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杂文随笔(通用21篇)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知道随笔吧?随笔,顾名思义就是随笔一记,篇幅一般比较短小。你知道什么样的随笔才是被大家所称赞的随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的杂文随笔,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的杂文随笔 篇1
纵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寻寻觅觅千百番,终归回到俗里来。
理想和现实毕竟是有差异的,心中的哪点愿望不能不说是奢华,但不切实际还是有的,生活的水准是以现实为中心,而不是在幻想的思维中去生存,犹如我们写文章,总是力求最好的修饰语言,感觉哪里不满意,反反复复的去修改,直到符合自己的意愿才收笔。事实上生活却不是如此,我们的时间只能是那短暂的一瞬,下一秒就也和上一秒不同,容不得你去斟酌修改,好坏皆在一念之间注定。
我们喜爱追求高大上的东西,都不甘于平庸无闻,想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呈现给世人,为自己获得加分,给自己的前程锦上添花。有抱负,有追求这原本是无可厚非的事,可脱离了实际,偏离了能力的事难道不是水中花、镜中影?你又如何把控它的浮沉?烟花再美仅是昙花一现,手足再拙助你一生。
流光溢彩浮光掠影,纸醉金迷虚度光阴。美梦成真情难宁,足踏实地心不惊。交杯错盏水分深,言简意赅显真情。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荣华富贵难闻真,苦难低迷识真人。醍醐灌顶身犹醒,幡然醒悟见真神。
于尘世间力求完美而忽视事物之规律,违背其自身的发展轨迹,往往是得不偿失,过多的刻意要求就显得有些矫揉造作甚至力不从心,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在自己的能力内尽力而为,做到分内的事,就问心无愧了,要知道这世上本来就没有最美只有更美。
人与人之间如果身份地位悬殊大了,谁又能听到谁说的是真话呢?无非就是一些恭维、吹捧、拍马,敷衍、搪塞、应付的话而已,要想听到一句真心话,真的很难!无非就是一些应酬之类不痛不痒的话而已,根本就不是什么肺腑之言,由此飘飘然不着边际而导致后来跌的很惨也是大有可能。
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被千变万化的表演蒙花了眼,受悦耳动听的台词蒙了心,受错综复杂的迷踪步缭绕而乱了方寸,于昏昏霍霍里落得个满身疲惫来一个葛优躺!
走了一程,行了一圈,偶然回首往事,才明白一个道理:所谓锦绣前程,荣华富贵,皆不过是云烟浮尘。而不离不弃的,还是无声于后,真情实意的家人。
凡间驻客似流水,红尘客栈如春花。眼花缭乱失心智,回首眷念还是家。
家的杂文随笔 篇2
因为小时候大多数事情都是爸妈操办的,我们只需要接受结果就好了。
但是爸妈慢慢老了,渐渐力不从心。
他们开始想法设法教我们活下去的本事,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一部分同学很快的接受,而另一部分同学则是不肯离开舒适的家。
外面风吹雨打的,万一我迷路了怎么办、万一我靠近悬崖了怎么办、万一……万一我死在这雨里了怎么办。
开始的时候在舒适的窝里,虽有父母叨叨的期许,但是因为是父母呀,告诉他们,明天!就让我再舒适一天!明天我就去学本事。
可是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先前就愿意接受父母的教导试着长大的孩子,虽然是在风雨里摸索但毕竟有父母保驾护航;而眷恋温暖不愿长大的孩子,在父母护不住你时必须马上长大。
是时候梦醒了,不要再让年迈的父母们担心了。
那时不再有父母的保护,一切石头要靠自己碰、沿途或许连指路的蜡烛都没有了。
家的杂文随笔 篇3
鼻子是记忆力最好的器官。你不知道的,鼻子都感受到了;你忘记的,鼻子都还替你记得。
所以有时候,鼻子不小心会突然一酸,因为它的翕动,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乡愁。那是类似家的味道。
那味道,难以描述,但鼻子都明了。
每个家的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我有一个物理老师,他其实是爸爸的物理老师了。等爸爸有了我,我又上了初中,他便成了我的物理老师,每周辅导我的功课。
他信佛,在卧室的壁橱里,供着一尊小小的佛龛。佛龛终日香火不断,他的家,是沉香的味道。
但细细闻下去,还有书香,盖得旧旧的、非常柔软的被子的香,和常常在我们散学时,厨房里冒出来的葱花香。
这些气味,构成了一瓶叫做“家”的香水,有前调,有中调,有后调。那是一瓶再复杂不过的香水了,从没有和其它香水撞过香。
我家的前调是土豆炒辣子、“滴露”洗洁精、臭氧。
中调是新鲜西红柿、红木、“蓝月亮”柔顺剂。
尾调是海飞丝洗发露、力士沐浴乳、旧书、飘窗上的阳光。
这并不是我家的全部配方。氤氲其中的大概还有,每周拖几次地、用投过几次的抹布擦了多少次家具、主人一天洗几次澡、那天有没有客人来喝茶嗑瓜子抽烟。
一个家的味道,是这个家里所有人习惯的总和。怀念家的味道,是怀念爷爷的报纸,奶奶的唠叨,爸爸的沉默,和妈妈的微笑。
但就像香水也分花香调、木香调、果香调、东方香调一样。家也可大致分为不同的香调。烟火气浓重些的,是饭香调。一家都是知识分子的,是书香调。我舅舅舅妈原先在香精厂工作,他们家,是夜巴黎香调的。那是我小时候最流行的一种香精,淡黄色的液体,装在一个小小的多棱的玻璃瓶里,只在手腕抹上一滴,整个房间都是香的。让人感觉这一瓶小小的香水就算用上一辈子,也尽够了。我三姨结婚那天,出发去酒店前,就郑重其事地在手腕上抹了一滴。如今香料厂早已倒闭多年,但不知为何,我妹妹现在身上还是一股夜巴黎的味道。非常复古,非常摩登,令人往过去的日子里无限神驰。
有人爱往家里喷空气清新剂,或是在洗手间放上一瓶香氛,来左右家里的味道。那家里一定是有个浪漫的女主人的。就像我家,原先有一台可以加冰的冷风机,我就建议过我妈妈往里面加点香水,这样家里不就可以冷香阵阵了吗?结果到最后我也没当成薛宝钗,因为妈妈说,她早就试过了,刚开始还是香的,过几天就臭了。
但我家有我妈妈在,还是香香的。越靠近大衣柜越是。那是年轻时候的妈妈,装进大衣柜抽屉里的奇士美粉饼的味道。每天早晨妈妈化好妆,会一边亲我一边叫我起床,迷迷糊糊中,是鼻子先愉快地清醒过来。那时候,妈妈每次出差,我都喜欢到大衣柜那里站很久。那里有一种粉粉的,暖暖的,妈妈的味道。
或许,每个人的味道都活在别人的鼻子里。只要我们靠得足够近,就能从一瞬间,彼此相思到一辈子。
家的杂文随笔 篇4
夜静,秋风吹起,站在阳台上。
附近几户人家的吆喝声、笑声、说话声和骂小孩子的声音,像一首经典的协奏曲一般,传入我的耳际。这一切的感觉多么真实,让人觉得温馨、幸福。这是最贴近生活的声音,从阳台传来,飘荡于夜空,烙印在我的心海。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听着这些声音,渐渐地由陌生变成熟悉,还引起了我对儿时生活的怀念。这是家,这是热闹,亲切,幸福和美满。由此,我又一次想起了我的老屋。
老屋是我儿时的家,是祖先几代人留下的家业。小时侯和老祖母一起睡觉,常常听她谈起战乱年代的艰难,谈起老屋所经历的风风雨雨。这些记忆总在我的脑海中盘旋,并激励我为了人生的理想而奋斗。而父亲的身影,也总在我的脑海里徘徊。记忆中,父亲沉默寡言,身影如同老屋一般,厚重、亲切。他去世得早,而时至今日,我依然觉得自己愧对了他的养育之恩——一是还来不及报答,便已仙去;二是我在前进的道路上,曾经一度忘记了他临终的遗言。虽然当时年纪还小,但是如今想起,依然心存愧疚。
每当夜幕降临,望向万家灯火,总会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忆起那间经历了几十年风吹雨打的老屋。它我记忆中,最美丽的星辰,不仅给予我温暖,更给我指明了人生的道路,指明了人生前进的方向。老屋陪伴我走过了十八个春秋,是我成长的避风港。老屋是我的家,我的祖屋,我的亲情。相信乡下游子都有过这样的愿望——回家乡盖房子。我不仅有,而且愿望特别强烈。生活因为有了愿望而节俭,人生因为有了目标而更加的努力,这就是我的老屋情结,我的家乡情结。
十八岁,离开了家乡到外地谋生计。人潮熙攘,尔虞我诈,温暖的家一直是我前进的动力。离开老屋的日子,使我更加快速地成长,亦使我感到不安和迷惑。父亲去世得早,母亲的叮嘱一直在我的耳边回响。每当遇到迷惑和困难时,便经常打电话回家,与母亲一起商谈。经常会在夜深人静时,思念那十几平米的老屋,以及我的亲人、同学和朋友。不经意间,我逐渐成长,母亲也逐渐老去,有一次回家看到她那已经斑白的头发,不禁凄然泪下。
岁月如流水,悄悄流过我的身边,在我身后留下了一串长长的脚印。如今,我已步入而立之年,母亲也已经去世。我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有了自己的家庭,事业和妻子,自问可以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而来路还长,故乡的老屋一直是我的牵挂。须努力,以后还要回家乡,重新把老屋盖起来,完成自己心中的愿望,把祖先的家业,踏踏实实地建设好,以此充实自己的人生。
老屋就是这样,存在于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它不仅是亲情的象征,更是我人生前进的动力。
家的杂文随笔 篇5
又是一年的春节。
在外四处飘泊的我,终于回到了我那日夜思念的故乡,回到那个曾经充满欢乐的家!
