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

时间:2023-02-17 13:34:33 培训合同 我要投稿

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集锦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集锦3篇

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小学、初中、高中一对一)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小学、初中小班教学)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资方案:以月为单位,每月基本工资300元,另外每位同学60元(第一个月每位老师限带10人,从第二个月起按个人教学能力增加学生人数)

  注明:

  1、每次课两个小时。

  2、小学生期中或期末考试每位同学达到90分以上者,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2元(一对一学生增加5元)初中生达到A线者每次课增加3元课时费,个别学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学生下个月续费者奖励5元/每人,流失一个罚款20元。

  4、工作满一年者每个月基本工资增加一百。

  5、小班学生以六个为基准,学生每多出一个人,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5元。特别情况另行通知,达到双方意见统一。

  6、学生试课成功,在交费的第一时间将奖励该老师50元/人。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将本周末上课内容发送给甲方);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45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 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 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给予甲方500元课时费的违约金或甲方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2、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个月。

  2、聘用合同期满前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2、享受授课期间的食宿、交通补贴_______元人民币天。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3、社会保险金。

  4、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5、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三、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_______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五、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

  2、按时支付授课期间的食宿、交通补贴_______元人民币天。

  3、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4、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六、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______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原定授课费的._______%的违约赔偿金。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会议、出国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应承担____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七、商业秘密

  1、乙方在聘用期间和聘用期结束后,均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传播(包括对该工作无关的本公司的人员)。如乙方违反则由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

  2、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财务文件、数据及营业项目的内部报价;

  (2)供应商信息、顾客信息;

  (3)经营策略和方针;

  (4)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资料和信息。

  3、如果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聘用关系,乙方必须将其所涉上述内容物品归还甲方。归还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部传阅的文件、笔记本、招投标资料、电脑软件、存储本以及其它文件。

  八、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一)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二)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三)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四)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五)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六)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八)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九)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十)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适用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依法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和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从事与甲方同样的业务或受雇于甲方的竞争单位;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

  (十)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或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依法支付给乙方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除工资以外其他形式的报酬。

  七、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九)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从甲方获得的总收入的平均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八、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 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三十三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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