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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汇编1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推进“四好农村路”规范有序建设,根据市民生办工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对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20xx年度我局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其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00.031公里,完成总投资24187万元,(包含县乡道升级改造、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截止9月底,完成200.031公里建设任务,完工率为100%;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80公里,完成总投资5964万元,(包含大中修养护、一般性养护),截止9月底,完成200.031公里建设任务,完工率为100%。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20xx年市交通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按合同进度付款。
(三)绩效目标
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均按省计划实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达到良好的绩效目标。
20xx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已启动,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绩效评价结论
我局根据《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指标》认真梳理、分析、评价,20xx年淮南市农村公路建设绩效评价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
三、指标分析
按照绩效指标体系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决策。我市及各县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各类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并经市、省核查纳入项目库,申报资料齐全、真实;项目计划符合省总体规划,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有权部门审批,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落实。我市及各县区严格规范建设资金落实和拨付程序。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我区均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初审、建设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复核、跟踪审计认可、财政部门备案、办理资金支付”的程序,依据合同约定给予工程款拨付。
项目管理。我市在项目管理上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成立了淮南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
财务管理。我市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督促各县区资金使用上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建设资金账务核算。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掌控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建设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四、取得的成效
近些年来通过农村公路的建设,我市各县区基本已形成以县道为骨架、以乡道为支线、以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实现了与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城市道路的有效对接互通,带动了农村地区特色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村群众大步迈向小康社会。
通过对农村公路的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也减少了车辆扬尘,保证路面整洁,社会效益较明显,在社会群众进行随机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下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监督指导职能,督导相关县区要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工程过程质量监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责任,严格落实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督促各县区政府加大资金保障,强化施工组织力度,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2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黄山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文件具体要求,对全市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绩评评价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建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04个,338.9公里,计划完成投资25393.7万元。现已全面完工,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实施的项目均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办法》执行,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均通过各区县人民政府予以确认。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其中上级计划补助资金为6777.74万元。
2.“管好”农村公路:20xx年我市计划基本构建农村公路三级管理体系,并确保到6月底前各区县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上岗工作的乡镇比例不少于20%,8月底前不少于40%,10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培训、上岗工作(我市制定的目标在省目标的基础上提前2个月),计划总投资550.62万元。目前各区县、乡镇路长制办公室均已成立,农村公路三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市所有乡镇已于10月底前完成了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招募、培训,上岗开展工作,完成率100%。完成投资550.62万元,完成比例100%。
3.“护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9个,107.1公里,计划完成投资4082.40万元。现已全面完工,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年底督促区县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按照实事求是、轻重缓急原则上报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市局组织技术人员实地核查后及时下达全市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市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其中上级计划补助2544万元,市级补助505.29万元。
4.“运营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通客车建制村5个,计划完成投资650万元。本年度实际完成建制村通客车任务36个。20xx年年底督促区县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报20xx年建制村通客车任务,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和区县配套,其中上级补助500万元,区县配套150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各区县实施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黄山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一是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施工,落实工程“四制”,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每个项目点均对其参建单位、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二是牢固树立安全理念,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路段做到施工安全警示标志齐全,设专人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三是对工程款的支付环节做到严格把关,依据合同约定统一办理、按时支付,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并消除了拖欠矛盾的发生,通过抽查,未发现滞留、拖欠工程款现象。四是市四好办定期不定期对区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并根据督查督导情况下发通报,各区县均按照通报指出的问题完成了整改。五是为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区县农村公路机械负责人前往泾县学习路长制工程推行经验,深入乡镇督查路长制推进情况,根据综合督查通报,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对乡村道路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和农村公路路长制APP管理。六是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道路通行条件审核,一村一策的制定实施计划,保障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产出情况
各区县均严格按照下达的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养护水平提升工程计划项目和建制村通客车计划组织实施,其中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由各区县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均圆满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根据市级委托第三方实体检测结果,所抽查的项目总体情况较好。
20xx年各区县三级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各级路长制办公室已设置,全市282名乡村道路专管员已完成招募、培训、上岗工作,路长制公示牌也已设置到位,共完成投资550.62万元,产生了保护农村公路的强大合力。
(四)项目效果情况
“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提高了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有效加强了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改善了沿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村百姓爱路、护路意识得到提升,路域环境更加畅、安、舒美,为百姓的出行和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对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优势资源开发、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省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才予以安排,直接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压力。
2.部分区县对乡镇路长制办公室指导不足,乡村道路专管员的职责尚未得到明确细化。
3.部分区县对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技术指导尚有欠缺,巡查效果还未完全发挥。
三、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绩效评价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管、护、运四块内容分别开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四块内容的权重分别为0.4、0.1、0.3、0.2,满分为100分。经评价,全市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3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4