家,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港湾。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家是我活着的唯一留恋的老地方。
我的家并不美,低矮破旧的几间泥瓦房,一个苦涩的井水,那是我父辈曾经累弯了腰儿,母亲愁锁眉儿的地方。
村前一溜儿的鱼塘,那是年少时我曾经耍水游泳的地方。那时鱼塘里面的水是清澈的,透明的。可是如今却是墨绿的充满死鸡鸭死鱼儿腥臊气味的浊水。
每张鱼塘的四周围都是青翠的竹子,偶尔也有一两颗龙眼树参扦其中,还有我们整个村子四周也是绿竹环抱。
父母过世之时,儿女远在城里读书。那时乡下务农的收入甚微,为了生计我与妻子就离家出走,远离家乡到城里打工。只是在每年春节回家过几天的年而已,如今算来进城务工也将有十年左右。
乡下的房屋好多年没人住,也就不成一个家的样子。满院长草,门庭破落,打开房门,霉气冲鼻,看着甚觉有点凄惨。
好在老家中还有大哥大嫂,每年回家过年便到哥哥嫂嫂的家中去,小住几天,与他们过个喜庆之年。
大哥是长兄,长兄如父!
每次回家哥嫂都是做最好的饭菜给我们吃,我们一回家,哥哥嫂嫂很少去忙田间地头的活儿,一天到晚除了做饭菜,就是陪我们看电视,聊聊天,生怕待慢了我们。有时我想去帮他们干一些农活,他们就说现在田地承包给人家了,没什么活儿可干的。
说实话,进城这么些年,偶尔回去干些农活还真不适应了,挑东西没有那力气,干一会儿活就喘得慌,好像没干过农活,天生娇气样。干什么都显得笨手笨脚的,反没有哥嫂六七十岁老人那般灵活的手脚。想想真是惭愧啊!
大哥如今已是七十来岁之人,女儿也都出嫁他乡,如今家中只剩二老。
两个老人也经常吵闹,呕气。我就劝他们说,人生就是要有缘分才能相聚的。夫妻是一种缘,只不过分有恶缘与善缘。缘在缘聚,缘尽缘散。几十年都走过来了,要相互看开点,夫妻组成一个家,家事无对错,只有和气与不和气的。家是一个需要关爱的地方,不是讲道理的地方。
哥哥嫂嫂听后愣愣的。
今当远离,想着日渐衰老的哥嫂,我的眼泪又来了。我不知道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我只能在心里默默为他们祈祷,祈祷他们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虚度晚年。
哥嫂就是我的父母,哥嫂在家在!哥嫂的家永远是我们的家!
感恩父母,感恩哥嫂。
暮然回首,发觉自已竟是属于那一种,留不住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
回家过个年,感觉来去匆忙,无奈太匆匆!
家的杂文随笔 篇6
今天回了趟家,见了些人,知道了些事感触良多,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在村路口卖猪肉的还是那位张大叔,仍旧是在悠闲地用一头绑着朔料袋的棍子驱赶着经常光顾他猪肉的苍蝇。猪肉摊的后面是一大群闲着的人,他们大多是在下象棋,一大群人就这么围着,双方也都有一大帮的军师,他们时而争得面红耳赤,时而毫不留情地数落败局者,时而又会有片刻的沉默。旁边不远处多了个熟食摊,摊主是个陌生的女人,听说是我某个小学同学的老婆,刚新婚不久,从她那还有些红润的嘴唇可以看出,不久之前她也很漂亮。
马路对面仍旧是那对十几年如一日卖鱼的夫妻,砧板上那层厚厚的青苔足够说明了他们的工龄,这十几年来不知有多少条鱼死在了他们的刀下。鱼摊的旁边多了一间小卖店,店门前也总是有一大帮子的人,干什么的都有,有看电视的,有打牌的,有聊三姑六婆那些事的。在这些人群中,有几个我小时候的玩伴,他们大多都结了婚,有的还有了小孩,我们已经很久未谋面了,这突然一见面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这样几处人多的地方便构成了这村里最热闹的一隅,算得是村里的经济中心了吧。
物是人非,情随事迁,当年的老年人如今已所剩无几,中年人变成了现在的老年人,年轻人变成了现在的中年人,而当年小孩的我们则变成了现在的年轻人。我是村里头极为少数的大学生之一,村里和我同龄的或因贫困或因厌学,早年时大多选择了辍学,而我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还在毕业与失业之间挣着……
所幸的是,我比他们多了点东西吧,大概是多了份志向和思考吧,至少不会像他们很小就背上了沉重的家庭负担,至少不会像他们那么易于安于现状,也至少比他们多了份想飞的情怀……
家的杂文随笔 篇7
如果把人生比作一种漂流――它确实是的,对于有些人来说是漂流过许多地方,对于所有人来说是漂流过青春之河,岁月之河,那么,家是什么呢?
家,是流浪子的避风港。世上有许多漂泊在外的人,但他们心中一直保留着一个信念——回家!
荷马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长年在外漂泊,经历了磨难和诱惑,正是因为回家的念头支撑着他。最后,女神卡吕浦索劝他永远留在她的小岛上时,他推辞道:“尊贵的女神,我知道,您美丽,长生不老,我老婆却注定要死,但我仍非常想念我的家!”
从古至今,有无数文人墨客吟咏过对家乡的思念之情。“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里人几行清泪。”家―游子永远的避风港。
家,好象很巨大,又好象很琐细。要说家是一撮土,一滴水,又似乎绝非如此,家大得无法搬移,无法传递,不可替代。它是天,是地,是山,是水。
家和民族,和祖先。和个人逝去的童年,和中华民族的历史等等嵌在一起。说实在的,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比家更美丽,更迷人的地方。但独有自己的家乡才是自己心中最美的,象母亲一样,无可选择。家,美与不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家排遣不开的感情。
人世命运莫测,但有了一个好家,有了命运好伴侣,莫测的命运仿佛也并可怕。
倦鸟思巢,落叶归根,我们回到家乡。犹如回到了从前的港湾。我坚信,只要生命之活不灭,我们永远会怀念,留在这个尘世的家乡。
家——一个永远的避风港!
