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这件事,坚持的不久,后来也顺其自然放弃了杂文随笔
“喜欢你这件事,坚持的不久,后来也顺其自然放弃了。”
遇见你是一五年的九月八日,一整天没有说话,没有互相认识。进入新班级的我,甚至连自我介绍也没有,就安安静静的,成为了这个班级的`一份子。
可能是长的丑,丑的人神共愤污染眼睛,下课后也没有人来和我搭话,问我一些关于我的问题,我忘记了当时自己的想法,如果换成现在,可能只会觉得乐的清闲。
后来我们就认识了,认识的顺其自然。
后来的我喜欢上你,是不是也算是顺其自然。
我忘性大,可能是长期熬夜这个臭毛病留下的,我学习也不算太好,总会转眼忘记一些事情。其实现在也是,只不过再也没有人劝我少熬夜了,所以我总会在深夜,等到头痛。
还好总记得你的一些事情,比如你以前喜欢的人全班都知道你喜欢她,但你没有和她在一个学校。你现在喜欢的人长的很漂亮,学习也很好。你以后会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觉得一定很优秀,因为你一直是一个优秀的人。 不会是我。
三年就结束了,也太快了。
还好我放弃的及时,对吗。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