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随笔
人们常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条路,是自己的路,在这条路上,只要心怀目标,心有坚持,就不用顾及他人的目光,只管去收获自己的成功。
赫尔曼·黑塞说过:“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途,是对一条路的尝试。是一条小径的悄然召唤。觉醒的人只有一项任务:找到自我,固守自我,沿着自己的路向前走,不管它通向哪里。自己选择自己走,走向心中属于自己的神圣殿堂。”
那条长长的英国省道上,哈罗德在穿行,他走的正是一条无人走的路。他的样貌因疲惫辛苦而显得苍老,与众人格格不入,但他不顾非议,兀自前行。为了老友圭妮,为了妻子莫琳,也为了自己,87天,627英里,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一切,只凭着他的一个信念。他的步履之所以如此坚实而笃定,正缘于心中那份死死坚守的目标,这目标鞭策他在朝圣路上义无反顾。作者蕾秋·乔伊斯塑造了哈罗德这样一个穿越时空隧道旅行的人。我们都需要哈罗德那勇敢而安静的陪伴与激励。
“朝圣”,是个充满神学与宗教色彩的词,但这也正让它具有宗教品格和童话精神,充满生命美学的价值。一个人,之所以那么特立独行,是因为心有坚守,且深谙那份坚守的意义。想起塞林格名作《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那个守林人,或与虫鸟嬉戏,或与大地、清风为伴,他就在那儿,默默地,也习惯了。世俗的纷扰没有动摇他宁静的心。他始终是个守望者。守望是个角度,他便在这个角度上坚守着精神的'高度。他的坚守来自于心中对精神高洁的庇护,坦然于物质的清贫,却是出于精神上的高贵与诚实。他要守望的,不仅仅是这块麦田,更是这片精神净土的无瑕。这便是他坚守的意义。
与之类似的,著名文豪福楼拜在写给友人的信中说,自己坚持每天看日出。这是一种对太阳光辉的坚守,对精神明亮的追求。看日出。虽只是一个平凡的习惯,却是对生活态度的坚持。正如前苏联作家帕乌斯托夫斯基在《金蔷薇》中谈道:“那到了冬天,我就到列宁格勒那儿的芬兰湾去,那里有全俄国最好看的霜。”像这样对自然之美的追求。更意在保住业已泯灭的童心。于此。“朝圣”的神圣感淋漓尽显。
尽管朝圣的目标不同,但那份坚守的品质却是相同的。而明白了坚守的意义。便会朝理想的更近处进发。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做的,是要明白自己真正缺失的是什么,想要的是什么,想好了,便去坚守,怀揣着目标与理想,向着成功义无反顾地前行。也许一路独行,但罗伯特·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告诉我们:“多少年后。我将回首往事,一片树林里分出了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那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是的,也许独行意味着冒险,但有了坚守,就会通往理想的方向。里尔克也说过:“挺住意味着一切。”是的,坚守,坚定,坚持,要懂得“纵有疾风起,人生不言弃”。在人生的交叉路口,也许没有红绿灯,但有自己的朝圣路,便不会迷失。
走在一个人的朝圣路上,所经之处必会熠熠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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