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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
根据《关于扎实做好20xx年省级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枞民生办函〔20xx〕28号)的文件要求,我单位近期牵头对全县20xx年度1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情况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一直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及省、市、县部署安排,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20xx年度全县1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打造了诸如“文山流韵,花海双胜”的浮山双胜中心村,“水泊人家,荷塘秀色”的麒麟泊塘中心村,“旅居相融,大美官青”的钱桥官青中心村等一批特色鲜明、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安徽日报、铜陵日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安在线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了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3号)验收指标及计分办法,我单位20xx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分102分,现将具体分析如下: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均委托第三方设计院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布局中进行科学合理选址,并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斜街,使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民住房等布置科学,规划人口符合《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
规划过程中因地制宜,突出体现村庄特色、历史人文、地域特点和发展方向,规划进行以及项目申报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通过上报,经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个推进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和图纸施工,确保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
(二)重点建设任务(满分75分,自评得分75分)
1.垃圾处理(满分9分,自评得分9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等方式进行有效收运处理。垃圾处理终端采用成熟处理工艺,符合环保要求。各中心村均按照4-5户配置垃圾桶、垃圾收集车等收运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及时收运的需要,同时每个中心村聘请专门的清洁人员对中心村进行清扫,确保中心村内保洁到位,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运,无暴露和积存生活垃圾就地焚烧现象。保证村内无建筑垃圾堆积,无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和农作物秸秆等随意丢弃现象,对垃圾开展有效分类,资源化利用可回收垃圾与可腐烂垃圾。其中横埠松岗中心村垃圾桶内少量垃圾未有效分类。乡镇美丽办负责人将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宣传与引导工作。
2.农村饮水安全(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每户全部接通自来水,我县已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心村涉及饮水工作均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xx),实现了农户饮水安全有保障。
3.卫生改厕(满分8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建设遵循改厕入户的原则,拆除原先的旱厕和露天粪坑,进行卫生改厕,安装水冲式厕所,每户安装三格式化粪池进行发酵、过滤无害化处理后,接入污水主管网排入人工湿地再次过滤,最后就近排入附近的农田和水体,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对电力、通信线路架设不安全和违章交越、搭挂的现象进行整治。
同时完成了对堆放杂物,村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的有序规范。但是仍有部分村规划范围边角区域还存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不到位,特别是农户庭院和屋后为薄弱环节。如官埠镇新民中心村、山黄庄中心村农户家中有少量简陋搭建。
5.道路畅通(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纳入年度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制村且村部位于中心村范围内,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面宽度均达到4.5米。
各中心村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村内主干道路主要采用水泥、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均不低于3.5米,村内次干道采用水泥、砂石、废砖等乡土材质适度硬化,中心村均实现“户户通”,大大的给群众出行提供了便利。
6.污水处理(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收集处理率方面。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主要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分别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同时结合采用人工湿地就地生态治理,14个省级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方面。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以分散式和集中处理为主。针对农户每户安装的三格式化粪池由农户个人进行定期清掏;针对大三格、人工湿地和农户个人小三格损坏的,各中心村均建立了专门的运维制度、有专门的运维人员,落实责任。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对中心村区域内的河沟渠塘进行整治疏浚,实现了水体清澈,同时对河沟渠塘疏浚后,进行了及时护坡、绿化。但同时部分中心村检查时仍被发现水面有漂浮物,如:横埠松岗中心村、山黄庄中心村、钱桥镇小街中心村小塘内积存少量垃圾及白色污染物。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分7分,自评得分7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中心面积适当,基本具备社区服务、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并能正常开展活动。同时结合宽带支撑工程,14个省级中心村基本实现宽带与4G对村的覆盖,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所有建设工程,均按规划要求建设,杜绝出现实用性不强的门面建筑。
9.村庄绿化(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开展对村庄道路两侧、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进行绿化,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绿化效果较好的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
中心村范围内房前屋后通过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基本实现村庄和庭院美化。其中钱桥镇小街中心村在菜园、果园建设美化方面表现欠佳。
村庄绿化主要以乡土树种为主,辅以灌木,多采用自然式种植,植被覆盖率高、绿化效果好。禁止过度使用人工草皮、砍伐天然大树。
10.村庄亮化(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安装了太阳能路灯,进行了适度亮化,同时建立了运维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排查,确保无损坏、使用正常。
11.长效管护机制(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关于印发枞阳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枞美组发〔20xx〕41号),联合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下达美丽乡村20xx年度专项管护经费的通知》(枞财农〔20xx〕324号),基本建立了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等经费分担机制,基本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垃圾、污水、改厕、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所在行政村、乡镇皆被评为县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心村内有省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示范家庭农场;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其中主导产业产值均达到占总产值50%以上。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中心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流转适度规范,均超过全县的流转率平均水平。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开展了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立完善“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评选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通过文化墙、公示栏等形式对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进行宣传,群众知晓率高,结合妇联、文旅等部门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文体活动。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不同程度发掘本地本村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家风文化、农耕文化等,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将古树古居保护较好。
五、群众评价(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通过实地走访中心村的农户,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农户均对中心村范围内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风文明改善感到满意,群众满意度较高。中心村在建设过程中均不存在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
六、省级中心村加分项(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自申报阶段起,就要求村民签字同意,整个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在村干部带领下,群众参与度较高。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在建设中,充分考虑当地生态以及环保问题,因地制宜,不同程度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做到能就地取材必就地取材,提倡“变废为宝”,如利用废旧的砖、瓦修建巷道、五小园等。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后的中心村,农房与院落面貌较好,村庄与周围环境自然和谐,村庄美化绿化,呈现鸟语花香,优美田园风光。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内均建设了污水管和雨水沟,实现了雨污分流。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在结合本村实际的基础上,整合文旅相关项目,中心村村内均因地制宜地建设了大小合适的公共服务场所,如健身广场、公厕、文化墙。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2
