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作文

2022-10-10 自传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自传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自传作文 篇1

  十一年前一个夏日的下午,我——林欣呱呱坠地了。在父母爱的呵护下,我慢慢地成长。回想起自己的成长经历,我不禁感慨万千。

  据妈妈说,我小时候可淘气了。刚学会走路时,常常把她的手机和钥匙等等藏起来,妈妈找不到东西了,问我准知道。

  转眼间,我来到了学前班。别看我才五岁,我可是人小胆大志气高,大大小小的比赛都闪现着我活泼的身影。在一次讲故事比赛上,我声情并茂地讲述了《拔萝卜》这个故事,竟一举夺得一等奖!你们说,我是不是一个自信勇敢的小能者呢?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踏入了美丽的小学校园,再也不是那个天真幼稚小孩子了。在学校里,我被选为大队委,文娱委员,语文和数学成绩均出类拔萃,常常进入年级前二十名。作文优秀并冰雪聪明的我更是当过主持人,学生代表。在校外,我更是勤奋自律,尤其爱看课外书。我常常如痴如醉地捧着课外书看,忘却了时间,忘却了自我。在家里,我是个懂事自立的孩子。有一次。妈妈开完会回到家,我已经煮好饭菜。“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地学习,精益求精,扬长避短,超越自己我就最棒!

  童年的画面渐渐远去,我在慢慢地成长。我坚信,只要我努力,就一定可以做那个光芒万丈,最出众的自己!

  我的自传作文 篇2

  鄙人陈宣羽,祖籍沅江,无字无号,小名孛孛。

  正值豆蔻年华,面黄而眼细长,一头短发常凌乱不堪,五官勉强算得上端正,并无倾国倾城之姿。所幸父母相亲,家庭和顺。

  孛颇为自傲霸道且声音洪亮,人惧,赠名“暴力女王”,却又因甚易妥协,故常惹人发笑。

  初,孛与友约出游,期日中,友日中未至。孛怒,驱车往其庐,叱问门前戏玩之小妹:“阿姊在否?”小妹瑟瑟抖曰:“阿姊正睡!”孛勃然变色,推门而入,指友大骂:“非人哉,与我约日中,日中不至,实属无信!”友惊醒,辩曰:“勿怒,吾之错,必改之。”孛仍不解气:“汝已负我,如何改之?”友蹭吾手谄媚道:“吾甚累,作业劳吾神,求汝之谅,今日任尔驱使!”孛转怒为喜,急曰:“速去更衣,吾待之!”友人离去,孛敲桌待之,稍后,前事尽忘,欣欣然相与出游。

  孛就读于政通,此校甚好,孛学亦不错,居班级前列,唯厌学于洋人之语言,虽甚认真,然屡败屡战,也不曾放弃!

  孛有一兄,名哲皓,为士卒,颇高大,与孛关系甚好,两人同游南沙,兄望海叹曰:“此水甚清甚美,愿阿妹如此水一般!”故孛最爱海。另有一物莲,本亦是心头所好,其物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亭亭玉立如仙人,乃世间极美之物。孛闲时曾养之,不得其法,致莲枯萎而死,无奈弃之,遂终不养莲!

  孛极易满足,每有购奖券,以得末奖为荣,至于连末奖也不得,亦不恼!

  如是而已,孛实属平凡也!

  我的自传作文 篇3

  一天中午,妈妈在睡午觉,我在家里很无聊,就跑出去玩了,跑到楼下看到只有一个人,我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扫垃圾,我感到很好奇,阿姨准备要走了我便跟了过去,阿姨的家很远。下午阿姨家要杀鸡,我就蹲在地上看他们杀鸡,可是我没有想到爸爸在辛苦的找我。突然,有一个男人的身影跑到我面前把我拉上就走,原来是爸爸,他满脸全都是汗珠,我一想:“今天,完蛋了我,”回到家,爸爸一把把我推到床上把门一关,把衣服往上一握抬起手就向我打来,爸爸一边打我一边说:“再让你去别人家,而且还不给家上说,你知道爸爸妈妈多担心。”过了几分钟爸爸终于不打了,我出来妈妈一看我身上一块青一块紫的,我看妈妈的眼眶都是湿的,妈妈还对妈妈说:“孩子还这么小你就打她,骂上几句就行了吗,还要打。”妈妈又对我说:“你说你呀,一天天的不让大人省心。”唉!今天好倒霉呀!我要永远记住这天。

  小时候的我淘气不让大人省心,可现在我懂事,乖巧可以帮妈妈做家务事,不让爸爸妈妈操心。可爸爸打我是为我好,他们是为了我的安全,我们要珍惜他们,不让他们操心,和我一起做吧!

  我的自传作文 篇4

  十四年前,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哭声,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十四年后,我坐在书桌前,记录下这十四年的点滴。

  生于商贾之家,有疼我爱我之父母乃我之幸。他们不图我能飞黄腾达,只求我能吉祥如意,自由自在便好,故起名为“吉菲儿”。而我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整个童年时期都在放飞自我。上至冰箱,下到床底,家里大大小小的角落都被我宠幸过。我也因此成了医院的常客,骨折那般刻骨铭心的痛感都未能阻止我前进的步伐。

  时间从我淘气的步伐中飞速溜走,我转眼间便踏上了求学生涯。从一年级的无忧无虑,盼望长大,到六年级第一次面对分别的惆怅。追忆童年的轻松,我都是秉承着“能学一点是一点,能过一天是一天”的原则,浑浑噩噩地走来的。故对于考试的超常发挥而受到老师和同学的称赞,实是惭愧。

  步入三中,步入少年,能遇如此良师益友更乃我幸。面对新起点,我下定决心改变自己。一年时间,不断成长。啦啦操、足球赛绽放自我,课代表、班长培养自我。考试的大雨一场接着一场,知识的浪花一浪更比一浪强!深刻意识到自己仍需不断努力,提高成绩。体育成绩亦需不断锻炼。在人生路上不断努力!

  如是而已,唯愿两年后成就最好的自己!

