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偶然遇见中岛敦先生所写的《山月记》文集,可以说全凭缘分。起因是不经意地想要填补家中不慎丢失的书籍,经人推荐买到了一本《山月记》。此书名来自于中岛先生最著名的同名文章,里面还另外收录了其他一些文章。
一开始,我只是把它当成古代怪谈野史来看,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读时就想,中岛先生想必是对中国历史、寓言有很大研究,文集里的小说大部分取材于像唐朝《人虎传》、小说《西游记》乃至《史记》之类。后来读读,越发惊赞,怪诞不经的讽刺、对现实的影射,如大儒、哲学家所说的引人深思的语句,更是令我浮想联翩。
读罢全本,我认为书中最为精彩的,最让我唏嘘不已的,要数那篇《悟净出世》。
《悟净出世》中的悟净等角色取材自《西游记》。悟净在流沙河中常感忧郁,完全不似普通妖魔,常常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进行无意义的悔恨自责,对所有事物进行思考,同类们认为他病了,认为进行“为什么”之类的思考,一般的生命是不宜承受、乃至死亡的。他们认为“这种病最严重的症状是病人怀疑起自己的存在”,开始疑惑“为什么将我当作我?我到底是什么?”“这样,一生都不会再开开心心了。”其实,这只不过是哲学的思考罢了。
悟净却对自己“得病”的事实深信不疑。为了自救,他踏上了不断寻访智者的旅程。
而这些公认的“智者”,有的认为世上一切皆空,不知归处,认为“我们只活在当下这么个瞬间,并且我们脚下的现在,立刻会消失成过去,如同旅人行走在沙丘斜坡,走一步就塌一点,没有安身之地。”有的认为“大椿之寿,朝菌之夭,本无长短之分,所谓时间,只是人单纯的感受罢了”,更有妖物上一秒还宣扬“世间万物皆慈悲”,下一秒就因肚饿吃了自己的儿子。在经历了如此多的事物后,悟净并没有“幡然悔悟、大活现前”,但内心发生了一点一滴的变化
刚开始读完,我思考了很久很久。思考哲理,固然无错,可是为何探究世间本质,便要承受如此多的愁闷与异议?所谓人世、世界观,究竟有没有统一答案?为什么最后神明并没有鼓励悟净去问,还说“未得而谓得,未证而谓证,世尊责之为增上慢,如你般非要求证于不可证,更是极度的增上慢了。”
到最后,我的心中只有一个问题:做个博通达观好质疑的“哲人”,和仅仅安于现状,只对自己的使命负责到底,对于人来说,究竟哪个才是毕生的目标?可即使是这样肤浅的问题,现在的我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来说服我自己。
堪堪读完全本,才发觉自己的浅薄无知,为思想单纯到麻木而心惊。
到底是钦佩中岛先生啊,几段小小典故,经他手笔便已熠熠生辉。好似济世良药,又似一块磨刀石。若思想为刀,仅此一磨,只怕会越发锋利逼人。
说此书是如今最爱,于我而言,已不为过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意林》。
《意林》的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的引人入胜。那时候我还小,我总是缩在妈妈温暖的怀里,缠着妈妈讲故事,妈妈总是打开《意林》,给我讲里面的每个故事。妈妈的话语似乎也总是那么的清晰,那么温馨,把幼小的我引入一个未知的世界里。我总是瞪大眼睛听着,有时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有时听着听着就进入了那甜美的梦乡。虽然我对妈妈讲的每个故事都是半知半解的,但那本书的名字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地学会了自己看书。每当我做完作业,我便常常打开书本,自己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渐渐地,我也拥有了很多书,但那本《意林》却还是那样地吸引着我。那本书里面似乎蕴藏着千千万万个故事,我也像个勤劳的矿工总能在书的矿山中找到知识的矿物。
《意林》它告诉了我有关感恩的故事。譬如:《空心鸡蛋》这篇令人感动的文章让我懂得了: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了爱,一切将变成黑暗;《十八颗幸运星》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世界上有一种颜色,那就是母爱的绿洲;《3.5米长的微笑》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父爱是永不泯灭的呵护与希望;《温暖的记忆》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让别人快乐才能自己快乐,让别人幸福才能自己幸福……
《意林》教会了我如何拥有自我表现的勇气及勇敢坚毅的品质。在《集中营里的五次逃生》我懂得了只要心中有爱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无所畏惧;《尼萨探宝》让我知道了正义、善良、勇敢、机智——这些美好的品质就是开启宝藏的钥匙;《斗牛的升息瞬间》让我懂得了只要有面对现实的勇气,就一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道理;《逃兵》让我知道了英雄会选择灿灿烂烂的活着,更会选择轰轰烈烈的死去……
我爱我的《意林》,它让我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烦恼时,我一抱上书,就像落水的人抓到了一块浮木;寂寞时,我一抱上书,就像有一位知心朋友拍拍我的肩膀,赠上一句亲切的问候;困惑时,我只要一抱上书,就像在沙漠中寻找到了绿洲,让奄奄一息的人看到了生存的希望……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开卷有益。只要你喜欢看书,看好书,任何一个人都能在知识的海洋里获取到很多知识。看得越多,获取得也就越多。我想通过《意林》来获取更多的知识。
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把自己当作是一位了不起的探险者,在知识的世界里探索,找到珍贵的“宝藏”;也可以把自己幻想成一位无所畏惧的攀登者,一次次登上知识的顶峰,去探寻人生的真谛。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生命中的第一本书——《意林》,因为是它引导我走入知识的殿堂。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说到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大家应该都各有所好吧!有的或许喜爱伍美珍、郁雨君一类天真,富满童真、童趣的书;有的或许喜爱郭敬明、韩寒一类新颖,词藻唯美、华丽空灵的书;有的或许喜爱中国古典名著类的书。我喜爱的,倒是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初闻书名,会有不少人以为是言情吧?最初看这本书,是在小学,同学们都以为是言情,我只是笑着摇摇头。现在想想,小学时看书的那股疯劲,现在却是不再有了。那是可以因淘到一本好书高兴上好几天,不超过三天,便可把一本书“啃完”。一本《树叶的香味》我可一天看完,老师总是惊诧,说我总去借书,是否每本都看完?我每每这时都说看完了,可老师却不信,但他却也奈何不了我,借书是我的权利,他能拿我怎么办呢!哈。