家的杂文随笔 篇8
忙于工作,也有段时间没回家乡了,趁着周末,回家看看,也放松一下自己紧绷的神经。
十月的风已有了一丝凉意,微风中的乡村像一位精神矍铄的老者,虽已迟暮,却仍然精神,落寞中还带着不甘老去的倔强,春夏时将这座乡村遮得严严实实的茂盛青草,如今已像泄了气的皮球,褪去了充满希望的绿意,只剩下苍老。而这时的房屋才有了丝丝的庄严,露出了自己略显疲惫的面容。山上金黄的树叶借着风的力量努力飞翔,剩下寂寞的树枝独自彷徨。一些不知名的野花在努力的绽放,尽管无人欣赏,它们却倔强着吐露芬芳,是否只有这样才不会辜负生命该有的美好,的确,它们的存在为这萧瑟的乡村增添了一丝生机,一点活力。
回到家,父母正从田地里回来。奶奶赶紧叫醒贪睡的堂弟,卸下一身的疲惫,我和母亲聊起了自己的工作,母亲较为满意,也就不同往日,对我的婚姻总是焦急万分,对我总是咄咄逼人,也许她也开始理解缘分的事不能强求,父亲则保持一贯的沉默。当说到自己近日来总是上火时,母亲说薄荷泡水可治上火,于是背着背篓就去山上寻找薄荷,看着母亲冲忙的背影,顿时觉得一阵暖意。母亲对我的迁就甚至是溺爱是童年时的我未曾享受过的待遇,一下子觉得母亲真的老了,她不再有年轻时的脾气,年轻时对儿女的严苛及忽略。
睡眼惺忪的堂弟来了,招呼之后便聊起了各自的生活。堂弟由于厌学和顽皮,小学毕业便辍学在家,十七八岁便跟着叔叔去工地上干活,日晒雨淋。一次涨大水,他们被困工地,没有吃的用的,买不到回家的车票。当听到这些时,我总是心生怜悯,却毫无办法。这次由于叔叔身体不好,便提前回家休息,堂弟便也空闲在家。
奶奶和叔叔便忙碌着筹备晚餐。七十多岁的奶奶身体还算硬朗,她常年住在城里叔叔家,带着还在上学的妹妹,很少回乡。这次回来,听说我也要回家,便买了我喜欢吃的菜,我一到家,她便忙碌起来。我和弟弟也来厨房和正在做晚饭的叔叔、奶奶闲聊。提到我的工作,他们总是一边称赞我,一边教育弟弟,但弟弟却总是毫不在意。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即使再苦,他也愿意去面对。也许本就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无论辛酸还是幸福,都要笑着走下去。
不一会儿,母亲便背着大半背篓薄荷回来了,放下背篓便吩咐父亲将其切细、洗净,然后放在簸箕里,待有阳光的天气,将其晾干,然后泡水喝,那是下火的良方。接着母亲也到厨房帮忙,不久,一顿丰盛的晚餐便摆在了桌上。吃着父母种植的新鲜蔬菜,还有奶奶亲自烹饪的红烧鸭肉,幸福便溢满心间,充满凉意的夜晚也无比的温暖。
家的温暖,与物质没有太大的关系,而在于亲人之间能否融洽,能否依偎取暖。社会的物质,人情的淡漠,同事之间的尔虞我诈,奔波于这尘世,我们都太累、太累,这时便需要一个幸福的家来收留我们漂泊已久的心,温暖我们冰凉的灵魂。温暖的家才是我们的避风港,无论在外的漂泊是辉煌还是落魄,它都能欣然接受、包容。
如果有一天我也会组建家庭,我希望它温暖,亦如冬日的阳光。
家的杂文随笔 篇9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家,是一种思念。我从来都坚信这一点。因为,一座房子,一个地点,已经描绘不出家的模样!我不知道心中的家是什么样子的,只是知道,家的感觉,让我明白生命的意义,让我不再迷茫!
人生的路很长,家是我永远的牵挂,而现在,对于我来说,也只有家事,才是大事,其他的一切,不过尔尔。我是人生的行者,我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的得与失而有所停留,我需要追寻的,是自己的存在价值。所以我会对很多事漠不关心,所以我会快乐时突然无病呻吟,所以我会对彷徨深恶痛绝,所以我会因为一时的感悟而心潮澎湃!有很多的朋友在开始看到我的表现时甚至认为我精神有问题,因为正常人不会对于平常司空见惯的是突然大发兴趣,然后又如同失魂般的茫然。
我渴望又能够真正了解我的朋友,可是事实是,这是很多人一生的梦想,一生都无法完成的梦想!所以,我选择家。在那里,就算是生气也会觉得安然。我知道,我自己得建一个家,那里我将度过一生。好像是时候准备了,不过我不敢开始,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家要建成什么样,怎么找暂时缺失的那份思念!盲目开始,最后不了了之,不是我的风格。
行者,可以孤独。可是我不希望它成为孤独的代名词。只有这样,在晨曦点燃的希望中,行者才能够舞而不羁,歌而不泣!
家的杂文随笔 篇10
中秋,团圆的日子,今年的中秋在高墙内的我特别地想家,我知道没有资格想念它,但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思乡之情。
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月亮越升越高,思绪随着茫茫夜空飞到高墙之外的家乡……每逢佳节倍思亲,爸爸妈妈,您们是否在想念狱中这个不孝的儿子?爷爷奶奶,您们二老身体可好?是否原谅这个不孝的孙子?姐姐,尽管我给你带来那么大的伤害,我还是想请求你原谅我!
(一)
我很想家,想家的模样,搜寻脑海中的一块块残片,拼成了一副家乡的美丽图画。
那是一个不大的村庄,毗邻县城,一条小河从上游的大山深处蜿蜒而来,环绕村子走出一个大大的S型流向北面的县城。清亮亮的河水像一条玉带缠绕村庄,村子因河而得名“玉带庄”。沿着河流是茂密的树林,鸟儿站在高高的树上高傲地俯视着水里的鱼儿和像一条小泥鳅似的我。
我喜欢这条小河,从小我就泡在河里长大的,小河就是我的乐园。
春天天气渐渐变暖了,成群的小鱼在河水里自由快乐游曳着,一群群鸭子迈着斯文的步伐来到河边,它们争先恐后地跳进水里,扑捉着来不及逃脱的小鱼。鸭子的到来搅浑了清澈的河水,让我的玩性大减,我很是气愤拿起石头驱赶走了它们。
“爷爷,鱼!”我赤着小脚丫一双小手在浅浅的溪水里摸索着,一条小鱼成了我的战利品,我高兴地冲着岸边的爷爷喊叫着,此刻,爷爷一头白发满脸的核桃纹坐在河边的马扎上慈祥地看着我。有时我会故意逗爷爷一个猛子扎在水里,半天才浮出水面,小脸上露出坏坏的笑,每到这时爷爷就假装生气,“坏小子,看上岸我不打肿你的屁股!”我知道爷爷最疼我了,他从来没有打过我,他只是吓唬我罢了,我才不怕呢。我喜欢和爷爷在一起,也喜欢和这条小河在一起,每天在河边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处远处传来奶奶的喊声:“老头子,快带孙子回家吃饭啦!”乐不思蜀的我才恋恋不舍地回到岸上。
爷爷家在菜园边上,距离河边几十米。曲折的河边空地是村民的菜园,一年四季种着时鲜的青菜。碧绿的芹菜,清脆的萝卜,青青的黄瓜,红红的西红柿……村庄离城近,男人去城里打工,女人就家种菜,吃不完的菜就带到城里卖。晚上和爷爷睡在一起,每天天不亮,我就被园子里叮叮当当的挑水浇菜的水筲声唤醒。
我喜欢和爷爷去城里卖菜,卖了菜爷爷会给我买很多零食:花生、水果、棒棒糖……
奶奶会担忧地说:“老头子,孩子会被你惯坏的哦!”
