磹水村、君山村、东美村,平原镇山显美村,北厝镇红山村上楼自然村,苏澳镇民主村,敖东镇东崑村)。
2.20xx年度建设美丽乡村项目10个: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实施了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流水镇谢厝村、平原镇上攀村、苏澳镇和平村),7个美丽乡村一般整治村(流水渔屿村,北厝镇先建村和湖南村东盛自然村,澳前镇磹角底村寨顶自然村和龙北村下底楼自然村,岚城乡正旺村,南海乡后坑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通过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使村庄卫生整治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提升,努力构建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2.兼顾富民宜居,树立品牌形象。各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新亮点,如流水镇北港村在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地理优势,以民宿文化为基础,登山旅游、海上休闲体验旅游为主线,以文体活动、生态农业为辅,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打造富有滨海特色的观光渡假休闲旅游胜地,为当地村民带来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磹水村也着力打造风韵古村,为平潭村庄发展寻找不同的道路。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宜居办20xx年度全区美丽乡村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评价,全面了解全区美丽乡村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检查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及政策执行效果。分析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评估现有政策执行中的不足之处,提供改善绩效的对策建议,为以后区美丽乡村资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四个原则。
2.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选用的定量指标作为评价指标,基本指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支出效果率。目标比较法作为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积极沟通,加强协调。积极与区宜居办相关人员沟通协商,通过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了解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及其他基础资料进行审核,充分进行信息交流。为做好全区美丽乡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2)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结合20xx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事项的通知》(闽财绩〔20xx〕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岚财金〔20xx〕183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岚综管综[20xx]187号)等文件,组织集中讨论,吃透文件精神,明确评价要求,把握评价要点。
2、组织实施
一是对区宜居办管理的全区美丽乡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二是对选取的流水镇、敖东镇、平原镇三个乡镇作为样本进行具体评价。主要通过听取上述样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核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了解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发放和收集调查问卷,对照查证复核相关资料等,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同时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
3.分析评价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地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形成评价初步结论,并将初步评价结论和有关说明送达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美丽乡村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率=5,706.69/(8,220-240)=71.51%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岚交建村建〔20xx〕5号)和(岚交建村建〔20xx〕6号)文件的要求,配套资金下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情况。从向区财金局申请拨款、用款计划指标列支到专项资金的下达,所有流程合法合规。
该专项资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指导、按照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给各村委会,同时由各有关乡镇监管和跟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严格执行、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决算:管理程序,做到厉行节约、科学评估,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支付工程款时具体操作流程:由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监理单位复核审查、签章→建设单位审批签章→施工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建设单位审批付款。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建设美丽乡村项目,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以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为重点任务,突出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旅游景区周边村庄整治建设。各村均建立了保洁制度,配备了保洁人员,进行了日常监管,基本实现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体系化运作,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1.社会效益:提升旅游的规模,提高知名度,改善当地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2.经济效益:美丽乡村的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因环境的改变而吸引大量的游客,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也提高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收益,同时给当地人提供娱乐休闲场所。
如:20xx年北港餐饮商家有7家,主要以外包经营团队为主,总体收入为60万。北港特色民宿从20xx年的3家递增到目前的28家民宿,民宿的总体收入也是逐年往上增加。随着北港文创村的发展与壮大,北港也越来越多的被大家所熟知,游客人流量的增加,也带动了不少北港村民回乡创业的现象。
3.环境效益:房前屋后整治效果明显、设施配套较为齐全,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总分设定为100分,综合评价得分考虑了项目决策(30分)、项目管理(30分)、产出(20分)与效益(20分)四大因素(各因素下又分解若干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各指标详见绩效评价打分表),采取扣分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扣分情况:项目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因部分乡村有“白条”入账,费用开支原始单据不规范扣3分;在财政资金使用率方面因资金使用率不高扣3分。产出与效益在产出数量方面因部分乡村未通过验收扣2分;经济效益方面因未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扣1分;社会效益方面因提高知名度,提升改善不明显扣1分;环境效益方面因改善成效一般扣1分;可持续效益方面因验收后建立共管长效机制一般扣2分;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扣1分。经综合评定,20xx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美丽乡村项目综合得分86分(详见附表),评价等级为“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一)投入方式较为单一,尚未充分发挥市场的活力和优势
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民间资本的优势,这就造成很多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不高。
(二)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政府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但检查发现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比较普遍,没有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动员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重建轻管,日常管护难以落到实处
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需多方筹集,共享成功。项目建设与日常维护一样重要,部分村级收入有限,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造成管护资金无法落实。美丽乡村虽然制定了管护制度,但思想上并未意识到管护的'重要性。部分村级可能因管护资金缺乏无法保证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
(四)建设规划有待进一步提升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需要科学的规划进行引导。部分建设项目没有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元素,照搬城市规划,缺乏乡村特色性。
(五)环境整治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
环境整洁是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在实施评价过程,发现巩固环境整治的成果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公共卫生保洁难。农村面广,尤其是乡村旅游发展,游客增加,这给农村保洁带来了难度。二是公共设施维护难。由于各方面原因,部分农村环卫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和修理。
(六)财务管理方面
村级财务不规范,出现“白条”入账。如平原的红卫村有“白条”入账,20xx年3月18号凭证付白沙垅桥头主公路工程整治机械费26,669.50元;20xx年3月19号凭证付花池挖土填方工程整治机械费30,738.50元;20xx年3月28号凭证付工程材料运费38,523.80元;20xx年1月12号凭证付陈凤20xx年9月付陈凤转运溪淤泥费25,360.00元;20xx年1月18号凭证付林艺路灯、水暖设备材料费36,265.50元。
(七)未履行招投标相关程序
敖东镇东崑村的“鲤鱼广场”“老年活动中心工程”、“南端休闲广场”、“北端休闲广场”,工程招标由村委直接委托福建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岚综管办[20xx]161号文件规定的2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及其他相关的装修、拆除等试行简易招标程序,必须在区招投标中心进行。且招标控制价未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20xx年流水镇东美村“爱民路”和“丰年里路”预算超50万元,未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六、具体建议