为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高绩〔20xx〕8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7月12日—7月30日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谢林港镇地处益阳市西郊,是益阳高新区辖区内唯一的乡镇,谢林港镇人民政府内设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司法所、村镇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动物防疫站、拆迁办、安置办、交通办等机构,负责全镇经济、文化、政治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谢林港镇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和现代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已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了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高新区管委会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于20xx年4月在谢林港镇主持召开了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谢林港镇党政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相关村级负责人参加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推进会,会议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镇村两级反复讨论,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幸福大道,并按照“道路引领、水利统筹、功能配套和综合推进”的要求,进行提质改造,严格建设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评价日,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谢清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总长4866.379m,其中提质改造公路:①长816.379m(路基宽14m、路面宽10m);②长3170m(路基宽8m、路面宽7m);③长880m(路基宽7m、路面宽5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统筹沟渠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639.88万元,于20xx年2月2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1426.23万元。20xx年9月1日开始路面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2)画南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03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64m(新建长460m,提质改造长2904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73m。含拓宽、新建道路、管线、统筹沟渠、挡土墙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524.16万元,20xx年5月5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978.99万元,于20xx年10月5日开工,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3)石岭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42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5m,长1000m;②路基宽7m、路面宽5m,长1640m;③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1787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561.38万元,于20xx年4月24日开工建设,9月20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709.08万元,于20xx年8月2日开工,12月13日竣工验收。
(4)湖湘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5482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49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0m;③新增2m宽绿化带,长2073m。含新建、拓宽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内容。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04.28万元,于20xx年5月8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8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17.23万元。路面工程于20xx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二、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的特点,评价小组采取到建设单位查看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及执行、监督等资料,与项目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管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到财务部门查看明细账、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对该道路项目工程建设资料进行了全面查阅。
(一)组织评价小组
依据益财高绩〔20xx〕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做好绩效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主要包括:拟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
(二)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情况反馈、报告形成和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依据、工作计划、评价要求、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有关工作条件。
2、评价实施。收集项目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审核会计凭证和相关项目支出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查证复核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3、情况反馈。评价组对于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报告形成。评价工作组对取得的资料和依据进行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指标扣分因素、发现的问题、成绩的总结等,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资料归档。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妥善保管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反馈落实情况等
有关材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施工合同中标总额为6461.23万元,实际结算审计金额为6203.9033万元,资金来源为益阳高新区财政拨款。截至20xx年2月,累计已支付5171.03万元,占审计结算总额的83.35%。其中,路基工程支付2630万元;路面工程支付2541.03万元。
资金管理方面,由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提出资金申请和配套发票,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门初审、财务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支付。项目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资金账务处理及时,资金管理基本规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启动项目建设。20xx年4月,益阳高新区召开谢林港镇村级道路建设专题会议,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谢清路、幸福大道5条村级公路。7月,谢林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委托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前期勘察,委托宝信云建筑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公司进行道路提质改造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工程设计。8月,镇政府委托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研究院进行前期可研论证,9月,财政局组织谢林港镇乡村振兴办、设计、财评中介机构等单位进行现场察看,提出了道路设计优化意见,根据优化方案,镇政府再次委托设计单位优化施工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并报请高新区经济合作局项目立项。该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谢清路)、20xx年3月至5月(湖湘、石岭、画南)进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确定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谢林港镇政府印发了《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人员职责》文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技术指导、施工质量检查和督导。每条道路建设均设项目部,实行项目部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所在项目负总责。施工环境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施工环境,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把关,同时把驻村干部纳入项目部管理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其他成员做好质量监督、工程量确认签证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各项目部负责人坚持至少每三天到施工现场一次,了解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监理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环境负责人对驻村干部排班,保证每天有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并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消除安全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全过程跟踪检查,协调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四)组织竣工验收。镇政府成立道路工程验收小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单位(村委会)对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分别于20xx年7月8日、20xx年9月13日对石岭路的路基、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24日、20xx年6月10日对画南路、谢清路的路基、路面和湖湘路的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8日对湖湘路的路基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做好道路质量检测。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沥青混泥土面层钻心测压实度、厚度,沥青混合料油石比,沥青混泥土面层厚度以及道路面积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扣除不合格的项目费用57.35万元。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79分,被评为“中”等级(详见附件: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善了道路沿线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该项目作为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经提质改造后,路基扩宽,摊铺沥青油路,亮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齐全,首先是改变了过去“雨天一地泥,晴天满天灰”的状况,有效减少了空气、噪声污染,改善了沿线村民的居住环境;其次是改善了交通条件,基本消除了堵车、会车难现象,减少了交通事故,缩短了居民的出行时间;第三,改变了乡村面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该项目建成后,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晚上灯火交相辉映,已成为沿线居民茶余饭后散步、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完善了交通网络,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该项目建成后,完善了玉皇庙村、谢林港村、复兴村、北峰垸村与其他相邻村的路网结构,并与234国道、536国道互通,实现农村与城市道路的“无缝连接”,使得道路沿线住户的农业生产机械、种植养殖户和产业园加工企业货物进出更为便捷。同时可使城市中的一些要素顺利向农村扩散,一方面缓解了城区的发展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周边的农村发展带来了活力。