爷爷会嘿嘿地笑道:“小孩子嘛,都嘴馋的。”
奶奶个子不高,慈祥而又严厉,她和爷爷一样疼我,尽管几个姑姑给她买来好吃的东西,她自己舍不得吃一口都会留给我,但我还是十分怕她。有一次我恶作剧在碾子上小便,被邻居奶奶发现说了我几句,我仗着奶奶宠爱不仅不道歉反而骂了那个奶奶。我奶奶知道后非常气愤打了几下我的屁股,并且拿缝衣针吓唬我:“小小年纪没规矩,看我不把你的嘴缝上!”
“我不敢了,以后再也不骂人了!”我吓得躲在爷爷的背后。
听小姑说过,她骂人的时候奶奶竟然用针刺破了她的嘴,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奶奶了。我哭着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心疼我直骂奶奶狠心,后来就不允许我去奶奶家了。
岁数稍大一点,我就有了一种逆反心理,对奶奶慢慢地就产生了反感。入狱后我常常想,奶奶对我的教育是对的,如果在奶奶身边长大,我就不会走上歧途了。
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莫名地怀念起奶奶严厉背后的爱,可一切都已晚了。
(二)
妈妈在计划生育最紧张的时候东躲西藏才生下了我,对来之不易的我这个儿子视若心肝,是百般宠爱,无论我要什么妈妈都尽力满足,十足一个小皇帝。我个子比同龄人高力气也大,小伙伴都惧怕我,常常因为违背我的意志而被我打得头破血流,妈妈不仅不责备我反而夸奖我很勇敢,吃了亏妈妈就带着我找上门和人家伦理,渐渐地没有人和我玩了,我变成孤家寡人。上学后我更霸道,常常抢夺同学的零食,看到谁不顺眼就打他一顿,同学们对我敢怒不敢言,渐渐地他们不敢拿零食到学校了,我就开始向妈妈要钱买,妈妈不给钱的时候,我就学会了偷,开始的时候偷妈妈的钱、奶奶的钱,慢慢地偷到别人家,偷少了失主不说,拿多了他们就找上门来,很多时候妈妈都护着我,责怪他们冤枉我,我暗暗地沾沾自喜偷偷地乐。妈妈的纵容让我越来越大胆,慢慢地我开始偷东西卖。
奶奶很担心,叮嘱道:“翔翔,这样下去,公安局会抓你的!”
我头一歪:“你管不着!”
奶奶不再言语了,只有摇头叹息。
好不容易读完小学进入初中,我不愿读书就撒谎逃学,老师电话打到家里,妈妈拿我没办法只能听之任之。我辍学了,没有学校的束缚我越发肆无忌惮,偷鸡摸狗的,成了过街老鼠,走到哪里人们都提防着我。后来不我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人加入了一个盗窃团伙,那年冬天严打,我被抓送进了少管所。
几年的少管所生活结束了,我回到了家。大姐在一家木器厂工作,为了改掉我懒惰成性的坏毛病,大姐带我一起到工厂上班。不到半年我受不了管束和领导吵架被开除了。再一次混迹社会,我变得更加老道了,很快又和不三不四的人走到一起,在监外执行不满一年的时候,和同伙一起拦路抢劫,结果致人死亡被判了重刑,我又一次进入了高墙失去了自由。
后来转到劳改工厂,妈妈每个月都来看探视我,每次都是泪眼婆娑的。看着妈妈日渐渐苍老的脸,我僵硬的心涌起一股亲情。听狱友讲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因抢劫被公安逮捕,逮捕时妈妈抱住儿子痛哭,那是她最宠爱的儿子。儿子没有说话,也没有落泪,他突然伏在妈妈的肩头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妈妈,假如你不溺爱我,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啊!”
我常常想,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是不是也该怪妈妈对我的过分溺爱?有一天我会不会也在妈妈的肩头上狠狠地咬上一口?
(三)
听妈妈说,我有四个姑姑,家里就爸爸一个男丁,当我有了两个姐姐后,爸爸的心情就变得沉重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的思想压弯了爸爸的脊梁,他从此恋上了酗酒。爷爷心疼地说:“不要这样了,没有男孩就没有吧,两个闺女好好疼,一样养老的。”爸爸眼睛一瞪:“说得好听,你知道外人说我什么?说我空长着人架子,是个草包啊!”爷爷知道爸爸心里难受就不再说什么了。
后来我出生了,爸爸高兴得合不拢嘴,我就成了家里的小月亮。爸爸很是宠爱我,对我的要求从来不拒绝。我喜欢吃一下稀奇古怪的东西,特别是树上的麻雀。为了我能吃上麻雀,爸爸总会想方设法地捕捉它们。
我最喜欢和爸爸一起打鸟了,河边茂密的树林里,蒹葭苍苍的芦苇丛里,都是打鸟的好地方。爸爸静静地窥视者那些叽叽喳喳的鸟儿,手中的弹弓拉开,眨眼间,一直长尾巴的小鸟就凄惨地叫着掉落地上,我兴奋地跑过去捡起来,不大会功夫,几只小鸟就闭上了眼睛。
我是爸爸心中的希望,爸爸对我是百般溺爱,而他的爱却把我再次送进高墙内。我二次入狱后,爸爸伤透了心,他从此变得颓废不振。姐姐告诉我,他不再出去打工了,每天躲在家里抽烟喝酒,身体很快就挎了下来。我知道,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几年来,我想见他,说出我心里的愧疚,而爸爸却从来没有来探视过我,我知道他不会原谅我的。每次妈妈和姐姐来看我时,我总会询问爸爸的情况,妈妈总说很好,可从来不提让爸爸来看我。
两个月前探视的日子到了,管教把我带到探视室,隔着厚厚的玻璃窗,我呆住了,那个坐在轮椅里一头白发的老人是我的.爸爸吗?在我的记忆里,爸爸是那么的英俊帅气,我怎么也不能把他和眼前这个苍老的老人联系在一起。我止不住泪如雨下,爸爸艰难地抬起右手手掌紧紧地贴在玻璃上,我听见他“啊,啊……”的哭声,我哽咽着把自己的手和爸爸的手紧紧地贴在一起,就像小时候他的大手牵着我的小手。八年了,父子第一次相见,我大声呼喊着:“爸爸——”爸爸不言语只是频频点头,瞬间便老泪纵横……
父子四目相对、泪水奔流,此刻,我禁不住将脸紧紧贴在玻璃窗上,盯着爸爸的泪眼大声喊道:“爸爸,儿子对不起您,您要快好起来啊!”
爸爸伸出颤抖的手抚摸着我的脸,口中含糊不清地说道:“儿子,好好改造,我和你妈都等着你早回来……”
探视时间到了,看着妈妈推着爸爸蹒跚离去的背影,刹那间,我的心被狠狠地刺疼了,那根麻木的神经复苏了,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放声大哭……
爸爸的探视让我幡然醒悟,我很想早日回家,在爸爸跟前跪地赎罪。爸爸,你一定好好活着,等着我回家的那一天!我会好好改造的,争取减刑早日回家!
(四)
月亮越升越高了,皎洁的月光如水般静静地泻在我的身上。夜很深了,身边狱友的一片鼾声也激不起我的半点睡意,满脑子都是爷爷奶奶影子和爸爸坐在轮椅上的样子。我用拳头不停地猛捶着自己的胸口,我恨自己的糊涂无知反复走进监狱,亲人因我而伤透了心,家也因我而破碎了,我有何颜面面对亲人?
