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与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与书作文1
小时候,我经常缠着妈妈,让她给我讲故事。
慢慢长大后我就开始在妈妈的指导下看书了,心情经常是跟着故事情节的起伏而起伏 ———看着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经历让我泪落如珠,看着《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愚蠢又叫我捧腹大笑;读着小说《西游记》中的精彩和奇遇叫我目瞪口呆,读着《红楼梦》中宝玉对黛玉的痴情又让我感动。从此书就成为了我生活的必需品,不论什么东西都代替不了它,代替不了它的智慧,代替不了它的光芒,更代替不了它带给我的乐趣与精彩。
书,开启了从来都没有被发现隐藏于我身体的智慧和丰富多彩的知识。记得二年级时我与妈妈一起去书屋看书,我在图书的一角里看见了一本《新语文读本》让我深深入迷,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一篇小短文叫《水仙》,那语句用的非常恰当,“身着白色裙衫,风儿吹起而姗姗”,形容水仙身穿着白色裙子,把花朵比作裙子就像女子走路缓慢从容的姿态。读到这里,妈妈已经叫我走了,叫了一遍又一遍,每次叫我我都答应,可眼睛却舍不得从书上离开。
孤单的时候有书在,我便不在害怕中度过;快乐的时候有书在,我觉得自己就好像有了一个知心的朋友;我快乐它陪着我笑,我不快乐时,它也陪着我难过。
从此,我远离了孤独与寂寞,来到快乐与智慧的乐园。
书———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
我与书作文2
我是一个不爱看书的女孩,一说到“看课外书”四个字,我就头疼。
有一天,妈妈和蔼可亲的对我说:“去图书馆看书吧。”“哎,讨厌极了”我低声说道。可是母命难为呀!我只好乖乖地去图书馆看书。
妈妈把我送到图书馆以后,就回去做家务了。耶!我可以玩了。刚要玩,突然眼前一亮,一个比我小的孩子在台阶上聚精会神地看书。我走过去,站在他旁边待了一会儿,他头都不转。这种精神可得学习学习。我也去拿了本书看看,不然的话,可真对不起老妈。走过去一看,拿了一本《父与子》这本书,慢慢欣赏起来,不知不觉我深深爱上了这本书。
看了几页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有深深的道理。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一个大力士把爸爸的帽子扎了个洞,爸爸忍住了。他拼命保护自己的儿子。大力士把儿子的气球扎破了,儿子哭了,爸爸一拳砸过去,大力士被砸中了,无可奈何的走了。这就是一个爸爸保护儿子的英勇表现。
我懂得了爸爸妈妈是爱我们的,所以我们要孝顺父母,感恩父母。是她们给了我们生命,是他们让我们过着幸福生活。
我与书作文3
我与书的故事,如天上的星星,虽然很多,但每件事都很特别。
记得有一次,妈妈新买了一本名叫《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的书,我一看封面,嘿!好看!这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正读着津津有味,“莎莎,快睡觉了!”哎!好景不长!我向妈妈抱怨着再看几篇,妈妈也不知从哪学来的歇后语:“做梦吃饺子—想得美!”哼!我就要缠着你,咋样儿!她来歇后语,我不信说服不了她了!长达5分钟的舌战后,终于把她说服了。狗掀被子—全凭一张嘴。
我囫囵吞枣地读了整整三篇,还想再看时,发现时间已晚,不适久读。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
睡觉时,我精神百倍,一点也没有睡觉的意思,妈妈的睡意非常多,她想到我们上次一起看电视主持人说的话,说:“你没听过孔子的话叫:寝不言,食不语吗?”好吧,我的话匣子收了回去。
第二天,大清早我就把《漂亮老师和坏小子》拿出来看,“莎莎,不上学了吗?”又是妈妈!我放下书,走到洗脸台。
洗完脸,我以风的速度奔向书房,一下子,忘了时间。
一看,要上学了!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呢?认真、负责、有爱心,还有……
我与书作文4
书,可以丰富知识,可以让我们明白道理,还可以教我们怎么做人。