  我的自传作文 篇5

  大家好,我就是这篇作文的主人公,我叫刘晓彤,今年十四岁了,是一个楚楚动人的一个小女孩。

  我个子不高,但是我有一双雪亮雪亮的大眼睛,这双大眼睛的下面还有一个不高也不挺的小鼻子,哦,对了,我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我还梳着一个高高的像毽子一样的辫子。怎么样?我长得漂亮吧!

  我喜欢读书,每次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总是把它们攒起来,在偷偷的跑到书店买自己喜欢的书来读,而且我买回来的书我总是喜欢一口气把它们给读完,然后再读个十遍八遍,这个我都没有问题。每天我只要看到一些书,就会半天不出来,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海洋里遨游,是我最大的快乐。因此,我就有了“驻书虫”这个外号。

  我还喜欢打篮球,人家都说个子高的才适合打篮球,不过我认为,个子矮也一样能打篮球。就比如我,虽然不厉害,但也绝不甘拜下风。

  我不但喜欢读书、打篮球,我还喜欢玩电脑游戏,什么3366小游戏,还有炫舞,都是我的最爱,每当看到电脑我也抑郁会爱不释手。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读书、喜欢打篮球、喜欢玩电脑游戏的我。

  我的自传作文 篇6

  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13个春秋了。在家庭的怀抱中我茁壮地成长,从一个天真浪漫的孩童变成一个热爱学习、懂事的少年。

  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白白的,瘦瘦的,很可爱。刚回说话时,把妈妈逗得很开心;学会走路了,那时走路还不太平衡,但我却不让人扶。有一次从台上掉下来,至今腿上还留伤疤;妈妈说我那时特别乖巧,但也特别淘气。

  一眨眼的工夫,我该上幼儿园了。可我却特别顽皮,在老师不注意时,我悄悄地爬出学校的铁门,跑回了家。妈妈回家后,见我不想上幼儿园,把我臭骂了一顿。

  在儿时的记忆里,我是个倔强的孩子。记得六岁那年,我偷偷拿走了爸爸钱包里的3元钱,被爸爸知道后,脱掉了我的裤子,把我的屁股打得开了花。后来,我进了十一小读书。在优美的校园里,我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从此爱上了学习。我的作文曾获“北海市市级小学生读写能力”一等奖。

  升入六年级,我的爱好变得广泛起来。开始练习书法,喜欢在网上阅读文章。我再也不抱怨作业太多了,学会了变压力为动力,学会了珍惜时间。遇到困难,我就勇敢地去克服。

  我想: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带着顽强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我就一定能迈进成功的殿堂。

  我的自传作文 篇7

  鄙人姓易名施磊,好汉一枚。现存于地球12年,风华正茂却是“鸡立鹤群”。有人说我是“三不像”,手像猴子,腿像鸡,身高又是“老鼠精”。这不明摆着说我是手长腿短个子矮嘛!

  别看我说起话来十分不正经,可我却有一个十分正经且非常伟大的梦想:我要坐上神舟六号飞往太空,去饱览宇宙中的大好风光,去呼吸火星上的新鲜空气(呵呵,虽然火星没有空气)。为了圆我的飞天梦,我每天坚持做体育运动,努力吃饭,但我总是吃不壮—都吃了12年的大鱼大肉了,体重还在50多斤徘徊;都补了12年的钙了,身高还是在一米四几乱蹿。我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这是先天性的,说好听点儿叫吃不胖,说难听点儿就是骨瘦如柴。于是去太空又有了一个新的目的——长高长胖。听说在太空里因为某种原因,人会在一天之内长高、变胖,照这样计算,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成为比姚明还要高的巨人啦!

  我很挑三拣四,这挑的可不是食,而是书。我这个“挑书虫”啊,最讨厌啃那些枯燥无味的书,尤其像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之类的。看这种书时间一长,我就头昏脑涨,每当这时就会犯病——打瞌睡。妈妈说这是“读书瞌睡症”,但我对小说这类的书却从不犯病,一拿起小说就爱不释手,这算是间歇性病症吧?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前我总觉得我的那块金子变质了,但老天有眼,总算赐予了我一个比较好的“超能力”——做家务。在认清事实后,我努力发愤图强,终于从“家务菜鸟”晋升到了“家务中的战斗机”,以至于每次见到垃圾时我都忍不住弯腰拾起,丢掉,拾起,丢掉。因此,每年家里举行的“家务大王”比赛我都荣获一等奖。“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我这个优异的能力,家人给予我的肯定是——

  “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天的碗妥妥地交给你了。”

  “地怎么又脏了?家务大王,看着办吧!”

  你们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望着背后堆积成山的衣服,只能干了。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兴趣吧。

  身高不及关羽,野心却比曹操。读起书来挑三拣四,做起家务比谁都有劲。这就是我!

  我的自传作文 篇8

  皎洁的月光洒向大地,田野上,送来阵阵微风,热的。蝉鸣声不绝于耳,当然,还有嗡嗡叫的蚊子和苍蝇。一直不知死活的苍蝇飞到我面前转圈,我伸出长长的舌头袭向它,啪的一声后,我的腹中多了一只倒霉的苍蝇。首先,我可以很自豪的告诉你我是除害虫的能手,可爱的绿色小生灵—的近亲,好吧,就是癞蛤蟆。我们有着非主流的大衣,叫声也极具个性,可是我们的名声却远远赶不上青蛙那群家伙。其实,青蛙和我们早在人咧类还是猴子时就已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那时我们吃素,想不到吧?

