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取材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经的事迹,由明代文学家吴承恩集合民间传说、话本、戏曲等资料,经过艰苦的创造改写而成,是我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话小说,具有惊人的艺术成就。
鲁迅曾评价西游记: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说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唐僧师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经之路上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艰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九九八十一难。
师徒们还没有取经时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说师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顶天立地的金蝉子。孙悟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只妖猴,出来后当了花果山的大王。猪八戒是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下凡间为猪妖。沙悟净本是沙河的妖怪,当唐僧取经时,成为了第四名取经人。最后一个白龙马,是海里的一条龙,化身为马。每一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孙悟空闯入龙宫获取金箍棒。猴儿们整日操演武艺,日子过得好不逍遥。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没有兵器?猴孙们说龙宫里的宝贝很多,要什么有什么,孙悟空便跑去龙宫向龙王要兵器。龙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来。孙悟空试试说不够重太轻了。龙王又台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画杆万戟。孙悟空又试了试说还是太轻了。孙悟空看到龙宫外有一根柱子,龙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针,不能拿,一向不服输的`孙悟空,过去直接把它拨起,变成针放进耳朵就获得了金箍棒,从此,用它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
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
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列那狐的故事》。列那的狡猾,阴险和他的那些鬼主意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列那的舅舅是一只狼,列那常常戏弄他,有一次冬天,由于天气过冷,没有食物可以吃他们决定去钓鱼吃。到了小河边,列那狡猾的'说:“舅舅,你在冰上捣一个洞,把尾巴放进去,小鱼就会自动游过来,当它咬住你的尾巴时你就往上一拉,这样就可以吃到香喷喷的鱼了。”一心想吃到鱼的狼,禁不住诱惑便这样住了。过了好久,他的尾巴被冻的以经没有感觉了,突然听到,身后有一群人的声音,他立急起身想走,可走不到,往后扭头一看,不好了!他的尾巴被冻位了,这只狼只好使出全身的力气拉尾巴,最后尾巴是出来了,但也已经断了。他只能忍着巨痛灰溜溜地逃了。这样以来,他对列那一直不好,所以到现在,他还在一心一意地研究如何对付列那。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列那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出去找点东西。在一片绿菌菌的草地上,喜鹊妹妹正在照顾他的孩子。列那看见了,巧舌如簧的说:“喜鹊妹妹,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尽管说出来吧。”喜鹊妹妹不好意地说:“我确实有点困难,我的两个孩子得了一种怪病,你能帮我看看吗?”“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列那不怀好意地回答。喜鹊妹妹吃了高兴极了,连忙把两个孩子抱下去,刚抱下去,喜鹊觉得有点不对劲,便往下看,发现孩子不见了,生气地说:“列那,你这个卑鄙小人,居然把我的孩子吃了!”列那狡猾地说:“这样还好呢,这样你的孩子就不会被病折磨了。”说罢,便大摇大摆地回家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列那真厉害,有这么多的鬼主意,真是太坏了不过,这样的小聪明让他成为了国师,这本书让我明白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耍些小聪明,但不要耍过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月色伴着我的台灯,邻居家的大门早已深锁,灯也熄了,此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万籁聚寂,我熬着夜,阅读着追风筝的孩子,早已遗忘明日还要上学,我忘我的看着,看着可怕政权剥夺了人民的一切。
女人裹着黑布,大步的从市场离去,塔班正四周巡察,我和哈山一同躲在晦暗的小房间里,战火,可能随时影响到家园,喀布尔的足球场,总是上演着一场场血腥的囚犯表演,不是用石头把人活活砸死,就是用卡车把囚犯分尸。这里,充满了人性的污秽及不合理的政权,女人没有自由,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还是有着人情的温暖。一年一度的追风筝大赛,除了可以看见争夺风筝的场面外,亦可遇见男主角和小童仆的一段友情,让此书不单单只有人性险恶的一面,也有着男孩们之间巧妙的关系。
翻阅完追风筝的孩子之后,我的'心,就像与书中人物一起度过重重难关,久久无法平复,从没想过,还有人生活在干戈的摧残;从没思考过,还有国家未建立两性平权的价值观。此书,不仅仅带给我紧张的气氛,也使我产生想一读再读的冲动,让我再次向塔班政权挑战;让我再次为友情而流泪;让我再次看见人性恶毒的一面;让我再次与不平等下的女人一同逃亡。
