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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一、夏商的政治制度
1.从禅让到王位世袭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我国开始有了早期国家政治制度。禹死后,其子启即位,原始社会的禅让制被王位世袭制所取代。
2.王权具有神秘色彩统治者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天的意志,国家大事通过占卜方式来决定。
3.初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央设相、卿士等,地方设侯、伯。
二、西周的政治制度
1.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1)目的:
拱卫周王室,进行有效统治,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内容:
①分封对象——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土地和人民授于王族、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
②被封诸侯的义务——要服从周王的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③被封诸侯的权利——职位世袭、对卿大夫再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3)作用:
①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②开发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
③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
④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⑤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序列,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趋向严密。
(4)局限:
受封诸侯在各自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为王权衰落和诸侯割据埋下隐患。
(5)瓦解:
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受到破坏(根本原因在于封建经济生产方式的产生,这一生产方式使诸侯势力日益壮大)。
战国时诸侯国变法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郡县制,分封制瓦解。
2.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1)定义:
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政治制度。(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2)目的:
加强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3)内容:
继承制;确立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家国政治。
(4)影响:
①形成了等级森严的政治制度,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②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与“家”密切的结合在一起。
(5)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互为表里;
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3.礼乐制度
(1)含义:
对统治阶级日常的政治、社会活动(如祭祀、婚葬等)制定一些规则和仪式,并配有特定的音乐。
(2)目的:
更好地维护分封制和宗法制。
(3)作用:
周礼成为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有利于统治秩序的稳定。
第2课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一、中央集权制度形成的背景——秦的统一
1.背景
春秋战国诸侯争霸兼并战争。
2.条件
①经济: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实力增强。
②思想:法家学说为秦的统一奠定理论基础。
③客观:人民渴望统一。
④主观:秦王嬴政的雄才大略。
3.建立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秦朝。
4.措施(巩固统一)
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车轨;统一文字;修驰道、开通灵渠、修长城、移民等。
5.影响
①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局面,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秦王朝,促进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
②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民族融合,巩固国家统一。
③有利于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的形成。
二、皇帝制度
1.内容
①权力高度集中天下大权,集于中央 中央大权,集于皇帝;
②皇权至上皇帝总揽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皇帝有权任免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
③皇帝独尊(皇帝神圣)创制皇帝专用称号(朕、 制、诏 、玺);
④皇位世袭。
2.特点 皇位世袭——权力的不可转移 皇权至上——地位的不可僭越 这是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重要特征
三、中央官制
1.内容:三公九卿 丞相——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御史大夫——副丞相,上传下达,负责监察百官太尉——管理全国军务九卿(诸卿):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分管国家各项具体事务
2.特点
①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力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掌握在皇帝手中。
②军政大事,先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以减少决策失误。
3.利弊:利: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弊:因皇权过大,易形成君主专制独裁,缺乏对皇帝的监督与制约的机制。
四、郡县制
1.背景:①春秋战国时期,一些诸侯国已陆续在新建并的地区设郡县;②秦统一后,通知区域空前扩大;③李斯建议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2.内容: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个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建立相应的地方官僚机构,郡守、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
3.影响: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
把全国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入国家政治体制之中,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第3课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中央集权的发展
1.汉朝
汉初沿袭秦的郡县制,同时分封诸侯,实行郡国并行制。
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王国越分越小,列侯归郡管辖,加强了中央集权。
2.唐朝
唐朝中期,朝廷在地方设置节度使。
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严重削弱中央集权。
3.北宋
军事:主要将领兵权收归中央,抽调各地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
行政:中央派文臣做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
财政: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由中央掌控。
4.元朝
河北、山西、山东等地由中央直接管理,边远民族地区由宣慰司管理,西藏由宣政院管理。行省长官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在行使时受中央节制。
行省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二、君主专制的演进
1.汉朝——内朝(中朝)
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
汉武帝时重用身边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削弱相权。
2.魏晋南北朝——三省体制
尚书省(最先拥有实权)、中书省、门下省。
3.隋唐——三省六部制
