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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年终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价年终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价年终工作总结1
回顾XX年,我们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是:
一、收费管理更加加强。
一是高质量完成了XX年收费年审工作。从2月份开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全面进行了收费年审工作,共验审单位227家,验审率100%。验审收费总额30900万元。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转交检查机构查处等方法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收费清理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家发改委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价格工作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精神,我局对全区各部门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了公安、工商、文化等18个部门的261项收费项目,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区法制办。
三是切实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一些新成立单位及时发放《收费许可证》,XX年共发新证18本,同时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XX年共变更89次,以确保《收费许可证》登记项目准确无误。
二、定价程序更加规范。
一是制定定价规则。制订了《普陀区物价局集体审议价制度》。
二是在实际定价中认真按照集体审议价制度做好价格审定工作。
对照浙江省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及时给予审核调整。一年来,核定、调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渡轮船客运票价和石油液化气价格共66批次。同时,认真贯彻执行省物价局价格内控要求,对本区要求提价项目按规定上报审批。规范的定价程序,受到了申调单位、广大老百姓和上级物价部门的普遍好评。
三、涉农公示初显成效。
在去年对全区社区(村)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组织力量对各社区(村)的收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及时督促公示情况和公示牌保管维护,对收费标准调整的,我们及时予以更正,真正做到长效管理。并把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部门收费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渔农民价格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渔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四、价格网络更加完善。
一是加强与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工作联系。在去年在全区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聘任正副站长、价格联络员、价格监督员的基础上,今年3月我局及时召开了各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站长及价格联络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工作职责、向他们传达上级价格政策、法规。并在9月份走访了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广泛征求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通过上下交流,使农村价格网络真正在缓解农村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为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在价格工作的作用,维护企事业单位合法的价格权益和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局在医疗卫生、教育、邮电通信、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石油、药品以及大中型商业、餐饮业、市场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聘任了28名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并于11月份召开了企事业单位物价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职责,指导他们切实开展工作。
五、价格检查更加有力。
今年共组织了对技监、环保和建设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港务和海事系统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电力价格、成品油、通信服务市场等专项价格检查,并坚持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48人次,检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280家次,查出违法所得100余万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案件17起,经济制裁42.7万余元,其中退款7.1万余元,罚没1.3万余元,真正做到了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价格秩序更加规范。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局重点整治我区旅游市场和教育收费价格秩序。首先我们着手制定了旅游景点及夜排档等的标价规范,对各景点的门票统一实行中英文标价、对夜排档统一实行一式三联点菜单、对停车场统一制作收费价目表和停车登记簿。同时制定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预案》,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金庸武侠文化节、民间文化大会、海鲜美食文化节、国际沙雕节、国际海洋博览会、南海观音文化节等节日期间启动监管预案,加强对节日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并通过召集有关经营户开会、送发宣传资料和告诫书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引导旅游从业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今年的旅游市场未发现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受到了外来游客的普遍好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我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物价局的具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力度,同时对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抑制教育乱收费的反弹,从而规范我区教育收费价格秩序。
七、明码标价更加落实。
一是积极推进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以点带面推动了我区的明码标价工作。
二是开展经营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除专项检查外,我局还经常性地开展明码标价检查,并把明码标价延伸到旅社宾馆、车船码头、停车场、加油站、旅行社、夜排档、电信单位、汽配维修企业、医疗行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及农村乡镇。
三是建立明码标价巡查制度,对滨江路休闲街、新街、家电市场、夜排档、半升洞停车场的所有经营户全部登记在册,定期进行巡查。四是加强了对明码标价的宣传力度。
八、价格举报作用明显。
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局加强举报力量,及时处理各类价格举报。价格举报既是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也是反映执法部门形象的窗口,对价格举报,我们坚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核实、及时答复、严格保密、适当鼓励。一年来共受理各种举报69件(其中来访22件,来电45件,来信1件,上级交办1作),已办结69件,办结率为100%,通过举报线索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4件,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0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节佳日期间,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咨询和疑问,及时消除各种价格隐患,有效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物价年终工作总结2
20xx年,天津市价格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坚持把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1.加强调控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
20xx年,全市物价系统以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稳定市场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价格调控监管措施。
①严格控制出台政策性调价项目,减轻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压力。全年除国家统一安排的项目以外,我市没有出台对价格总水平有直接影响的政策性调价项目。
②全面加强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成本及生产状况的调查,建立了周边主要城市价格监测信息交流制度。
③努力做好价格分析预测。高度关注国际、国内市场价格走势,在各区县市场监测、滤布成本调查、市场巡查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了对市场价格走势和总水平运行的预测分析。物价系统的价格监测调查分析材料,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④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组织全系统持续开展市场巡查,了解价格变化,监控市场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与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有关的价格及收费专项检查。
⑤着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召开了生产经营企业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醒会,商业企业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工作恳谈会,敦促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自律。配合主渠道实行猪肉批零价格联动,统一制作专用标价签,规范了零售环节的明码标价。
2.把握政策导向,积极稳妥深化价格改革。