从小我就闷在家里。洋娃娃玩腻了,便把注意力投到了那些大大小小,薄薄厚厚的书中去了。这样看书便成我最大的爱好。
为了能看更多的书,我努力地挤出时间,甚至吃饭的时间我也不放过,父母多次告诉我,吃饭时不能看书,可是我也管不住自己。
有一天,准备吃饭,我赶紧跑到书柜前拿书。妈妈发现我要做什么了,便叫我赶快把书放下过去吃饭。我闷闷不乐的坐在桌前。我心想得不到看书了怎么办?怎么办?突然小脑袋一动想到了办法我说:妈妈,我去边看电视边吃饭可以吗?妈妈答应了我。我赶紧从书柜前拿起了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连吃饭都忘记了。书看完了,我才发现饭还没吃。我赶紧把饭吃完了。我连忙拿起书放回了书柜,幸好没被妈妈发现,不然发现了会被罚跪一小时的。
我看起书来就上瘾,被家里人成为书呆子。每次去商店不买到书就不走,每次爸爸出差他是必须给我买书的。在我心中书比任何东西都具有吸引力,因为书能带来知识,书让我知道什么是善与恶,什么是美与丑,什么是正义与邪恶。书是知识的窗户,正在向我展示一个个新的美好天地。
我与书作文5
在我小时候,曾经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事,这件趣事的另一主角竟然是――书。
我的爸爸不怎么爱看漫画书,但是对日本的经典漫画《龙珠》却情有独钟。在一次收拾家里的书柜时,意外地找到两本破旧不堪的《龙珠》,它们俩也算是难得能“幸存”下来的“沧海遗珠”了。看到它们回归到自己的手中,爸爸喜出望外,甚至把书推荐给我。当我看完这两本“稀世珍宝”之后,已经被它扣人心弦的内容,搞笑的漫画及可爱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住了。而我也继承了爸爸的爱好,做了个“小《龙珠》迷”。
在痴迷《龙珠》的那时,我大约只有六岁,很多字还是我的“陌生朋友”。此时,漫画就像磁石一样吸着我不放。但《龙珠》这样旧的漫画,想找到它的全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很快,一个“绿洲”浮出水面――那就是天河城里的一家书屋。
一天,我和爸爸来到书屋看书。爸爸让我挑一书好的买回家细细品味。我走到书架前,心想:好多《龙珠》在等着我呀!我拿了几本,坐在一个角落里慢慢看。我本来只想翻几页,可一开始看就“走火入魔”了。这本也好,那本也好,该怎么办呢?我又拿了几本,可是实在是选不下手。我说:“爸,全买了吧…”接着,书屋里发出了阵阵笑声……
这件与书的趣事,是我人生中一件快乐的事,也是我读书生活中一个精彩片段。
我与书作文6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每一段旅程中,我可以遇见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和不同的片段。在这些旅程中,我会找到一些新的发现。
我在《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中遇见了机智勇敢和知恩图报的美德。当戴安娜的妹妹生病的时候,安妮用她的聪明才智救下了病重的小妹妹;当安妮的成绩落后其他同学的时候,她会努力追上去,最后,竟然成了班上的第一名;当抚养安妮长大的玛丽拉生病的时候,她毅然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农舍,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在《秘密花园》这本书中遇见了友情和幸福。玛丽、科林和迪肯在荒废已久的花园里种花、聊天和野餐,让花园恢复了以前生机勃勃的样子。他们在这个花园里收获了满满的友情。科林的爸爸,也就是玛丽的姨父得知科林的病好了以后,就赶忙从外面回来。他意外地发现科林变成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小男孩。他决定留在科林身边,和他幸福地生活在这个花园里。
我在《笨狼的故事》这本书中遇见了快乐和有趣。笨狼家的沙发靠背上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笨狼家的面包形状是笨狼的头;笨狼妈妈的平底锅上也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当我伤心的时候,我一看这本书,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划上休止符,只会越走越远,越来越精彩!