再次读《简·爱》,已是初中,虽有许多同学都听过它的名字,却未细细品读过吧。那由我为大家娓娓道来,《简·爱》的作者是夏绿蒂·勃朗特,小说中其实也有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它是一部带有传奇色彩的长篇小说,小说以简爱的一生为故事所展开。从简·爱最开始在舅母家受尽屈辱般生活,到最后,她嫁给罗切斯特先生。都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因为作者,同样也是位诗人,所以小说富有诗意。
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所描绘出的简·爱是一个不甘于现状、敢于抗争、不甘受辱的女性形象,她爱恨分明,且重视尊严,对于她来说,尊严+爱=人生价值;对她来说,尊严是最高贵、最重要、最不可侵犯的,当初她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为的就是尊严,她知道罗切另有妻子,为了自己的尊严,也为了罗彻,更为了他的妻子,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直到接近尾声,她再回到庄园,得知在她离开后,庄园曾起了场大火。罗切斯特为了救佣人,与他的疯妻子,最后一个离开,导致失去一个眼睛,与一只胳膊。而罗切的妻子,尽管他尽力相救,她仍死于那场大火中。简·爱大受震动,最后却也幸福地嫁给了罗切斯特先生,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面对生活的态度,喜欢她那不屈从于现状的精神。她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小鹿,毫无畏惧,勇往直前,只为追求自己所想的。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并不因自己出身低微而自卑,她从不向命运低头,正如同贝多芬那句话:“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简·爱》对于我来说,就犹如一杯冰水,犹如一股清泉,犹如点点雨露,净化我心灵每一处,不容忍一点污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在一排排的书架上,有一本书它封面有些破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
有一本书,它在众多的书籍中显得不怎么起眼。但它仍是我最喜欢的。有些书早已被我打入“冷宫”,唯独这本书我最喜欢它。
还记得那个周末,我和妈妈在学海看书,在选书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它——《窗边的小豆豆》。当看到封面上的那个油画像的小女孩时,我就喜欢上了它。直到今天,我就像和书中的主人公小豆豆交了个朋友,随时都能说出她的那些事儿。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是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中的“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最令我难忘的情景就是:安静的课堂上,大家都在写作业,淘气的豆豆突然站起来,跑到窗子前看来往的人群,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发生过很多次,把抽屉盖子“啪”的一声关上,又“啪”的一声打开、和屋檐上的燕子“说话”、在上课时提出一系列奇怪的问题、在纸上用蜡笔画些乱七八糟的画……老师是在忍不住“活泼过度”的小豆豆,从那以后一年级的小豆豆便被老师、同学、家长眼里的“坏孩子”,便被退了学。退了学,小豆豆便在一所名叫:“巴学园的小学读书。这所小学和其他小学不同,校门是一个拱起来爬满绿藤的拱门,教室则是在废。弃的旧电车里安上座椅和黑板所构成的教室,座位也可以人任其选择。最有特点的是,巴学园全校只有50多位学生,学生们能够先选择自己喜欢的课进行学习,只要放学完成作业即可。过了许多年,昔日调皮的小豆豆早已长大成人,也许是因为那几年巴学园对小豆豆的影响,使调皮的小豆豆在各方面的进步大了很多。不然也不会有长大后的小豆豆——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给我们带来小豆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读书的时候班上也有那么几个拖后腿的同学吧!也许在老师的眼里他们就是不聪明、捣蛋的“笨孩子”,在同学们眼里他们都是“怪怪”的、不善于与人交往的人群,还有些同学也会因为他们的成绩不怎么优秀而有意疏远着他们。再看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小时候也是个“调皮蛋”,可她也不是在巴学园的老师和小林校长的关爱下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文学作者了吗?在妈妈的同学聚会上,我看到一个大企业的白领,妈妈告诉我他以前在班里成绩次次“第一”,不过是倒数第一。在学校扯过女孩的辫子、踢过老师家的大门,抽烟喝酒都有份……在一位女班主任老师对那位叔叔的不放弃中,那位叔叔现在已经通过某大型企业的面试,成了一个待遇不错的主管。从这里可以看出,不是每个人一出生的就是天才,只是你选择那一条人生道路,遇上了哪位老师、同学,让他们感染你的一生,你将会获得一笔不小的“财富”。
我想,这也是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的魔力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这句话出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撒野》。
蒋丞是一个叛逆,又不被自己家人喜爱的男孩。他出生曾会以为自己像其他孩子一般天真,无论如何任性,也终究会被家人原谅,被家人所疼爱。但事实总是和现实有差距的,他在17岁那年被家人告知,自己是被领养回来的。一时之间,他离开了那个本不属于自己的地方,被养母送回他原本的地方——破旧又灰暗的钢厂。
在下火车的那一刻,我相信蒋丞应该是迷茫的。他从小就受到严厉的家教,本以为会这样一辈子过下去,但没想到会迎来转折,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出于善心在火车站帮助了顾淼。
但是这个转折并没有使这位学霸放弃自我,他还是继续努力拼搏,努力奋斗。但他也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也会因为刷题太多了而疲倦,也会因为作业没写而紧张,也会因为旷课而感到愧疚,但是他那刻进骨子里的倔强告诉他,无论他在哪里,他都要证明自己!
