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的冬天,我爸从重庆搬到了湖北武汉,准备与亲戚合伙弄个餐饮。那时我不到十四,所以随着我爸去了汉口,顺带着我过了段不看书的闲日。
起初一切都挺好,每月分的钱不少,只是好景不长:到武汉的第二年,我爸被合作的亲戚摆了一道,最后带着一些衣物就回了重庆。因为去武汉之前,所有东西都变卖了,所以我爸就寻了以前的朋友,借了点钱周转。而我,则被暂时弄到远在深圳,差不多七八年没见面的... ...,这个字终究是难以吐出。
到了深圳,我就捧着手机看小说,日复一日。就这期间,我看见了17k小说网上的“申请作者”。记得那时心情挺激动的,总想着自己是个天才,随便动两下笔就能挣大钱出大名。只是这想法很快的,就在我第一次写出三万字小说申请签约后,破灭了。这时,我已经回到了重庆。
回到重庆的时候,这学期已经过了一半,所以我就在家呆着了,成天研究网文。经过一段时间的混迹,我逐渐的熟悉了网文界,也认识了一些编辑和作者。那时,我已经没有了最初的幻想,只是老老实实的跟着几位前辈文的写作。也知道了码字这个词。
码字的意思,就是指网络文学创作作品的过程。最开始的码字,我总是充满激情,也在东莞图书公司创办的旗峰天下原创网签约了第一部作品。不过,稚嫩的文笔、不娴熟的手法,和毫无内容的情节,让它步入了“太监”(半途而废)。
我忽然意思到,写作,并不是那么简单,尤其是创作一部好的作品。而且网文的千篇一律,和小白似的内容,让我想写出一部带有内涵的网络小说,比如烟雨江南和酒徒的作品。于是我开始购买名著,《战争与和平》、《飘》、《生死疲惫》... ...一系列书籍阅读。
最先看的.就是《战争与和平》,或许因为文化的差异,开篇时安娜·帕夫洛夫娜的第一句话,让我云里雾里,一章下来索然无味。但还是坚持读了下去,因为我知道,看不懂是因为平时看惯了快餐式的网络文学。就这样,我耐着性子阅读,很多时候我会翻过去再读一遍,逐字逐句。
我开始看见《战争与和平》的优点,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这真当得上是名著,比起那些无限的升级流小说,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也许我就不应该用“它”与网络文学做比较。
写到这,我的心情已经不在平静,脑海中满满的都是文学的影子。或许这篇文会被淘汰,但我也因为此多看了好几篇的名家散文,我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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