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2021-12-30 偶像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篇1

  偶像像阳光一样照耀在贫瘠的土地上,偶像似灯塔,指引我向前航行的方向,偶像像雨后的彩虹在我心中留下万千灿烂。我也有偶像,他就是成龙。

  成龙是一名功夫巨星,他出生于1954年,从小辍学,7岁拜师学武,1971年进入影坛,1980年他自导自演、编导了《师弟出马》因此名噪香港,到后来演了《红番区》打入了好莱坞,1998年凭借主演《尖峰时刻》奠定了在好莱坞的地位,20xx年获得了亚太影展杰出电影成就奖。20xx年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终身成就奖。他不仅仅是一个影星,还是一位歌星、慈善家,他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一生最大的梦想。

  当然,成龙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不容易的,他身上因拍戏受的伤不计其数,1975年他演戏被打得失去了知觉,1978年他的眉骨、眼角被踢爆,1980年鼻骨撞裂,1995年脚骨受伤,导致脚变形。这些苦换做平常人肯定早就放弃,可成龙没有放弃,反而愈挫愈勇,因为在他的心中有个梦想一直鼓励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吗?你要为你所做的事承担后果”。

  成龙受了那么多的苦都没放弃,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而我呢?我每天只想着怎么少听课、玩手机。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马上就要毕业了,可我还以为离我很远,还在消磨时光,“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于是我总是一次次地品尝失败的痛苦,在生活上我甚至不敢尝试新事物,安排的事总是推诿。与成龙相比,我还差很多。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成龙像一颗恒星闪耀在天空,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篇2

  已经经历了岁月洗礼的我们,正在渐渐的长大。对于已经长大的我们,也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偶像,其中00后的小朋友们也不会例外,但我也有自己最喜欢的偶像。

  是谁在背后默默地为我们努力着?那当然是TFBOYS(加油少年)了这可是个三人组合呀!令我们赞叹不已,我已经情不自禁的竖起了我的大拇指。

  队长是王俊凯他是我最喜欢的一位。长着一双桃花眼,还有帅帅的脸蛋,一双长长的腿,她的粉丝叫:“小螃蟹”,用重庆话说他的名字就是螃蟹,所以粉丝都叫小螃蟹。在他第一次参加选秀时被否定了,但他毫不放弃,虽然训练非常的辛苦,但在困难面前想方设法的克服,他有一点点低血糖,每次都要给他准备巧克力和糖。他心中怀抱着梦想,他相信自己的梦想,十年之内就会实现,离自己的梦想又进了一步。作为队长的他时时刻刻都要照顾着比自己小的队友——王源(小汤圆)、易烊千玺(大佬)。

  王源(小汤圆),他的努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想知道她现在口若悬河的原因是来源于一次次熟悉的剧本,那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吧。组合里还有一位,他从小就很努力练舞,到现在已经出道十年了,从小就这样努力的他,长大后一定是一个完美的'人,这个不就是现在努力后的结果吗?那就是易烊千玺(大佬)。

  “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只是他们一首歌的歌词,正如他们所唱的,我们就应该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妈妈说追星对自己学习成绩会不好。但我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就是这样让我做任何事情有了干劲,让我们朝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加油吧!00后的小孩子们。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篇3

  有的人欣赏智慧化身的诸葛亮;有的人敬仰精忠报国的岳飞;还有人尊崇抗倭英雄戚继光……而我心目中的古代英雄则是替父从军的花木兰。

  正如《木兰辞》中所说的花木兰是一个男扮女装,代替年老的父亲出征打仗的巾帼英雄。花木兰离开少女闺阁,投入喋血疆场的战事中,经过十几年的风吹雨打凯旋归来,天子要留她在朝中做官,享受荣华富贵时,她却拒绝了,将这些世人眼红的名义、金钱统统抛下,连夜赶回故乡,就是为了和父母姊弟团聚。是啊,十几年来,饱经沙场,出生入死,对国家忠心耿耿,别说是身强体壮的男儿身,何况她只是一介女流之辈,不仅要乔装打作文扮不露痕迹,而且要面对艰苦的军旅生活,不言而喻。然而这一切的困难都让花木兰熬过去了,如此强大的精神力量,是何等的伟大!