好了,再来说说另一个主角吧!相比之下,顾飞比蒋丞累多了,从小家庭环境就不好。他亲眼看见父亲在水里淹死,但是他不敢去救父亲,怕父亲再次欺负他,妹妹和母亲。从此被挂上了杀父的称号;他的母亲还保留着少女的天真,妄想得到一段美好的爱情;她的妹妹顾淼患有自闭症,不愿与任何人交流,如果遇到的事情不如意的话,就会大叫,又不能离开顾飞。就这样,顾飞靠着自己开的一家店维持这个破残的家庭。
他在老师眼中浑身是刺,是一个不良少年。但在暗地下会很宠自己的妹妹,一个校霸会为了妹妹而把微信名换成小兔子乖乖;会为了妹妹而学会编织;会为了妹妹而学会、滑滑板。看似在学校狂傲的他,实际上是在换种方式保护自己而已,其实他的心还是很善良的。
顾飞其实拥有一身的光芒,但却把它藏起来了。顾飞很会音乐,这些都是别人不知道的。他只有和蒋丞在一起玩耍的时候,才会透露出来,其实他是很活泼的,但是却因为生活而被蒙蔽了心。
两个性格不大相同的男生相遇了,因为顾淼相遇了。对于顾飞来说,那个嚣张的却又充满了闪光点的蒋丞,是他在钢厂黑暗黑生活中的一束光,是他的救赎。但对于蒋丞来说,顾飞又何尝不是他的光?顾飞用他的温暖和阳光带给了蒋丞希望,带他远离远离这片黑暗,走向光芒。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这句话包含了蒋丞的希望。但是,后来顾飞说了一句:“丞哥,算了吧。”让蒋丞想不通,也让顾飞自己灰了心,他不想让别人为他付出那么多,那么累,他认为他和蒋丞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只是偶然,他们相遇了。我但是蒋丞再次把顾飞拉了回来,他们俩也更加信任对方。
整个故事的主旨是救赎。两个经历太多的男生互相救赎,从黑暗的世界里走向光明。
“我一脚踏空,我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你说……”
如果同学们感兴趣的话,就可以去看一看,记得巫哲记得这本书的作者是巫哲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渴望进步,我热爱读书。
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在他的笔锋下,诞生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主人公,千姿百态的动物们禁不住让读者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精湛的画面,简直美得动人,美得夺目。
今天我所要讲述的就是沈石溪其中的一本著作,书的名字叫《保姆蟒》。
作者的朋友和他的家人去椰林摘椰子。那椰子可真漂亮,碧绿、润滑的外表征服了许多人,可是椰树太高,看着美食与自己“擦肩而过”真是有些不甘心,但没有办法,谁让自己不是只猿猴呢!
作者的朋友恰恰就养了一只猿猴,戴着银铃,样子神气的很。当猿猴刚一上椰树,看着远方的一片林子却不禁陷入了沉思:迎面吹来的一阵阵暖风,让它仿佛看到了儿时嬉戏的地方,仿佛看到了那茂密的香蕉树林,那是它内心深处一直渴望回去的“家”啊……。它用力挣开束缚在它脖颈上的缰绳,越过无数山山水水回去了,那该是一种多么坚定的力量啊!作者的朋友一时大意,没有抓住猿猴的缰绳,沮丧着脸回了马戏团。
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看着远走了的猿猴真想大声喊道:“走啊!快走啊!去迎接你无限的自由吧!不要再被拘束了。”
鼻子一酸,便又翻了一页。
作者和妻子忙的不能照看孩子,想请个保姆,但他们的又收入及其微薄,养家糊口都尚不容易,最后在朋友的建议下,收用了尽职、可靠、又不破费的保姆蟒来伺候孩子。保姆蟒尽职尽责,干活样样精通,起初受到了全家人的好评,可时间长了,妻子对保姆蟒有了许多不满,想辞退它,但是保姆蟒却对孩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浓得好似一盆烈火,不愿意离开,妻子就饿着保姆蟒不再让它吃东西,保姆蟒临终前死死的咬着孩子的衬衫不愿离去。
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对人类的感情远超我们的想象,在某些特定时候,它们甚至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主人的安全,在它们眼里这是责任,是使命;但在有些人的眼中,动物就像人类的寄生物,动物对人类的感情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好与恶,当他们不再喜欢它们时,就开始厌恶动物的存在,他们的感情是冰冷的,永远无法拥有一颗火热真诚的心。
那一幕幕感人的画面令我陶醉,我想将它们的“美丽光彩”化作能够给予我营养的“粮食”,放在我的口中慢慢咀嚼,品尝它们的自由精神,品尝它们的伟大母爱,品尝它们对人类的无限关心与信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陪伴着我的成长,从牙牙学语时看的小人书,到上小学时读的故事书,再到上初中时看的经典名著,也许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书。书,是增长我们知识的工具,名著可以让我们积累更多的经典语句,小说可以让我们明白某种道理,史书可以让我们知道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所发生的事情。书,是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的,当不开心时,书中的清洁可以让我心情舒畅,当无聊时,书能用来打发多余的时间,当生气愤怒时,书会让你的火气消去许多……
我爱书籍,我爱读书,暑假里我就读了很多书。要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嘛,应该就是《爱的教育》了。《爱的教育》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在社会上、学校里、家庭里所见到的、所听到的、所经历的并有着深刻感受的爱与不爱。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着爱与不爱。不爱,就像是在社会上的一道丑陋的风景线,不堪入目。比如:父母殴打孩子,老师体罚学生,学生动手打老师……这种种的爱与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爱也是非常多的。
爱,看上去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可是,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词,一个简简单单的句子就能解释的。爱是无穷无尽的:也许有人把它比作一盏灯,但我想说它是一盏永远也燃烧不完,永远温暖人心的灯。也许还有人把它比做一把雨伞,但我想说它是一把永远也用不破,永远为人遮风挡雨的雨伞。也许还有人把它比作一缕清泉,但我想说它是一缕永远也流不尽,永远灌溉人心的清泉。
父母的爱,让我们有了温暖的家庭,当我们犹如一艘船在海浪上漂流时,家是我们躲风躲浪的港湾,能让我们有片刻的休息时间,喘一口气,出海时能加倍努力,在海上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老师的爱,有可能只是在生病时一句关心的问候,有可能只是在取得进步时一个鼓励的眼神,也有可能只是在准备放弃时一个安慰的动作。一句问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足以表达老师对学生的爱。经常有人说:“学校是我们的第二个家。”那么,老师不就是我们的第二个父母了吗!他们像真正的父母一样关心爱护着我们。
……
书的的确确让我进步了。也许每一个台阶上都放着一本书,只要读懂了这本书,明白了书中所蕴藏的内涵,就可以再登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汲取更多的知识。书香伴我成长,随我共同走过五彩的青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比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他们,都德是不易被发现的,但也是容易记住的。举个例子,他来到中国,只是缘于短短的《最后一课》,但这不经意的缘分,却成了所有人记忆中的一叶,娇小而又清脆晶莹。
夏天我得到这本《磨坊书简》,仅是封面就让人轻松安谧了不少,这是一本24个短小篇章组成的薄薄的集子。可我竟然用去两个月才合上最后一页。