这时,走廊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是管教查房来了,我噙着泪水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从监狱提前释放出来,终于回到朝思暮想的家了,只见爸爸妈妈正张开双臂迎向我,身后还跟着慈祥的爷爷奶奶……
家的杂文随笔 篇11
数九寒天,休假,在家。
早餐后,我简单的清扫和整理了一下房间,然后去伺弄我的花,今天要好好的浇一下水了,花,很娇贵,要懂得习性,不能浇水太勤,也不能不浇水。我养的大都是不开花的绿色植物,吊兰、绿萝、滴水观音、富贵竹、铁线蕨、凤尾竹等等,我喜欢生命的绿,同时更重要的是为了净化室内空气。室内养植中,我最钟爱的是文竹,喜欢她那纤弱,云展云舒,轻轻摇曳的美,可惜太娇贵了,与我无缘,尽管我很努力了,可几度失之交臂,换过两盆后,现在留下的只有摇曳影子;
最友好的是富贵竹、吊兰、绿萝,调节室内氧气、湿度、清除有害气体、甲醛等;最感动的是五色梅,死而复生,现在繁华似锦、五彩缤纷,花期已整整五个月了,这个寒冷的冬季,还在争奇吐艳,怒放着生命;最大气的是滴水观音,那几片宽展的大叶,鲜嫩翠绿,与明窗净几相映辉。
花有花语,伺弄时我都热情的与花交谈着;花通灵性,养花也需要闲情雅致。我拿着喷壶用心的喷洗着绿植的每一片叶子,盆内也浇足了水,顿时室内焕然清新。我先给卧室进行了紫外线消毒,然后去开卧室、客厅的窗子,好好的通通风,换换气,放放捂了这几天的浊气。
刚一推开窗,一阵寒风从窗外吹进来,我不禁打了个寒噤,连忙跑入书房,关上门,打开电脑,尽情的在网上遨游了。
许久许久,我也伺候好了网上的花滕,帮友友们照顾了花们,浏览了新闻、股市,又到友友们的空间游荡,一幅幅《琴心不语》、《为你等待》等精美的flase,使我感到“诗、乐、画,争奇怒放;听、品、思,沁入心脾”;一阵阵《生活禅》让我感悟人生:“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心中若无烦恼事,便是人生好时节”;还有那《秋日私语》轻音乐弥漫着整个房间……
突然门铃响了,我很诧异,这个时间,会是谁呢?我问了一句,是送水的,我打开了门,噢,我忘了,是我昨天要的水,没送来,今天我又忘记打电话要水了,没想到还是送来了,一位穿着单薄但很壮实的小伙抗着一桶水进来,我把他引到客厅饮水机前。我随口说了一句:“昨天我要水了,没送来”“昨天送完60桶后,太晚了”送水工很歉意的说。“60桶?”我很惊讶。我转身到卧室拿钱,窗子还开着,卧室很冷,要过年了,我换了整捆新票,拆了捆,拿出一把新票,到客厅看到送水工已装好水桶,我将这把一元钱捻开成扇面形,点了十张,递给送水工。“您点一下,别少了,是新票,不好搓。”
送水工很腼腆,不好意思但很认真的点了点,小心奕奕的装入腰包。窗开已经半天了,客厅很冷,我冻的只打哆嗦,又随口问了句:“外面很冷吧”送水工憨厚的一笑,说:“是的,很冷,但今天还可以,冷,没风,昨天,也很冷,还吹着风”“哦,我通风,忘了关窗户了,屋内太冷了!”送水工清理好东西,边往出走边说:“家,真暖和;家,真暖和;家,真暖和。”送水工连说三句“家,真暖和”,我很诧异,看着他有点满足和留恋的表情,回味刚才那句“今天还可以,冷,没风,昨天,也很冷,还吹着风”,是的,外面肯定很冷很冷,我突然想让送水工喝点热水再走,但是我没说!只是热情的送出门,友好的告别,“下楼慢点,再见!”
送水工走了,我回到两卧室关上南北窗户,又关上客厅的窗户,屋内的确很冷,我又打了个寒噤,回想起送水工刚才的话,我很疑惑,送水工为什么不觉得冷呢?——因为送水工很知足!没风,他就感到满意:家,真暖和,尽管一个小的不能在小的停留。可是我为什么觉得很冷呢?——身在福中不惜福!猛的悟到:人,应知福惜福。
年底了,在外拼搏的游子,放下手中的打拼,无论挣多挣少还是没挣,归家小息一下吧,家中的父母、娇妻、儿女都盼着你归家,外面很冷,家,真的很暖和。
家的杂文随笔 篇12
人人都有一个家,每个人都离不开家。人们白天去上班或做工,晚上都要回家,或者是年初出去打工,年末都要回家。
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古今中外,天下所有的人都离不开家,所有的人对家都是非常珍爱的。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家的感情就越来越深厚。
一个人不论何时何地,也不论富贵还是贫穷,都离不开家。人只要有了家,就有了依托,就有了安全感。
当我们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里和家人分享家庭的幸福时光的时候,我们的心情就会感到无比的高兴和愉快,这时候我们就会觉得有家真好,有家真甜美。
我们知道家对每个人非常重要,那么我们每个人必须好好珍惜和爱护家。家除了有房屋給我们住以外,更重要的是,家是由一定的家庭成员组成的,所以,当我们说到爱家的时候,其实就是要我们的家庭成员,只有一家人和睦相处,平平安安,团团圆圆,才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才会有真正的幸福感。
人们祖祖辈辈都离不开家,都非常热爱自己的家,都千方百计地把自己的家保护好,都想把自己的家建设得更加美好。自从有人类历史以来,无数的革命先烈,为了保卫我们的家,他们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的祖父们,为了保护我们的家,与反动派进行了英勇斗争,在斗争中,我的曾祖父惨遭杀害,尸首分离,我们的老前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我们今天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我们千万不能革命前辈生命付出,要懂得忆苦思甜。有一句话这样说:“苦不苦,想起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起革命老前辈。”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人人都一个平安幸福的家,我们必须好好珍惜这个幸福的家,我们必须把我们的家建设得更加美好,绝不辜负革命前辈对我们的殷切期望。
家的杂文随笔 篇13
几年前买了一套二居室,总算有了自己的小家。都市繁华,乡村安静,小家坐落在都市的小巷里,倒也有几分乡村的味道。新居入住后,总是感觉到少了些什么,但是又想不起来。最近回了趟老家,终于想起,原来是少了些回忆。我的回忆里,除了童年,伤心多于快乐。于是,在心中给新家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西湖小筑”,这样,便多了几分诗意,亦因我多年喜欢写诗的缘故,总能牵念起一些回忆来。
在都市有了新家,当然还不能忘记老家。不是因为贪念,而是因为懂得人不能够忘本的道理。老家是养育我成人的地方,是我的故乡。那里有我的亲朋好友,有我熟悉的大街小巷。亲朋好友应该偶尔也会谈论起我这一方新的小天地吧?在新家与老家之间的思念和牵挂,很多时候便是亲情和友情的体现,这些往往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老家令我怀旧,新家令我牵挂。因为有了新家,我在市区娶了新娘,也因为有了新家,我有了人生新的动力。新家是我偶尔疲惫时的避风港,而老家则是我成长壮大的根。