我与书作文7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贴切。
有一次,我在家里玩,就觉得无聊。于是,我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啊!这么多人啊!我连忙挤到儿童书柜。
“这本不错,还有这本,这本。”我挑了5本书。来到妈妈面前。叫妈妈买,“这么多啊!”妈妈说道。“恩就这几本。”我说道,“总之我就给你20元钱。”我想到我来的时候带了70元,那可是我辛苦攒下的零花钱。
我奶声奶气地说:“妈妈就给我买这几本嘛!”“就20元,你就放弃几本吧。“放弃几本书这比割我的肉还难受。”于是,我咬牙买下了这几本书,但又想买来的是知识,是快乐。
回到家里,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读得津津有味,妈妈叫我吃饭了,我都没听到,后来妈妈把我的书没收了,我假装肚子疼,拿到了那本书在卫生间了看了起来,我看的如痴如醉。妈妈在外面叫道:“上了那么就,在偷看书吧!”我一出来就被妈妈数落了一顿,还收走了我心爱的书。晚上我趁妈妈和爸爸睡觉是拿到了那本书,在我的房间里看了起来,我看得十分入迷,一看就是到12点,我终于坚持不住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知识吞下去了。
书就像一把金钥匙开启了知识王国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
我与书作文8
在一个天高云淡的深夜,仿佛是被什么东西偶然触动了一下,我的思绪便如洒在宣纸上的墨渍,迅速洇开了。忽然,想起我曾经看过的每一本书,心被这种思绪浓浓地包裹,一时竟难以躲避和排遣,早已久远的记忆一点一点变得清晰而深刻起来。
最早的那本书是在爸爸妈妈的朗朗读书声中,是在爷爷奶奶的滔滔不绝中,为我打开了一扇可以通往另一个美好世界的大门。
慢慢地,我开始对书里的、画报上的插图以及路边的海报产生了莫大的兴趣。有时我会被画报上那色彩鲜艳的插图所吸引;有时我会被海报上那独特的版面吸引;有时被书上那四个尖尖的角、可笑的图片,以及翻书时那清脆的响声所吸引……
再后来,我学会了拼音、认识了简单的文字。虽然,用那种方法看书又累又慢,但是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我爱看书!
我每天都会看一本书,不知不觉中,我从漫画书到注音书再到阶梯阅读书,一直到全文字的小说……
看书是幸福的,也是快乐的。看书,就像看电影一般精彩,脑海里不断地出现各种画面。学会阅读,就如同获得了一把可以带你上天入地,带你穿越古今的钥匙。
我爱阅读!
我与书作文9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一天不读书,就像鱼儿没了水,就像炒菜没了盐,就像进地球没了臭氧层,仿佛做什么事都不得心应手。
一天,我放学回家,正在漫不经心地写作业。哎呀!橡皮掉了。我弯下腰去捡橡皮,不经意间看到了《安妮日记》,立刻如痴如醉地读了起来。读书时,我既不字斟句酌,也不囫囵吞枣,我全神贯注,忘了时间,忘了自己。一个小时过去了,爸爸叫我吃饭,叫了三遍,我也没听见。第四次时,鱼缸里的小鱼忍不住了,游来游去,溅了我一脸水。这时,我才发现,该吃晚饭了。我手忙脚乱,心想:这下惨了!作业只写了一点儿!看样子又要挨说了!这下只能孤注一掷了!于是,我把写了一半的作业放在桌子上,把没写的藏在窗帘后面,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去吃饭。“刘畅,怎么这么慢?”妈妈生气地问。“没……没什么”,我回头看了看窗帘,“多……多写了一会儿”。“下次不许这么慢!”“知道了!”吃完饭,我偷偷地写完作业,借口准备美术用具,把作业藏在袋子里,小心翼翼地把作业放回书包,我总算踏实了。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读书会使我文思泉涌能引经据典。我们要学以致用,要温故知新,更要融会贯通!让我们徜徉在书海中,与屈原一起求索上下,与冉阿让一起广施仁爱,与鲁滨孙一起克服困难吧!