  我们吃果子和一种后来被人们叫做麦子的东西,我们可以说是整个世界的统治者,无拘无束,并是当时寿命最长的生物,人类的一生,只能算是我们的一天罢了。可这裸猴后只不过是创造了自己的语言,身材高大,手脚灵活,就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主宰者。他们收集野果的种子自己耕种,并一一起名,很快,他们发现我们“偷”吃他们的水果,便开始大肆捕杀。那段时间真是不堪回首,在人类将我们杀去大半后,竟然十分得意地认为他们为世界除了一害,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们的内部也出现了问题。

  家族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应迎合人类,而另一派认为我们应该我行我素,活出我们的精彩。随后,整个内部都瓦解了,各居一方,我选了其二。但是很不幸的,就像争夺皇位是要站哪一方一样,我站错了地方。迎合人类的那一拨从此开始以人类所谓的害虫为食,养得油光水滑,皮肤绿得发亮,被人类称为“小青蛙”。而我们则活的见不得光,东奔西走,饥一顿饱一顿,皮肤凹凸不平,身材又肥又大,那不是胖的,那是饿得浮肿。因此,我们便得了一个难听的名字,“癞蛤蟆”。人类将青蛙归为益虫,又将我们归为了害虫。于是,我们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到了此时,我们才幡然醒悟,便纷纷变成了肉食动物,依旧坚持的,渐渐没有了消息。可我们并不知道什么为害虫,所以,我们有被冠上了一条罪名“乱杀益虫”。当我们终于分清害虫和益虫时,人类对我们的看法已经根深蒂固。我们值得冒险在人类面前捕杀害虫,以求平静的生活,但至今为止,还从没有谁成功过。人类的脚步声传来,我发出一声怪叫,朝虫群扑去。

  我的自传作文 篇9

  我是郑烨,我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白,不高,不聪明。但好在,我的平凡人生,也有不平凡,如果你不嫌弃,愿意听,我会慢慢说来。

  摸摸头,在头发稀疏的地方,有一个包,我还记得,那是在7岁的时候摔的。那天,表哥拉着我到他家玩,我们爬上楼梯,在沙发上蹦达。当时,我只有40几斤,可以说轻如鸿毛了。但表哥可不同,他人高马大,满脸肥肉,往那儿一站,如山、如石。也不知怎么的,那沙发竟如弹簧一般,一起一落,我竟往上跳了足足1米,我玩嗨了,完全不顾哥哥的劝阻,一边跳,一边玩。突然,我脚底一滑,立刻感到身体开始向右边的玻璃椅撞去。“呼”的一声,房间里响起了一阵巨响,妈妈他们急忙跑了上来。“咦,不疼。”我一边想一边摸了摸头,等我将血淋淋的手拿到眼前一看,不禁大哭了起来。妈妈急忙将我送到医院,缝了六针,当时我不知道有多严重,但那血淋淋的场面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点后怕呢!

  在我这坎坷的人生里,虽然有悲,但喜也有不少。在11岁那年,我第一次站上了舞台。那是一次英语讲故事大赛,一向热爱英语的我,没同老爸商量就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又开始后悔了。要知道,台下不仅有评委,还有一双双邪恶的眼睛盯着你呢!到时候忘词了,肯定会引来观众的哄堂大笑。风轻轻从我身旁走过,给我带来了一阵凉爽,但头顶的太阳却如恶龙一般,喷射着它那炽热的火焰,似乎要把人烤焦了才罢休。我的心也像这天气一般矛盾,现在退出还来得及,但这比赛应该也没那么恐怖吧。我望着碧波荡漾的湖面,希望它,能给我一个答案。“参加!”在脑中,在心中都有了一个共同的答案。好,那我就准备经受魔鬼训练。风吹雨打后,总会有绚丽的彩虹,我登上了舞台,滔滔不绝,一泻千里。观众掌声雷动,评委也给了我肯定的微笑。就这样,我给自己的艰苦画上了完美的句号,给自己的咬牙坚持赢得了一个特大号的礼物。

  爱拼搏,会努力,我用坚持,换来了登上顶峰的荣耀……

  这就是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我,我为自己骄傲。

  我的自传作文 篇10

  2002年6月的一天,随着一阵“哇哇”的哭声,一个可爱的婴儿来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此,生活的大舞台上就有了我的小天地。我的小脚丫在小天地里任意的涂鸦,涂鸦成我难忘的昨天。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上幼儿园了,每个小朋友一开始都不怎么喜欢幼儿园,我也不例外。但是,我最喜欢的幼儿园的文艺表演了,第一次看见中班的哥哥姐姐在表演,我向他们投去了羡慕的目光,太棒了!从那以后,爱上了表演,每一次的文艺活动都有我的表演呢。妈妈见我热爱表演,又是女孩,便让我去学习舞蹈,给我报了舞蹈班,让我能够更好的展现才艺。开始练功的时候非常疼,我不想学了,妈妈就开导我说:“半途而废多可惜啊,我相信你是一个有毅力的孩子,不管学什么都会很棒!”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开始向困难挑战,刻苦练功。

  当我能顺利地完成老师规定的各种动作时,我感到非常自豪,特别是参加过几次演出后,我喜欢上了舞蹈。不管是清晨还是傍晚,只要有空,我就对着镜子不停地跳,完全沉浸在表演的欢乐之中。

  8岁的我可是个小书迷。故事书、漫画书、作文书、科幻书、小说等等,不管什么书,我都一股脑儿拿起来就读。不管晚上作业有多少,事情有多忙,我都会挤出一点时间来看书,哪怕是妈妈给我看电视的时间。

  我看书很着迷。我会随着书中的趣事哈哈大笑;也会为着书中令人落泪的悲惨故事而伤心痛哭;看到本领高超、助人为乐的人,我会产生敬佩之情;看到那些烧杀抢掠的恶人和那些贪赃枉法的坏人,我心中的愤怒油然而生……每当妈妈看见我忽而大笑、忽而大哭,忽而喜悦,又忽而愤怒时,总会无可奈何地叹息道:“这丫头,真是拿她没办法!”