20xx年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组织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建设全面完成,建设成效显著
(一)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省级中心村分值102分,自评102分;市县级中心村分值50分,自评50分)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我县20xx年完成并通过验收的20xx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9个市级中心村和3个县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20xx年度在建的16个省级、6个市级、5个县级美丽乡村已完成70%,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建设任务。52个中心村建设累计实施各类项目520个,完成投资21100万元。
一是规划编制科学合理。中心村选址合理,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制定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立足村形风貌和现有基础设施,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彰显皖北乡土特色;村民直接参与村庄规划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规划项目内容实际、落实到位。
二是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各乡镇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沟河塘清淤疏浚、绿化亮化美化提升等工作,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积存垃圾杂物,大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县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率达到100%,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和卫生保洁的长效运行、管护。
三是重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中心村主干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主、次干道布局合理,下水道、行道树、路灯同步配套,新建改建了一批为民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场所、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四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各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部分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心村土地流转适度规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普遍达到15万元以上,各项公益事业和公共支出有了保障。
五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合理划定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巩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实施全域文明行动,推动文明创建向镇村延伸拓展;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康生活、文明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六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随着镇村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组织保障全面有力,工作有效推进
(一)日常工作按时保质(分值2分,自评2分)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将美丽乡村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里,带头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常调研、常过问、常督促,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思路、提供了遵循。各乡镇也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一把手”工程,投入主要精力,切实抓出成效。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发挥部门优势,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深入一线实地督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切实发挥上传下达、左右沟通、有效协调的职能作用。全年共起草综合文稿40余篇,编发文件30余份,组织召开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26次、观摩会5次、座谈会11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2次,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资金投入有保障、使用科学规范(分值6分,自评6分)
20xx年,我县共落实各级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3026万元,其中县财政专项资金8410万元,争取国家试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6206万元,市级专项资金8410万元。全县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0xx万元,吸引社会资金100万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能够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执行。资金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省县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与乡镇报账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严格规范报账要求,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和提供相关材料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进度审核、程序审核、质量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实现施工进度和拨付进度的有机统一。
(三)用地全面保障,解决后顾之忧(分值2分,自评2分)
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可能出现的用地指标问题,我县提前谋划,做好保障。20xx年,我县在增减挂钩指标中为农村预留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占比达到5%。
综上,我县20xx年度乡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自评得分112分,市、县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分60分。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3
为进一步加强平潭综合实验区美丽乡村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事项的通知》(闽财绩〔20xx〕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岚财金[20xx]18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xx年9月5日至9月25日,对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度美丽乡村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采取查阅会计凭证、核对收付款依据和报表、查看相关制度、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度财政预算3000万元包括美丽乡村、传统村落项目,主要用于20xx年度、20xx年度“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以下简称“美丽乡村”)项目建设2,760万元,剩余传统村落资金240万元未开支。
1.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1个和白青乡示范乡1个:在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整治水平的基础上,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以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为重点,实施了1个美丽乡村示范乡(白青乡)、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流水镇北港村、平原镇红卫村、中楼乡大坪村)、8个一般整治村(流水镇山门村、磹水村、君山村、东美村,平原镇山显美村,北厝镇红山村上楼自然村,苏澳镇民主村,敖东镇东崑村)。
2.20xx年度建设美丽乡村项目10个: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实施了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流水镇谢厝村、平原镇上攀村、苏澳镇和平村),7个美丽乡村一般整治村(流水渔屿村,北厝镇先建村和湖南村东盛自然村,澳前镇磹角底村寨顶自然村和龙北村下底楼自然村,岚城乡正旺村,南海乡后坑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通过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使村庄卫生整治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提升,努力构建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2.兼顾富民宜居,树立品牌形象。各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新亮点,如流水镇北港村在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地理优势,以民宿文化为基础,登山旅游、海上休闲体验旅游为主线,以文体活动、生态农业为辅,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打造富有滨海特色的观光渡假休闲旅游胜地,为当地村民带来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磹水村也着力打造风韵古村,为平潭村庄发展寻找不同的道路。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宜居办20xx年度全区美丽乡村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评价,全面了解全区美丽乡村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检查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及政策执行效果。分析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评估现有政策执行中的不足之处,提供改善绩效的对策建议,为以后区美丽乡村资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四个原则。
2.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选用的定量指标作为评价指标,基本指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支出效果率。目标比较法作为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积极沟通,加强协调。积极与区宜居办相关人员沟通协商,通过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了解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及其他基础资料进行审核,充分进行信息交流。为做好全区美丽乡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2)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结合20xx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事项的通知》(闽财绩〔20xx〕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岚财金〔20xx〕183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岚综管综[20xx]187号)等文件,组织集中讨论,吃透文件精神,明确评价要求,把握评价要点。