(三)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融生产、生活、观光、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具有田园特色、水乡风貌生态宜居示范地和都市乡村旅游目的地,提升第一、三产业发展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个别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工程勘察,招标之前已经确定了设计、勘察单位,并出具了正式设计图纸及勘察报告。路基及路面工程(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幸福大道)通过招投标程序20xx年2月19日与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注明日期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设计后招标。通过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2月29日与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出具时间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勘察后招标。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时签订施工合同。湖湘路、画南路提质改造路面工程开标时间分别为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8日,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5月21日,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此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二是先施工后签订合同。湖湘路路基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4月17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益阳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13日,实际开始施工日期为20xx年5月8日,先施工后签订合同。
(三)路基施工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石岭路路基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为710.1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26.49%,谢清路路基实际结算金额为742.13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15.98%,均超过中标价10%以上。主要原因为施工设计前期论证不足,设计变更较大:石岭路变更内容包括软基换填、抛石挤淤、新建D12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新建4座Ф1000检查井、新建780m砖砌排水沟、新建240m铸铁盖板明沟、1400m排水边沟等;谢清路变更内容包括新增1.5m高35m挡土墙,5m高60挡土墙,高岳坝1座,54mDN40排水管道,10mDN1000排水管道,51mDN1200排水管道、260m排水明沟,变更排水明沟材料施工长度2330m、暗管加固及软基处理等。
(四)道路施工程序不合规。一是四条道路基路面竣工验收时间顺序倒置,路面竣工验收均为20xx年6月和7月,路基竣工验收为20xx年7月8日、7月24日,路面竣工验收在前,路基竣工验收在后,验收时间顺序倒置,不符合规定。二是路面施工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中载明的路面建设合同工期均为“开工日期从路基验收合格之日起,建设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实际上路面施工的开工日期都在路基验收合格之前。以石岭路为例,路基验收合格日期为20xx年7月8日,而路面建设开工时间为20xx年8月2日,即路基尚未竣工验收即进行路面施工。其他3条道路的路基竣工验均为20xx年7月份,而路面施工开工日期均为20xx年9月或10月。
(五)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中石岭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6月2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超工期85天,湖湘路、画南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10日、20xx年7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9日、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2个月,谢清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4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5个月。
(六)工程质量指标检测部分指标未达规范。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道路面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未达规范要求,其中石岭路的下层压度为91.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上层、下层压实度合格标准值均为92%);谢清路上层、下层压实度分别为91.4%、90.1%,两项指标不合格;画南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检测结果分别为8.9㎝(标准值为9.2㎝)、90.9%、90.2%,三项指标不合格;湖湘路的雷达测厚度、下层压实度分别为8.9㎝、91.1%。两项指标不合格。
(七)绿化管护不到位,少量绿化乔木成活。经现场核查发现,湖湘路全线有39株绿化乔木(桂花、水杉)未成活;石岭路有51株绿化乔木未成活(其中南段支线有一外侧路堤约200米有25株未成活,按6米的间距,应有33株,实际只有6-7株成活);画南路全线有9株绿化乔木未成活。道路沿线杂草丛生,影响了灌木的正常生长。
七、建议
(一)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中标人,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项目运行,防范投资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湖湘路、画南路路面工程开标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相差分别为56天、43天,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事项,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应向招标人说明原因,请求延期签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招标人应督促中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避免先施工后签合同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强前期规划设计审核,科学编制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实施工程建设中,高度重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加强现场调研论证和勘察,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以满足道路使用条件和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前提,科学规划施工设计方案,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投资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可控。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定,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在今后的道路项目建设中,如路基施工与路面施工分属不同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路基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路面施工的程序进行,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推进工程规范建设。
(五)合理计划工期,增强施工工期的可操作性。在计划施工工期时,除按《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划工期外,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情、民情等施工环境的优劣以及天气情况,综合考虑,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计划施工工期,使施工工期既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从而保证合同履行落到实处。除了合理计划工期外,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施工,保证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六)完善施工方案,健全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施工规范制定路基开仓补强施工方案和低温天气路面沥青摊铺施工保证措施,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项目现场负责人员,进行专人专岗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控制,督促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规范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施工规范执行不到位、施工质量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标准的,实行暂扣工程款形式预留处罚工程款,返还视工程整改及现阶段工程质量情况而定。
(七)做好未成活绿化苗木补栽补种。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期内未尽到管护责任,致使湖湘路、画南路、石岭路两侧少部分绿化苗木未成活,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道路绿化苗木成活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成活的苗木按设计要求的规格、种类进行补种,并加强管护,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
(八)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管护机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加快村级道路的提质改造是大势所趋,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的管护机制,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议以村委会为道路管护主体,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把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对于完成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管理不到位,完不成养护任务,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5
根据《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xx年“交通运输建设和治超工作”“公共交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四好农村路”主要是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86条路229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0条路6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截止目前,各项目已全面完工。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20xx年我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估算总投资12595万元,已到位资金12595万元,其中省级交通专项资金2816.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778.4。所有已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
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估算总投资5152万元,已到位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3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814万元。所有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建设。
(三)绩效目标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现已全面完工并审计定案,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为加强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支撑。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20xx年“四好农村路”自评工作,专门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逐条对照《20xx年交通民生工程绩效自评考核表》,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资金项目管理经验,确保“四好农村路”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及审批情况
20xx年霍山县“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由县人民政府发文,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施工图设计使用通用图纸,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参照使用,并由霍山县交通运输局对通用图纸进行审批,县交运局按要求出具施工图批复,完善了相关建设程序。
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0条路60公里,除大张路改建工程项目业主为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外,其他项目法人均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霍山县交通运输局审批,县交运局按要求出具了施工图批复,完善了相关建设程序。