  当我进入了小学阶段时,我感到有一些的压力,我对学习有比较大的变化,表现更积极了,现在我在班里的职位是:文娱委员、组长、值日生等。在学习上能多看课外书籍,经常去剑英图书馆或去新华书店看书,同时注意积累好词好句,坚持每个星期写一篇日记,因此语文成绩还可以,对作文比较感兴趣,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数学成绩还算可以,但是英语一直是我的强项,平时的成绩总能拿个前五名。

  我的自传作文 篇11

  我来到人间已经渡过了12个春秋,我的出生给家里增添了许多欢乐。在温暖的家庭里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一个有礼貌守纪律的少年。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

  10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至今脸上还留有伤巴;

  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对幼儿园很不喜欢,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很不甘愿,有一次下课后,想回家了就去爬铁栅门,被老师和妈妈批评后才慢慢地安下心来。小时候我有坚强的意志,记得六岁那年,眼科医生说我弱视,妈妈给我配了一付非常贵重的眼镜,我带上后感到已不好看又很麻烦,就不愿意带,结果我天天下午跟爷爷打羽毛球,不到一年的功夫奇迹就发生了,我的视力恢复到正常了,一家人都很高兴!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龙坪小学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对学习有比较大的变化,表现比较积极,一年级第一批就加入了少先队,四年级参加了鼓号队,曾经当过体育委员、语文课代表。在学习上能多看课外书籍,经常去剑英图书馆借书或去新华书店看书,同时注意积累好词好句,坚持每个星期写一扁日记,因此语文成绩比较理想,对作文比有兴趣,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

  数学成绩还算可以,但是英语一直是我的弱项,总感到压力好大。

  进入六年级以后,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贪玩了,开始练习毛笔字了,当了书法班长,喜欢在网上发表我的日记、作文;

  我也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学会了化压力为动力,学会挤海绵似地挤时间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我小时候能克服困难写日记,现在这点小困难就不能克服了吗?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勇敢地站起来。

  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就能对国家有贡献!

  我的自传作文 篇12

  我是一个小姑娘,今年十一岁了。上帝赐给我双重性格,既是一个文静的爱看书的女孩,又是一个野性十足,胆大包天的女孩儿。

  我爱看书。记的六岁时,我捧着一本厚厚的《格林童话》在看。大人们十分惊奇,连连夸我,就是在这些夸奖中,我渐渐的爱上了看书,开始,我读的是带拼音的童话书,后来我”野心膨胀”,开始了”殖民扩张”,不只许多的中外名著,所有的好书都是我的追捕对象,不是去图书馆借,就是躲在书店里看。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零花钱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被书商骗走了。我津津有味儿的啃着书,啃着精神食粮,仿佛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又仿佛是在无边无际的蓝天中自由飞翔。于是我认识了格林兄弟笔下的巫婆,王子,公主,认识了,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和林黛玉,认识是卡斯特那笔下的小木偶。认识了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和杜真子,还有金巴狗地包天,贵妇狗菲娜和会各种笑的笑猫……

  说起书,我滔滔不绝,说起书,我两眼放光,书的世界有无穷的魔力,吸引着我来到一个又一个的奇妙境界,我不知疲倦的读着书,津津有味的咀嚼着精神食粮,书,让我潸然泪下,书,让我手舞足蹈,书,让我为之振奋,书,让我兴发如狂。同时,书还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如何命题如何写作,教我许多妙笔佳句,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默默的陪伴着我,让我的学习天天蒸蒸日上。

  我虽然有这爱看书的好习惯,但是也有一个胆子太大的缺点,十岁半时,我和妈妈去乡下,和表弟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马蜂窝,我要去捅,表弟胆小不敢,我自告奋勇地逞英雄,捡了一块儿石头就砸,石头不偏不倚的砸到马蜂窝,马蜂窝很结实,晃了几下,没有掉下来。表弟吓得满地乱跑,我想也没想,折一根树枝,就去捅,啪的一声!蜂巢掉了下来,马蜂一窝蜂的乱了起来。我傻乎乎的跑过去看个究竟,结果被马蜂叮的半死不活,身上到处都是大红包,又痒又痛。因为胆子大,我吃了不少苦头。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一个爱学习的我,一个胆子大,不长记性的我,我虽然平平凡凡,却也过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快活无比。

  我的自传作文 篇13

  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12个春秋了。在家庭的温暖氛围里我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孩童变成了一个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少年。

  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不胖不瘦,但很招人喜爱。在我刚学会说话时,把妈妈叫得很开心;学会走路了,虽走得摇摇晃晃,但不让人扶。有一次我不小心把自己绊倒在地,家人以为我会嚎啕大哭,但我却又爬起来,继续在家里“游走”着。

  一眨眼的工夫,我上幼儿园了,但我并喜欢去幼儿园。有好几次,妈妈刚把我送到幼儿园,转身走了没几步,我就又追了出来,抱住妈妈的腿不放,最后还是幼儿园老师用几颗糖才把我哄住的。

  在幼儿时期的我好奇心特别强,什么东西都想摸,什么新鲜的事都想尝试。记得有一次,姥姥出去买菜,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家。我看见桌子上有一个像糖一样的东西,还散发着一阵阵的清香,我想:姥姥把这么好的一颗糖放在桌子上,为什么不吃呀?一定是给我的。这样的糖我以前可没吃过,于是,我的好奇心上来了,便拿起那颗诱人的“糖”尝了一下,咦?凉凉的,有一股薄荷味。我索性把它含在了嘴里,可是它就是不化。这时,姥姥回来了,看我嘴里含着一个球一样的东西,便问:“你吃什么呢?”我说:“糖呗,可好吃了,凉凉的。”说罢,我把它从嘴里拿出来。姥姥一看,马上给我洗嘴。我便疑惑不解地问姥姥:“姥姥,我就吃颗糖,不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吧!”姥姥却说:“你吃的那哪是糖哪?你吃的是樟脑丸,有毒的!”听完姥姥的话,我吓坏啦,哭着说“姥姥我是不是要被毒死啦?”姥姥笑着说:“幸好没咽下去,没事。以后可不敢乱吃东西啦。”我一听没事,立刻笑起来。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太可爱啦。

  后来,我进入了平城区十七校读书。在优美的校园里,我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并从此爱上了学习。

  现在,我是班里的班长,学校的大队长。升入六年级后,我懂得了变压力为动力,并且也不抱怨作业多了。遇到困难,我就努力去克服。

  与小时候相比,现在的我确实进步了,但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还有许多未知的东西等着我去探索。我想: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劲头走下去,就一定能迈进成功的殿堂!