2、组织实施
一是对区宜居办管理的全区美丽乡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二是对选取的流水镇、敖东镇、平原镇三个乡镇作为样本进行具体评价。主要通过听取上述样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核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了解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发放和收集调查问卷,对照查证复核相关资料等,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同时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
3.分析评价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地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形成评价初步结论,并将初步评价结论和有关说明送达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美丽乡村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率=5,706.69/(8,220-240)=71.51%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岚交建村建〔20xx〕5号)和(岚交建村建〔20xx〕6号)文件的要求,配套资金下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情况。从向区财金局申请拨款、用款计划指标列支到专项资金的下达,所有流程合法合规。
该专项资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指导、按照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给各村委会,同时由各有关乡镇监管和跟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严格执行、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决算:管理程序,做到厉行节约、科学评估,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支付工程款时具体操作流程:由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监理单位复核审查、签章→建设单位审批签章→施工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建设单位审批付款。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建设美丽乡村项目,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以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为重点任务,突出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旅游景区周边村庄整治建设。各村均建立了保洁制度,配备了保洁人员,进行了日常监管,基本实现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体系化运作,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1.社会效益:提升旅游的规模,提高知名度,改善当地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2.经济效益:美丽乡村的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因环境的改变而吸引大量的游客,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也提高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收益,同时给当地人提供娱乐休闲场所。
如:20xx年北港餐饮商家有7家,主要以外包经营团队为主,总体收入为60万。北港特色民宿从20xx年的3家递增到目前的28家民宿,民宿的总体收入也是逐年往上增加。随着北港文创村的发展与壮大,北港也越来越多的被大家所熟知,游客人流量的增加,也带动了不少北港村民回乡创业的现象。
3.环境效益:房前屋后整治效果明显、设施配套较为齐全,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总分设定为100分,综合评价得分考虑了项目决策(30分)、项目管理(30分)、产出(20分)与效益(20分)四大因素(各因素下又分解若干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各指标详见绩效评价打分表),采取扣分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扣分情况:项目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因部分乡村有“白条”入账,费用开支原始单据不规范扣3分;在财政资金使用率方面因资金使用率不高扣3分。产出与效益在产出数量方面因部分乡村未通过验收扣2分;经济效益方面因未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扣1分;社会效益方面因提高知名度,提升改善不明显扣1分;环境效益方面因改善成效一般扣1分;可持续效益方面因验收后建立共管长效机制一般扣2分;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扣1分。经综合评定,20xx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美丽乡村项目综合得分86分(详见附表),评价等级为“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一)投入方式较为单一,尚未充分发挥市场的活力和优势
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民间资本的优势,这就造成很多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不高。
(二)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政府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但检查发现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比较普遍,没有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动员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重建轻管,日常管护难以落到实处
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需多方筹集,共享成功。项目建设与日常维护一样重要,部分村级收入有限,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造成管护资金无法落实。美丽乡村虽然制定了管护制度,但思想上并未意识到管护的重要性。部分村级可能因管护资金缺乏无法保证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
(四)建设规划有待进一步提升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需要科学的规划进行引导。部分建设项目没有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元素,照搬城市规划,缺乏乡村特色性。
(五)环境整治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
环境整洁是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在实施评价过程,发现巩固环境整治的成果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公共卫生保洁难。农村面广,尤其是乡村旅游发展,游客增加,这给农村保洁带来了难度。二是公共设施维护难。由于各方面原因,部分农村环卫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和修理。
(六)财务管理方面
村级财务不规范,出现“白条”入账。如平原的红卫村有“白条”入账,20xx年3月18号凭证付白沙垅桥头主公路工程整治机械费26,669.50元;20xx年3月19号凭证付花池挖土填方工程整治机械费30,738.50元;20xx年3月28号凭证付工程材料运费38,523.80元;20xx年1月12号凭证付陈凤20xx年9月付陈凤转运溪淤泥费25,360.00元;20xx年1月18号凭证付林艺路灯、水暖设备材料费36,265.50元。
(七)未履行招投标相关程序
敖东镇东崑村的“鲤鱼广场”“老年活动中心工程”、“南端休闲广场”、“北端休闲广场”,工程招标由村委直接委托福建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岚综管办[20xx]161号文件规定的2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及其他相关的装修、拆除等试行简易招标程序,必须在区招投标中心进行。且招标控制价未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20xx年流水镇东美村“爱民路”和“丰年里路”预算超50万元,未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六、具体建议
(一)吸引社会投资,增加资金来源
一是要按照创建目标整合资源,进行项目包装,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扶持:二是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活力,在保证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同时,可通过引进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以项目为拉动和载体进行美丽乡村建设。
(二)进一步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一是在建设过程中继续宣传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健康的乡村文化与生活方式。
(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建设成果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加大环卫产业经费投入,以保证农村环卫工作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经费来源。要加强宣传,向农村干部群众普及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知识。
(四)加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细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原始凭证审核。项目资金应按财务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账,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4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4号)要求,满分100分,加分项2分,我县对照考评办法,逐项认真自评,通过自评,综合得分102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我县美丽乡村民生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省、市、县财政专项投入达234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全部提前超额完成以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等为主的.环境整治和安全饮水、村庄道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任务,美丽乡村民生工程各项制度健全、政策宣传到位、日常工作督查调度协调有力、全部超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建后管养措施得力,同时严格按照民生办要求及时准确对日常报表、各类信息、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数据库建立等材料报送。