在严格控制调价项目的同时,坚持把价格改革的重点放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经市政府批准,3月1日调整了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水资源费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水价分类和自来水价格构成,对非居民用水严格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11月10日起,调整了工业用天然气价格,12月1日调整了车用天然气价格。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将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和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一律归并为民用类价格,全年减轻学校负担2亿多元。为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减少污染排放,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扩大了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提高了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落实脱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燃煤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对240多万千瓦的燃煤机组实施了脱硫电价。积极争取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的政策,制定了扶持企业发展的上网电价,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先后两次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在6条联网高速公路实施了货车计重收费改革。
3.强化价格管理,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①在教育收费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两免一补”政策,全市80多万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经费补偿金和小学报名考试费。继续清理整顿改制中小学校收费。修订义务教育阶段各种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制定了20xx年中小学教材价格。在秋季开学前,向社会全面公布了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进一步强化了教育收费社会监督。
②在医药价格管理方面,落实了国家发展改革委4批860种药品降价措施,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又进一步降低了202个品种,600多个规格的药品零售价格。针对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规范了93种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组织召开了华北五省市药品定价协调会,研究协调地方管理的500多种药品价格。对我市近300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实际销售价格的调查。重新核定了部分医院自配制剂药品价格。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及一次性耗材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核定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中介代理服务收费,大幅度降低了收费标准。
③在房地产价格管理方面,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四带”招投标工作,严格审核销售价格,制定了19个项目,200多万平方米的社会保障住房价格。对历史遗留的危改项目住房问题,提出了妥善解决的价格政策。认真测算经济租赁房价格,研究制定了“租售结合”的'管理办法。严格新建住宅供热工程建设费和小锅炉并网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了新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完善了电器设施消防检测收费管理办法。调整了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4.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完成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年审工作。重新修订了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年初,停收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全年可减轻经营者负担约1亿元;11月,又取消和停收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19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了机动车IC卡工本费和非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收费标准。改革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方式,停止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制定了城市树木赔偿和补偿费管理办法、城市绿化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管理办法、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管理规定。制定了我市各级人民法院部分诉讼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比以前有明显降低。组织开展了农资、药品、电力、成品油、供热和自来水价格,教育、医疗、涉农收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专项检查。在重要节日期间,加强了对重点行业明码标价和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集中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52件,经济制裁总金额2900多万元。
5.加强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的敏感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显著提高,受到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开展了普通公办全日制高中、城市公交、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因公出国代办服务费的成本监审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教育,价格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显著增强。组织开展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政复议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开展了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考核评比工作。制定了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的实施细则。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全面启动“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完成了鉴证人员年审,完善了价格鉴证结论审批制度、聘用专家制度,价格鉴证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鉴证案件3.8万件,鉴定金额18亿元,比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更加注重价格政务网、价格信息网和医药价格信息网的服务功能建设,加强了公众信息网、局域网和系统远程网的维护管理。落实了安全稳定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按时完成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复工作。
物价年终工作总结3
一、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收费秩序
完成20xx年度收费年审换证工作,共对全区21个部门的206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审验和换证,并对相关数据加以统计、分析。
20xx年全区收费总额为6.09亿元,比去年减少了0.03亿元,下跌0.49%。收费总额占当年财政总收入比重为4.70%,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10.55%。
二、强化本职职能,认真做好定调价工作
对全区42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2所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备案;同时对洛社水韵园、长安街道百大春城e组团、百大悦水园一期等3个商品房物业项目核定了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对堰桥街道水岸雅苑1个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进行了备案。
三、加强监测力度,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继续开展好价格监测工作,在完成和一季度一样的常规监测工作基础上新增特色农产品销售价格监测,主要是选择了洛社杨市王鸽养殖场的生猪、乳鸽和洛社万寿河草菇基地的草菇等三个特色农产品,对其销售价格进行监测。
四、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市房地产政策,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我区商品房一房一价的备案工作。二季度共对我区5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6个项目进行一房一价备案,备案面积达22.53万平方米,可出售商品房总面积19.37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4.68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7078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备案面积为1.44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613元/平方米;多层住宅3.49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897元/平方米;商业用房9.76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13460元/平方米。
五、走访服务企业,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二季度继续跟踪服务并走访省、市级重点项目(工程),贯彻落实好我局“走基层、听民生、强作风“实践活动方案,重点走访了玉祁“锦绣铝业”公司2次,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金供需情况,听取企业对政府的各种建议和要求等问题,提供价格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解决价费矛盾和争议,跟踪督查各项涉企、惠企价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
六、开展价格鉴证,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客观、公正、合理积极主动地开展价格鉴定,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证案件397件,标的额795.9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6件,标的.额 229.73万元;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案件263件,标的额232.21万元;行政执法案件6件,标的额75.70万元,价格认证2件,标的额 28.53万元。为维护司法公正、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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