(一)吸引社会投资,增加资金来源
一是要按照创建目标整合资源,进行项目包装,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扶持:二是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活力,在保证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同时,可通过引进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以项目为拉动和载体进行美丽乡村建设。
(二)进一步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一是在建设过程中继续宣传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健康的乡村文化与生活方式。
(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建设成果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加大环卫产业经费投入,以保证农村环卫工作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经费来源。要加强宣传,向农村干部群众普及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知识。
(四)加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细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原始凭证审核。项目资金应按财务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账,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4
根据长府办复[20xx]399号文,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委托了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了专家团队对“聘请第三方队伍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经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按照绩效评价报告,认真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第三方考核评价体系设置不够合理;
(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三)对协管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外聘协管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情况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优化考核体系,提升项目实施效果。通过调整每月评分表(详见附件)的'方式,优化考核体系:
(1)增加对受益群众考核维度,对外聘协管员有效投诉次数列入考评指标中;
(2)对人员素质、装备、业务、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的综合考评项目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3)增加每月对外聘协管员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和建议内容;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合理调整人员费用及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
(2)结合月考评数据和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约定最低分值的,按照差异分数进行扣除服务费。
(三)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外聘协管员管理方要定期安排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培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纪律规范等内容。分局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协管员参与的管控行动进行事前培训,不断提升协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5
为贯彻落实《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镇以政府会计制度类级功能科目为项目基础,以项目重要性原则,对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渝财农[20xx]18号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丰委组[20xx]36号下达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江池关塘村)。市级资金安排50万元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资金情况。
财政安排市级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截至20xx年底,江池镇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已全部完成,资金已全部支付,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三)绩效目标。
配套设施:新建圈舍40平方米,用水设备20xx米,围栏1000米,边沟24米,养殖场圈舍便道240平方米。养鸡7000只,养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20xx年3月7日,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于镇财政办,由蒙昌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3月18日,考评工作组到江池镇财政办,对我镇20xx年预算资金使用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配套设施:新建圈舍40平方米,用水设备20xx米,围栏1000米,边沟24米,养殖场圈舍便道240平方米。养鸡7000只,养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对丰都县江池镇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单个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产出35分,效益35分,满意度30分。
产出:养殖鸡7000只,养殖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6%,项目质量达标率95%以上,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已完成部分验收合格率100%。产出指标得分35分。
效益:带动旅游业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入股分红带动农户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推动我镇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正常运营年限5年。效益指标得分35分。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得分30分。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分满为100分,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有所欠缺;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但部分指标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有待优化。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督的'力度,加强项目从立项、实施、项目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工作。
(二)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加强执行中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工程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按照相关约定和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于无法按进度实施工作或无法按时完成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应落实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
(三)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服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6
一、基本情况
xxxx年6月省财政厅对我省xxxx-xxxx度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分别选取了6个地区作为民族工作经费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17个地区作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指出民族工作经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四个方面8个问题、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本次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重视问题,提高认识。检查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全省民宗委系统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两项资金整改工作专班,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并作为责任领导,副组长由规财处和经发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同志组成。明确把落实整改内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涉及的整改项目做出了科学部署,以确保取得实效。
(三)迅即部署,强化措施。根据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两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制定了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问题,确保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按照责任分工,督促委本级各资金使用处室、市(州)县抓好落实,下发了《省民宗委关于做好xxxx年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民宗委关于落实民贸民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民宗部门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时完成。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系列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形成了全省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较为完整的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制度,推进了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我委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问题整改
1、管理制度方面问题整改。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原《贵州省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xxxx年12月12日印发。