(1)三省: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
(2)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3)影响: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互牵制和监督,相权分散皇权独尊;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4.宋朝——分割相权
宋初,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
后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5.元朝——中书省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是最高行政机关,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元朝后期,宰相权势扩大。
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1、汉朝
察举制——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
2、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
3、隋朝
科举制——隋文帝时分科选拔,隋炀帝时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4、唐宋元各朝
继承并完善科举制——增加考试科目,武举,殿试等。
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第4课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一、宰相制度的废除
1.原因
根本——宰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
直接——胡惟庸案
2.措施
裁撤中书省和丞相,权分六部,以后不许再立丞相。
3.影响
加强了君主专制。
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巩固统治。
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
二、内阁的创立
1.原因
减轻皇帝沉重政务,协助皇帝处理政事。
2.形成与发展
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奠基)
明成祖——选拔翰林院官员入职文渊阁,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正式形成)
明宣宗——票拟 批红 (发展)
明英宗——票拟制度化 (发展)
明神宗——张居正任内阁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顶峰)
3.性质
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内侍机构。
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能对皇权起制约作用。
4.权力
阁臣升降由皇帝决定,职权大小依皇帝旨意而定,票拟是否被采纳还取决于皇帝的批红。
三、军机处的设立
1.过程
(1)清初(皇太极): 仿明制,设内阁,置六部(奏章票拟)
议政王大臣会议(定夺军国机要), 皇权受到很大限制
(2)康熙:设南书房(参与机务,起草谕旨)
中枢机构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南书房
(3)雍正:为办理西北军务,设军机处(上传下达)
2.特点
简 速 密
3.职能
军机大臣品级不高,但都由皇帝钦定,不得私自与官员交往
皇帝召见,只能跪受笔录,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一人裁决
军机大臣按皇帝旨意将诏令拟写成文,经皇帝审批后,传达执行
4.影响
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处理各种文书
全国军政大权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
第5课古代希腊民主政治
一、形成条件
1.地理条件:古希腊以海洋为依托,山岭和河流分割,彼此相对孤立造就了众多城邦国家。
2.政治条件:具有小国寡民和独立自主的城邦特征,这使公民更多的直接参与城邦政治。
3.经济条件:濒临海洋,海外贸易和工商业比较发达,新兴工商业者追求民主权力的渴望强烈。
(公民的定义:根据传统,凡父母祖籍均属本城邦、拥有一定财产、能自备武装服兵役的成年男子,享有公民资格。)
二、确立过程
1.梭伦改革(奠基)
(1)时间:公元前6世纪初
(2)内容:根据财产多寡,公民分为四个等级;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建立四百人议事会;建立公民陪审法庭;废除债奴制。
(3)作用:改革动摇了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基础。
2.克利斯提尼改革(确立)
(1)时间:公元前6世纪末
(2)内容:建立十个地区部落,以部落为单位进行选举;设立五百人议事会,由各部落轮流执政;组成十将军委员会;继续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利等。
(3)作用:这次改革基本铲除了旧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公民参政权空前扩大,雅典的民主政治确立起来。
3.伯利克里统治时期 (黄金时代)
(1)时间:公元前5世纪
(2)内容:扩大公民参政范围;改革公民大会;改革五百人会议;提高陪审法庭的地位;扩大十将军委员会的权力;为参政公民发放津贴,鼓励公民接受政治教育和文化熏陶
(3)作用:这次改革使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
三、评价
1.特征:人民主权、轮番而治、法律至上、公民内部平等
2.实质: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少数人的民主
3.进步性:(1)雅典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为近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2)民主氛围创造的空间,使雅典在精神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
4.局限性:(1)只是成年男性公民当家做主的民主。(2)小国寡民体制造成直接民主的泛滥,抽签选举,轮番坐庄等成为政治社会的动荡的隐患。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定义
狭义:罗马公民法
广义:通行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地区的法律制度
二、发展演变
1.起源:早期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背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制定: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
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明细
影响: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保护了平民利益。
局限:它也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2.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1)公民法
概念:在罗马共和国早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
(2)万民法
背景: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 商贸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产生许多新问题
内容:帝国对行省上层阶级大量授予公民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
影响: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成为适用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完善:《民法大全》
时间:6世纪
过程: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
作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三、主要内容
1.类型
形式:成文法 、习惯法
结构:公民法 、万民法
2.核心内容
保护私有财产 ;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实质
维护奴隶制度,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四、作用
1.维系统治
(1)为国家权力提供法律依据,稳定社会秩序
(2)调整纠纷,缓和社会矛盾,稳固帝国统治
(3)维护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
2.影响深远
(1)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2)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是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
(3)近代资产阶级将其作为反封建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有力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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