20xx年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程,我县出台了《霍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到20xx年底,建成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路长制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目前,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已成立,且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已明确划分,乡村及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本年度3月和6月组织召开了县级路长办公室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着力解决路长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已完成城市公交与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2.19亿元,一体化线路共计46条,运营车辆143台。全县16个乡镇、124个建制村和20个社区均已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完成通客车工作,通村率达100%,打通了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2、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该项民生工程,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目标任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常务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将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明确责任,全力保障资金投入。
中共霍山县委及霍山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机构,并制定了《霍山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霍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霍山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及《霍山县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意见中明确县财政局要加强统筹,要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投入。
(3)、注重业务培训,强化督查指导。
为规范项目工程实施程序,我县对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管办主任及业务技术人员开展了两期业务培训,统一设计了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通用图纸,供乡镇参照选用,保证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为全面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县四好办联合县民生办工作人员按季度开展了四次联合专项督查,召开了4次调度会议压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了“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
(4)、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时,我们紧紧抓住影响工程质量的每一个施工环节,全面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把设计关。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所有项目的施工图必须经专家组评审后,方能组织实施;二是严把招标关。所有项目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严防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以及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出现。业主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履行合同;三是严把施工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的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和制度,严防偷工减料,严禁随意压缩施工工期,禁止违规转包;加强人员、材料、设备的源头控制,严格工艺、工序、检测、验收流程,突出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实行巡回监督,监理单位实行“旁站式”管理,施工单位实行24小时驻地服务。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其中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省级资金已到位2816.6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已到位1338万元,均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使用率100%。
为规范和强化“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管理,霍山县“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验收及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村级道路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的补助标准、资金拨付比例及程序,对工程款的支付环节做到了严格把关,要求各乡镇依据文件约定统一办理、按时支付,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并消除了拖欠矛盾的发生。截止目前,20xx年度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29公里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60公里,已全面完工,并已完成路面长度和宽度验收,资金支付严格按合同拨付。
四、项目建成效益
“四好农村路”位于安徽省33项民生工程之首,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将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助力脱贫攻坚。
综上所述,20xx年度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是为全面有效巩固脱贫村基础设施和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极大的方便村民出行和劳作,同时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建成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动了全乡新农村建设进展。
具体绩效目标为:
(1)产出指标。完成硬化路面全长237米,土方开挖194.4立方米,挡墙支砌333.69立方米,砂砾石回填260立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时间20xx年1月,道路浇筑每平米投资成本≤115元,土方开挖每立方米投资成本≤18元,挡墙支砌每立方米投资成本≤360元,砂砾石回填每立方米投资成本≤18元。
(2)效益指标。项目建成后,项目惠及农户≥157户,项目惠及人数≥700人,项目惠及建档立卡农户≥23户,项目惠及建档立卡人数≥101人;项目使用年限≥5年。
(3)满意度指标。项目建成后,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实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xx年9月1日,碧寨乡人民政府申请上报了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设投资概算表及建设时间节点表,共申请省级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
20xx年9月7日,该项目由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关于20xx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批复》(龙开办〔20xx〕94号)等文件要求批准立项实施。根据自评要求,认为项目资金申报、文件下达等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组织实施
文件下达后,碧寨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形成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计划补助资金25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资金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共拨付资金25万元。截止评价时,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拨付,相关发票、收据凭证等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能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开办发〔20xx〕55号)要求。坚持和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贫困村要将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能真正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在项目启动时,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的集中张榜公示(乡自制)。项目实施结束,集中张榜公告(乡自制)。真正做到项目资金公开透明。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xx〕213号)、《龙陵县扶贫办、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第一期)的通知》(龙开办〔20xx〕145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镇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67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按程序回补报帐。使资金到位情况良好,满足了项目建设的需要;并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严控支出,精打细算,实行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争取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项目点均按照计划内容进行建设,已全部竣工。完成工程量:道路硬化1405.41m2,路面硬化(厚10cm)81.6m2,土方开挖194.4m3,挡墙支砌193.25m3,沟14.08m3,砂砾石回填260m3,φ22螺纹钢8.55kg。
项目于20xx年10月25日开始建设,20xx年11月1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碧寨乡及时成立乡级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各项工程质量均符合验收要求,合格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实施能够极大改善和提高周围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群众出行效率,项目覆盖碧寨乡新林村,受益人数157户7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户101人。工程使用年限能到5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受益人口满意度均能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指标对项目进行自评,评分为98.1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部门及人员,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逐级推进;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相关工作均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合规合法开展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管理不够精细;二是对相关政策、规定、业务不够熟悉。
(二)相关建议
一是相关主管部门能加强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加强绩效制度管理,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跟踪服务,合理设置绩效指标,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年初计划及完成情况
扩面延伸工程:20xx年完成省厅下达实施扩面延伸工程计划73.89公里,完成计划总投资11286.5万元。项目主要集中太和县和界首市。按照我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早谋划、早实施的总体部署,截至20xx年7月份,省厅计划下达的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养护工程:今年全市计划实施养护工程292.52公里,计划总投资14491.18万元,截至20xx年9月份,已全部完工。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之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等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政府项目配套资金主体责任和资金管理要求,资金使用未发现不合规的情况,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位,无结余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扩面延伸工程
各县区分别明确了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有各县区县乡公路管理局(站、所)、项目办或当地乡镇(街道办)政府,由项目法人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县交通运输局明确了扩面延伸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日常管理由各县区县乡公路管理局(站、所)和质监站负责;项目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主要由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并签订合同。各县区政府明确了资金分配标准,县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按标准分配补助资金,已将省级补助资金、县配套资金按要求进行拨付。