二、省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102分)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自评得5分)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绘到底。结合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所有行政村运用“1+N”模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方向、内容和标准。注重保护原生态乡村风貌,编制一般农房建设指引图集,强化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大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味。以村庄布点规划为基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彰显地域特色,中心村安全宜居,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充足。各中心村因地制宜,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服务配套为要素,整治与建设结合,科学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和详细建设方案。
(二)重点建设任务(自评得75分)
1、垃圾处理(得分9分)。10个中心村购买了垃圾箱、垃圾桶等基础设备,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垃圾每天有保洁员定时清理,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全面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目标,所有垃圾终端处理至海创公司进行发电。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得分4分)。10个中心村都全部建有安全饮水设施,水质、水压达标,供水质量优良,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
3、卫生改厕(得分8分)。对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宜改即改,愿改尽改,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支持改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消灭了露天和简易旱厕。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一站两队”管护模式常态化运行,实现了闭环式可循环。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得分6分)。开展以农房整治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治理工程,开展电力、通讯等网线整治,村庄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共建设和整治房屋322间,破旧猪圈478处、牛栏草棚72处、沟塘清淤511多方,彻底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
5、道路畅通(得分10分)。本着生态实用的原则,采取就地取材,多种方式完成村庄路网建设,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实现“户户通”目标。
6、污水处理(得分8分)。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因村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投入资金730余万元,建设生态湿地污水处理10处,该处理模式具有投入小、易维护、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等特点,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特色的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新途径。十个中心村污水处理率均高于80%。落实污水设施管护责任和措施,做到有制度、资金、人员。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得分5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整治建设范围内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力度,10个中心村新建河堤562米,整治塘18口,清淤620方,彻底实现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分7分)。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载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农民议事等服务,解决了群众办事难、议事难的问题。在10个中心村中全部建有农民文化乐园、农民活动广场11处、文化墙380平方米,学校、卫生室、农家书屋、文化室、便民超市、金融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中心村服务功能增强。
9、村庄绿化(得分8分)。采用本地树种为主,对主次道路、河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达3900多平方米,村庄绿化率达50%以上,道路、广场绿化90%以上。同时,在村前屋后积极发展小果园、小竹园、小菜园、小药园、小花园,实现了环境美化。
10、村庄亮化(得分4分)。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安装了照明路灯,布局合理,质量优良,满足村庄亮化需求。
11、长效管护机制(得分6分)。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了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自评得10分)
一是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分村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10个中心村共培育合作社15家,入社农户423户,流转土地710亩,流转适度规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中心村实现了有一批产业合作社、有一个稳健的主导产业、有一个规模产业基地、培育一个农业龙头企业的“四有”目标。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创新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各村的发展和服务能力,每个中心村均成立了创福有限公司,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15万元。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自评得5分)
一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在宣传栏进行展示。县、乡、村均制定了乡风文明新风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制定了“四会”工作职责,并发挥积极作用,教育引导村民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的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二是积极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建成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10处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按期进行“红黑榜”评比、正威振风超市积分兑换、开展好婆婆、勤劳致富户、尊老爱亲户、移风易俗户、环保卫生户、热心公益户等评创。三是10个村均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和村训,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提高村规民约的民众知晓率。四是对本村村史村情、乡风传承、红色文化等非物质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彰显乡村特色文化。中心村成立民俗文化协会、书法协会、健身舞协会、道德议事会等民间活动组织,天贶节、茶文化节、丝弦锣鼓、狮子灯、龙灯旱船、花车高跷等本土艺术活动在农村重新兴起,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实现了乡村和谐发展和群众素质的普遍提升。五是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平安龙马、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农民普法教育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几年来,10个村均未发生治安和群众纠纷案件。
(五)群众评价(自评得5分)
中心村建设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着力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各类文明评比活动,增强群众之间凝聚力,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未损害群众利益和搞面子工程现象。
(六)加分项(自评得2分)
美丽乡村建设与后期管理,全程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10个中心村庄建设结合两项搬迁新建房屋促使房屋布局错落有致,自然风光优美,乡村田园风格浓郁;通过基础设施配套,中心村范围内实现了雨污分流的目标,同时每个中心村建设农民文化广场,配备体育器材,极大的丰富了地方群众文化生活。
综上,我县省级中心村各项建设任务提前完工,各项指标超额完成,我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2分。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5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xx〕132号)文件下达我市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工程160万元,按每个街道(乡镇)20万元标准核定。我局商同达州市财政局后,分别下达宣汉县和万源市各80万元,以《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委宣传部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教〔20xx〕46号)文件下达,明确宣汉县完成樊哙镇多功能运动场、桃花镇多功能运动场、黄金镇多功能运动场和黄石乡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明确万源市完成太平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长坝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沙滩镇多功能运动场和万源市永宁镇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于20xx年10月底,全部下达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宣汉县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下达万源市20xx年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综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0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资金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使用,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尚未建设有乡镇级(街道级)健身设施的乡镇和街道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宣汉县和万源市这两个脱贫地区共8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截止目前补助资金全部使用完毕,资金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年初备案计划,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拨付程序严格,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计划建设项目:打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