入住新屋,总是很喜悦的事情。毕竟一个农村孩子要到外面成家立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而新家的入住,就决定了自己这一生命运的转折。我很欣喜自己当初的果断,奶奶也不止一次说,我的选择是正确的。人生因为有了新家有了新的起点,未来的道路将更长更宽。想起来也真快,这些喜悦我还来不及与亲友们分享,便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并且在相识一年之后就结婚。她从没说过房子的大小,倒是我自己总觉得有些窄——只有五十几平方。我曾经信誓旦旦地说,我会争取买一套更大的房子,但是不知未来如何。她说:“房子不需要大,温暖就好。”
新家是偶尔疲惫时的避风港,也是我前进的动力。我把新组建的家庭当做一个新起点,来谋划自己的未来。偶尔疲惫时,也会与妻子在家中泡上一壶茶,互相交谈和讨论迷惑。婚前,偶尔邀请奶奶来家中小住,祖孙俩畅谈亲情和养生,不亦乐乎。婚后这两年奶奶的脚经常风湿,加上我与妻子都有单位,便没有邀请奶奶来居住,奶奶说:“我年纪大了,在哪住都一样,你有了自己的家庭,好好过日子就好”。虽然如此,但新家还是因为有了奶奶居住过得回忆,变得更加温暖、亲切。为了这样一份温暖和亲切,也为了让妻子过上更好的生活,我必须更加努力的工作,尽好为人孙儿、为人丈夫的责任。
未来还很长,任重而道远。在老屋渐渐荒芜之际,新家成了我新的动力和人生成长的养分,我想,应该珍惜这样一份自然与社会给予的情分,感恩生活,回报社会,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创造出更好更多的价值。
家的杂文随笔 篇14
因为小时候大多数事情都是爸妈操办的,我们只需要接受结果就好了。
但是爸妈慢慢老了,渐渐力不从心。
他们开始想法设法教我们活下去的本事,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一部分同学很快的接受,而另一部分同学则是不肯离开舒适的家。
外面风吹雨打的,万一我迷路了怎么办、万一我靠近悬崖了怎么办、万一……万一我死在这雨里了怎么办。
开始的时候在舒适的窝里,虽有父母叨叨的期许,但是因为是父母呀,告诉他们,明天!就让我再舒适一天!明天我就去学本事。
可是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先前就愿意接受父母的教导试着长大的孩子,虽然是在风雨里摸索但毕竟有父母保驾护航;而眷恋温暖不愿长大的孩子,在父母护不住你时必须马上长大。
是时候梦醒了,不要再让年迈的父母们担心了。
那时不再有父母的保护,一切石头要靠自己碰、沿途或许连指路的蜡烛都没有了。
家的杂文随笔 篇15
谁都可以做个生活家的。而闲散,安逸而不失优雅,是我的生活宗旨。
越是寒冷的冬天越不可恋床,睡到自然醒不一定会让你拥有最好的状态,不如早早起床去做做运动吧。推开窗户来,伸伸懒腰深呼吸,听听鸟语闻闻花香,向初升的太阳问个好,也是不错的选择。
新年的挂历下面是不是备了一支笔呢?被圈圈点点的是日期,被安顿好的却是日子……
出门前的仪容整理好了吗?衣着宜简洁不宜花哨,好的形象对自己和他人都是种尊重。随身别忘携带的是手机,钱包,钥匙和希望。
厨房可以很干净,锅碗瓢盆灌也可以是精美的摆饰。食物宜清淡不宜油腻,水果鲜蔬是冰箱里必须的储备。豆浆机最不可闲置。还有什么比粗粮豆浆更营养的早餐呢?果汁也是天然的消暑饮品。
偶尔关注健康杂志和养生节目,但不可执迷。要知道养生是种与生俱来的习惯,宜潜移默化,忌急功近利。
最享受的是晚饭过后的时光,可以泡个热水澡,然后一杯清茶喝到电视剧黄金时段结束……
家的杂文随笔 篇16
结婚了,我有了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依靠,有了我对今后生活的向往。小妹依旧没有去处,只能跟着我一起来到了婆家,准确的说,不是婆家,是婆婆以前住过的家,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婆婆的家。
我重新从县城回到大山深处,我的家,还可以看到一弯清亮的清江水,这里的山更高,更大,更闭塞。两眼看到的是无边无际的大山,一直延伸的天的那一边,不过山是碧绿碧绿,山高,云雾萦绕,是出产茶叶的好地方。从山下到山腰,无处不在的茶树,满载着山里人的对明天的期望。
我从一个工人,又重新变成了一个农民,原来我是种植水稻的农民,现在又成了一个茶山的主人。依旧是养猪喂鸡,现在不用再下田插秧割稻,现在是除草摘茶。
一个生命的诞生,意味着我已经成为了母亲,我已经延续了老一辈的梦想,虽然我的父亲母亲不能看见他的外孙,我想,他们在天的那一边,一定会看见我们,看见他们的孙子,他们会那么欣慰,我期待着他们的祝福,我的心顿时酸疼起来,眼睛被泪水充满,泪水慢慢地沿着脸颊流了下来。
老公抱着自己女儿,久久地看着,他跟她说话,可是她听不懂,一双大眼睛呆呆地看着爸爸,可能女儿这时候会想,爸爸为什么那么高兴,为什么爸爸眼里一样含满了眼泪,他眼泪没有流下来,始终在眼眶了晃动着,爷爷奶奶你们睁开眼睛看一眼吧,只要看上一眼就可以,这就是你们的孙子,这就是你们的希望。
女儿要喝奶,我们要吃饭,老公又继续出门打工。现在的小妹就是十年前的我,十年前我做的一切,她重新拾起来。
日子过得真快,女儿会跑了,女儿上学了,女儿的学习虽然不是名列前茅,也不会输给大部分人。我没有读过几天书,不能让我的悲剧在女儿身上重演。我们全家离开了心爱的茶园,我们来到了长江边上,一个山里人做梦都想来的地方。女儿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初中学习不错,高中竟然考上二类靠前的学校,市二中。
在这里我们又有了自己的家,不过这不是真正意义的自己家,我们是寄居在别人的家里,是一个当地农民的家,看着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会拥有一套正真属于我的房子,我自己的家,我以后的安身之地。我不想回到大山里的家,我们在这里奋斗了那么多年,我们应该属于这个城市,我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家的杂文随笔 篇17
我已经结束的北漂生活
2016年也是3月但不是3月末,作为一名大四的学生,我仍然是一脸的迷茫,带着些许的期待我踏上了去北京学习的道路。努力,拼搏,游戏,逃课,面试,大学养成的校园生活和刚刚步入社会的个人生活,我和所有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依然没有放下熬夜,打游戏,看动漫,睡懒觉的坏习惯,直到2017年一月我才找到了一份助教的工作。过年回家,年后一直到2018年1月30日,这就是我大学毕业后两年的状态,一年的时间在找工作混日子,一年的时间在以一个不成熟,焦虑的状态在一个平凡的岗位上低效率地工作着。一年的工作虽然简单但是却让我学会了太多的东西。无聊的时候我时常在想,或许上帝会偏爱那些赤着脚在黑暗寒冷路上倔强前行的孩子吧。一年的工作让我明白了这样的道理:永远不要抱怨,永远不要封闭自我,永远不要放弃理想,永远要保持微笑。我们所处的世界永远都是美丽的,虽然有时候我们会遇见和这个美丽世界格格不入的事情,人物,但要永远记住,只要坚定信念,只要我们选择的是真正的康庄大道,只要我们勇敢地走下去,坚持到最后就一定能够最终穿云破雾,找到属于我们真正的快乐。
其实大学的时候我已经从过去阴影中走了出来
晚上一个人望着天空中的月亮出神,想象着四年前,五年前,六年前自己的内心状态,依稀记得大二的时候去烟台看海,和期待中的她,微风如海水一般,岸边的泥沙从脚丫沁入内心,她带着系有蝴蝶结的遮阳帽,穿着在微风中舞动的白色裙子,初升的朝阳照亮了她的脸颊,那灵动的睫毛在阳光下轻轻浮动,她默默地注视着远方,我远远地望着她,她回头看着我,眉头微锁咬着嘴唇紧紧地盯着我,泪水却已经从眼角缓缓流下……