这一篇篇所谓的小说,我是想当作散文来读的,但即便如此,读的过程中还是觉得叙事太简单太拖沓,甚至在如此短的篇幅里耗费几大段描写磨坊里里外外,这在我的阅读经验中是少见的。没有悬念,没有回复,没有陷阱,他的故事总是不留痕迹的平稳地描述开去,不放弃一切细节,甚至看来无关的琐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还没来得及进入状态便结束。倒也不是突兀的结束,一切都还在生活的轨道上,只是心在下一站等待吻合时,火车却早已停在前一个终点。
读完《科尔尼耶老板的秘密》,脸上竟挂了两道泪印。这提醒我,作者从容真实的叙述背后藏着一股暗流。不,这只是一涌小溪,一涌无孔不入,潜移默化的小溪,在阅读中秘密包围人心。从此一个无声踏在田间的略带伤感的都德在我的世界中诞生了。
都德的创作———我更愿称之为对生活从容体验的结果———就象是对着文稿无意识的呼吸,触不到停顿和跳跃,灵感和激动。因为作者根本就不是在写作。他自己也说,他每天花更多的时间出没在乡间野里,与普罗旺斯的人们交谈,喝麝香葡萄酒,立在岬角享受海风的疲惫。然后只是在空闲的时候以另一种形式流露在纸上。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是不足以侵入内心的。他又用一种别致的难以名状的伤感消化外部感官,将其掩藏在故事的表情下,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但不突兀,形成一股细腻的暗流。都德的文字似乎更愿意与读者保持亲密的距离,既不拒绝阅读,又不愿引人沉湎其中。他更注重的是纪录,而不是解释,这不仅形成了故事的连续充实,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被误读的危险。正是这些危险促成了让读者阅读,误会,再阅读再误会的理由之一。
这本集子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也不可以将每一篇都重复阅读的,只需像都德夹起一本《蒙田》那样带上它旅行,心存暖意,闲来歇脚时翻几页;或是在书海中费尽周折后,上岸来,为自己冲杯卡布基诺,躲在太阳的荫凉里,摩挲那透着雾润花香的纸张。都德不求我们理解他,只求我们阅读到某一处惊喜地发现,嘿,那正是我的感觉!他偷了我的感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9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每当我沉迷的听着您用严肃而热烈的口吻诉说着战争的残酷,生活的艰辛时,我就似乎被一只坚实而有力的手臂牵引着,在朦胧的月光下,拨开密密的丛林,踏过清清的小溪,翩然徜徉在谢别托夫卡小镇的街道上,流连在乌曼区的篝火边,倾听着跳着乌克兰舞和果帕克舞的人们发出的频频的跺脚声和愉快的欢笑声。
这就是少年布尔什维克那充满艰辛,充满无谓,充满罗曼蒂克的青春.每当我沉迷的听着您用严肃而热烈的口吻诉说着战争的残酷,生活的艰辛时,我就似乎被一只坚实而有力的手臂牵引着,在朦胧的月光下,拨开密密的丛林,踏过清清的小溪,翩然徜徉在谢别托夫卡小镇的街道上,流连在乌曼区的篝火边,倾听着跳着乌克兰舞和果帕克舞的人们发出的频频的跺脚声和愉快的欢笑声。
这就是少年布尔什维克那充满艰辛,充满无谓,充满罗曼蒂克的青春。那次,在秋天辽阔的乌克兰原野上,您被一颗飞来的流弹击中,哆嗦了一下,晃了晃身子,但并没有喊出声,张开了的两臂又抱了起来,紧紧的捂住了胸口,随后弯下了腰,想跳起来,但重重的摔倒下来。后来又是重伤寒,被石头砸,您一次次地逃出死神的魔掌。我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但从您是那么顽强与命运作斗争中,又感受到了生命的坚强与伟大。
在六十多个日日夜夜里,您使我学会了许多永恒的东西。
保尔·柯察金已经融化在群众里面了。我们也像战士一样,把“我”给忘记了,只知道“我们”,“我们团”,“我们骑兵连”,“我们旅”——我认识了团结的力量。
“他们中间一部分人,不久以前,在反革命叛乱以前,曾经背起过钢枪。而现在,他们又抱着同一个志愿,把钢轨,钢做的血管通到那堆满大量木材,温暖和生命的源泉那里去。——我领悟了高尚的人格,伟大的奉献。
“即使生命到了实在难以忍受的地步,也要能够活下去,使生命作出贡献。”——我理解了对失败的超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您身体越来越差,但您那双炯炯有神的蓝色深沉的目光却不改,迎着您锐利而不徇私情的目光,我灵魂深处的污水和泥垢都被洗刷得一干二净,是您使我有勇气挂起人生的征帆,驶向我生命长河的每一个港湾。
也许有一天,我会到谢别托夫卡小镇,看看您生活战斗过的地方,看看瓦利亚和她战友英勇就义的地方,去听听第十二骑兵师震天的杀喊声,去亲身体验一下革命的激情,那时,我一定会恭恭敬敬的站在您的面前,唤一声:“您好,保尔·柯察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每当我犹豫,迷茫,或质疑某些事情的时候,脑海中总会浮现这句话。
它出自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王子》。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有一天,小王子突然厌倦了自己的生活,决心离开自己心爱的玫瑰和这个星球。他向玫瑰告别,踏上了旅程。这一路上,他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或权欲熏心,或虚荣浅薄,或自甘堕落,或财迷心窍,或不知变通。他们都太过于关注外在的东西,失去了内心真正的快乐。小王子感到很迷惑,重复着说:“大人真是奇怪啊。”
最后他旅行的终点就是地球。地球上也有很多奇怪的人,但是小王子遇见了狐狸。看到这里,我想到了电影《怦然心动》里的一段话。“有些人浅薄,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当你遇到这个人后,会觉得其他人只是浮云而已。”那一天,小王子经过了一座花园,他发现花园里有五千朵和他的玫瑰一模一样的花。原来他的玫瑰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这让他很难过。于是他趴在草地上哭了起来。就在这时,狐狸出现了。狐狸请求他驯化自己,小王子同意了。当小王子驯化了狐狸以后,他也要离开了。
狐狸很难过,但没有阻拦,而是让他再去一次那座花园,回来以后,会送给他一个秘密。后来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他说:“你们很美丽,但也很空虚,不会有人为你们去死。当然,寻常的路人会认为我的玫瑰花和你们差不多。但她比你们加起来还重要……因为它是我的玫瑰。”他回去找狐狸,于是狐狸说:“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小王子对一朵花的忠诚感动了我,仿佛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我没有玫瑰,但是却有人把我当作玫瑰。他们保护着我,为我浇水,为我挡风,为我消灭毛毛虫,倾听我的抱怨和吹嘘,甚至倾听我的沉默……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也许将来,我也会有自己的玫瑰,将紧紧扯住我的心,让我悲伤和欢喜。那时,我将像小王子一样,说:“因为它是我的玫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像一首诗,优美简洁,像一曲摇篮曲,温柔缱绻;它是一颗星星,明亮的可以隐去一切悲伤。它沉默着,用淡淡的忧伤和甜蜜包裹我。我常常会在天空黑绿色的大氅下望向如同一粒粒银扣般的星星,幻想着小王子会在某一座代号B612的小行星上,默默守护自己的玫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每次阅读《给教师的建议》,我对苏霍姆林斯基的崇敬之情就会油然而生。这位从教三十多年的前苏联教育家,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教学经验,还留下了丰富的教育理论。