按期完成了年初备案绩效目标,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改善了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建设项目8个,完成数量8个,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改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8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8个项目均在备案计划时间节点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体现了公共体育文化服务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体育活动的繁荣和体育氛围营造,群众体育活动参加人次增长近1%,国民体质有效改善,有效改善了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稳步提示了我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群众意见,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回执表采集等方式开展了满意度指标测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91%。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在我市两个地区实施较好,绩效目标没有偏离。
但在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共体育基础设备设施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不优,与当地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各乡镇、村、社区体育设备设施管理不够,没有及时维修维护和更换。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上公布、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4号)要求,我们接受邵阳市财政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对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实施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通过配套产业园的建设扩大三一湖汽公司产能,以提高邵阳经开区整体实力,带动园区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刺激内需,保持社会需求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及和谐稳定,20xx年8月29日,邵阳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三一集团主要负责人就邵阳市与三一集团加快推进“实现100亿、建设200亿、规划300亿”进行了座谈,会议议定如下主要意见:由邵阳经开区负责做好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区和D-14、D-15-1地块土建工程和厂房建设;修建产业园临红旗河河道护坡、扩建5号厂房、三一专汽员工食堂主体工程等。
2、项目单位概况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主管单位。
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城公司”)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整,出资人为邵阳市国资委(占股90%)和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股10%),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等工作。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包括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大元村,东至大兴路,北至高新路,西至红旗渠,南至爱莲池路;地块二位于大元村,东至广信路,北至邵阳大道,西至大兴路,南至高新路。(2)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12亩。地块一占地面积200亩,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地块二占地面积约212亩,主要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3)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693.08万元,其中:室内外建筑工程36088万元,工程其他费37792.65万元(其中报批和征拆补偿费32960万元),预备费3694.03万元,建设期利息3118.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693.08万元,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0000万元。(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2年。20xx年12月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工程主体,20xx年12月前完成建筑主体工程验收,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
截止20xx年6月底,项目已完成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和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项目已实际支出75250.27万元,其中使用专项资金支出52083.90元。
4.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本次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60000万元,是通过发行《20xx年湖南省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四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募集的资金。专项债券20xx年1月1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4121”,证券简称“湖南20xx”,票面利率3.65%,半年付息一次,20xx年1月1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二)项目立项程序和“一案两书”编制情况
1.环评。20xx年7月26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邵经环评[20xx]16号)。
2.可行性研究。20xx年10月,湖南力源工程项目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80693.08万元。
3.批复立项。20xx年12月3日,邵阳经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同意项目立项实施。
4.行政许可。20xx年12月13日,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第20xx-JK15B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建]字第20xx-JK26B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3050120xx12130101)。
5.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编制。20xx年1月6日邵阳市财政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20xx年1月6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20xx年1月7日湖南省泓锐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之法律意见书》([20xx]泓锐意字第01号)。
(三)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宝城公司主要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xx〕11号)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标限额标准和流程;制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各项工程建设程序;制定了《工程项目现场代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现场管理。
(四)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和拨付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3日,宝城公司的华融03962银行账户等7个双控账户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60000万元。项目其他资金由公司自筹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6月底,项目实际总支出75250.27万元,预算执行率93.25%,其中专债资金支出52083.90元,预算执行率86.81%,专债支出项目及金额如下:
3.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宝城公司对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通过双控账户按工程进度转账支付工程款、征拆款和监理费,按财政部门通知及时缴纳了各期专债利息。资金使用经过了相应的申请、请示等程序,符合制定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审批表(要素包括合同金额、累计完成产值、累计应付、实付金额、监理签字、经办人签字、财务签字、总经理签字、管委会分管工程领导签字)、征地拆迁付款申请表、发票、银行回单,履行了各责任人签名手续。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程招标
宝城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与中标方签定合同明确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支付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公司于20xx年4月对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签定施工合同。20xx年12月公司与市路桥公司签定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筑工程合同,该标段仅通过会议决定项目施工单位。对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等方式,与湖南科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配电工程合同,与湖南恒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
2.工程建设和监督
施工方按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宝城公司派现场人员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人员是否与合同、与投标文件要求相符,不定期检查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公司要求按时填报项目进度情况。
3.竣工验收
20xx年6月15日,宝城公司组织经开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及三一配套工业厂房工程的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形成各参与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证书。工程评定为合格。
(五)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未申报具体的绩效目标,根据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施工合同等资料归纳的主要绩效目标如下:
产出数量:建设标准厂房3个,扩建厂房1个;建设流通道1个,食堂1个,空压间1个,污水处理间1个,垃圾间1个,消防水池2个,传达室2个,配电房4个;完成道路、绿化工程和强弱电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产出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量验收达标率100%。
产出成本:建设成本节约率大于或等于零。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包括组织施工及时性,工程完工及时性,工程验收及时性三个方面。
经济效益:提高三一专汽产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增长。