  我的自传作文 篇14

  人生是一本厚厚的书,每一页都记载着自己成长的足迹。从懵懂无知的儿童到热情奔放的少年,这其中也有不少耐人寻味的故事。——题记

  我家祖祖辈辈以“吴”字为号;“诗情画意”这个词中以“诗”一字贯概;草,象征着坚贞顽强,它的别名为“卉”。以此三字连贯——吴诗卉,便是我的大名!

  我于2001年时呱呱坠地,来到了这个哺育陆羽成长的小城市——天门。我是我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为了使我有一个稳定的学习环境,他们便在我的生长地安家落户。我的爸妈在鄢家巷买了一套小房子居住,他们俩整天忙前忙后,只有在晚上全家人才能在一起吃顿夜宵。

  我是一个十分倔强而且又很不安分的孩子。我的家人本是想以“斯文”为意图给我取名,希望我是一个文静、做事有条理的孩子。可“诗”不同于“斯”,音同形异,还是有差别,所以我便与性格很文静的人比起来相差很远。

  我从小喜欢看我爸爸写毛笔字,搁在书桌上的笔架挂满了大小各异的毛笔,全是爸爸的习笔工具。每次趁我爸爸不注意,我便喜欢拿着毛笔玩弄涂鸦,惹得爸爸生气。但这之后,他也会悉心地教我写几个笔画简单的毛笔字。这便是我六岁时对毛笔书法产生了兴趣。

  后来,爸爸因为工作忙无心教我写毛笔字,我便从八岁开始,就在一个专门培训书法的老师那儿学习。一学就是两年,一直到我十岁都从未放下过毛笔杆。有时我也厌倦这种要我整天握那么粗壮的笔杆的写字法。但是也不是时常的,有时一着迷,还真挺有趣的呢!

  毛笔书法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也起到过作用。我十一岁那年,学校组织书法比赛,参赛者我班非我莫属。起初,我还挺有自信心赢得比赛,可到了赛场上心里感到很紧张,但我还是镇定下来完成了比赛。最终结果出人意料——我获得了书法一等奖,尽管这样的经历在以后也有过很多次,可那毕竟是我第一次获奖,还是很令我高兴难忘的!

  如今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童年的时光已经匆匆逝去,回想起来,还是有那么多的深刻记忆令人难以忘怀。我要更加努力,在我的成长路上,无悔的度过我愉快的一生!

  我的自传作文 篇15

  我是一名快乐男孩,姓孙,名嘉程。老妈给我起名的用意是祝我能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今年我已经满12周岁了,出生在一个幸福和谐的普通家庭里。我的身高比我的年龄长得快,足有五尺之多。鼻梁上架着一副略显有学问的眼镜(呵呵,有些自恋哦!)。我喜欢校讯通,所以建立了自己的博客,博客名为“我是最快乐的”。每当空闲的时候,便与博友们分享自己的生活趣事,和博友们一起学习写作,共同交流,一起进步。

  历时一年的光景,我被校讯通评为第155期“学生博腕”。我知道,我的写作水平虽然有了提高,但在这个精彩纷呈的百花园中,还需继续努力。所以我的博客首页上,记着我的座右铭,它不断提醒着我:有梦想才能有成就,有志气才能更辉煌!我酷爱街舞,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舞动起来,忘我地沉浸在美妙绝伦的音乐之中。我可以在激情四射的舞曲之中,驱走自己的小烦恼,跳出自己的快乐。我爱好书法,写书法可以让我暴躁的心情瞬间来个180°的大转弯。那时候,我会找到一张白净的纸,一支长长的毛笔,一个墨香四溢的砚台。我会慢慢地写,心静如水,写出一个个漂亮的字,细心感受着写书法的愉快。我嗜书如命,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徜徉在书的世界,汲取营养,充实自己! 一转眼,我已经从松山五小毕业了,成为一名初中生了。

  令人难忘的小学生活里,我与同学们和睦相处,是老师的小帮手。学习上,在所有的科目里,我最喜欢数学和语文,他们让我学会很多很多,受益无穷!如今,我来到了十二中,这是一个高手如云的地方,想要在这里立足,是需要我用坚强的意志和百倍的努力的。班级内前五名的同学数不胜数,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在这个优秀的班集体里,我是最需要努力的人。我,有自己的目标,也有自己的理想。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可以出人头地。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医生,一名好医生,我要让更多的人远离痛苦,远离病魔。爱拼才会赢!我要在新的起点,奔跑起来!

  我的自传作文 篇16

  我叫朱陈昱涵,名字的来历不想过多解释,爸妈取的。

  出生于2005年4月26日的我今年13岁了,刚步入初二。

  我的童年怕是个假童年。小时候我记性差,模样傻,胆子小。拥有这些特性的我在老家常被小我一岁的表妹揍得落花流水。这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形成了阴霾,让我认为所有人都很强,我都打不过。其实,只是表妹太能打而已。上了幼儿园,定居厦门,回老家的次数变少了。远离表妹的“淫威”,加上周末会到部队看望老爸,受部队风气的影响,我胆子逐渐大了起来。甚至在幼儿园里和几个高又壮的孩子组成了风光一时的“幼儿园黑恶势力”,还与老师发生过不愉快。

  幼儿园过得很快,转眼间便进入小学了。二实小前三年我只活跃于小圈子,埋头苦干,成绩不错,朋友不多但关系不弱,也算过得有声有色。一进入四年级,相较前三个年级,节奏快了很多,成绩曾一度下滑,一度低迷,还好遇到“知音”小付。两人臭味相投,磕磕碰碰中,四年级的低谷期也就熬过去了。

  五年级可以说是我这短暂的人生经历中最精彩的一年。结交挚友小白,打快板,当主持,进话剧团,当上班干部,成绩回升,遇到第一位“伯乐”林大班主任……我风骚的身影在班级、年段、全校大放异彩,人际交往的圈子也越来越大。我如同一颗红巨星一般,迅速增大,能量增多,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可红巨星的缺点也就是灭得快。五年级蓄力用完,六年级时便显示出我的诸多不足。我也为自己的张狂和刚愎自用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只能在主持时和校外话剧团巡演时才能看到我五年级优秀的模样。

  我有些固执,有些强迫症,十分恋旧,喜欢看书,无法自拔。六年级的经历让我在初中时收敛了不少,还蒙了个二号,死赖着,尽量不掉下来,又逐渐变得没什么声响,变化太大,太多了。