我时常问我自己为什么明知道怀旧是不好的不现实的为什么我还是会老是去想我的初中生活,今天我好像明白了,因为我的初中爱的深刻,奋斗的深刻,是我怀着一种对家人亲人的真爱一个人在漫漫深夜,在大雪纷飞,在无数人冷嘲热讽下用自己孤独的泪水、汗水换来的成功。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初中最后那种让我怀念的日子,一切即将过完,那种不满感和那种不舍的情感。一个人如果你想找到生命的真谛,如果你想真正幸福快乐的活着,那么要记住首先学会爱,真正地去爱,然后怀着一颗感恩的内心面对眼前的一切,不要心怀恶念,用自己的生命,全部精力去为自己梦想的东西拼搏,奋斗,你便终将会找到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快乐、幸福。其实当年我已经找到了生活的本真,只不过一时的遭遇让我又坠入了黑暗,而今我会重新回到当初,扔掉那些本来就不属于我的东西,去爱,去感恩,去奋斗,去拼搏。
爸爸,妈妈,妹妹我永远爱你们
我曾经写过一句话,夜幕笼罩下的四人小家,我们不富有,但即便是吃着粗茶淡饭,依然抵不住我们快乐幸福的笑声。在我的生命里,在我的灵魂深处,所谓的理想,信仰,和我的亲人比起来将一文不值,如果说伟大意味着失去简单纯朴的本性意味着失去我的父母亲人,我宁愿平凡普通一生,我是为爱而来,终将为爱而去。生命中有太多令人一生难忘的感动和怀念,而我们活着的本质不就是去创造这样的怀念和感动吗?爸爸,妈妈,妹妹我永远爱你们胜过爱我自己。
当你没有那么多想法的时候就对了
回家到现在,一开始每天都是各种的想法,感悟,到现在反倒没有这些个想法了,低头转念一想这不才是人本该拥有的状态吗,真实的生活哪有那么多需要我们顾虑的东西,如果真的是那样这个世界上的人就都累死了。世界是美好的,只有迫害狂的头脑中才是无尽的想法,一个人只有当他真正拥有一颗静如止水的内心,只有当这个时候他才能走进现实,走进生活,走进自己的内心,真正健康地活着。
笨蛋,既然连家乡的颜色都忘了
初中吧,哈哈又是初中,我性格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吧我开始拒绝家乡的颜色,我觉得今天我该重新正视这所有的一切了。一个人很难想象我竟然能够忘记儿时带给我无限感动的亲人,故乡。我爱我的家乡,爱我的亲人,爱我家乡的一切。而从今天起我要敞开内心去面对我家乡的一切,过去的家乡让我留恋,但我更爱今天的家乡,爱你的一切。
奔跑,向着朝阳,向着珂珂
就像年前重庆的一位大姐姐和我说的“你的一切才刚刚开始,一切都会有的,我经历了那么多,不也重新开始了吗?”是的,过去让人怀念,但终将已经成为过去,我们不该总怀着有假如当初的不甘,而应该抱着从今往后的心态,去创造更多属于自己的幸福,感动。珂珂,我和你的约定还在,烟台的大海,当初的承诺,梦想一切都不会改变。曾经我做到的,现在我一样可以做到,而且会做的更好。我的未来,不再是迷茫,消沉,堕落,不再是悲观,闭塞,孤独,更不再是幼稚,不合乎实际,不健康不理智,我的未来将充满阳光,充满热情,充满力量,我的未来将更加精彩纷呈,更加绚丽多彩。
家的杂文随笔 篇18
上了年纪的人,愈发爱做梦。沈巍在人世行走多年,也不例外。梦多执念,则易变为魇。此心安处是吾乡,唯有回到最初,离他最近的地方才得到片刻的安宁——昆仑。
大梦一场,不知今夕何夕,沈巍一时惘然:究竟是昆仑变成了蔡晴川,还是蔡晴川只是那万千碎片中的沧海一栗?千百年来一世又一世的追寻,却怎么也抓不住那人时隐时现的熟悉之感。尤其是这一世的蔡晴川,他竟然拒绝了身为镇魂令主的职责——大庆,你说我们这样的追寻,真的有意义吗?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这中华大地,遍地烽火,与其为死者伸冤,不如救民于水火。既然镇魂令如你所言是为了‘镇生者之魂,安死者之心,赎未亡之罪,轮未竟之回’,那杀敌报国即为殊途同归之举。列强侵华,不镇蛮夷如何能镇生者之魂?军阀肆虐,不安邦国如何能安死者之心?饿殍遍地,炮火连天,只有天下太平才能真正减少无辜冤魂。孰轻孰重,先生应该了解,家国重任为先,这个镇魂令我不接!”
正是在那一刻,沈巍才隐隐在蔡晴川身上窥见那人的影子—-八面玲珑的皮囊下包裹着一颗执拗的心。
刺目的阳光穿透云层,落在沈巍的眼里,扎进他的心头,唤起属于那天的记忆。
一样刺目的阳光,在秋季是那样的反常,越发衬出枪管那令人胆寒的冷光。沈巍拉不住他,他执意留下。一股郁气淤积在沈巍的胸口,仿佛用针一扎就能流出酸涩的液体。不知是否是命运执意玩弄这自由于三界的斩魂使大人,令他诞生之初便眼睁睁看着心爱之人为理想献身,今日际遇亦是如此。
有些事,明知不可能而为之,蔡晴川部以绝对的兵力劣势死守三河坝;
有些事,明知能为而不可为之,沈巍举手之间便可取万千敌兵的性命,可他一向铁面无私,不参与人世争斗,不动众人命数。
“昆仑,今生怕是回不去了。”沈巍反复咀嚼着蔡晴川回光返照般的最后一句话,眼眸似含着昆仑山顶的陈年积雪,在朝阳下稍有松动。
他轻轻抚着大庆颈边的铃铛,自三河坝一役便沾了一丝血色,竟是怎么也擦不净。“你终究还是想起了些什么,可惜太迟了。”沈巍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像他当年在黄埔时一样狠狠拍了拍大庆的头:“蔡晴川,我们就此别过了。”
那一缕血色飘忽而出,落在沈巍佩戴的吊坠里,那坠子,似乎愈发明亮了。
家的杂文随笔 篇19
百家讲坛开播已经十余年,大半内容我都认真学习了,收益不浅,然而,爱挑刺的毛病也让我产生了不少感想。据说阎崇年签名售书时被人打了耳光,是因为不满他过于美化了满清统治者。马戛尔尼尚且知道中国:“自从北方或满洲鞑靼征服以来,至少在过去150年里,没有改善,没有前进,或者更确切地说反而倒退了;当我们每天都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前进时,他们实际上在变成半野蛮人。”仔细研究过清史不难发现,清朝统治骨子里正如乡下人进了城,费尽心思模仿城里人,但其文化总是无法不露出些粗鄙来。还有于丹也被嘘了,据说是不满她花拳绣腿的浅薄。这当然有些极端化了,也不雅观了一点。
其实有点问题不算什么,一代宗师欧阳修,当时不也是被不甚知名的吴缜写《纠谬》一书,指摘其瑕疵多多。做学问可贵的就是在发现错误中不断听取不同的声音,从而纠正偏颇而达到完善。听人发表见解也要有一点校雠意识,以便解惑释疑,使自己有所进步。和当翻译一样免不了有误会说者、误导听者的时候,解构一些错误,同时留下一些新的错误也是很正常的。
发现或者存疑,本身就是自己深入学习的契机,比如听到王立群讲“焚书坑儒”坑的不是儒,而是术士。去查一查历史,秦国自秦孝公启用商鞅就开始“燔《诗》、《书》以明法令”了。秦始皇继承这个传统,“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而且派人查问京城咸阳“妖言惑众”的读书人。经过这些读书人的相互举报,坑杀了其中的四百六十余人。