社会效益: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可持续影响: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增加区域就业机会。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六)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可研报告、立项批复通知等文件,本项目产出目标(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现场评价时项目已按时、按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配电工程,完成了以下主体建筑和配套建筑工程,并经项目各相关方质量验收合格: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厂房等全部已移交三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使用。
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三一专汽公司的产值:20xx年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项目建设带动了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并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9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资金管理和分配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本项目建筑工程、配电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竣工,标准厂房等已移交三一专汽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项目的实施,在提高邵阳经济总量、形成产业聚集效应、促进社会就业、培养本地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方面以百分制集体打分方式进行具体细分评价,其中: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0分,效益标准分25分、得分23分。评分结果:83.6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扣2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一是本项目事前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主管单位出具了《关于同意邵阳经开区三一配套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的文件,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均应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二是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申报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按专项债券申报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编制《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和《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进行论证,申请额度与项目目标相适应,申请额度在项目土地出售收入、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的偿还能力之内。
2.绩效目标
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没有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扣7.4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资金到位率100%。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86.81%,按评价标准扣0.4分。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专债资金,使用双控账户支付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四是按照协议约定和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支付利息,未出现违约现象。
2.项目实施
一是项目立项、报批、征拆过程、征拆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二标段工程达到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限额标准但未执行制度,扣1分。二是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委派现场代表深入工地一线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宝城公司招标采购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可研、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咨询机构库,通过在库内随机抽取方式确认服务咨询机构。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完工后,宝城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质量验收。配电工程未组织验收,扣1分。三是宝城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应对风险,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重大聚集性事件等。公司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扣1分。公司实施本项目暂未产生收益,而按照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预计项目从20xx年开始产生收益,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扣1分。四是委托代理机构对建筑工程和配电工程进行了招标并签订合同。宝城公司对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标段合同的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配电工程437.40万元,分两个合同签订,项目总额已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仅执行邀请招标程序。扣3分。五是项目档案资料由宝城公司对应部门的人员保管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2分,扣3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
已按时、按质完成可研报告和立项审批通知中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工项目已移交三一公司投入使用,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
2.产出质量
建筑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
3.产出成本
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建筑工程合同总额32555.68万元,项目已支付26816.44万元,财评送审金额约37000万元,截至报告日,市财评中心初评审定金额31077.81万元,成本节约率4.54%。
4.产出时效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按时组织了验收。未组织相关单位对配电工程开展验收,扣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为25分,扣4分,得分21分。
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现暂未完成结算,对公司而言,未取得经营收入,暂未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建设并移交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等给三一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1.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建设的,是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行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区分为南北厂区2个部分,北厂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南厂区占地约165亩,厂房建筑面积6.58万平米,用于渣土车装配及整车、三一专汽货箱和副车架结构件生产。三一公司拥有先进的涂装生产线、底盘装配生产线和整车检测线。目前,南北厂区升级改造14条生产线已全线投产,并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特种工程机械整车装备生产标杆工厂。三一南北厂区顺利投入使用后,20xx年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实现税收4.03亿元。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进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发展,打造宜商、宜业的标准化厂区,将有效促进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发展,在服务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商家前来投资。
2.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建设的必要性明确。为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特别是湘商产业园区发展,突出园区提质升级,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入园发展和集聚发展,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的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本项目在邵阳经开区建设引进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
3.可持续影响力
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加区域就业机会,解决下岗职工以及周边富余劳动力就业需求。该项目建成后,随着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园区内企业数量将逐渐增多,对劳动力需求将成较大数量级的态势增长。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项目区域周边富余劳动力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就业机会,能够较大程度的解决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缓解经开区的就业压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4.满意度
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94%。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
1.项目的立项、论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关程序操作。做到立项有依据。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达标。对项目实施从预算、财评、监理、验收方面严格把关,执行招标程序。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
(二)存在的问题
1.没有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申报
项目的可研报告、申报批复文件等仅有泛化的建设内容,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项目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建筑工程已在20xx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工程决算、财评工作在近期才开展,配电工程没有办理工程决算和财评,预算执行率86.81%=(52083.9/60000)×100%。
3.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公司制定《宝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杜绝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项目建设工程二标段11510.92万元未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被监管部门罚款115万元,截至报告日,宝城公司已整改到位。20xx年10月30日与湖南科立签订配电建设工程合同总计437.40万元,拆分为2个合同:(五号配电房及宿舍)398.24万元和10KV-0.4KV配电工程39.16万元,未严格执行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招标程序。