  白嫩长发少年变成了莲花中学初一13班光头老爷们会的一位名誉会员,挽回2号的位置和在壮汉群中求生成为了我目前的目标。

  年轻的我,张狂的我。

  未来的路,漫长的路。

  新的开始也象征旧的结束。我很恋旧,不过也会在新的篇章中续写属于我的传奇或平凡的故事。

  我的自传作文 篇17

  我,一个乐观、开朗的大男孩,可老妈却总说我“一根肠子通到底”。在2006年,我告别了居住十月的子宫,哭闹着来到了这个世界,在这个未知的世界生活了十一年。

  我小时候十分淘气,听妈妈说:“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经常踢她的肚子。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也是这是这样。那时我并不喜欢学习,上课的时候,我经常在一旁自娱自乐。记得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拿着纸叠飞机玩,一个叫王月翔的小胖子突然要抢我纸飞机,这个人经常这样欺负我,我早就想收拾他了。那个小胖子一把拿着我的纸飞机,我故意和他抢,他一看更用力了。就在这时,我猛一松手,他就立马摔了个仰面朝天,还把后面的同学碰到了。老师看到了,把我们两“请”出了教室。

  在我上小学之前,妈妈为了让我爱上学习,也为了帮我提高学习能力,就努力让我学习拼音,我当时非常不乐意,天天喊:“我不学!我不学!”后来妈妈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我每次正确说出了拼音妈妈就给我一颗水果糖。果然,小孩子都经不起糖衣炮弹,在水果糖的攻势下,我学会的拼音越来越多,会的字也越来越多。家里亲戚每逢见我都会夸奖道:“小小年纪就会这么多字,真聪明!”妈妈听了十分开心。

  时光匆匆,转眼间,我已步入小学成为了少先队员,开始了我的小学生涯。我第一次来到校园的时候心中也是充满了胆怯。所以一天中除了曹洋溢我没有和其他人说话。渐渐地我也和班级其他人熟悉了,朋友也多了起来。一次我跟曹洋溢玩,突然看见一个同学和一个高年级的理论。不知怎么回事,他们两人竟打了起来。我和小曹看见了,便马上上前阻止。可谁知我们越阻止,他们两个打的越凶。我就要小曹去给老师说,我负责拉开他们两个。有句古话说的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不,应验了,一不小心,我被他们两个用脚踹进了泥坑里。幸好这时老师来了,阻止了他们两个打架。哎,最后他们两个倒是和好了,我却在老爸那美美地“享受”了一顿。汗,早知道我就去叫老师,让小曹去劝架了。

  看完了我的自传,你一定想认识我吧,我就是齐礼闫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王博奕!

  我的自传作文 篇18

  我叫张鑫瀚,河南信阳人。我的名字笔画足足有50画之多,不要嫌多哟,它可是饱含着我们家人对我的殷切期望和美好祝愿呢!

  “鑫”这个字在字典中是财富的意思,“瀚”在字典里是广阔无边的意思,所以它们两个字的意思连在一起,就是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希望我能生活富足,吃喝不愁,而且为人要躲到心胸广阔,海纳百川。

  可是,据说,我小时候心胸可不宽广,只要别人碰我的玩具一下,我就会抢回来,抢不过就开始嚎啕大哭,经常搞得爸爸妈妈手足无措。现在亲戚朋友提起小时候的我,还会说“小气鬼”“真霸道!”

  等到我上小学时,我就变得乖巧起来。上课认真听讲,作业完成得干净整洁,成绩也是处在中上的水平,各科老师都夸赞我呢!但我有一个缺点,就是胆小,上课害怕举手,明明知道答案,而且敢肯定答案就是正确的,可就是没有勇气举起手来。完全没有了小时候抢回玩具的“霸气”。为此我也让我的老师头疼了五年。终于,六年级这最后一年里,也许是在班级同学的感染下,也许是从阅读书的故事中受到的启示,我渐渐变得开朗起来,上课开始大胆地举手,下课也与同学们打成一片。我的校园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当然,我也拥有了更多的快乐和成就感。

  成长就是这样吧,在不知不觉中,在不经意中,我们就长大了。有一天晚上,妈妈突然生病了,爸爸又不在家。妈妈躺在床上叫我给她拿体温计、烧水、冲感冒药。这些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在妈妈的指挥下,我居然做得很到位。后来,妈妈的烧终于退了,但她还是很难受。我就自己煮了一锅方便面,妈妈吃了说:“味道还真不错!”。经历过这件事之后,我发现自己似乎长大了,可以做到照顾别人了。(虽然有些手忙脚乱)我欣喜地把这一发现告诉爸爸,爸爸笑着说:“我们的儿子终于长大,成了男子汉喽!”

  回想起我的童年生活,我不禁有些怀念,但时间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时间不会停止。现在,我是一个正在备战小升初的小学生。我要甩掉过去,立足现在,拥抱未来,让未来的自己更加优秀。

  我的自传作文 篇19

  谢乐天,现年13岁,祖籍中国广东佛山。他长相“出众”——大眼睛大嘴巴大鼻子,浓密的头发和眉毛,身材比同龄人瘦弱矮小。他父亲在学校建设办工作,母亲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

  在谢乐天小时候,父亲就很重视他的启蒙教育,4岁便已进行数学和英语等方面的学习。那时,他常常是读英语读着读着声音逐渐变小,泪流满面,抱怨着这讨厌的差事。他的母亲也非常关注他的学习,不论工作有多忙,也总会抽出一些时间去辅导他的数学,同时还教会他认字、学拼音。

  2012年9月1日,谢乐天跨进了佛山市第九小学的大门,这新鲜的地方让他感到惊讶和兴奋,含着一点点的不舍目送了父母,以为在这里可以摆脱父母的管束为所欲为。第一天上课,就调皮捣蛋、扰乱纪律、到处找人聊天。于是,被班主任夏老师罚站到门口。从此,他就再也没有被罚站第二次!

