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父母生育了我们,并把我们抚养成人,我们应该学会孝顺他他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和孝有关的成语故事,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闻名乡里。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卖身葬父
董永,少年丧母,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拾葚异器
汉时有蔡顺,少年丧父,非常孝顺母亲。因王莽之乱,(生产秩序遭破坏)收成差而粮食不够吃。蔡顺就每日出去采摘桑葚,采的时候把桑葚分开装。赤眉军(绿林赤眉起义)看到之后就问他为什么这样做。顺回答:“黑色的味甜,用来供养母亲;红色的味酸,用来自己吃。”赤眉军为他的孝行感动,就送给他二斗米和一只牛蹄。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姿态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假装自己跌了一跤,于是他模仿小孩子啼哭的“呜呜”声,二老大笑。
亲尝汤药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了西汉政权。刘邦的四儿子刘恒,即后来的汉文帝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刘恒对他的母亲皇太后很孝顺,从来也不怠慢。有一次,他的母亲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母亲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亲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亲的床前。每次看到母亲睡了,才趴在母亲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亲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亲喝。刘恒孝顺母亲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子。刘恒统治下的汉朝国力强盛,人民安居乐业。史书上将汉文帝与其儿子汉景帝统治时期称为“文景之治”,这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盛世之一。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