4.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
本项目配电工程早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没有采取验收这一必需的质量控制措施。
5.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6.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事项欠严谨。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二标段合同金额11510.92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为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有关建议
1.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2.及时组织验收和工程决算工作。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使用方、施工方协调沟通,避免施工过程变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工期。
3.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度不执行,结果等于零。公司应建立制度执行的检查与监督机制,由公司法务部门或内审部门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考核。
4、及时办理验收手续。项目施工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收集完整竣工资料,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避免工期延误、建筑物未验收便投入使用造成安全隐患、拖欠工程款,甚至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5.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审核工作。公司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合同拟定工作,规范合同签定,签定程序和内容、性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内部制度,避免出现达到招标限额标准未招标、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公司损失。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7
根据xx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水财函〔20xx〕178号),xx市水务局作为示范河湖创建的实施部门,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xx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的通知》(皖水河长函〔20xx〕904号),xx省全面启动市县级示范河湖建设工作。xx市西河示范段位于xx市西南方,起点为西河干流土山圩站,终点为西河与永安河交叉点永安河口,河流长度13km,流经xx、xx、xx3个镇、8个村,两岸主要支流2条,左岸为十里长河,右岸为湖陇河。西河示范段范围地貌属于沿江丘陵平原,沿河两岸多为圩区,圩内沟渠纵横、沟塘遍布。
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水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xx〕128号)文件要求,xx市水资源规划管理及节约保护经费为90万元,该经费为省级示范河湖建设项目补助经费,其实xx市西河省级示范河湖建设资金2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系统整治和综合治理,将西河示范段建设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流,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成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资金绩效评价,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将资金用于西河省级示范河湖创建工作,绩效评价对象为20xx年省级水利资金22.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省级水利资金22.5万元,由xx市河长办组织自评,按照《xx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绩〔20xx〕389号)有关规定,确保资金用于示范河湖建设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自评自查的方式,按照项目报送绩效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产出指标得分50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得分100分,达到预期指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xx省财政厅下发《x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水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xx〕128号)及芜湖市河长办《关于省财政厅20xx年省级水利资金(第二批)中水资源规划管理及节约保护资金使用说明的通知》,明确该项资金作为示范河湖创建资金,不得挪为他用。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参照xx省示范河湖建设评分标准,从责任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管护成效明显等六个方面建设西河示范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底,资金执行情况良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示范段河道干净整洁,河势稳定,防洪标准复核防洪规划及有关规定要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体感官良好,水量充沛,水质长期保持Ⅲ类以上标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沿河岸线生态岸绿,景观优美,亲水便民配套设施布置合理,实现人水和谐,群众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按芜湖市水务局安排部署,科学使用专项经费,较好地服务于项目推进及各项效益。
六、下一步改进建议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果,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将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8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1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2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4
按照《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xx〕19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泉市财政局委托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要素
(一)项目概况
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20xx年阳泉市按照“四美两宜”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省、市、县三级示范村为重点,探索出综合发展、城郊互动、资源置换、产业带动、生态旅游、移民搬迁6种发展模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出台了《阳泉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评价的阳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石辉坪村、郭家坪新村、禅房村四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四类项目。项目建设期20xx-20xx年两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足王炭咀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一园一带四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并管护五类产业基地,包括核桃种植基地、连栋温室、特色果蔬基地、核桃油加工厂房、金花葵种植基地;两处景观设施,包括景观廊道和户外拓展基地;建设五类公共设施及建筑,整改供水、供电、供热、公路等市政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三线下地等工作。通过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总预算2705.2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44.8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627.13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324.82万元。
(四)项目总体得分及评价等级
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最终结果为:总体得分84.21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基于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项目村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评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资金未全部到位,个别项目未按目标完成,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二、项目主要绩效及经验做法
(一)美丽乡村初具规模,效果明显
按照创建美丽乡村的要求,项目单位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资源优势,建成以王炭咀村、禅房村等“一园、一带、四区”为主要框架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了城市“后花园”。
(二)组织机构健全,保障了项目顺利运行
盂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申报项目之初,盂县人民政府、孙家庄镇人民政府以及四村委会即成立各级项目领导小组,推动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落地。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从县到镇到村,各个层级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分工职责,确定了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预期目标等,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各级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开展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因地制宜,总体规划设计合理
王炭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完善,在申报项目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了5年期规划,在此基础上,王炭咀村又制定了20xx年-20xx年两年期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涉及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等四类建设方向。总体而言,王炭咀村生态园区的规划设计较为合理。该生态园包括核桃林基地,特色果蔬采摘园,户外拓展基地等,其果蔬品种的选择和娱乐观光设施的搭建既适宜当地的生态环境,又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据考察,该生态园每年旅游旺季能够吸引周边大量的游客,发展前景较好。
