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地目标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通知》(鲁政办字〔20xx〕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
管控工作地通知》(鲁安发201616号)、聊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地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6号)、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通知》(临政办字〔20xx〕17号)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地思想,实现对风险地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地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地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地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地物地危险状态、人地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地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损失地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地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地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地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地责任主体。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地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排查出地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 公司安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地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地,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地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地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二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地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地隐患。
第十三条 对查出地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地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地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安全负责人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车间解决不了,须由部门解决地安全隐患。 D级:班组、车间、安全负责人能够自行解决地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公司安全隐患分类: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节、维修。
第二节 安全隐患地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五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岗位、班组、车间、公司。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2
1.目的
为了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风险,防范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公司所属生产区域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环境风险是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环境的隐患,包括自然环境、生产环境、环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条通过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清除各种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全面排查治理环境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环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第四条排查检查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记录、查隐患、查环保设施设备。
第五条排查检查形式:
a、联合排查检查。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各单位、部室协助配合,组织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b、在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前夕,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进行的环保大检查、环境风险排查。
c、季节性排查检查。针对雨季易发事故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d、专业性排查检查。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排查检查。
e、日常排查检查。由各生产单位、部室组织的排查检查。
f、自检。班前班中班后进行的自我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g、互检。员工之间相互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h、交接检查。交接班时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第六条排查检查方式:采取季(月)现场排查检查与不定期巡回排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生产单位、部室进行全面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第七条建立、完善环保监督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及环境隐患整改制度、机制,保证环保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后互检互查、自查自纠。
第八条对排查检查出的环境风险或事故隐患由安全监察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设立醒目标志,并按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的`管理:
1.强化对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的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等的监控力度,立足于事先预测和防范,并加强评估、普查和建档工作。
2.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施必须做到:
a、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b、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一定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和评估。
c、对处于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
d、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悬挂或立于醒目位置。
e、定期组织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f、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g、重大危险源档案、评估报告、应急救援预案要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备案。
h、对存在环境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停止作业或使用。
第十条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环境事故隐患,必须建立详细的隐患档案(包括分布图、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的整改和监控措施等)。发现重大环境事故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同时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整改小组,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开展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援知识培训,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完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整改的场所和设施,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申请审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3
为落实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号召全体教职工查寻学校周边地区及校内学生安全工作隐患,组织动员全校学生干部及护校队员,深入学生内部发现安全隐患,争取人人参与,个个排查做到有情必报,有险必查,有难必救,确保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二、排查措施
1、分级排查
学校综治办将学生安全管理分四级排查,即包保教师排查,班级排查,年级排查,学校排查,包保教师务必从包保学生选出安全联系员,每一周要座谈一次,并要有详实记载,一经发现安全隐患要逐级上报,不留后患,班级排查实行日查制,对缺席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写好记录,及时发现学生动态,化解矛盾,消灭安全隐患,年级班级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学校由行政值日负责,从早晨6:00到晚上9:00,全天候对学校内及周边地区实行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以上若有空档,学校一律追究其管理责任。
2、分项排查
学校将学生安全工作分四大项即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期初、期中、期末组织学生召开三次法纪教育会,宣传安全工作,班级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主题班会,宣讲安全工作。
(1)交通安全:学校综治办法严禁学生骑三无自行车来校,学校发布告家长明令禁止学生骑机动车辆,并设立举报学校电话,及时查处教育到位。
(2)人身安全:门卫确保学生不带凶器来校,校园内不得燃放鞭炮及易爆物品,不得爬攀教学楼护栏、围墙,行政值日确保校门口无社会闲杂人员逗留,及时排查围攻、勒索学生的行为
(3)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小卖部进货监管会务必保证工勤人员持主上岗,小卖部进货保证有“三期”记载,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落实相关责任(具体以招聘合同为准)。
(4)校外活动安全:任何个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离校,严禁擅自组织学生离校,特别禁止组织学生游泳及郊游,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跟踪重点学生。学校综治办建立重点学生违纪档案,派学生跟踪重点学生,及时反馈,落实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4、巡查重点地段。重点地域要定期检查,如住宿楼地下室、教委宿舍区及校门围墙外,确保重点防护地域排查到位。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4
第一章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风险,防范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通过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清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1.3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1.4环境风险是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环境的隐患,包括自然环境、生产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
2.1为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从源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公司成立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2.2领导小组人员由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人员及专兼职安全员、环保管理员、技术员组成。
第三章排查检查范围、内容、形式、方式
3.1排查检查范围。公司各车间、各部门的各个工段等。
3.4排查检查方式。采取公司月检查、车间周检查,现场排查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排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环境安全排查检查。
第四章环境风险排查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4.1建立、完善完善环保监督检查、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大检查及环境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机制,保证车间、部室环保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后自检自查。
4.2在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前夕,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进行的环保大检查、环境风险排查。