2.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1)列支基本支出问题整改。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完成资金清退,并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资金进行进一步摸查,梳理实施项目和无法实施项目情况,根据结存资金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资金拨付。
3.部分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问题整改。xxxx年12月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黔财行〔20xx〕24号民族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民族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中对上述项目的使用做了进一步明确。
4、项目管理方面
(1)少部分项目实施缓慢、取消实施或未实施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摸清未完成项目、未实施项目情况,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或实施条件变化取消实施等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未及时完成项目,对已完成未验收或拨付的项目,要加快验收报账进度,完善有关资料,尽快拨付资金,及时完成项目会计核算。五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不允许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
5、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我委绩效目标围绕主要工作进行编制,涵盖了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主要指标,对年度重要工作均有具体指标体现,但鉴于民族工作多为事务性工作,指标设置中确实存在无法定量只能定性的描述,我委将进一步挖掘梳理既体现工作要点又更加适合评价衡量的绩效目标。
(2)未开展绩效自评问题整改。我委督促各级民宗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被抽查州县及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未被抽查到的要认真自查、梳理问题,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问题整改
1、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贵州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资金预算编制、设立绩效目标、分配拨付、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方面,理顺各级财政、民宗、人行、承贷机构之间的关系,厘清部门间的职能职责,强化分工合作,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近期将印发管理办法。二是完善机制制度。建议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担保机制和政府奖励制度,激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小微型民贸民品企业的贷款准入条件。
2、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沟通联动。加强各部门之间要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民族工作部门要及时将贷款申请审核意见书抄送财政部门,人行当地分支机构要及时将贴息审核意见抄送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财政部门下达、拨付、兑现贴息资金后及时抄送民族工作部门。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每年要对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规定每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出具绩效自评报告。
3、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政策具体操作执行力度。一是注重提高时效性。及时开展贴息资金清算和拨付,及时兑现贴息资金,切实让民贸民品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好处。二是严格贴息资金兑现程序。纠正各地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民贸民品企业、对企业采取“先收后返”的贴息方式等不合规的情况,规范贴息渠道和程序,完善资金拨付兑现审批手续。三是实行动态管理。针对贴息补助企业覆盖率过低的情况,采取动态监管方式,对已命名的但不再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企业适时清理,对以后不再生产民族特需商品的民品企业,适时清理、调整。同时,加大对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覆盖面。
4、积极指导企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一是按时报送基础档案。按照规定,每年3月份前,民贸民品企业基础档案需要及时更新报送。二是定期报送生产供应情况。按文件要求,督促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按规定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等相关情况。三是规范年度审计报告。针对部分县(市、区、特区)存在项目资料不合规、不完整、未提供等情况,已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有流动贷款需求的,要及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中需要按要求提及载明“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事项。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经过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对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产生实在效果。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抓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问题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对我委制定的各类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指导,总结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各级民宗部门项目资金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强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各级职责,确保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7
自20xx年8月25日收到《长安镇专职消防队绩效评价报告整改通知书》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评价报告提出的“1号文”执行过程存在问题,当即成立问题整改小组,对评价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按照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拟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现将目前已开展整改工作情况及后续计划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已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一)制定《奖补申报指南》,加速奖补发放进度
为减少社区(集团公司)因不了解申报流程或相关材料要求而导致申请不通过情况的发生,我单位在原有文件基础上制定了一份《奖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对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申报受理咨询电话等方面均进行具体说明。特别针对设备安装位置、安装照片拍摄要求、发票内容填写等前期奖补审核过程中需注意事项作详细补充,明确规定需提交文件的具体要求,充分提升政策实施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在指南中提供消防队和消安委咨询电话专线,以便及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反馈。
(二)强化资料管理工作,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强资料规范管理意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注意保留和整理完整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便备查。具体如下:
1.针对存在的各类资料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我单位分三个大类规范、整合各项资料,以便及时备查。一是原始凭证类,包括记账凭证、收据、付款凭证、发票、预算经费呈批表等文件;二是数据材料类,包括各社区(集团公司)提交奖补申请材料、奖补资金发放至社区(集团公司)明细清单、社区(集团公司)奖补资金发放至群众明细清单等文件;三是文件材料类,包括政策制定依据、政策申报文件、政策批复文件、政策调整文件等。
2.针对奖补资金发放至社区(集团公司)明细清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我单位根据申请验收台账内容制定了对应的奖补资金明细表模板(详见附件2),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填写过程中不得修改表头内容和顺序,提高奖补发放的规范性。
二、计划整改措施
(一)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设计
在下年度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我单位将从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全面性、规范性等方面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1.提升数量指标设置的全面性。可设置专项奖补资金发放率、“三小”场所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完成率、出租屋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完成率、“三小”场所简易喷淋头安装完成率、出租屋简易喷淋头安装完成率、安装喷淋头设施补贴完成率、安装烟感设施补贴完成率等数量指标,并根据填报时的工作开展情况适当制定可实现指标值,全方位考察设备安装和奖补发放情况。
2.提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设置的可操作性。可设置补贴合规率、应补尽补率、政策知晓率、奖补资金发放足额率等质量指标;设置专项奖补资金发放及时率、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按时完成率、简易喷淋头安装按时完成率等时效指标,并对各项指标内容或计算公式进行说明和解释,更加有效追踪奖补资金发放质量和时效。
3.提升效益指标设置的规范性。可设置“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风险防控提升度、“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事故发生数量降低率、“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事故伤亡人数降低率、补贴对象覆盖面等社会效益指标;设置社区(集团公司)满意度、群众满意度、群众投诉处理满意率等满意度指标,切实追踪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并定期就奖补政策实施情况对社区、群众两大群体进行调研,了解公众需求,深化实施效果。
(二)规范政策执行过程监管
我单位将从消防基础设施现场安装建设情况、奖励标准目标口径、财务记录合规性等方面完善政策执行过程监管方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如下:
1.对设备安装工作加强监督。不定期对社区(集团公司)消防基础设施现场安装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问题包括:感烟报警器、喷淋头安装位置是否规范;安装位置是否因紧靠墙壁而减小了有效保护面积;是否严格按照安装规范在“三小”场所住人区域和出租屋楼梯间首层位置进行安装;喷淋头室内供水管是否违规采用PVC管等,对抽查存在问题的社区(集团公司)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不定时复查。