  在小学期间他结交了两个很要好的玩伴,一个是成绩优秀的陈同学,一个是一腔正气的罗同学。这两位玩伴对他后来学习和性格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他在这六年的多姿多彩的小学生活中逐渐成长,思想也逐步走向成熟。

  在这段时间,他参加了一些重要的比赛,也见证了他的优秀。四年级时,参加了“希望杯”数学竞赛,进入了复赛,没有获奖。在五年级时,先后夺得了“希望杯”银奖和“育苗杯”一等奖;同时,他又拿下了全国小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而临考那天晚上他还悠闲地看着金庸先生的《天龙八部》。

  2018年9月谢乐天步入了他的初中生活。他的学习成绩在不断下滑。他从以前那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盲目奔跑的青少年。在每次考试中,他的排名一点一点往后退,始终无法达到以前的辉煌。一次次的失利使他的心一点一点地黯淡下来,他开始变得心灰意冷,毫无斗意。

  2019年9月升上了初二,他开始厌恶学习,成天唉声叹气,仿佛看透了这个世间,其实不过是纯粹的一种悲伤罢了。他回想起曾读过的《伤仲永》,为仲永的“泯然众人矣”颇觉可惜。而今,他似乎正在走上了和仲永几乎一样的道路……

  不!不是的!他其实并没有被彻底打败。在他心中,雄心仍存!他的梦想不会消失,他肯定会东山再起,为国家报恩直到那跳动的心脏累了停下为止!

  我的自传作文 篇20

  我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家庭,由于家庭贫困,我早早的尝到了贫困歧视带来的辛酸和屈辱。父亲酗酒,母亲独自将我和哥哥养大,我曾经上过小学三年级,但是教我的瓦西里神父看不起我贫困的出生,更害怕我提出的问题,“世界诞生的时间”会动摇他的地位,从此我们便结下了仇怨。12岁时,我因为在复活节蛋糕中洒下了烟灰,被开除出校,此后我便在车站的食堂做杂役,受尽了屈辱。这些不公平的待遇使我开始迷茫,促使我寻找新的出路。

  革命的红潮席卷了整个乌克兰。我的家乡谢佩罗夫卡也不例外。国内反动派和国外武装的铁蹄肆意的践踏着这片宁静的土地,对此我感到十分的悲愤,想要改变这种境况,却又束手无策,我的内心有一种一些无名的东西正在破土萌芽,一种渴望光明的信念正在占据我的整个心扉,我开始觉得工人的子女也有可以改变世界的力量。

  红军来了,他们解放了我们这个小城却因为战事频繁又撤走了,留下了老布尔什维克朱赫来,在与朱赫来相处的一段时间内,共产主义的火种已在我心中种下,我感谢朱赫来,因为他教给了我许多格斗技巧和革命的真理,可以毫无掩饰的说,他是我的第一位真正的人生导师,第一个拥有共同信念,怀着共同理想的好友。

  在朱赫来的教导和熏陶下,我参加了战争,成为了一名年轻的红军战士。我在绵延不息的战火中历练考验,一点点的褪去了我内心的鲁莽和不理智,取而代之的是如大海般的沉静稳重坚定不屈。死神的黑翼曾经多次与我擦肩而过,有时是因为战争中受了致命的伤,有时是旧伤复发,又添新疾,有时是因为感染上了致命的疾病,这些疼痛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他们如同肆虐的恶魔,张牙舞爪的想要让我心神崩溃,丧失劳动能力,可我却一日复一日的咬牙坚持着,一次又一次创造了医学上的奇迹。右眼失明使我被迫用左手打枪,双腿瘫痪,限制了我的行动,却依旧无法禁锢我那颗渴望为共产主义贡献力量的心。即使到最后双目失明,几乎全身瘫痪,我也从未放弃。

  由于身体的衰弱,我不得不暂停工作,在家中静养。为了和外界多点接触,我试着拿起笔来写作,经过丢搞的失败后,我曾一度灰心丧气,但我很快振作起来,重新开始写作。终于,我的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成功出版。我击碎了生活的铁环,重返战斗的`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保尔柯察金,一个为革命献出一生的斗士,虽然我可能平凡,但我永不放弃!

  我的自传作文 篇21

  我叫朱娅婕,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已经度过了11个寒假,在读小学6年级了,我的故乡在资阳,出生于普通的干部家庭。因为父母期望我是个文静的女生,所以在我的名字里内含个女字。

  儿童时代的我天真无邪,凡事爱问个为什么,看的天上的繁星我会问为什么有的星星亮,有的星星不亮;看到妈妈的肚子我会问为什么里面装得下一个宝宝;看的精致的木工艺品我会问为什么用木头就能够制作出来;看到……我个性爱转动脑瓜,可我却没有恒心……

  我学过画画,练过跳舞,甚至还拉过小提琴,可我凡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就开始找借口来推辞,不能持只以恒,为此爸妈很是为我没有一技只长而感到担忧。

  天真无邪的我还吧音符认成蝌蚪了呢!我和姐姐争论过几次乐谱上的图案是“蝌蚪”还是音符,但是每次都不欢而散。这个东西黑黑的还有“尾巴”怎样会不是“蝌蚪”呢?我常常这样想。可事实却证明是我错了。走出幼儿园的大门,迈进了小学的门槛。我由一个害羞、胆怯的女还长成了一个大胆的姑娘了。和小伙伴闯鬼屋、走迷洞都是我冲前锋,玩急速风车、冲上云霄等惊险、刺激的游戏,就是大人也不必须有我这胆量呢!晚上我能够一个人守家,看了恐怖片也不会觉得害怕,心里也不会疑神疑鬼。

  虽然我胆大,但是我这粗心的毛病总也改不了。这次数学测验我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数点,害我丢失了5分,与100分擦肩而过。做家作时还做漏一两道题。我不仅仅粗心大意还丢三落四呢!学习用品经常找不到,弄得我焦头难额,妈妈说我得了见忘症,我也不明白是真是假,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得了见忘症。