躺在柔软的床铺上,双眼,注视着天花板,默想:“不知现在哈山是否在打扫?不晓得喀布尔的足球场是否正围着人群看秀?不知女人们是否蒙着黑纱,蹲在小溪旁浣衣?”,手里,紧握着追风筝的孩子,想让在遥远国度的朋友,感受来自台湾的祝福。阖上双眼,我静静地享受物质充足的幸福,没有战火的幸福,两性平等的幸福,以及能有追风筝的孩子此书的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这是一本关于两个双胞胎姐妹,莉亚和艾莉丝的故事。这对姐妹身上背负着几千年以来古老预言的命运,在阴错阳差之下,姐姐莉亚和妹妹艾莉丝的出生顺序,因为医生的失误而相反,让活在意识界的恶灵有机会重整旗鼓,统治和平的人间。
莉亚在经历一连串的怪事后发现:原来她和妹妹的身分是完全相反的。妹妹早已完全臣服于恶灵的诱惑,而只剩下姐姐莉亚可以与恶灵互相抗衡,保护脆弱的人间。故事最后,莉亚和预言中的几个好朋友历经千辛万苦,总算找到了许多终结预言的线索,但她们最后发现,终结预言的真正关键,是双胞胎姐妹的携手合作……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非常庆幸,因为我的妹妹不像艾莉丝拥有那么多恐怖的想法、甚至想要害死自己的手足。我的妹妹多半时间是个和我意见相合的小女孩,就算我们有时候会吵架,但是最终都会合解。“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我们没办法独自完成所有的事情,也往往需要家人和朋友的协助。就像陈之藩先生说的:“无论什么事,不是需要先人的遗爱与遗产,即是需要众人的支持与合作。”因此,遇到困难时应该携手合作,其实大家都会很乐意帮助你的!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想不要有这个兄弟姐妹有多好,但是在这一生,有手足的`缘分真的很可贵。武侠小说中常常出现的“莉将千辛万苦找到失散多年的姐妹”,和“失去你这个兄弟,我在这个世上就没有亲人”的这种情节,也都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这一切,无非是在提醒我们要珍惜家人陪伴身边的可贵。千万不要等到失去时才后悔、想要珍惜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故事是成长的向导,小时候,我常在妈妈的故事声中悠然入睡;上学时,也经常去学校的阅览室里去读《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王子》、《上下五千年》、《岳飞传》等等。至今还记得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那会跳舞的红鞋,那有了钱就改头换面的士兵,就这样这些或悲或喜,或长或短的故事伴随着我的学习和生活。我在他们当中发现自己的身影,有错的、有对的,有想掩饰的,有值得自豪的。书籍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书中所散发出的智慧的光芒一直引领着我,激励着我。我爱书,爱读好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近期我最爱的一本书——《打开心灵的锁》 它是一本集寓言,童话,小说,诗歌,人物自传和历史故事为一体的故事书,每一个故事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清新的窗,透过每扇窗户都有一幅别样的风景。因此每读完一篇后我都会细细回味一番。“放开胸怀篇”告诉我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要固守自己那片狭小的天地,伸开双手,拥抱阳光里的春风。“心灵之约篇”告诉我生活本身是真诚的,所以我们应用一颗真诚的心来认真地对待它。“名人细事篇”告诉我成功者心中大都有一盏不灭的灯,在挫折失意甚至意气风发的时候都会想到它,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明白很多条道理,不如去做其中的一条。“柳暗花明篇”告诉我错的和对的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再坚持一秒也许就是胜利。“生活物语篇”告诉我人与人其实没什么不同,你以别人为榜样,别人也拿你做参照物。有些悲观者认为人生就那么回事,到头来万事皆空。的'确如此,不管是幸福还是不幸,都不能延长我们的生存时间。人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我们要让每一步达到它应有的价值。要做一个自我欣赏者,让人生的舞台充满艺术气息,和谐,融洽。打开心灵的锁,快乐会伴随你。现在,就让我们打开心灵的锁让成长的历程一路阳光和煦、山花烂漫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习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千古一帝,康熙帝》这本书,它带我回到清朝,“亲眼”看到了康熙,这位了不起的皇上一生,现在就听我向你细细道来吧!
1654年,佟妃诞下一位皇子,名为爱新觉罗·玄烨,他出生不久,便出了天花,但经过救治,幸免于难。不久,顺治帝去世,立三阿哥为新帝,国号康熙。
1661年,八岁小皇帝登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大臣辅佐,但鳌拜缺对康熙毫不礼让,独揽朝政大权。
康熙十四岁时,索尼去世,康熙亲政,他对鳌拜的嚣张早生不满,于是,他和他的侍卫们每天沉迷于库布戏,暗暗练好功夫,等着擒拿鳌拜。一天,康熙看着时机成熟,宣鳌拜入朝见驾,只见鳌拜大摇大摆的.入了宫,见了皇上也不下跪,只是躬躬身子,对着康熙大声嚷嚷,康熙被气得胸口发闷,立即说道:“左右,给朕拿下!”一会儿工夫,鳌拜便被五花大绑,摔翻在地了,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罢了他的官处以终身囚禁,十六岁的康熙就这样打败了一代权臣---鳌拜。
皇帝解决了鳌拜,就开始想着平定三藩,正好三位藩王都呈上了辞职信,所以康熙便顺水推舟同意辞职。
吴三桂一听就急了,于是,他打这反清复明的旗号造反了,因为明朝刚被打败,人们还是很想念旧国的,于是,吴三桂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不久吴三桂又在衡州称帝,这下,大家都看清了吴三桂的真面目,发现他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五个月后,吴三桂因染上重病而亡。
年金28岁的康熙,就能打败鳌拜能让吴三桂自己自生自灭,真是了不起啊!
这本书讲述了古代王朝的战争,讲述了康熙完美,辉煌的一生,让我爱不释手,而那惟妙惟肖的说出清朝的历史,仿佛自己有过亲身经历,这一点,更是让我十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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