2.明确目标数据口径。下发各社区(集团公司)烟感、喷淋头奖补申请年度目标值,督促社区(集团公司)根据年度目标值进行任务分解,按时按量追踪任务完成情况。
3.提升费用支出和财务记录合规性。收集社区(集团公司)奖补资金发放至群众的明细表,严格要求社区(集团公司)规范填写、记录、存档,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同时,为加强奖补资金发放的后续落实情况,我单位拟对已收到奖补的社区进行调研,落实奖补资金去向,是否按要求发放到群众手中。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后,将会提高广大群众安装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加快各项工作进展。
(三)加强奖补政策宣传力度
我单位将从社区(集团公司)层面和居民层面两方面优化奖补政策宣传方案,具体如下:
1. 在社区(集团公司)层面,在原有以文件下发传达政策内容为主的基础上,完善线下会议、线上座谈等交流宣传方式。我单位拟于近期下发新制定的《奖补申报指南》,尽可能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对指南中各项要求作具体讲解及答疑交流,督促社区遵照申报程序,整理验收资料,提起验收申请,抓紧时间申报资金奖励,确保设施安装奖励资金及时兑现,提高广大群众安装消防基础设施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加速“以奖代补”奖励发放。
2. 在居民层面,一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通过社区公众号、微信群通知、派发宣传单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定期宣传相关政策要求、政策进展、政策变动等内容。二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定期召开动员大会,细致讲解安装政策及奖补政策。三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对未落实安装的居民进行电话或短信的方式提醒。四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对存在困难的居民入户解答问题。
同时,我单位将不定期组织社区(集团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宣传、交流,及时解决社区在1号文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加速推进1号文安装及奖励发放。并抽查社区(集团公司)奖补宣传工作进展、调查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程度,针对存在的宣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8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海南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驻村工作有关经费开支,保障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成员、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以下简称“驻村干部”)开展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对驻村工作经费资金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客观公正开展20xx年度专项经费支持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了更好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专门成立由周旋为组长,张春伟为副组长,张莉、朱林锋为组员的绩效评价组,负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市财政局的绩效评价方案,评价组制定本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组织过程。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文件要求,评价组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在对项目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基础上实施绩效评价。
(1)评价组到现场收集、汇总、整理项目资料,检查、核实项目资料中的数据后,确定实地检查的重点和疑点问题、检查方法及具体的时间安排等。
(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进行实地核实。采取座谈、现场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
(3)评价内容:
检查项目计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项目组织机构、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技术服务、考核奖罚、档案管理等。
检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完成的指标数据是否真实无误。
检查项目的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达到建设标准。
检查项目财政资金是否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足额投入。
检查项目资金是否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检查项目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有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有无另行安排项目管理经费,项目管理经费有无挤占专项资金。
(三)分析评价。
评价组在全面分析整理被检查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检查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对驻村帮扶专项资金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客观公正开展20xx年度专项经费支持绩效自评工作。各项工作实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20xx年项目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单位审计业务费费预算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驻村干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按“钉钉”系统有效签到的实际工作天数每月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贴;每月按往返家庭所在城镇4次共8天,每天80元包干交通费报销。截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共下达资金3万元,共支出3万元,执行项目资金100%。项目资金余额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五财预〔20xx〕465号)下达安排驻村工作经费预算资金3万元用于该项目。资金下达零余额账户,由报账员专管,委派会管中心会计审核支出记账。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会计管理中心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驻村工作经费项目年度计划1个,已完成数量1个。
(2)项目完成质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圆满完成了20xx年项目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驻村工作经费项目已完成年度计划。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20xx年下达驻村工作经费预算资金3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3万元。项目未超预算,在可控范围内。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圆满完成了20xx年项目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服务对象的反馈,驻村工作队员扶贫工作在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成就,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受益群众普遍满意。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各项工作实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20xx年项目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驻村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出现违规使用、弄虚作假及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暂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暂无。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9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项目公示方面
20xx-20xx年,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工程实现了村村通、组组通,为全面完成金安区区摘帽、村出列、户脱贫的目标任务,全区十大工程、八大领域皆同步实施,因畅通工程、林荫工程、乡村振兴和三线三边整治工程建设,造成部分与前期安装的项目公示牌被清除。经市民生工程检查发现后,我局及时落实对全区291个行政村制作安装永久项目公示牌,计划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2、工程管护方面
20xx年,xx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20xx】xx号),《管理办法》明确了管护内容和管护责任人。自20xx年以来,金安区水利局与各供水企业签订了运行管理协议,并约定双方责、权、利,要求各供水企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运行管理。20xx-20xx年,我区291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和入户安装工程已实现全覆盖,并移交至各供水企业,目前供水运行正常,得到群众认可。
3、其他问题
(1)对xx乡室外管道部分未做保温和个别水表箱放在地面上的问题,金安区水利局已落实横塘水厂按照入户安装施工要求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改结束。
(2)对城北乡鲍兴村非贫困户收取入户费用1030元的`问题,金安区水利局已责令城北水厂进行整改,城北水厂承诺将多收取的30元退回(承诺书附件附后)。
(3)安徽省物价局、水利厅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皖价商【20xx】xxx号)后,省未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管网配套费进行调整,因近年物价上涨,入户管网配套材料费和人工工资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在对我区以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和入户安装工程入户管网配套费的收取咨询省市相关部门意见后,金安区物价局和水利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安区农村安全饮水入户安装收费统一标准的通知》(金价业【20xx】xx号),明确了收费标准:1、安装机械表贫困户为300元/户,非贫困户为700元/户;2、安装智能表提倡用户自愿,但每块表补差不超过180元,即贫困户不超过480元/户,非贫困户不超过880元/户;3入户安装建设内容:五个一;一个水龙头、一个闸阀、一块水表、一个水表井和20-30M的管线;4、境内学校、村部、养老或敬老院等社会公益单位按实际成本收取。收费标准符合我区实际。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0
