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制度

2024-10-09 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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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同相邻单位和群众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检查。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单位、科室负责人及职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一)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应当进行安全处理;

  (二)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

  (三)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要切断电源;

  (四)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容易遭雷击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五)燃气、电气管线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实际,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或是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安排专人看管,严格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相互协调,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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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防火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以免发生重大问题,如果因人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达到灭火功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送到主管部门,进行更换以备再用,严禁在没有火情时动用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三、院内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产、生活临时动用明火或一般情况下不准动用名火的地方动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员和动用明火的工作人员可在动用明火前、中间、之后必须进行检查,以防火患成灾。

  四、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的手段

  1、对于涉及问题复杂不易解决的火险隐患可通过主管部门召开有关领导参加的协商会,采取会上整改办法。

  2、对于存在严重火险隐患的部门,经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给予经济处罚,对重大火险、随时可能威胁单位财产和人员安全的,经指出后仍不进行整改的部门对部门领导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五、库房的管理措施

  库房物资必须分类、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垛与垛之间必须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据库存物资的种类,确定垛距、墙距、柱距、梁距、每个库房都要有规定储存限额和标准,不得超过限额和标准。

  六、自查隐患并接受联查措施

  各部门每月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将自查情况报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同时,认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单位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一般在每季度首月的5号)。以便提高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进行重点强调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头,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和预防处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体职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等。

  4.对干部职工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驾驶机动车、保养自驾车,自觉遵守机动车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出单位内部、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内机动车限速5公里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下班时,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在单位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时,单位门口两侧30米内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单位内试车、练车。

  5.对单位的机动车安全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问题车不许上路。

  (二)对公用机动车的管理

  1.对单位的公用机动车要按规定定期检验、定期保养,未检验合格或有隐患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2.单位机动车要有出车记录和保养、维修纪录。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用公车。

  3.公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驾驶执照。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准私自将公车交由非单位指定驾驶员驾驶。有违章现象或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单位,并按交通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对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职工有驾驶执照的,要在综合办公室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单位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提交驾驶员体检表,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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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1、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悬挂上墙并印发员工学习。

  二、场所消防安全设置要求

  (一)一般防火要求

  1、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2、室内装饰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不得违规在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二)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处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3、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消防设施器材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定期维护。

  2、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

  三、火源管控措施

  1、每日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营业期间定时进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2、禁止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气线路应当穿管保护;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应严禁明火,在场所明显处设置禁火、禁烟标志。

  5、确需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场所应暂停营业,并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可燃物、设置消防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四、消防宣传、培训

  1、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熟知:消防安全职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五、消防安全标识

  1、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包含“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内容的提示牌。

  2、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附后)设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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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单位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所有场所和人员。

  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应当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消防安全管理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单位应当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池、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供水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四、防火检查

  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火灾隐患整改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八、奖惩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对违反消防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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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单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单位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 “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 “动火许可证” 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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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组织及职责

  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单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火灾预防知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设施管理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损坏、拆除、停用。

  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便于识别和使用。

  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档案,记录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检测等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单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等。

  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五、火灾事故处置

  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火灾事故时,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并及时报警。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六、奖惩制度

  单位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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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等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活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技能等。

  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如讲座、演练、观看视频等,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和巡查要求。

  巡查人员应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完好有效。

  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人员、维护内容和维护周期。

  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

  对损坏或失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用火、用电,建立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用火、用电设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定。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建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明确责任人、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过程应进行严格监管,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

  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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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协调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活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三、消防安全管理

  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单位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制度。

  单位应加强对用火、用电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单位应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单位应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明确消防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技能等。

  单位应利用内部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

  单位应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奖惩

  单位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制度 9

  一、消防组织与职责

  成立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内容。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火灾事故案例分析、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技能等。

  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如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展消防演练、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等。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明显位置应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标志和使用说明。

  严禁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

  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记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用气,建立用火、用电、用气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用火、用电、用气。

  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定。

  定期对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过程应进行严格监管,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七、消防值班与巡查

  建立消防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和事故。

  加强消防巡查工作,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情况等。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

  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九、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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