(四)筹资渠道多元,资金投入模式新颖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拓了多元的筹资渠道。据统计,共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地方配套资金200万,集体投入627.13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项目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特别是政府引入盂县百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建设美丽乡村,扩大建设规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值得推广学习。
(五)项目顺利实施,生态效益显著
美丽乡村建设牢牢秉承“生态第一、环境至上”的建设理念,通过田园花海景观廊道的打造、核桃种植基地改造和村庄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有效增加了区域绿化率,改善了生态状况,提高了水土保持能力,调节了周边小气候;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了宜居环境。实现了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六)项目顺利实施,示范作用明显
美丽乡村建设使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度加工、市场营销等成为新型产业链条上有机联系的产业环节;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新型产业链的初步形成,提升了农村产业的产出效率。王炭咀村积极探索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为全县乃至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产业融合示范明显;项目完成后,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为周边村庄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良好示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
发挥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2705.26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六部分组成。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县级整合专项资金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到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到位517.29万元与农民筹资筹劳到位0.39万元,未足额到位,资金总额到位比例87%,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部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按照项目要求,需要制定完善的业务制度并未有效执行,业务制度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验收跟踪制度及后期管理管护、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公示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制度、专款专用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财务制度较健全。但是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访谈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县、镇、村均未严格履行质量验收制度,王炭咀村建设的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在20xx年底均已建成,却迟迟未办理工程验收;县、镇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未见到相关的督导检查、整改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项目监管不足,竣工审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部分产出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
经实地查证,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花葵项目种植无产出。根据实施方案,石辉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金花葵种植。预算投入资金178.8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0.99万元,用于金花葵种植。但在具体种植过程中,由于村民未完全掌握金花葵种植技术;其次是土壤、气候没有摸清,种植之后,又遭遇冰雹天气,导致金花葵存活率低下,种植金花葵无产出,导致石辉坪村绩效不理想。二是核桃油加工项目未实现年度经济效益。根据设置的绩效目标,项目经济效益年均新增收入1100余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正式投产,未如期实现经济效益。
四、相关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早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应开展统一组织、指挥,与县财政、农委、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整合专项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实施单位也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继续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同时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民筹资筹劳等其他有效措施,夯实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完善项目整体管理
建议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设立专人负责,对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执行进行定期核查监督,对每次检查结果要留存记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实现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尽快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资料、质量认证、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竣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合理设置产出目标,保障项目绩效如期实现
一是加强对引进新品种农作物前期调研,实现项目绩效。由于农产品种植受天气、当地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建议实施单位在引进新品种农作物时做好调研工作,对新品种的生长条件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做出合理的评估。同时,在种植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农业生产设施的搭建,如温室大棚、灌溉设施,保证农产品成活率,实现项目绩效。二是加快项目投产,早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建议王炭咀村在保障其他产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核桃油加工项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核桃油加工项目投产进度,搞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早日实现其预期经济效益,振兴乡村经济。
(四)政策建议
建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应以机制为先,夯实高效运作基础。一是要健全多方协作机制。各级主动谋划,与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农科院所、新闻媒体等通力合作,凝聚“政府+企业+中介+金融+媒体”的强大推力,显著提升项目运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以政策为纲,凝聚助推乡村振兴合力。注重发挥政策导向,积极引导PPP融入乡村振兴建设。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示范村建设,同时,鼓励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指导市县探索金融支持PPP项目方式,降低放贷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融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动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建议以适当方式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盂县政府、孙家庄镇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为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其履行职责提供参考。
(二)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与美丽乡村领导组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及核查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开展项目竣工审计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扩大阳泉市美丽乡村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建议阳泉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5
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体经﹝20xx﹞20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马尔康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合计2个,每个项目投资20万元,累计投资40万元,其中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项目资金已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合计40万元,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20万元,党坝乡20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数2个(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
2.质量指标:健身器材及场地验收合格率≥99%;
3.时效指标:项目于20xx年12月31日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在20万元以内;
5.经济效益指标:对体育消费、体育旅游拉动有促进作用,引导地方对全民健身事业有所投入;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的积极性、对竞技体育正向促进作用、促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7.生态效益指标:无生态环境影响
8.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全市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持续向好、对全州体育事业发展有正向影响力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0%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执行,坚决做好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我市实施项目乡镇属高山峡谷一带,项目实施难度较大,补助资金较少。
(二)整改措施及建议
我市将要求和指导文体旅游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资金执行到位,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满足群众基本文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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