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关于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xx〕8号)文件精神和整改要求,揭西县高度重视,针对整改函中反馈我县在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迅速组织落实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我县存在7个方面共26项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揭西县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未能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的具体办法”问题。20xx年6月17日,揭西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340号),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部门负总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常态化绩效评估工作机制,规范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2.关于“揭西县未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问题。
一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xx〕202号)文件,我县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
二是根据《关于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揭西卫函〔20xx〕91号),县卫健局按县域内每人年均70元的补助标准,以20xx年底我县常住人口85.79万人为分配依据,结合县级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申请拨付20xx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6074.59万元,于20xx年6月9日拨付完成。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3.关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不到位,履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存在短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一是截至20xx年5月20日,县级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173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2.02张,达到省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778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0.91张,达到省标准。二是20xx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4.关于“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未按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问题。20xx年6月15日,县财政局会同卫健局已制定下发《揭西县财政局揭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xx﹞2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项目超范围列支基本公卫资金846790元,并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广东启正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前期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为96.8万元。20xx年使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购买服务后,20xx年度绩效考核为全县13名,名次较20xx年度有所上升,但总体任务未达到绩效目标。受疫情影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间处于暂停状态,未能及时处理合同规定的尾款评估工作,该购买服务项目配套使用的设备由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为保管。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粤财社〔2016〕129号)第九条规定,将首笔购买服务费用846790元列入“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用经费”科目。三是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和《关于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考核结果评定为未完成绩效目标,按照合同约定,无需支付项目服务费尾款12万元,并向江西杰力亚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告知函,对方公司对结果无异议。四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xx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居民信息保密协议,并已将相关信息数据从该公司数据库中删除,保证管理数据安全。五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6.关于“滞留应当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问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县卫健局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在收到专项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7.关于“防疫机构存在继续收取基层接种单位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的问题,涉及金额502116元”问题。县疾控中心于20xx年4月停止向接种点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并将违规收取的配送费502116元于20xx年2月26日上缴财政,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收费管理,规范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
8.关于“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开支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问题。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超范围开支资金已于20xx年5月20日将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全部追回,存入单位基本户,并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对公共卫生支出进行账务调整。
9.关于“基层卫生机构村医支出占比低”问题。一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数据统计和近年来省级绩效评估情况来看,全省地市承担比例平均不足10%,我县村医支出比例约为15%。近期,省卫健委正在进行调研,着手研究制定与我省村医现状和能力水平相适应的承担公卫工作任务量化指标体系。二是20xx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对现有村医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助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如20xx年5月20-21日,我县对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
10.关于“多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及时缴还财政,涉及金额71424元”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已停止发放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并将已发放的71424元分别于20xx年5月10日、5月8日上缴县财政(其中: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共41664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2人共29760元)。二是全面清理排查,对全县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借用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棉湖华侨医院、县中医医院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已以清退上缴县财政,合计上缴奖励性绩效工资298876.4元。
11.关于“揭西县疾控中心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县疾控中心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已调整相关科目,今后县卫健局将组织加强培训,督促各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单位资金使用管理。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质量方面
12.关于“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未达标”问题。一是根据20xx年度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县常住人口约为67万,与目前下达管理常住人口85.69万人相差巨大,常住人口外流严重,重点人群返乡常住我县的时间较短,且无法掌握返乡时间,难以完成管理任务。二是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现有人才,鼓励现有人员参加后续学历教育以及职称晋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力争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站医务人员培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能达到基础任务目标。
13.关于“居民健康体检数据不真实”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县卫健局已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1)龙潭镇刘玉新、良田乡刘佐闲是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录入信息导致体检日期记录晚于火化日期,体检记录除系统日期外其余信息均真实有效。(2)良田乡刘天标、刘胜治、陈国电、陈兰招、刘玉英、陈国雄是因良田乡村医未面访便简单记录原先体检的身高、体重等信息,因而导致数据不真实。良田乡卫生院已就本次事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院内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各卫生站进行整改。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标准指导各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严格杜绝虚假档案情况发生。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良田乡卫生院院长蓝华烽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良田乡卫生院对相关公卫工
作人员和村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14.关于“重点人群建档管理不到位。个别重点人群对象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问题。一是针对问题中提到的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县卫健局已取得未建档或档案不完善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各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信息。