(二)养护工程
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由县区县乡公路管理局(站、所)组织实施,质量管理由质监站负责,项目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由县区交通运输局或县乡公路管理局(站、所)组织招标并签订合同。20xx年度,共实施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292.52公里,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公路管养能力和农村公路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周边村民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路长制工程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压实各级路长职责,成立路长办公室,在乡镇同步推行乡村道专管员制度,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组织体系等均上墙,共招募乡村道专管员1447人。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价,我市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项目自评得分为99.3分(具体得分附后),绩效评价等次优秀。
四、指标分析
(一)投入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9分)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实际得分12分)
项目计划均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库管理,视同立项,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批下达,项目绩效目标符合省厅总体规划的要求,并进行合理分解。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实际得分7分)
截至评价基准日,省级及市级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全部拨付至县财政局,县政府通过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配套资金的落实措施,已到位。
(二)过程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29分)
1.过程管理(满分20分,实际得分19分)
项目管理按管理层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制度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四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项目开工审批程序执行到位,项目实施过程未发生较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重视项目财务制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会计核算较为规范,项目法人单位资金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能够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产出指标(满分25分,实际得分25分)
技术规范符合程度从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两个方面,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反映项目整体技术规范符合程度。
(四)项目效益(满分25分,实际得分25分)
通过对项目沿线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满意度高,项目建设将能够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以及有利于完善农村地区路网结构。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8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起于玉山互通连接线终点,经石柱梁、柳水井、石垭子、马家梁,止于恩阳区与巴州区交界处尖子山,全长9.585公里,路基宽8.5米,桥梁宽度9米,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技术标准公里二级。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恩区发改行审〔20xx〕469号),项目投资估算24385.45万元。资金筹集方案为:上级补助资金5879.4万元,占总投资的24.1%;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506.05万元,占投资的59.4%;安排政府一般债券4000万元,占投资的16.5%。
2、项目绩效目标: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目前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及项目工期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预计20xx前12月前初步达到通车条件,提升基础设施,同时带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改变,开发优势产品和资源,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整体生活水平,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述相关约定,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上报相关部门,完成资金申报各项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书约定,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截止20xx年6月10日已完成计量9100万元,已支付5300万元,资金到位率58.24%。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是恩阳区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单位设立财务股,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完整的会计账务,及时准确的进行账务处理,每月按时上报财务数据,按时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为项目业主,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四川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各参建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项目自20xx年开工以来,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道路预计20xx年12月达到通车条件。
本项目合同约定质量目标为合格,自开工以来,质量、安全均处于受控状态,未出现重大事故。截至20xx年6月,已完成工程计量共计9100万元。
2.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能解决恩阳区义阳山旅游路网的全面建成,推动全区交通旅游的更好发展。同时该项目建成完善了当地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该区域的投资条件,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当地人民收入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资金到位非常困难。因目前资金拨付率低,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施工推进慢。
2、房屋征拆进度慢。房屋征拆因补偿、沟通协调等各种原因进度滞后。
3、占用林地、耕地手续办理难。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复杂,等待期长。
4、工期延误大。因资金到位困难,施工压力大,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如期完工。
(二)相关建议
1、请政府加快房屋征拆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占用林地、耕地手续。
3、确保即使拨付进度款。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400万元,用于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年初预算安排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公路日常养护400万元并下达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农村公路养护线路有S345等26条路线314.861公里,投入441.00万元,共有25个养护工班;群众性养护1950公里,按养护标准1000元/公里,投入190万元;扶贫村通组公路281公里,按养护标准1000元/公里,投入28万元。
(2)项目年度专项资金预期目标、绩效指标设定目标都已达到,通过绩效考核评价每公里养护资金有所节约,节约资金用于年报外的通组公路及扶贫公路,通过对全县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的全部投入,全县农村公路路况得到大幅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本级预算400万元,本年预算200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全部到位并当年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农村公路养护线路:农村公路国道养护6.905公里,农村公路省道养护57.29公里,农村公路县道养护494.435公里,农村公路乡道养护472.384公里,农村公路村道养护1204.878公里,合计2235.892公路,农村公路养护桥梁252座。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路况评定达到公路养护有关考核要求。日常性养护采用日常巡查对养护效果进行考核,结合扶贫工作,吸取部分扶贫人员参与养护工作;群众性养护采用乡镇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共同考核验收,结合扶贫工作,部分扶贫人员参与养护工作;扶贫村通组路采用扶贫办、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乡镇主管交通领导共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考勤及验收程序,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质量总体可控,质量得到保障。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于20xx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年前目标。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上年养护情况考核结果,签订了20xx年养护合同,并根据考核结果下拨养护工程款,从而控制日常养护成本,日常性养护、群众性养护、扶贫村组道养护工作指标均已完成。
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算400万,农村公路国、省、县道养护0.7万/公路,村公路乡道养护0.35万/公路,村道0.1万/公路,桥梁0.1万/座。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工程完成后,对改善沿线的农村公路路况得到较大提高,原来路面破损、沉陷地段较多,路肩水沟损毁严重,路面宽度相对较窄且路况不好,且常出现事故,日常养护项目实施后,加大了公路通行能力,极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项目根据进度发放养护工程款,根据养护情况进行通报,以便提高养护质量、效果。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和国省道路的通行能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沿线及周边地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桂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实施里程,由于已硬化的通组公路未列入日常养护范围内,故实际实施的养护里程大于当年目标绩效里程,日常养护经费严重不足。
我建设养护中心将加强日常性养护项目管理,提高日常养护补助基数,将通组农村公路纳入日常养护项目计划目标中。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每年增加日常性养护里程,已硬化的通组公路列入群众性及日常养护范围内。
(2)主要经验及做法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措施养护承包人及时上报养护路线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护质量、效果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建议提高养护经费。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0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单位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关系到农村公路的顺畅通行、群众的生活、生产正常出行及公路沿线广大地区经济发展。县交通运输局按工作管理职责由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县财政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709.67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xx年,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我县脱贫摘帽工作进程,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安全,方便广大群众方便出行,对江华瑶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实际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计划20xx年11月底前。