我与书作文10
如果说人的一生是大树,那么书就是浓密的枝叶,把人生装点得更加绚烂。如果说人的一生是天空,那么书就是雪白的云朵,把人生打扮得更具有生机。书在人生中起着重要的角色,与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好书甚至可以影响人的一生。
在我牙牙学语时,妈妈就常常陪我一块儿看书,一字一句读给我听。听着生动的故事,看着精美的图画,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书。
再长大一些,我上了幼儿园,能自己看一些简单的书籍了。妈妈仍和以前一样,用书来熏陶我,用书来丰富我的生活,渐渐地,我有了一个好习惯——每晚睡觉前看一会儿书。不论春夏秋冬,不论多忙多累,天天如此。看有趣的书,我会开怀大笑;看悲惨的书,我会痛哭淋漓;看革命题材的书,我会肃然起敬;看科学幻想的书,我会天马行空……徜徉经典,我受益匪浅——
读了《小红帽》,我知道了,不能轻易相信别人的话,要机智面对坏人。读了《最后一条龙》,我明白了,人们应该保护动物,与动物成为朋友,这样,再凶猛的动物也会和人友好相处。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懂得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说不定你会走进不一样的生活。读了《三头井》,我认识到了,心灵的美比外表的美更加重要……
在不断地读书中,我增长了见识,也发现了其中隐藏的一些奥秘:书里的故事来源于生活,生活创造了书籍,书籍丰富了生活。
我与书,书与我,是永不分开的,我喜欢书,书伴随着我成长。
我与书作文11
在我的房间里,在我的床头柜前摆放着两个书架,上面挤满了书。我天天于书为伴,于书谈心。书是我行影不离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另外一个好老师。
我爱书如命。一天,小表弟来我家玩,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拿了我的一本童话书坐在地板上,飞快地来回翻动着书页,一看到这个情景我尖叫起来,却下坏了正在认真翻书的小表弟,以不小心撕破了一页书。我一下子火冒三丈,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夺过我心爱得书,心疼的抚摸起来,还吼了小表弟好几声,命令到“以后没我允许,不许动我的东西!”小表弟对我的行为不知所措,哭了起来。
我珍惜书,也喜爱书。每当我开心时,我随时会读;我伤心时也会看书,我会随着书中情节,一会儿情绪激昂,一会儿泪落如珠,一会儿又浮想联翩。看着看着烦恼也会渐渐消失。在我的床头柜上也会放一本书,因为我有一个习惯,每天晚上入睡之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样才能如睡。
古人云: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仿佛是一片知识的海洋,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在那里贪婪地吸着知识的乳汁……
我与书作文12
我虽贪玩,但我更爱看书!小时侯,稍稍对书里的故事感兴趣,就爱看书,特别喜欢书的插图。一天到晚手里捧着“撕不破”看着不停。那《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无所不能,非常让我喜爱。这大概是我与书的初次接触吧!长大了,我更爱看书,时常在茶前饭后,拿本书看,常常让我陶醉。如果你给我一本好书,我会为书中的精彩内容拍手叫好。我喜欢看《红楼梦》,曾为书中林黛玉的悲惨结局掉过泪,我喜欢看《水浒传》,曾为里面一百零八好汉的英勇事迹叫好;我喜欢看《三国演义》,曾为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感到高兴;我喜欢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给了我丰富的感情。书,还给了我丰富的知识,让我了解世界的事情:小小蚂蚁,力过大象;猴子竟是人类祖先;人类飞天不是梦想;自行车发明时,竟然没有轮胎……书让读它的人“秀才不出门,竟知天下事”呢!书,送给了我做人的道理:《论语》告诉我做人要踏实;《三字经》告诉我要尊敬长辈;《患难与共》告诉我人要相互关爱……书,与我同在,你给我真正的道理:“书是前进的火炬,力量的源泉。”书,我爱你!