15.关于“健康体检项目未达要求”问题。一是我县已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落实各卫生站、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通过派发、张贴通知单,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加大基公卫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重点人群信息管理,对重点人群(特别是村居老年人)体检实行由辖区内卫生站进行一对一预约服务,提高体检率,及时反馈体检报告。三是定期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和健康讲座,组织发动慢性病患者前来体检,对未能前来体检的患者由村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健康体检要求协助进行健康体检。四是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率分别达到100.7%、100%,任务完成进度已达到上级要求。
16.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缺失和不规范,揭西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有787人已经死亡,其中有58份是人员死亡火化后才建立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二是对死亡人员数据筛选核查,加强隐私保护处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三是定时对注销死亡人员档案进行自查,规范对销死亡人员信息管理。
17.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缺失”问题。一是对已死亡129人的健康档案进行注销。二是针对特困人员535人、低保户5638人未签约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已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签约、续约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三是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争取每季度贫困人口名单、死亡人口名单等数据共享,确保贫困人群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
18.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漏报、慢报传染病问题”问题。一是县疾控中心已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严格落实传染病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培训,规范传染病报送管理工作。二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造成水痘报告不及时情况的原因是:村卫生站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在管辖内的卫生站发现传染病病例需先填卡,再上报至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需进行收卡确认并随访,在与卫生站人员沟通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健康宣教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系统管理人员接收返回的数据再上传到电脑系统存在延迟。目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照要求落实核查工作,其余报卡均及时且无漏报。三是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造成漏报、慢报传染病的原因如下:1.相关人员未能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查缺补漏;2.门诊医生、住院医生在接收病人后,第一时间忙于对病人检查和救治,导致漏报、慢报情况发生;3.传染病制度培训不到位。目前灰寨镇卫生院按照整改要求对本年度内漏报、慢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及时补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杜绝迟漏报现象发生。
(六)其他方面
19.关于“计生药具管理不到位。实际库存与系统显示库存数量不符;村卫生站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且存在闲置现象”问题。一是按《广东省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xx〕18号)文件精神,加强仓储管理,每月及时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截至20xx年5月23日,揭西县计生服务站系统库存与仓库库存一致。二是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问题,系签收表所述规格错误,现已按购置合同规格重新拟定签收表,并向村医说明情况后,由村医重新签收,原不符合同规格的.签收表现场作废。三是根据《关于做好基本避孕药具供应工作的通知》(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xx〕42号)文件精神,逐步撤销发放箱网点,取消无发放记录。20xx年3月25日已撤销全县182个药具发放箱网点,简易药具发放箱不再使用。
20.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未公示疫苗价格”问题。对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改造施工,原预防接种门诊内制度牌部分卸下重做,现县卫健局按照审计整改函要求于5月份前完成整改,所有单位制度、收费标准等内容已全部重新上墙公示。
21.关于“个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控制不规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过额度使用资金未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资金超10万未上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的有7项,由于该中心对《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解读不到位,导致以上款项未按照规定报送研究。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组织各科室负责人重新学习《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精神。二是县卫健局将严格督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要求进行内部管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必经该单位党支部委员会及班子会议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决策通过。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七)其他关注事项
22.关于“揭西县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长效联动工作机制,现已建立县卫生健康、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动机制。二是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领导,我县已建立卫生健康与政法(公安)、社保、民政、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联动,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共享,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效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拟成立揭西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等40余个单位。
23.关于“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财、物倾斜力度,县卫健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揭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办法》《揭西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完善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单位的薪酬管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培训计划,出台综合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技术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积极强化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共体工作纵向对接,加大人才、技术交流力度。四是完善各分院的医疗、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慢病一体化等制度建设和考核,全面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24.关于“未使用大数据管理的手段进行考核评估”问题。我县参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及财政部门制定《关于开展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认真做好考核评估。下一步我县将密切关注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估方式的调整,优化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式,使用信息系统间数据匹配等大数据管理手段在考核评估过程中的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整体绩效。
25.关于“信息系统未能互联互通,增加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且影响数据的一致性”问题。一是目前“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与“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省避孕药具系统”、“省精神卫生信息平台”编辑权限均不在县级,各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县级无权限操作。二是县卫健局积极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加快互联网+卫生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各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其数据库的整合,提高数据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量。
26.关于“2家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在编不在岗,涉及18人”问题。一是5月20日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邹旭霞、蔡赞莲等2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张惠量、黄剑峰、刘美香、刘剑霞、林俊龙、杨沛源等6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二是对其他借调人员进行清退,返回原单位工作(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陈增、蔡淑清、李锦茹、张宁、张志贤、吴洁新、刘少光、张俊超、贝岳宏、林海生)。三是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借调人员进行排查,进一步做好在编人员合法合规性管理。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
根据审计反馈的意见,我县认真整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服务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县卫生建康局积极推进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等卫生资源要素协调。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包括城乡低保五保贫困人员、残疾人、死亡人口等信息,由县卫健局落实各基层医疗单位进行档案更新等服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340号),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开展。