4、实际完成率:完成全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群众满意度100%。
(三)项目设立程序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们依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系统所示的农村公路管养线路及里程,经各乡镇申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结合农村公路运行现状,养护需求,正式下达指标文件分配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整体规划实施绩效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其中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20分,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9分,项目产出得分为28分,项目效果得分19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xx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均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拨付,截止20xx年12月30日,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到位400万元,拨付到各农村养护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284.11万元,剩余应拨未拨20xx年全县乡、村、组道路养护资金542万余元待养护资金全部到位后下拨。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比较规范,资金及时到位,经费支出的进度进展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支出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拨付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财务人员审核后支付,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2.取得的实效。20xx年度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度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考核中,并获得了全省第三名、永州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
(一)公路养护管理难度大,相关制度待完善。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路政管理困难。部分村镇对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相应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制度体制未能及时建立健全,疏于管理,不能有效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能。群众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现有的路政巡查人员和经费投入与农村公路执法巡查的需求不匹配,巡查力度和频度不够。少数基层乡镇责任心不强,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群众缺乏自觉性,公路边乱堆乱放、打场晒粮、侵占公路用地私搭乱建等侵占公路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村思想麻痹,放任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造成许多农村公路损毁严重,使用寿命严重缩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随意性。部分农村公路自建成后,缺乏必要的管理、养护。水沟、涵洞堵塞、破损的情况较为严重;
(二)公路养护经费不足,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养护经费紧张,部分农村公路出现水毁或破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现有管护人员工资较低,管护队伍不稳定,管护人员的素质偏低。大多数养护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基本无专业技能,无法胜任养护工作,养护水平和养护质量都无法得到保证,就这样也不能稳定,经常性出现人员交替严重现象。其次,除公路大中修工程外,其余的日常养护及都是与自然人签订承包合同,存在法律纠纷隐患。
(三)建设标准低、安全隐患较突出。近几年来“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已是根深蒂固,农村公路通畅、提质改造工程的建设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随着现在通自然村公路的实施,更是掀起了又一轮农村公路的建设热潮。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远远满足不了群众要求修建公路的愿望。但也出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等级低,大多数线路是在原来砂石路的基础上“就地滚龙”式实施了路面水泥硬化的情况。我县多山区,弯多坡陡的情况没有得到基本性改善,农村公路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栏杆等安保设施不完善,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条件的较大改善,私家车、学校校车、村际客班车逐渐增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因地制宜,推行养护市场化。在农村公路管养里程迅猛增加、养护经费紧张、养护人员不够的情况下。进一步总结完善农村公路管护制度,逐步实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推行的“管养分离”制度,做好公路管理机构自身管理的本身职责,因地制宜,将管养工作市场化运作的事还原给市场去调节,鼓励具有一定资质的养护企业参与养护工程承包,逐步实行市场化养护运作模式;
(二)、依法治路,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乡、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县交通部门除管好省、县道外,要协调各乡镇、村对农村公路划分界线,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增加公路管理配套资金投入,配足人员和车辆,各乡镇要成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路频率,清除各种路障,打击超限超载,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农村公路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现象,消除隐患。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的教育培养。
(三)、统筹管理,加大投入,做到有路必养。上级部门应根据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将部分由当地政府或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公路、桥梁未纳入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系统的公路、桥梁逐步纳入系统管理。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资金的财政预算投入,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建立养护质量、数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应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加大农村公路应急资金的投入,确保公路水毁能得到及时的修复,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1
根据国办发〔20xx〕3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遂平县常庄镇大兴村道路建设项目积极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20xx年遂平县常庄镇大兴村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衔接资金下达200万元,绩效目标随同资金一并下达。项目中标价182.34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实施结束后,对项目实施内容,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逐项核对,自评结束后,形成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果及分析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目标值行政村新建改建公路里程≥5公里,实际完成值5.654公里。
2、质量指标:目标值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目标值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实际完成值100%。
(二)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目标值工程使用年限≥10年,实际完成值10年。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实际完成值95%。
四、偏差较大项目说明
无偏离。
五、监督方式
国家乡村振兴局咨询服务平台电话:
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是为全面有效巩固脱贫村基础设施和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极大的方便村民出行和劳作,同时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建成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动了全乡新农村建设进展。
具体绩效目标为:
(1)产出指标。完成硬化路面全长237米,土方开挖194.4立方米,挡墙支砌333.69立方米,砂砾石回填260立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时间20xx年1月,道路浇筑每平米投资成本≤115元,土方开挖每立方米投资成本≤18元,挡墙支砌每立方米投资成本≤360元,砂砾石回填每立方米投资成本≤18元。
(2)效益指标。项目建成后,项目惠及农户≥157户,项目惠及人数≥700人,项目惠及建档立卡农户≥23户,项目惠及建档立卡人数≥101人;项目使用年限≥5年。
(3)满意度指标。项目建成后,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实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xx年9月1日,碧寨乡人民政府申请上报了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设投资概算表及建设时间节点表,共申请省级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
20xx年9月7日,该项目由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关于20xx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批复》(龙开办〔20xx〕94号)等文件要求批准立项实施。根据自评要求,认为项目资金申报、文件下达等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组织实施
文件下达后,碧寨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形成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计划补助资金25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资金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共拨付资金25万元。截止评价时,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拨付,相关发票、收据凭证等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能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开办发〔20xx〕55号)要求。坚持和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贫困村要将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能真正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在项目启动时,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的集中张榜公示(乡自制)。项目实施结束,集中张榜公告(乡自制)。真正做到项目资金公开透明。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3
根据市民生办工作安排,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交财〔20xx〕118号)文件要求,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对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20xx年度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其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89.371公里,完成总投资22938.5万元,截至12月底,完成89.371公里建设任务,完工率为100%;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405公里,截至12月底,完成农村公路405公里养护工程任务,完工率为100%。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20xx年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
(三)绩效目标
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均按省交通厅下达的计划实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达到良好的绩效目标。
