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修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装修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经营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 经营品牌;
2、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承租甲方的店铺进行装修,丙方系专业装修公司,负责依照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
3、甲方基于与乙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装修费用单价为¥元/平方米,装修面积为平方米,总装修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装修范围:
(一)装修店面地址:
市楼 铺位。
(二)装修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板及展柜之制作及安装(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工期:
(一)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装修工期总日历日数:年日至 年月 日止)为限。丙方知晓乙方店铺开业日期,并保证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竣工。
(二)乙方店铺开业日期: 20xx年 9 月 25 日
(三)工期延误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经营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三条、装修费用的支付:
(一)支付时间:
甲方依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装修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币 ) ;
2、丙方进场装修前天内支付总装修款的
人民币 ) ;且丙方向甲方出具装修统一发票。
(二)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下列账户视为完成支付义务: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其他约定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不能如期进场或者不能如期开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已经收到的装修补贴不予退还。
2、依照乙方设计要求装修款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根据前述约定须承担部分装修款的,由乙、丙双方将就包括装修款在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另做约定,甲方对此无异议。
3、甲方承担的付款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之装修费用为限,同时甲方亦不得以实际装修款低于本合同约定之装修款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丙方或乙方返还该装修款。
第四条、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并保证丙方进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施工用电的接入、运送材料的电梯或通道畅通、空调和消防设备的安装等;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支付装修款。
3、协调商场内各个部门及受影响的店铺,协助乙方和丙方顺利完成施工,并确保乙方承租店铺的装修工作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装修设计草样及制作要求;
2、及时对装修进行验收。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工程清单及工程进度表;
2、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制作及配套;
3、在工期内,服从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
4、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除三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款项之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经营合同》约定基本月租的,甲、乙双方《经营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顺延。
(二)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若因为丙方原因造成装修施工无法按约定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总装修费用的之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1、乙方承租店铺内所有可移动之实物资产,包括所有展柜、家具、灯具、电器部分、陈列道具等一切设备及物料在乙方撤柜时均属乙方所有。
2、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另一方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须履行通知义务的,均应当以当面签收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相对人。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的,应按照各方在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一旦特快专递送达上述地址且经该方工作人员签收的,即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地址变更发生而客观上不能送达或退件的情形亦视为送达收件人;收件一方若认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不符的,应在收到邮件后三日内通知相对人,逾期视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一致,并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并不能以此主张送件人未履行通知义务。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1:乙方承租店铺附图;附件2:甲方《装修管理规定》。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三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修合同 篇2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层
号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3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房屋概况: 室 厅 卫 阳台 厨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元,大写:
包括 水电工, 木工, 瓦工, 油漆工 ,垃圾清运费 ,材料搬运费
三、 付款方式
1、进场第一天付10%,水电管线排好经验收合格后付20%,泥木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40%,竣工之日后3个月5%,6个月5%。
2、全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发生,甲方提供乙方5%-10%的奖励。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其中大宗用料乙方须提前七天提报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对于列入附件3“乙方可临时采购的材料清单”中的辅料,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10、工人有责任节约材料,超出合理范围的视为恶意浪费,乙方须承担相应损失。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替补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方承担,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 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水、电保修期为两年。在保修期内,损坏后经过修理部分,保修期顺延,但最多不超过3年,保修期内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清单
2、 施工要求
3、 乙方可临时采购的材料清单
4、 施工图纸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J08-62-97)》和合同附件《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因未按以上内容进行施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本工地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做饭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4、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经安装完毕的洁具、炊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
5、 乙方如违反2、3的规定,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6、 本工程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引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4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
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
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
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数 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
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
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
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
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
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
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
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
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
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
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
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
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
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
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
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
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
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
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
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
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苍南县马站镇渔寮学校
乙方:苍南县马站斌厥铝合金装璜店
为了给师生营造一个良好学习育人的环境,解决师生就餐问题,学校依据苍财教(20xx)83号文件规定,重新装修师生食堂。经校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学校食堂装修面积178㎡,每平米预算材料及人工造价65.00元,装潢费用约11570.00元。铝合金面积约140㎡,每平米造价270.00元,费用约37800.00元,两项总计费用约49370.00元。装璜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验收材料质量。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装璜设计方案施工,保证装璜质量。
三.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装潢全部费用。
四.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五.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苍南县xxx渔寮学校(盖章)
乙方:苍南县马xxx铝合金装璜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装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积______m2,单价为______元/m2(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以现金结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门窗不除空、不除踢脚线)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际结算。
第五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______天。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在乙方将工程材料送至现场时应付乙方材料款的_____(按送货单)。乙方工程分四次工程量(第一遍腻子粉,第二遍腻子粉,第一遍墙漆,第二遍墙漆),甲方应在乙方每完成一次工程量付工程进度款_________万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位置,甲方承担此费用。
2、按第六条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__________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要派__________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3、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7
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就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内容:
见材料明细清单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两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违约付款。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
2、乙方负责制定各类制作的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乙方制定的材料明细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各类工程作法的普通合格工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各类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装修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合肥天思建筑装饰公司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家庭装修合同中的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家庭装修合同中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修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转载于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修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家庭装修合同中材料的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 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家庭装修合同中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装修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号。
2、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及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括全部材料。
4、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至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的工程款。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应履行的职责。
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条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6、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8、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六条 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3、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装修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4.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4.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4.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4.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5.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5.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5.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5.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5.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5.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5.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9.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9.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9.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1.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1.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1.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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