(二)加强常态化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有序规范。在摸查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分门别类建立健全档案,规范档案有效管理,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0xx年9月份,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县级、乡镇级例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卫生医疗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整合和大数据应用步伐,推动全民卫生健康系统与当地医院有关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卫健局已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xx〕26号),进一步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健康意识。20xx年5月份县卫健局印发《关于开展揭西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20xx年“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259号),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建党100周年党史的学习教育以及全面贯彻国家健康战略决策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服务,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各类途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广泛进行宣传,共计覆盖人数23000人次,资料发放12000份,新媒体宣传推送210次,共计浏览量超过10万,举办专题讲座场次超过50场,参加人数接近3100人,有力地提升居民群众对服务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扎实推进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深入开展。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1
针对20xx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单位对自评结果高度重视,召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已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年末追加资金下达,使得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由于年末集中下达各项资金,有的资金未及时利用,导致有不少资金结转到下年,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因为资金下达有时差,有时候往往需要从专项支出,而资金未到,不得己只能用公用经费,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改目标
争取在20xx年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善绩效管理。
1、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三、整改措施
1、规范资金使用制度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确保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合理、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保证财务水平的.不断提高,采取有效的措施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和预算控制,做到资金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分配。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2
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在完成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后,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推进被评价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进展全面达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自治区相关部门迅速部署全区整改。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在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意见的同时,主动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沟通,指出本次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强调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迅速行动,联合向各地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中医药局和区直有关单位下发《关于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和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一是通报广西监管局的绩效评价结果。指出存在的预算执行率偏低、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指标不达标、新旧系统数据衔接不畅、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问题。二是提出整改要求。对广西监管局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整改,确保20xx年底前各项指标全面达标,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进行全区通报,并与下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三是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广西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等,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被抽查的现场评价单位立行立改。重点绩效评价现场勘查县对绩效评价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预算执行率明显提升。如20xx年12月底,现场勘查县预算执行率达到100%,比20xx年提升近10个百分点。二是现场勘查县评价时未达标的部分指标现已达标。如20xx年11月底,重点人群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为81.43%,已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三是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均整改到位,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四是历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结余数较大被财政部门收回的问题引起现场勘查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决定将收回的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建设。
三、各市卫健部门开展自查整改。根据财政部广西监管局的绩效评价意见及整改要求,全区14个市的卫健部门均开展了自查,查摆存在问题,并逐条对照进行整改,对当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组织开展综合督导工作,对推进相对滞后的项目开展专项督导,并向自治区卫健委上报整改报告,及时向广西监管局反馈自查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有效整改地方资金到位率低、项目产出不达标、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将持续督促自治区相关部门强化绩效约束,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反馈和整改落实机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3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二、贵州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三、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优势产业--刺梨产业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五、贵州省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伴)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5
按照《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xx〕19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泉市财政局委托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要素
(一)项目概况
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20xx年阳泉市按照“四美两宜”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省、市、县三级示范村为重点,探索出综合发展、城郊互动、资源置换、产业带动、生态旅游、移民搬迁6种发展模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出台了《阳泉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评价的阳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石辉坪村、郭家坪新村、禅房村四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四类项目。项目建设期20xx-20xx年两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足王炭咀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一园一带四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并管护五类产业基地,包括核桃种植基地、连栋温室、特色果蔬基地、核桃油加工厂房、金花葵种植基地;两处景观设施,包括景观廊道和户外拓展基地;建设五类公共设施及建筑,整改供水、供电、供热、公路等市政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三线下地等工作。通过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总预算2705.2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44.8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627.13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324.82万元。
(四)项目总体得分及评价等级
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最终结果为:总体得分84.21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基于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项目村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评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资金未全部到位,个别项目未按目标完成,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二、项目主要绩效及经验做法
(一)美丽乡村初具规模,效果明显