因为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里是说:“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班固《汉书·儒林传》也说:“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问题是不能断章取义,司马迁又在《秦始皇本纪》中说,坑杀了在咸阳的诸生四百六十余人后,始皇长子扶苏劝谏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明确说了坑杀的是“诵法孔子”之人;班固在《地理志》也说他:“称皇帝,负力怙威,燔书坑儒,自任私智。”还有东汉王充《论衡·语增篇》说:“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于诸生为妖言,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
《说文解字》解释说:“儒,柔也,术士之称。”甲骨文中就有“儒(需)人”、“儒(需)师”等字,孔子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中就包括了很多术的内容,所以儒士可以称术士,方士也还没有从儒中彻底分离出来。
“焚书坑儒”事件的触发者是方术之士,而受害者却是儒生。光杀在咸阳者是不够的,所以又在骊山山谷中杀了七百多个。找借口对秦始皇说“臣等求芝奇药仙者常弗遇,类物有害之者”的卢生,以及与卢生相与谋划说秦始皇:“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的侯生等方术之士的逃去,又一次使秦始皇大怒。
但刘向的《说苑》说,侯生被抓了回来,居然还很有底气地站在道的层面上对秦始皇慷慨陈词说:“陛下之意,方乘青云飘揺于文章之观,自贤自健,上侮五帝,下凌三王……”历数了秦王之暴必然导致亡国之后,秦始皇听后居然喟然而叹,并且放了这个得罪自己在先,抓回来又批评了自己的侯生!大概他以为如此就可以开创一个总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历史,既不把人当人看,又可以永远自夸自赞了。
家的杂文随笔 篇20
我比小伙伴们学会开车的时间都要早一些,也比他们开车的时常更久一些,可惜我没有自己的小汽车,于是自然不能带着伙伴自由自在的奔向期待的旅途。
不管是小面包,小轿车,还是小卡车,其实我都开过,很早以前就独自一个人开过,同学羡慕我有这样的机会,长辈们则是惊叹我的大胆和沉稳。其实不然,我很多开车的时候,都会从心底里窜出无穷的恐惧,例如在五六层楼高的高架桥上,会有腾空而起,无法落地的心慌;在漆黑无人的小道上,会有万物寂寥,孤影残存的悲伤;在人流湍急的闹市里,会有摩擦相撞,事故突起的紧张……但我好像没和我所载过得任何一个乘客叙说过这些。在他们的眼里,或者说他们给予的评价,大概都是“稳如一条老狗”这类的赞誉,嗯,我喜欢这种称赞,大概是我能给他人为数不多的安全感吧。
其实这些年,会常常有过恍惚,以前并没有当回事,现在回想起来,才意识到这是慢慢的“病发”。车子就开的越发少了起来,想买辆自己的汽车的心思也就缓慢的湮灭了。引以为傲的安全感变成了我再次驾车旅行的阻碍,所以我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天,还是拉上会开车的阿芒陪我度过。
认识阿芒时间很长,但是交流并不多,之前并不喜欢他咋咋呼呼,夸张的性格,所以记忆和提到他的文字从未丰富过。只是临走的这一天相处,才发现他是一个有趣的,且可以对的上我胃口的人。只是真的可惜,可惜我到离开的这一天才发现,可惜我不会回来,他不会离开,朋友还未开始做,便已经成为了网友,大概变成列表里的陌生人也不需要太久。不过也好在,会不断有懂得他有趣的人在这个城市出现,没有了解他与我合拍的自己离开后也能够好好生活。
当然,哪怕他再有趣,最后这一天也在陪我做着诸多无趣的事情。开车绕城,上观光塔,拍照,捐一些物品,还有,吃饭,看电影和最后的机场离别。他全程欢快的陪同我,仅仅对看电影,尤其是那部叫做《铁石林》的电影怨念颇深。他并非电影爱好者,但是他倒是第一个问我,为什么如此喜欢电影,我其实翻了个白眼,想直接怼他“喜欢为啥需要理由?”,但话到嘴边,还是收了回去。轻声告诉他,因为有那么几个人通过这种形式,讲了我无法体验到、经过的一群人的故事和情感,让我可以去完善憧憬的未来。他好似没听见,又好似认可我的想法,点了点头,却又在片刻后咕哝了一句“真是一个不切实际务虚的家伙”。
大概是知道自己把心里话讲出来了,阿芒连忙岔开话题,问我对《铁石林》主人公命运的看法,我犹豫了好久,还是回答他,大概主人公就是一个被现实摧垮,分辨不清真实自己的悲情傻瓜吧?这倒是让阿芒很认同,“这些可悲的人呐,大概就是电影,小说看多了,总自以为是,以为自己给别人带来不幸,而远远逃离,放弃幸福的机会,傻的可爱傻的可悲”。这次我没有犹豫,坚定的告诉他,逃离的不全是认为自己带来不幸的,还有更多的是认为自己带不来幸运的。
阿芒很是诧异,深深的看了我一眼,之后便对我没有那么熟络了,我猜想他大概心里暗暗的想,我的生活是多无聊,才给人生的剧情加了这么多的戏,一个戏精可不是那么容易可以说服的,都快走了就不和我吵嘴了。
于是,阿芒的我登机最后的拥抱时刻,悄悄对我说,就不问你为啥要走的原因了。你离开这里后的生活一定也会非常精彩的,加油,相信你哟!此处省略三千字心中对他的吐槽,我坚定回了他一句,也是最后一句可以当面对他说的话,感谢你的相信,再见。
在离开这个城市最后的上空,我回首俯视,心中百味,最后换的一声长叹。满怀期待而来,载着前十八年演化的决心和干劲,却用六年燃烧的仅剩一缕青烟,一个小箱的行李就默然离开,似乎什么都得到过,似乎……
这些年终于还是知道了一些事,也逐渐懂得了自己——始终害怕去承担自己预期以外的未来。自然而然的像多年前,头也不回的离开家乡那样,离开这座生活六年多的城市,同时下定决心再也不回来。大概只有自己明白,这次的逃离只为不与曾经的幸福相逢偶遇,在未来逐步失去感觉的日子里,自己害怕忘记更害怕记起,更会惊恐于哪怕记起也仍然心沉似海,波澜不惊。
她曾经劝诫我,决定别做太久。而今,既然选择放弃可以承担的责任,便不应打扰他人正常正确的生活,离开,离开,离开。再见,这座我永不归来的城市。
家的杂文随笔 篇21
“追求个人表达的艺术家们有两种
一种试图把自己的个人表达开辟成一个更广阔、更新颖的艺术语境
一种抱着自己的观念不放,把它束之高阁,不想让别人理解,也拒绝别人的好意。
前者如毕赣,后者如胡波。”
不想让别人理解,也拒绝别人的好意。
就像至今接受不了一些新潮文化,接受不了某些网文和一些傻白甜的快销文。
一直觉得文字是应该细腻而精致的,无关文风的细腻。经过一字一句斟酌后写下来、发出来,烙上“曾经用过心、有想要表达的东西”这种思想标签,而不是为了迎合和跟风,那便失去了文字的骨气,也不再有思想的张力。
记得看到过一句话。
“我宁可做人类中有梦想和有完成梦想的愿望的、最渺小的人,而不愿做一个最伟大的、无梦想、无愿望的人。”
来自纪伯伦的 《沙与沫》。
是一种比较模糊的人生态度,如果就态度而不是理解来说,是在于对待每一件事情的认真和自主。生活是如此,写作是如此,贫困中的爱情也是如此。
世间万物,想想都相似。
不需要被人追捧的的稀罕物,也不屑于创造那些。我希望我所拥有的东西要么是赋予了真心带着生命力去制作的,或者是本身就有思想的,哪怕表达的只是一个角落,但在内心已经偷偷设计好了这个“宫殿“的全部细节。
注重人物的刻画和塑造,人物离开我的笔和剧情构造,也能有生命的活下去演绎下去。
像决定要拥有梦想,在于哪怕失去至亲和财富,也不至于浑浑噩噩,有活下去的本能而不是渴望。
想想很像的。爱情我不好形容,尽管见过各式各样,因为我不曾拥有,就没有资格评头论足。
当认真对待一件事,这件事才有价值、也才能体会到艰辛和苦难。
失去了自我意识后的事物不一定是傀儡,但一定是不迷人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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