  我的人生像天空一样变幻莫测,不只是有阴雨,我相信,拨开云雾就必须能看见灿烂的阳光。

  我的自传作文 篇22

  我是地球,是太阳系中的一员,我每天都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有很多的“孩子”,我把一切都无私地给了他们,不求任何的回报。因为我的自转产生了昼夜交替,让我的“孩子们”有了工作和休息的时间,使他们劳逸结合;而我的公转产生了四季,让“孩子们”能感受到春的温暖,夏的炎热,秋的凉爽,冬的白雪皑皑……

  早晨,我洗漱完毕,便去宇宙里闲逛。水星见到我,向我打招呼,

  我们在一起讲讲昨天的趣事;火星见到我,告诉我,他很羡慕我,整天自由自在的;木星见到我,又与我聊聊家常,然后,我又遇到了天王星、海王星……

  傍晚6:00,我化身成一名美食家,去品尝“孩子们”做出来的美食。我先去了一家火锅店,品尝了又辣又香的牛肉;然后,我去了一家烧烤店,品尝了“臭名远扬”的臭豆腐;我还去了面馆、湘菜馆……最后吃下一碗香飘千里的过桥米线,我心满意足地去到“东方明珠”的塔尖,看到我的“孩子们”茁壮成长,我开心、幸福的笑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但是,他们也乱砍滥伐、排放污水和废气等有害物质,使我的身体虚弱了,我被“孩子们”折磨得不成样儿了。于是,我又化身成一个病人,来到“孩子们”的医院看病,在心内科,医生告诉我:我的血管严重堵塞,需要做手术,如果再不及时清理,就会发生心梗,导致死亡!在外科,医生看见我受伤的肌肤,都为我受到这样的伤害而惊愕,不忍直视!

  人类,我的“孩子”,快醒醒吧!你们以为“虐待”我以后可以移居第二个星球吗?不可能,因为在四十万亿千米内,是不可能有“第二个地球”的!希望你们早点醒悟,珍惜现在仅存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我的自传作文 篇23

  “哇啊哇啊”一阵哭声划破2006年某天的天空,这样我便开启了人生的旅途。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梁钦能,我今年12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的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我的自传作文 篇24

  我出生在那个风云变幻的年代。彼时,我的家乡正笼罩在乌云之下。但是,我却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一缕微芒乍破天光之时,以英雄的姿态,迅速成长起来。英雄有我的名字——保尔·柯察金。

  我出生在谢佩托夫卡。家境贫穷,只有母亲与哥哥阿尔焦姆挣点工资,靠着这些微薄的钱过活。在被退学后,年仅十二岁的我,在一间车站当起了锅炉工。正是少年时候,我认识了富家小姐冬尼亚,在相处中渐生情愫。同时我也结交了朱赫来。革命对于此时的我,就像蒙在纱巾后的一团火,朦胧看不真切,却又让人心生向往。

  之后,我因为解救朱赫来而被维克多举报,不幸锒铛入狱。机缘巧合,我出了狱,挥别了儿时人间苦痛,革命之火烧满了我整个胸膛。但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战役中我受了严重的伤。失明出院居二线,风浪不改党初心。

  因负伤严重,下的战场。我与资产阶级的女儿冬妮娅早已不再联系,而是开始被我的盟友——丽达的魅力所吸引,我在筑路时,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价值。我是如此的热爱革命,与杜巴瓦进行贯彻到底的斗争。

  但命运总是如此无防,身体上的伤痛、生活的铁环紧紧箍住了我自己,病情一步一步地加深,到了此时,我甚至仅仅只有二十四岁,却被痼疾折磨得连下床走动都是难事。革命的火种此时已然焚烧了我的整个身心,若论放弃——自然是不可能的。

  我协助达雅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党员。我在达雅与母亲的协助之下完成了他的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我的手稿在途中丢失了一次,但保尔并没有灰心,继续完成了创作。我的小说备受赞赏,终于拿起了笔这杆武器,仍为祖国、革命奋斗着。生活的铁环被击碎了。

  英雄的成长,充满坎坷与风雨。但如果没有风霜的洗礼,又如何成为一名英雄?

  我的自传作文 篇25

  我的一生如航行在辽辽大海上的帆舟,处处风浪涌袭,危险十分,艰辛而又屈辱。或许不幸,但我从未这么觉得。

  保尔·柯察金,我的名字,自幼家境贫寒,迫于生计,小学三年便外出谋生。至于为什么,因而在复活节糕的面团上撒下了烟灰,所以被迫退学,不过没什么,即使不退,那该死的神父也不会让我好过。但不得不说,一下无所事事和步入社会的困境让我有些迷茫。无奈,我便在车间食堂开始了两年的工作,这期间,社会的屈辱,人性的黑暗好像全部涌现,内心的渴望光明仿佛占据全身,我迫切的想要找到光明,步入另一个全新的世界。

  之后,我又迈入发电厂工作了一年,而此时革命狂潮正席卷而来。面对国外武装的肆意侵踏,愤怒、不甘,却无能为力,此时渴望光明的心也更热切了。不过幸运的,我遇到了我人生第一个真正启蒙与我,教于我人生真谛的导师—朱赫来。他与我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他教我干活,跟我讲生活琐事,他教我打斗技巧,教我学会抗争,了解革命,成为了一个自觉的革命者,那时我不过13岁。之后,15岁我加入共青团,不久又加入骑兵团,成为一名骑兵。在攻克里沃夫城的战斗时却身受重伤,右眼几乎失明,在被迫转业的精神折磨中曾几次灰心,落入低谷,但对革命的执着,光明的向往,让我又步入了战斗之中。

  先是铁路工厂,再是修筑铁路,已患上旧疾的我却无心管暇,在抢捞木材的劳动中,我又一次参加,却是身体健康恶化的爆发点。1927年全身瘫痪,1928年双目失明。

  可我不放弃,我转武从文,几番周折,《暴风雨所诞生的》成功出版,我的战斗征途仍在继续。

【我的自传作文】相关文章:

[我的自传作文]我的自传作文09-27

我的自传的作文06-11

我的自传作文05-18

我自传作文06-10

我的自传作文03-04

我的自传作文11-06

作文我的自传08-10

我的自传作文03-30

我的自传精选作文05-02

作文:我的自传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