4.3对排查检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或事故隐患由安环科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三定、四不推”(即: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员,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工段、工段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设立醒目标志,并按规定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5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本公司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3、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 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5)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5、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6、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7、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对于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等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 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9、对需要整改的环境隐患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0、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对所排查的隐患问题,要有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要存档备案。(备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的环境隐患排查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并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一并管理。)
12、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13、对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隐患问题都要做为下次排查的重点。
14、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15、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公司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16、对在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6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学生活动场地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7
为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检查员是否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瓦检员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和检查时间进行瓦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风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检查情况。
3、瓦斯检查员数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人数配备。仪器确保完好,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4、瓦检员是否严格按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规定执行,每次排查检查的结果是否准确的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是否标好原始记录检查路线图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检、假检现象,并是否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原始记录“三对口”对三种记录上的内容和数据、是否完全一致。
6、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报表审签制度,对存在问题是否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8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公司级排查频率:综合每月一次,日常每天巡检排查;车间级排查频率:综合每月一次,日常每天巡检排查;班组级排查频率:每班巡检排查。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
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规定限期内整改的规定执行。
5、 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20xx年安全环保考核办法》有关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 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 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 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部门) ;凡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 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 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 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对车间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组织整改,不得拖延。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环课,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说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控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
、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环课组织协调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制度
1、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和存档备案工作。
2、对排查出的隐患, 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人。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录“已整改”,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验收签字。
5、对上级有关部门排查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记录消除隐患。
、书面复查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类别,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整改到位情况以及整改责任人。
7 、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消除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总报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1、隐患排查责任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重要内容,单位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目标。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3、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一般隐患当场整改到位,重大隐患立即上报主管负责人。
5、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隐患,落实整改资金,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兑现奖惩,对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签字把关,并负责组织人员对上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负责分解落实整改责任, 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事故隐患奖惩制度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其情节、程度,分别给予相应的奖惩:
1、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每次奖励200-800元/人。
2、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合理化建议或发现消除事故隐患被公司采纳的或有一定价值的一次可视情节奖200-1000元/人。
3、未及时处理设备管道“跑、冒、滴、漏”现象,造成污染的,扣罚100元/次。
4、因操作或设备、管道破裂造成大量污染物突发性泄漏,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上报安环课,以便协调处理,违反者扣罚200元/次。
5、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开展的各种安全、环保检查、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的,扣罚100元/次。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9
消防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为了防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特制定企业规章制定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厂长主持,各分管副厂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厂长或委托的分管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班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日常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后立即填报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公司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发布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班组要按公司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标示,对本班组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三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并在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复查人员应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部门每月24日前报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公司组织整改,各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
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公司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公司消防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
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
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
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公司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六条、消防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车间由班组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消防安全专管员联系。
2、消防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体员工身份信息查询、全体员工考勤统计查询。
⑶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消防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八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公司主管部门。排查隐患是指通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每周、每天和车间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结合公司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10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厂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本厂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厂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3、 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 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的运行状态。
(2) 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 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5) 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 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5、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6、 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领导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7、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 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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