按照创建美丽乡村的要求,项目单位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资源优势,建成以王炭咀村、禅房村等“一园、一带、四区”为主要框架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了城市“后花园”。
(二)组织机构健全,保障了项目顺利运行
盂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申报项目之初,盂县人民政府、孙家庄镇人民政府以及四村委会即成立各级项目领导小组,推动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落地。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从县到镇到村,各个层级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分工职责,确定了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预期目标等,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各级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开展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因地制宜,总体规划设计合理
王炭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完善,在申报项目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了5年期规划,在此基础上,王炭咀村又制定了20xx年-20xx年两年期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涉及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等四类建设方向。总体而言,王炭咀村生态园区的规划设计较为合理。该生态园包括核桃林基地,特色果蔬采摘园,户外拓展基地等,其果蔬品种的选择和娱乐观光设施的搭建既适宜当地的生态环境,又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据考察,该生态园每年旅游旺季能够吸引周边大量的游客,发展前景较好。
(四)筹资渠道多元,资金投入模式新颖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拓了多元的筹资渠道。据统计,共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地方配套资金200万,集体投入627.13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项目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特别是政府引入盂县百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建设美丽乡村,扩大建设规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值得推广学习。
(五)项目顺利实施,生态效益显著
美丽乡村建设牢牢秉承“生态第一、环境至上”的建设理念,通过田园花海景观廊道的打造、核桃种植基地改造和村庄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有效增加了区域绿化率,改善了生态状况,提高了水土保持能力,调节了周边小气候;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了宜居环境。实现了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六)项目顺利实施,示范作用明显
美丽乡村建设使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度加工、市场营销等成为新型产业链条上有机联系的产业环节;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新型产业链的初步形成,提升了农村产业的产出效率。王炭咀村积极探索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为全县乃至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产业融合示范明显;项目完成后,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为周边村庄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良好示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
发挥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2705.26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六部分组成。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县级整合专项资金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到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到位517.29万元与农民筹资筹劳到位0.39万元,未足额到位,资金总额到位比例87%,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部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按照项目要求,需要制定完善的业务制度并未有效执行,业务制度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验收跟踪制度及后期管理管护、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公示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制度、专款专用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财务制度较健全。但是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访谈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县、镇、村均未严格履行质量验收制度,王炭咀村建设的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在20xx年底均已建成,却迟迟未办理工程验收;县、镇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未见到相关的督导检查、整改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项目监管不足,竣工审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部分产出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
经实地查证,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花葵项目种植无产出。根据实施方案,石辉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金花葵种植。预算投入资金178.8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0.99万元,用于金花葵种植。但在具体种植过程中,由于村民未完全掌握金花葵种植技术;其次是土壤、气候没有摸清,种植之后,又遭遇冰雹天气,导致金花葵存活率低下,种植金花葵无产出,导致石辉坪村绩效不理想。二是核桃油加工项目未实现年度经济效益。根据设置的绩效目标,项目经济效益年均新增收入1100余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正式投产,未如期实现经济效益。
四、相关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早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应开展统一组织、指挥,与县财政、农委、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整合专项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实施单位也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继续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同时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民筹资筹劳等其他有效措施,夯实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完善项目整体管理
建议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设立专人负责,对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执行进行定期核查监督,对每次检查结果要留存记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实现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尽快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资料、质量认证、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竣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合理设置产出目标,保障项目绩效如期实现
一是加强对引进新品种农作物前期调研,实现项目绩效。由于农产品种植受天气、当地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建议实施单位在引进新品种农作物时做好调研工作,对新品种的生长条件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做出合理的评估。同时,在种植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农业生产设施的搭建,如温室大棚、灌溉设施,保证农产品成活率,实现项目绩效。二是加快项目投产,早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建议王炭咀村在保障其他产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核桃油加工项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核桃油加工项目投产进度,搞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早日实现其预期经济效益,振兴乡村经济。
(四)政策建议
建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应以机制为先,夯实高效运作基础。一是要健全多方协作机制。各级主动谋划,与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农科院所、新闻媒体等通力合作,凝聚“政府+企业+中介+金融+媒体”的强大推力,显著提升项目运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以政策为纲,凝聚助推乡村振兴合力。注重发挥政策导向,积极引导PPP融入乡村振兴建设。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示范村建设,同时,鼓励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指导市县探索金融支持PPP项目方式,降低放贷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融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动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建议以适当方式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盂县政府、孙家庄镇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为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其履行职责提供参考。
(二)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与美丽乡村领导组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及核查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开展项目竣工审计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扩大阳泉市美丽乡村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建议阳泉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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