二、工作开展保障措施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了蚌埠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均成立了县(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作为领导机构,构建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主线,以开展“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的新型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农村公路协调发展。
(二)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
(1)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计划、规模和标准执行、设计审批、施工监理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工程验收等建设程序。
(2)建立健全从业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自检力度,严格规范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管理,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控制到位。
(3)加大综合巡查力度,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重点检查工程进度、建设程序、质量安全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情况。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勒令立即返工;对工程进度慢的县(区),采取通报和约谈。
(4)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监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并切实做好质量问题跟踪监督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第三方巡检工作,市、县(区)交通部门均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试验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和交通安全附属设施进行了质量巡检,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5)严格执行“七公开”制度、现场项目公示牌、质量责任登记等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带动了农村地区特色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广大农村居民的出行更为方便快捷,社会公众、周边村民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效益日益显现。
四、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蚌埠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自评总体得分为99分。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项目为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中20xx年度项目。
根据经攸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4亿元左右,采取适当的奖补方式,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56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完成63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会车道12000处,其中20xx年计划建设2985处。
(二)项目实施范围
1、县道路面宽小于6米、乡道路面宽小于5米、村道路面宽小于4.5米的公路。
2、县乡道之间的断头路。
3、未达到县道标准、不能列入“十三五”国省道改造计划的省道。
4、路面宽小于或等于3.5米的组道设置会车道。
(三)项目建设标准
1、县道: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水泥路面厚度≥22厘米(C30)、水泥稳定类定基层厚度≥15厘米。
2、乡道: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3、村道: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4、会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根据地形、视距、大约每300米设置1处会车道,会车道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切全县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配套设施,有效提升道路周边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安全,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二是优化新农村发展环境,推动特色小城镇的建设,促进旅游、运输、服务业的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人民币,其中20xx年预计投资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分两部分,一是由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包装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目前已到位3亿元。二是上级交通部门和县、乡、村三级配套1亿元。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奖补标准为:县道80万元/公里、乡道50万元/公里、村道40万元/公里;窄路加宽项目奖补标准为350元/立方米;会车道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为4000元/处。项目建设的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自筹解决。
截至绩效评价日,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99846787.36元,其中:奖补项目工程款79783700.00元,其他配套工程1000000.00元,贷款利息11058554.36元,融资顾问费4900000.00元,待摊招标代理、监理等前期费用3104533.00元。
(二)资金管理
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采用奖补资金管理方式,设立奖补资金专户,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预算支出管理制度进行监管,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乡镇党政领导及项目业主单位分级负责监管,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签证资料、项目审计结论进行项目进度款及项目结算款项的拨付,杜绝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给予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制定了《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介绍并明确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及资金管理等各事项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徇。
2、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攸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攸州国投集团、重点办等部门单位联合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工作负责,切实加强了项目实施过程的层层监管。
3、为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县交通运输局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县福园公司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包装、融资和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工作;各乡镇(街道)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重点办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关于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攸政函[20xx]39号)要求,做好项目计划核准、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等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项程序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严格项目质量监管。县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关卡,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有监理单位全程监控质量安全。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按进度拨付的项目资金不得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70%;在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后拨付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到位。
四、项目主要绩效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以及增建农村公路会车道,是直接服务于农村、造福于老百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农村经济最终得以发展的关键环节,20xx年项目完工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二)社会效益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完工后,乡村道路连接国道、省道、县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乡村组户,明显改善了各乡镇当地交通出行条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强力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
(三)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后,提升农村公路质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能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提升特色小城镇对外声誉,增强农业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繁荣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通过各相关建设、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正常有序。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高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日见成效。
本项目经项目评审小组考评得分81分(满分100分)。(见攸县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规划指标,拟定年度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各乡镇的呈报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再由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初步核查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计划进行复查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的。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本次绩效评价中发现:
1、项目实际运行中存在计划外项目,且无新增项目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峦山镇上垅村(C182)新修399m,补偿金额15.96万元。
⑵黄丰桥镇泉塘村(X129,泉塘——江西界)新修1Km,补助金额40万元。
⑶网岭镇湖沙垅村(C472),拓宽验收方量1806m3,补贴金额63.21万元。
⑷A.皇图岭镇港口(C303,大户坪——木角冲),拓宽项目,验收方量738m3,补偿金额25.83万元。
B.皇图岭镇芳田村新修1km,补贴金额40万元。
⑸宁家坪镇大兴(X111)新修119.30米,补贴金额95440元。
⑹A.丫江桥镇桥江村(松江森场——丰冲桥),拓宽验收方量926.72m3,补贴金额32.11万元。
B.丫江桥镇仙石村道大修1.83km,补助金额73.20万元。
⑺新市镇丁江垅(龙前——天虎山)计划大修2.153km,大修未动工;本次验收:新收界江路口约650米,验收方量270.80m3,补贴金额35.558万元。
⑻渌田镇陂垅村(Y385)拓宽验收方量169.80m3,补贴金额59430元。
2、项目运行中存在项目变更情况,且变更项目无变更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谭桥街道竹丰村(C646),计划为大修1公里,补贴金额40万元;变更后为拓宽,验收方量1150m3,补贴金额40.25万元
⑵谭桥街道万美村(河通——万美),计划为新建1.5公里,补贴金额60万元;验收为拓宽,拓宽方量1740m3,补贴金额60.90万元。
⑶酒埠江镇大芹村(C125),计划为拓宽1.30公里,补贴金额17.94万元;变更后为新修1.22公里,补贴金额48.80万元。
⑷网岭镇洞井(C405),计划拓宽0.5km,补贴6万元;验收拓宽1465m3,补贴金额512750元。
⑸宁家坪镇坪台村贺家湾线,计划为新修2.5km,造价估算100万;变更为拓宽1316米,验收方量658m3,补贴金额23.03万元。
⑹新市镇新联村(C689),计划为新建1.415km,造价59.40万元;变更为拓宽,验收方量1412.22m3,补贴金额49.4277万元。