  花木兰内心的强大勇气力量、对生活负担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父母的孝心都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和传唱的。因此,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想起我的偶像花木兰是如何勇敢无畏地面对的;每当父母下班回来时,我也会像花木兰一样给父母捶捶背,洗洗脚。

  花木兰就像一朵顽强的花朵,绽放在人们的心目中,散发着可敬的香气。我们难道不该做个坚若磐石、韧如丝的女子吗?刚毅顽强、温婉孝顺,花木兰,你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女英雄!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偶像是一个中国团体,他们是“TFBOYS”。他们是由三个男生组成的,他们分别是队长王俊凯、王源和易烊千玺。我喜欢他们不是因为他们长得帅,长得好看,而是因为我被他们的努力感动了。他们为粉丝们付出了很多。

  他们每个人都必需苦练舞蹈,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伤,他们下班的时间永远都是在凌晨,他们很多年没陪父母过年了。他们的泪水只能吞进肚子里,他们生病了也不能去看医生只能挺着,他们每天睡觉只有4或5个小时,他们想回家也不能回,他们为梦想吧青春都搭上了。

  他们会为了看粉丝留言到半夜,他们会因一张专辑通宵练习,他们不管吃多少都会累瘦,他们的行程很赶连饭都来不及吃。他们会为了粉丝发火,他们都还是15,16岁的孩子。

  TFBOYS里的王俊凯犹如雪碧,霸气侧漏。TFBOYS里的王源犹如牛奶,纯洁无暇。TFBOYS里的易烊千玺犹如奶茶,温柔细腻。他们肯为粉丝付出他们的一切,所以我最喜欢的偶像就是“TFBOYS”。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篇5

  1994年1月14日金家添了一份欢乐,这晚大家都很高兴,因为这儿多了一个可爱的家庭成员……金钟仁。

  我最喜欢的偶像就是他,他不但是我的偶像,还是我学习的好榜样,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之前曾经在网上流传了一句话:'你是大众情人,我是神经病人。'也对,因为他有令人吓疯的人气,我只能怨的是我只能当个亳不起眼的粉丝。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他有深邃的眼神,他有性感的朱唇,他有分明的颚骨,他有完美的身材,他有带磁性的声音,简直是性感的代言人。

  能够令我不能自拔的,岂止那么少。

  钟仁曾说过:'成绩不好的话,请不要喜欢我。'说到这里,歉疚感立马涌上心头。我顿时觉得自己不配喜欢他,因为我成绩不好。所以我要努力读书才行!我甘愿为金钟仁做任何东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虽然我是上千万人群中的一个不闪不亮的女孩。

  他很喜欢跳舞,其中的芭蕾和爵士更是从小开始接触,长大后就成为了队内的主领舞。

  他对跳舞的热诚加上经理公司的工作安排,令仅仅二十岁的钟仁患上严重的腰伤。一日复一日,腰伤日益严重,终于在一场表演里忍不住痛楚,倒下地了,事后也只是贴了一块药膏。这个坚强的小子仍带着微笑忍着腰痛说了一句:'腰痛没关系,可以表演的。'

  当时我眼泪不听唤的从脸滑到下巴,一行两行的流下来了,是心如刀割的感觉,我很心疼,我敢说那种感觉是非常难受。但是,钟仁的眼泪一定不比我少,一定不会。

  金钟仁,我的偶像,我的老师,我的本命。

  对不起,我连默默地举着横额和荧光棒来支持你的机会也没有。

  对不起,我是如此微不道,丝亳不起眼。

  但是,只要我能在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中为他点起一支明亮的蜡烛,我愿意继续沉迷下去。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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