我与书作文13
我与许多人一样,从小就与书有着说不清的缘。
我四五岁刚回说话时,就爱上了《唐诗三百首》,那时我总会拿着《唐诗三百首》,还倒着拿呢!妈妈帮我拿正了,我就会很生气地重新把书倒着拿,还点着字大声地说:锄禾日当五,汗滴禾下福。谁知三中三,粒粒皆辛福。
还记得我四年级下学期时,中午老师不让我们看书,这可愁坏了我们这些人。不让我们写作业还好,现在还不能看书只能睡觉。但是我们依然能想出好的办法来看书。我们把被子折好,下面就要造五星级的看书秘密基地了。我把枕头立起来,把书放枕头下面,老师一来我就立马加马上加立刻地把枕头扑倒然后再装睡。我害怕藏书失败,就反复做了两三遍的练习,终于滚瓜烂熟了。而且我找到了让枕头马上倒在床上的秘诀,那就是一只手压住书,而另一只手放在枕头后面,门一开,压书的那只手马上松开,另一只手也同时把枕头推倒,然后头也要马上睡在枕头上。这一连串动作必须在三秒钟之内完成,要不然可就被捉住了。
我心惊胆颤地看着,突然,开门声响了,我马上做那些动作,我悄悄睁开眼睛,却没看见老师,这时我的一个室友跑进来说:没关系,我出去扔垃圾去了。我又看起了书。突然开门声又响了,我又马上装睡,听那脚步声,应该在里面看了看就走了。又是虚惊一场。
现在我每晚都会坚持趴在床上看书,书就像一块香浓的蛋糕,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与书作文14
我相信,不是所有人都会怀旧,也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对过去念念不忘,曾几何时,我发现要丢掉一本旧书和丢掉一件旧衣服一样困难,不是小气,只是舍不得,仅此而已。
少年时代,最爱在地摊上淘书,便宜而且有趣,那时候还没有大的书店,也没办法去遥远的市区逛新华书店,只好这样收集一些旧书,甚而有一次是兜里没有钱,然后回家卖了一堆旧报纸,再跑到摊主家里去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买了好多本《少年文艺》。
再后来,少年文艺放在了箱底,取而代之的是《忏悔录》《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再然后便读了《巴黎圣母院》和一些地方文学,书的内容变了,书的数量也变多了,唯一不变的,还是对阅读的热忱与眷顾。
时隔多年,早已过了青涩的年纪,报告和论文也做了许多,偶尔也有文章被印成铅字,这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自始至终,都会非常感激这些书,他们成就了我的阅历和人生,也奠定了我的文学基础。我想,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心怀感激,书是我们成长的重要道具,自始至终都是,而且永远不会改变。
我与书作文15
书,被作家叶文玲称作“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贴切。我很爱看书,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忘了吃饭。一个星期日,妈妈不在家,没有一个人给我做饭,于是,我便拿了本“青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正当我快要钻入书中时,一阵敲门声吓了我一跳,我意识性的抬了一下头,看看窗外,天哪,我竟已从早晨一直读到傍晚了!
有一次,我在看书,老妈叫我去吃饭,由于书中的故事情节十分有趣,我没有听见,老妈一见我迟迟不来,就使出100分贝的嗓门:“快去吃饭!”这声音实在太响了,我怎能听不见,于是慢吞吞的答应了一声:“哎!”我本想再看一页就去吃饭去,可书中好像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吸引着我,我又看了下去。终于,老妈发脾气了,她吼一句:“吃就吃,不吃拉倒!”吼完,她就出去打牌了。我坐在那儿还是看,过了好长一会儿,我才想起早饭没吃,这时,墙上的钟响了7下,我以为是早上7点,可一看表,已是傍晚时分了。
读书可以增长知识,开扩视野,曾有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让我们多看书。我爱看书,因为看书可以丰富想象,提高写作能力。当你认真看一本书时,你能和数融为一体,把自己当成主人公,我很喜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