⑺A.菜花坪镇芷陂村Y381线,计划拓宽4km,造价约72万元。实际验收:新修870m,补贴43.50万元;拓宽2184米,验收方量1149.53m3,补贴金额40.23355万元;拓宽680m,验收方量327m3,补贴金额114450元;验收水稳85.05m3×200=17010元;共计补贴968795.50元。
B.菜花坪芷陂村C291道,计划为新修3.50km,造价估算140万元;实际验收为拓宽1273m,验收方量1229.70m3,补贴金额430395元。
⑻渌田镇群新村渌草线(X137),计划拓宽2km,估算造价36万元;实验验收,新修1244米,补贴金额497600元。
3、根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应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负责的路基工程、道路外其他工程纳入补贴范围,共计补贴金额2944310.50元,具体项目如下:
⑴江桥街道桐坝村新修11米长小桥,补助标准20xx元/㎡,补助金额13.20万元。
⑵联星街道泰清塘村兴建南星塘水库,验收方量1599.60m3,补贴金额398860元。
⑶A.丫江桥镇仙石村组道,验收方量811.67m3,补贴金额28.41万元;组道接线验收方量419.62m3,补贴金额14.69万元。
B.丫江桥镇源佳(X037),护墙验收497m3×300元/m3=14.91万元。
⑷新市镇庚子村组道新修1.351km,验收方量109.81m3,补贴金额57.8833万元。
⑸A.莲塘坳镇廖公村(X128),验收护坡方量1192.26m3,补贴金额357678元。
B.莲塘坳镇星和村(C085),验收护坡方量746.31m3,补贴金额223893元。
C.莲塘坳镇中江村(Y355),验收护坡方量1285.80m3,补贴金额385740元。
D.莲塘坳镇巨田村(X124),验收护坡方量957.355m3,补贴金额287206.50元。
建议:
(一)新增项目及变更项目,应根据有关程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变更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招标等程序。2、建议严格按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补贴,对不符合补贴范围内的项目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二)20xx年6月8日,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拨付攸县交通局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经费60万元,建议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日常开支,但提取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专账管理,据实列支。
(三)建议按照我县制订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如不能直接纳入项目工程的前期费用,先在“待摊费用”中设子目归集,项目完成后按一定方法分摊。本项目中贷款利息在“融资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7060083.35元,在“间接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2415291.67元,在“待摊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1565958.34元。科目设置不规范。
道路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5
根据省、市对“四好农村路”的部署、要求和我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四个配套实施方案,我县20xx年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实施22.155公里,已全部完工,现将我县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如下:
一、投入(满分20分,得分20分)
(一)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①项目申报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申报材料齐全,申报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②项目审批合规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计划经有权部门审批,程序齐全、合规,符合省政府有关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总体规划。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③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设立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符合总体规划。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④绩效目标明确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绩效目标按省政府三年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分解,年度绩效目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二)资金落实(满分8分,得分8分)
①资金安排规范性(满分2分,得分2分)
资金安排有明确的分配标准,依据统一标准分配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安排经过相关的审批管理程序,符合规定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②资金保障落实情况(满分4分,得分4分)
20xx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未下拨,无法考核该指标,县级应配套2990.82万元,实际配套3881.05万元,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③资金拨付及时情况(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资金全部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由于工程资金拨付及时,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进展按要求全部及时完工。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二、过程(满分30分,得分29分)
(一)项目管理(满分20分,得分20分)
①制度建设及执行(满分2分,得分2分)
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②组织管理(满分1分,得分1分)
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由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效能监察组、资金管理组、工程技术指导组及宣传组,负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指导服务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③项目建设“四制”执行情况(满分2分,得分2分)
严格执行了“四制”管理。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④安全管理(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应急计划等保证体系健全,项目安全管理有效,无安全生产隐患。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⑤质量监督(满分3分,得分3分)
所有道路开工前,项目法人向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申请,项目法人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巡查,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⑥竣(交)工验收(满分3分,得分3分)
竣(交)工验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验收资料完整。所有项目已完工并办理了交(竣)工验收,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⑦材料报送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按时报送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宣传信息,提供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⑧项目公示制情况(满分2分,得分1.5分)
每条道路上的民生工程公示牌把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参建单位、建设工期、技术标准、质量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质改造工程质量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全过程参与质量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巡查发现有完工项目公示牌遗失,已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补充遗失公示牌,扣0.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二)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分10分)
①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满分2分,得分2分)
制定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筹措计划有效执行,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得分4分)
自筹资金专款专用,无省级补助资金。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③会计核算(满分2分,得分2分)
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资金支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规范,资金支付按合同约定。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满分2分,得分2分)
财政专项资金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三、产出(满分25分,得分25分)
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满分8分,得分8分)
按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批复,所有子项目建设里程不低于批复里程全部完成各项批复内容,依据评分标准得8分。
②项目完成及时性(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开工率100%,项目完工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③质量达标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现场踏勘,观感良好,且工程实体质量良好。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④技术规范符合程度(满分2分,得分2分)
依据第三方检测单位数据,符合技术规范,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⑤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满分5分,得分5分)
20xx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未下拨,无法考核该指标,视同得分。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四、项目效益(考评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综合以上的情况,枞阳县按照省厅下达计划实施,当年计划完成率100%以上,群众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满意率高,建设绩效效果较好,大大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更方便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加快了贫困地区脱贫的步伐,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8分)
(1)完善了农村公路网络,提高农民收入。20xx年共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10个,建成道路22.155公里,改善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完善路网结构,减少拥堵、缩短通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农村招商引资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
(二)生态效益(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满足环境卫生等要求,无周边群众对生态环境等方面投诉,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三)可持续影响(满分5分,得分4.5分)
建立了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相关制度,将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养护管理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巡查,有部分路段清洁仍然不能达到要求,扣0.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4.5分。
(四)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2.5%,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综上所述,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自评得分9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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