最令我惊叹的是,我们时下教学改革提出的研究性学习,苏霍姆林斯基早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就付诸实践了。他说:“在优秀教师那里,学生的学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他们对学习的对象采取研究的态度。”他就教师如何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举了很多可操作性的例子。这些例子,能解决我们在教学上的困惑。因为它们都是苏霍姆林斯基在实践中经过检验的,远比我们的专家坐在实验室里闭门造车搞出来的那一套更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
苏霍姆林斯基不仅仅是在学生的学习方法上进行创新,在教育教学各个方面都有与众不同的见解。他在教学方面得心应手,常常出其不意,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了他们的创新能力,并重视他们的终身教育。在他的眼里,没有差生,即使像巴甫里克被女教师定性为“思维迟钝的儿童”,他也不归其为差生,而是鼓励教师发现他的闪光点,促进其思维觉醒,最终使巴甫里克成了一名出色的农艺家。巴甫里克成长的过程中,碰上了苏霍姆林斯基这位教育家,要不然,他一辈子就有可能生活在“思维迟钝”的阴影里了。女教师对待巴甫里克的做法,跟我们现在对待“学困生”的方法是何等的相似。我们一直固执地认为,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不让他多花时间守在教材上怎么行呢。然而巴甫里克成才的典型事例却说明答案是否定的。在苏霍姆林斯基面前,我们幼稚而愚蠢的做法,是多么地不堪一击。
苏霍姆林斯基积极探索学生兴趣的源泉,爱惜并培养学生的记忆力,研究发展学生的思维和智力。他说:“学生带着一种高涨的、激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面前展示的真理感到自己的惊奇甚至震惊;学生在学习中意识和感觉到自己的智慧力量,体验到创造的欢乐,为人的智慧和意志的伟大而感到骄傲。”他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顺应学生的学习心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验愉悦和成就感。这大概就是我们现在常常所说的愉悦教育吧。在我们的课堂上,教师只顾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谁在乎学生的兴趣、记忆力、思维和智力呢?跟苏霍姆林斯基比起来,我们简直无地自容。
苏霍姆林斯基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理论是一座丰富的宝藏,它为现代教师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营养,也是现代教师教育教学的指南。他是良师,是益友,更是永远的教育家!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简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
主人公简.爱父母双亡,被她的舅妈收养,但她的舅妈对她比仆人还差。而简.爱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刻苦的学习成长为一名教师。后来还成为了贵族罗切斯特养女的家庭老师。最终简.爱质朴善良和智慧得体的谈吐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心。当他们准备结婚时,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室,道德和自尊的力量使简.爱离开了。当年轻有为教士圣.约翰向简.爱求婚时,简.爱拒绝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心里还有罗切斯特。于是决定回去找他,但得到的结果是罗切斯特已不再贵族,并且为了救摔死的妻子残废了。而此时的简.爱已意外得到叔叔的遗产。也算是有钱人了,并且有年轻有为教士圣.约翰爱着。但简.爱仍然选择和罗切斯特结婚。
简.爱曾说过:“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简.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大家都是平等的。她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人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如果开始她没有那份独立,放弃道德,尊严与有妻子的罗切斯特结婚。开始有金钱与地位的新生活。那么简就不是简了,她就跟向社会屈服的人没什么两样了。但文中的简却有着鲜明的形象,是一个平等与尊严,坚强与独立的代表。《简.爱》让我一次又一次感动,让我一次又一次爱不释手,是简.爱独特的人格魅力。
我曾从报纸上看过,因为谋女郎事件,有评论说,现代长得清纯的人越来越少。是因为越来越多长得漂亮学历高的女人嫁给了老态龙钟但很富有的人,过着少奶奶的生活。而那些年轻帅气的但没钱小伙子只能娶一些又丑学历又低的女人。这只是社会的一个侧面。难道还不令我们反思吗?有多少人放弃尊严放弃爱放弃很多东西,最后得到所谓安逸生活。而简.爱也可以像她们那样通过这摆脱贫困生活。可她没有那样做。社会上有多少人为了地位和金钱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出卖了自己的尊严。这是多么的不可取。还有前不久市一中的一个女学生,为一点事就跳楼自杀了,要是她是简.爱真不知要死多少回了。
简的性格特征是我们最缺乏也最应该学习的。她让我学会了尊重他人,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学会了独立面对生活大小事,并坚强面对一切困难。简.爱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激励我,让我有了更多前进的动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在所有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因为他的书不但给我带来了欢乐,还带给我了知识,因此我总结了沈石溪的书的几大特点:充满了知识性、故事性、趣味性和哲理性。
沈石溪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作为他的粉丝,他的作品我几乎读遍,说起沈石溪的书,大家肯定都会想到《狼王梦》这本书,而《狼王梦》也是我接触沈石溪动物小说的第一本书,因此记忆犹新,至今想起都回味无穷。
说到《狼王梦》这本书,我与它的相识还有一个故事:那是三年级,我常常听我的同学们说什么《狼王梦》、《稻草人》、《宝葫芦的秘密》等书是最畅销的书,因此我买了一本《稻草人》,而打开书的第一页有一个“好书推荐”,第三个就是《狼王梦》,因此我对这本书的好奇心越来越浓,后来我去我的姐姐家玩,我的姐姐上来就问我:“你读过《狼王梦》吗?”我摇了摇头,我姐忙推荐我看,还把主要内容说了一遍,我很好奇,问我姐为什么要向我推荐,原来我姐姐的老师布置一项作业,让推荐一本书给三个人,并完成一张表,我填完表后不禁对姐姐说的《狼王梦》的内容充满了兴趣,于是第二天,我就让妈妈带着我去买了一本回来,谁知,我一看就再也放不下,只要一有空闲,我就去看,自此,我对沈石溪的书越来越钟情,越来越痴迷,而让我接触沈石溪动物小说的桥梁,就是《狼王梦》。
《狼王梦》一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花了毕生的心血去培育自己的孩子,可这美好的愿望并没能如愿以偿,孩子们相继离去,给了紫岚莫大的冲击,当它知道自己的愿望彻底破裂时,自己唯一剩下的女儿媚媚也驱逐了它,紫岚用它最后的生命为它即将出生的狼孙换来了一片安宁的天。
沈石溪的文笔酣畅淋漓,狼群之间争斗的场面惊心动魄,血腥残忍,让人心生颤栗;紫岚母性的挣扎和矛盾,真实而感人。有时读着读着,甚至觉得也是人类社会的写照。生动的描写,真实的感悟,成为这本书的亮点。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震撼,母性的伟大和坚忍,狼王梦实现过程的艰辛和残忍,历历在目,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妈妈读,读过之后,她也感慨万分。
我问妈妈有何感想,她说:“狼的世界其实也是人的世界,为了让孩子实现一个光辉的梦想,是否一定要以亲情和人性为代价?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绝不能只看成绩!”
