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政工职评工作按照部领导的要求,深入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实现政工职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完善政策,深化教育,加强政工理论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工作是:
1.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市政工职评办在继承政工职评工作传统的基础上,对现行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先后起草完成了《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补充意见》、《天津市政工职称评审政策规定问答》、《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受聘在岗履职情况考核实施意见》、《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评比表彰办法》及关于《天津市政工职称评审政策规定问答》的补充规定等8个文件,并经市政
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于20XX年开始实行。新修定的政策在保留原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基本原则、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申报人员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考评,构成了对政工专业能力水平的综合评价体系,使政工职称的评审和聘任、政工专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政工职评部门和政工专业人员的管理,有了可考核、检查、评鉴的依据,健全了评、聘、管、训的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政工职评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了一步。
2.扎实稳妥地搞好高级政工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的评审工作。为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4月9日至5月18日,在我市商业系统和和平区进行中、高级政工职称评审工作试点。试点中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政策,并及时总结推广了5个试点单位评审工作的经验。在此基础上,6月18日召开市政工职评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培训政工职评工作骨干。申报评审过程中,市政工职评办多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讲解政策、咨询服务、排忧解难。还组织了市高评委学习会,介绍政策,汇报审阅卷情况,并听取和落实了高评委会的指示和要求。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认真负责,严把政策,严格标准,经过层层推荐筛选经高评委会通过,有563名政工人员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今年,是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职称的首评年。根据怀远部长要“严格把握政策,要少而精”的指示进行了首评试点。在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对象推荐小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对象参评作品评阅小组”及申报、推荐、答辩、作品评阅、审卷评审等评审程序的同时,对申报对象进行了摸底,经推荐小组推荐已有10名同志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人。现已按政策规定和评审程序进行报卷。天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开创了我市政工职称评审的先例,是市委实施人才战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工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调动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为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今年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了政工职称的评审,并制定了《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补充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有20名在非公企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被评定为高级政工师,加强了党对非公企业的领导,对促进非公企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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