妈妈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说:“好书让人深思,好书让人成长,《狼王梦》就是如此”!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门在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绵羊,除了我,同学们都说:“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彩色羊!真可笑!哈哈!”我偏说世界上有彩色,她们不但不赞成我,而且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彩色羊,就连傻子也知道,世界上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是一阵笑声,我很生气,唉!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掉眼泪,我心想: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中午回到家我找到了《百科全书》,在书中很快找着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真好看。这本书让我的心有了底。下午上学的时候,我拿这本书让她们看,证实我的话是对的。
还有一次,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可是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我看了《百科全书》,我立刻回答老师的提问,(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当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都在议论艾未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的知识,打开可我的思路,开阔了我的视野。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在圣诞节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少年形象。其中,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邬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追忆与珍惜。
这本书与书中同学们排演的剧目同题,这个剧目的创意是姚尼的杰作。在许多现代儿童的心目中,总是将枯燥、无味、一贯的校园生活想象成电影院、游乐场等有趣的地方,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向往校园生活,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而在这本书中,姚尼则把教室幻想成了一架大飞机,它可以载着老师和同学飞到任何一个课本上所涉及到的地方,同学们再也不用坐在枯燥乏味的课堂上紧张而无耐地听讲,再也不用无休止地机械地背诵一些知识点,而是坐着飞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真切地体会一些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书中还描写了胆小的邬理为证明自己是一个胆大的男子汉,勇敢地从运动场边的铁柱上跳了下来,老师和同学们给予他无私的帮助,并且让他克服了胆小的心理,借此机会也教育了那些讥笑他胆小的同学,使同学们学会了互相尊重。
回顾小学六年的生活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即将毕业之际,也有书中所写的同学们离别时的那种恋恋不舍……
我也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架像《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中的大飞机,载着老师,载着同学,载着友谊,载着理想,飞向成功的彼岸!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 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 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书,是人类灵魂的制造师;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更是抚慰心灵的灵丹妙药。人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
小时候的我,外表坚强,内心脆弱。做事情常常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习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解决,优柔寡断,令父母伤透了脑筋。
有一次家庭作业较多,我做了一部分就不想做了。第二天语文老师检查作业,发现我的作业没做完,就给我的爸爸打了电话。
家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惊讶。从老家远道而来的外祖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呀,你不能再这样做事情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说着,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我的头发,另一只手拿出一本书放进我的手里:“孩子,父母不可能永远待在你的身边,替你去挑肩上的重担!你把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拿去好好的看看吧。从今以后,你要学习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不再依赖父母,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时刻准备着为人民、为祖国而战,不放过一丝一毫希望的曙光啊!”
我抬起头,迎接我的是一双真诚而又坚定的眼睛,禁不住,我早已涌上来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 ……
事后,我回到房间,轻轻翻开了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进入了主人公时而委屈,时而欢乐,时而自信,时而悲伤,时而痛苦,时而平静的内心世界。读完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外祖父的用意。是啊,文中的保尔.柯察金是多么的坚强啊!虽然眼睛失明了,还是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坚强地写做,把自己炼成了一块 “钢铁”,难道不值得我学习吗?
于是,我努力做到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学习要天天向上,不轻易骄傲自满;遇人处事要宽宏大量;尽量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任务……
终于,我在短短的半年内改头换面了,变成了外祖父心目中最骄傲的宝贝。而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将会永远珍藏着它,因为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生活,如何学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我喜欢词句优美的《白鹅》,喜欢有着传奇人物的《西游记》,喜欢展现动物世界的《狼王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这本书讲述了宋江等108个好汉聚集梁山泊除暴安良、替天行道,最后却因一心想着报效朝廷被招安而失败了。
这本书我喜欢打抱不平的鲁达,喜欢武艺高超的林冲,喜欢“智多星”吴用,其中最喜欢心怀大志的宋江,我为什么喜欢宋江呢?因为宋江是一个有情谊的君子。书中讲到李逵在旅途借宿时遇到一个老人,老人说他的女儿被梁山泊的宋江和吴用天天欺打,还勾搭。性急的李逵听完便火冒三丈,还许诺:“我现在就回梁山泊把宋江和吴用劈死。”回到梁山泊后李逵拿起斧头便向宋江和吴用劈去。好在英雄好汉劝下,李逵才没有劈。宋江见状便答应去对质,并与李逵定下军令状:如果真不是,就把李逵的头砍了。到了之后,老人家承认不是真正的宋江和吴用所为。虽然宋江被当众污蔑而气急败坏,但最终还是用“搁置”的方式“免去”了李逵死刑。因为本性善良,宋江才会忍气不杀李逵;因为重情重义,宋江才会借口不杀兄弟。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就开始喜欢上了宋江。
除了宋江这个人物,这本书让我难忘的一句话是:人生必读书,不仅照亮孩子的童年,还会照亮孩子的一生!《水浒传》之所以成为我国文学史上影响巨大的作品,不仅在于它思想内容的丰富,而且也由于它艺术的成熟。这整本书的以晁盖等人成了一个团体为起始,通过各种跌但起伏的故事,将不同命运遭遇的英雄人物聚集在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时不时会为英雄好汉们憋屈受辱的经历叫冤,又时不时会被个性化的语言感染而张口说“他”的话,还会因为惦记情节的后续发展而失魂落魄。
就是这样一本书,一本让我痴迷的书,我推荐给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家喻户晓的书——《三国演义》。它的情节生动有趣,还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末清初的罗贯中。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从这些个性不同的人物中,我懂得了性格决定命运这个道理。在这些人物中,最值得我敬佩的人物是关羽。他不但武艺高强,而且为人忠义,从不背信弃义。
当关羽被曹操生擒,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能向曹操投降。虽说关羽投奔了曹操,但他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告诉曹操,只要一有刘备的消息,就会马上带着刘备的家眷去找他。他在投奔曹操期间,也帮助曹操斩余颜良,解白马之围等。后来知道刘备在袁绍处,他就毫不犹豫地带着刘备的家眷,骑着那匹赤兔马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回到刘备的身边。尽管曹操非常欣赏关羽,一再挽留,但都被关羽给拒绝了。
关羽回到刘备身边后,汉军与曹军展开了一场大战,那就是赫赫有名的赤壁之战。在那场战斗中,关羽被指派去华容道阻断曹操的后路。但是当关羽活捉曹操时,却也感念曹操当年对他的礼遇之恩,就义释了曹操。为此,关羽还差点被送上了断头台。因为他很忠义,所以后人尊称他为“关公”,他成了人人敬仰的英雄人物。
书中还有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多疑的曹操,阴险又警惕的司马懿,“多智而近妖”的诸葛亮,豪爽仗义的鲁肃,忌才妒能的周瑜……这些大大小小、各有特点的人物串联起来,组成了精彩无比的三国时代。
书中还描写了多次战争,并根据每次战争的特点,各有侧重对其进行描写。如描写在赤壁之战前孙、刘两家的合作,诸葛亮、周瑜之间的矛盾,曹操的试探,孙、刘联军诱敌深入的准备等。这使得场面张弛有度、引人入胜。
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且情节精彩动人,让我爱不释手,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来说,书是不可缺少的,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也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那是我暑假时候看完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故事讲的是出生于英国的鲁滨孙,从小就喜欢航海冒险,在一次次航行中,船只遭遇了风暴,鲁滨孙漂到一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凭借着船上所剩的一点物资和自己的聪明才智,成功在荒岛上搭建了一个简单的住所。在之后的28年,他用着稀缺而简陋的工具,尽其所能的去耕种土地、驯服野兽、晒葡萄干……生存了下来。鲁滨孙还认识了一个野人,取名叫“星期五”,他教给“星期五”很多有用的知识,慢慢的变成了他的好帮手。最终,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滨孙救下了一个英国轮船的船长,他们一起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他积极自救,他用一切方法寻找淡水和食物,并努力建造住所,当他疾病发作时,虽然十分痛苦,但他依然坚持着,坚信自己可以好起来。他通过嚼野草来治病,挺过了难关。当吃人的野人来到荒岛上时,他毫不退缩,想办法打跑了他们……在我们眼里,他就是一个奇迹,但这背后所需要的决心和勇气却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鲁滨孙坚韧不拔的毅力和乐观自信的精神让我想到了自己。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有时会退缩,会逃避,甚至半途而废,我不懂得坚持不懈,没有必胜的信念。当我看过这本书后,我被鲁滨孙那充满毅力与信心的冒险事迹所感染,从此我对自己说,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什么是做不成的,我要向鲁滨孙学习,做事坚持到底,坚信自己能行,不向困难低头。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使我懂得了毅力与坚持的含义。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要像鲁滨逊那样,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即使再大的困难,也要知难而进,坚持到底!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老师。对于迷失方向的人来说,书就是希望的灯塔;对于穿越沙漠的人来说,书就是一眼甘甜的清泉;而对爱书如命的我来说,书就是我人生的航标。
每当我遇到喜欢的书,我就会百看不厌。记得去年盛夏,妈妈为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了拥有这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可是央求了妈妈许多次。书买到后,那精美的插图、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一天之内就把整本书读完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性格冷傲且生活毫无规律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断案如神,思维缜密且头脑灵活,就连著名的警长在他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五个橘核》案件中,主人公奥彭肖一家三人被三K党追杀。随后伯父和父亲死于非命,奥彭肖不得不找福尔摩斯求救,然而奥彭肖也被谋杀。于是,难过的福尔摩斯想方设法寻找证据,最终惩治了三K党,告慰了亡魂的在天之灵。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奥彭肖一家的不幸深表同情。我虽然虽然厌恶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福尔摩斯独特的断案手法却深深吸引了我。
书中还有一个主人公就是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华生帮助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大案奇案。由此我就想,真正的朋友不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这样吗?他们人格互相独立,但工作和生活却又相依相偎,共同成就了各自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了我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不遗余力调查取证,反复的推敲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我要成为福尔摩斯般的大侦探,我不但需要具备洞察秋毫的能力,还要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不放过任何细节的处事风格。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3
有位名人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是可以陶冶你的情操,让我们明白许多大道理,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在我几年学习的生涯中,我没读过很多书,但是我却喜欢过一本书——《伊索寓言》。
为什么会说这本书好呢?因为这里的故事给予人和道理很浓深刻,很容易记住,想想这本书深受读者的喜爱,小故事很有趣,大道理很深刻,真的可以引人入胜。
打开这本书,就可以把你带到一个生机勃勃的精彩世界。这本书好像一套游戏,越看越入迷,一关一关的,一个一个的。只要过了一关,就可以进入下一关,而这本书是只要读完了一个故事,它就会告诉你一个道理,而这个就是打开门的钥匙,然后一个个读完,明白了这些道理,你就会在人品上成功了三分之二。
这是一本通俗易懂的书。别看它的名字或故事幼稚,但是读起来的感觉就是不一样,不仅是心灵或品德上受了教育,还可以积累一些好词好句,来提高你的写作水平。有的人说过了这样的一句话:“伊索寓言是人品与知识的交还空间。”由于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一个小寓言,名叫:《狐狸与豹子》:有一天,狐狸在路上遇到了豹子,豹子就在自夸自擂:“我身上的花纹多好看,而你就没有。”狐狸没有和它比,只说了一句话:“人的心灵智慧美比外表美漂亮一百倍。”就是这个故事。
这就是一则小寓言,告诉我们大道理:一个人的外表是否美是无所谓的,但是心灵和智慧要更美。有的人看了一表人才,表里如一,却是一个绣花枕头有什么用?同时,做人不能太炫耀,只要尽力做好自己,谦虚为人就最好了。
这就是《伊索寓言》,我最爱的一本书。其实,读书也有好处,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如果你学习累了,也可以看一会书,使身心得到放松,特别是读《伊索寓言》,让我明白了许多大道理,教会了我如何做一个“真人”。
怎么样,这本书不错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4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 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毎一页。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5
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6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探险天地”里了解到人一生大约要走12万千米的路程,等于绕地球至少三圈呢,你能想象得到吗?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7
我向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本书都像一颗灿烂夺目的珍珠,一朵芳香四溢的鲜花。而我最喜爱的就是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史记》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囊括了从黄帝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让人读罢不禁拍手叫绝。
《史记》为二十四史之首,它是中华民族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古之绝作。初读《史记》,也许只是冲着它的名气,渐渐地,我被书中的人物吸引: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老奸巨滑的刘邦,统一中国的秦始皇……历代君王在我脑海中闪现。
还有那大将军的风采:英勇善战的卫青,誓灭匈奴的霍去病,戎马一生的李广,不禁使我由衷赞叹。再读《史记》,才发觉它的博大精深,也钦佩史学泰斗司马迁的文采,字里行间无不展现华夏文明,段落中渗透了多少血汗,语言如此简练,三千年的灿烂文化竟被一本书表现的淋漓尽致,真是一本不朽的巨著啊!书中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书中的历史故事给了我许多启示,古人的教训使我铭记在心,而历史也似乎喜欢开玩笑,若不是晋国的一分为三,就没有了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若不是汉武帝信服奸臣,就没有后来冤死数千人的巫蛊之祸。而原因只是在那一念之差。
书中有一个人物使我铭记在心,他是一位光明磊落具有巨大价格魅力的千古义士;他是一位襟怀坦荡失败得令人扼腕叹息的本色英雄;他就是项羽,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他最终失败了,是因为优柔寡断,但他在人们心中仍是一位壮士,一位英雄。他大起大落的人生也告诉我:不能儿女情长,要有足够的计谋。历史上的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使我们回味无穷。捧起《史记》,午后的温暖阳光照射在充满墨香的书页上,我的思绪也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史记》,你是我的一生至爱!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9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0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的书柜里有许多书,比如漫画小说,作文类,童话故事,伊索寓言,四大名著。而我最喜欢的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
这本《西游记》是我在八岁时奶奶送给我的礼物,至今我都对它爱不释手。我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这里面的内容我特别喜欢看,因为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吸引我,一幅美丽的风景图,远处有一片枝繁叶茂的森林,天空中的云霞倒映着夕阳的火红,原本蓝蓝的天空却变得摸不清、看不透。近处有处热闹的街市,卖葱饼的,卖蔬菜的,卖玩具的,卖肉的……显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密密麻麻。中间有一人骑着马,穿着和尚的衣服。用马鞭拍打马的尾巴,读了以后才知道,那是唐僧,能控制孙悟空。他的旁边跟着三个人,其中一人竟然是一只猴子,拿着一个非常霸气威风的棒子,到后来读了才知道,那只猴子就是火眼金睛孙悟空。它肩上扛的是大名鼎鼎的法宝——金箍棒,捉妖降魔全靠他。旁边还有一个肥头大耳、心宽体胖的猪八戒,那时我看那猪在走,心想:这猪是成精了吗?后来读了才知道,他是上辈子有名的天蓬元帅,因为触犯天规而被迫投胎转世,结果竟然是一只猪,名叫猪八戒。他好吃又好色。最后一个人,挑着扁担,看起来非常老实。读了才知道,他是脚踏实地,老老实实的沙僧。四个人迎面走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有一次,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僧走着走着,看见前面有一个老太太走不动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唐僧看见了,急忙骑着马跑了过去想救她。孙悟空说:“师父,您要小心呀!”说完使用火眼金睛扫描了一遍,发现那是白骨精变的,连忙跑过去把她打跑了,他们师徒四人取经路上,不畏艰辛,不怕困难,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其实我们读书一样,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有勤奋好学,就没有到不了的高峰。
里面的故事精彩极了,如果你也想看,不妨也买本看看,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小豆豆的日本女孩儿,由于无法融入学校生活而转学,在大家的帮助下,终于能顺利地和大家一起学习,一起相处的故事。
大家一定会很好奇,为什么这本书名叫《窗边的小豆豆》呢?因为当时日本流传着“窗边族”的词儿。“窗边族”指的是那些被人们冷落了的人。他们不是有生理缺陷,就是有心理上的或者性格上的缺陷。小豆豆一度被认为是这种人。
小豆豆因为影响其他人学习,被退学后转到另一所新学校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校长叫小林宗作老师,也是改变小豆豆命运的人。他喜欢孩子,他建的学校,吃饭方式,学习方式和作息方式与其他学校大不相同。
就拿吃饭来说吧,校长先生总是对家长们说:请带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来吧!山的味道就是在陆地上生活的植物和动物,海的味道就是在海里生活的植物和动物。如果发现哪个同学没有带山的味道或海的味道,校长先生就会让身后的厨师,从一个大桶里夹出山的味道或者海的味道给他补上,这样就没有同学感觉哪个同学吃得好,哪个同学吃得差。
在小豆豆刚入学的时候,校长先生整整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连一个哈欠也没打。正是在这所充满爱的校园里,小豆豆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性格也变得开朗,活泼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黑柳彻子,小豆豆,其实就是作者本人,我们难以想象,小时候被人排斥,被叫做“窗边族的人,长大后成为了主持人、作家,多次获得了儿童文学奖。
我常常想,进了巴学园,就不会有孩子讨厌上学了吧,放学后也不愿意回家,第二天早晨还会眼巴巴的盼着早一点到学校去。巴学园就是这么一所充满魅力的学校。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情。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希望大家也去阅读这本温暖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2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枚指南针,当我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是,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一本好书是一艘船,当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时,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3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这是来自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齐的作品,这个作品曾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
《信鸽花脖子》是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书。里面讲了一只名叫“花脖子”的鸽子与恶鸟搏斗,在暴风雨中迷航,还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的故事……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战争中,花脖子冒着危险传达信息的情节了,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大炮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花脖子身上的那份勇气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正是它那毫无畏惧的心,支持着他奋力前进,它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勇士。花脖子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身上的勇气之外,还有它心里的那份执着,这份执着,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危险,坚持完成了任务!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何况是我们人呢?希望在今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你有没有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呢?如果喜欢,就快来和我一起读读它吧。记住!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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