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部的管理制度

2022-06-15 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部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部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职工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械设备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管理。

  第二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一节从业职工的资质要求

  第四条从业职工必须到市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从业职工需经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培训。

  从业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第五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者,应暂停餐饮工作或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从业职工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

  第二节从业职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六条从业职工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

  第七条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条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等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第三节食品采购索证管理

  第九条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认真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

  第十条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严防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第十一条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第四节食材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原材料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后勤应不定期抽查食材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见附件《食材出入库管理流程图》

  第十三条仓库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材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0mm以上,贴有原料采购时间、保质期等内容标签,并定期检查,领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按程序作报废处理。

  第十四条食材必须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五条仓库建立出入库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必须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鼓励职工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所售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后勤保障中心反映。

  第十七条必须做到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售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五节食品加工管理

  第十八条食堂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刀、砧板要生熟分开,熟食刀要天天用沸水消毒5-10分钟,砧板每周必须用沸水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九条蔬菜一般应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臵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初加工要去掉老、黄叶;大米要多次淘洗直至白净,无砂粒才能进蒸柜;瓜果要去皮、洗净。

  第二十条食品原料严格实行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品与杂物分开。食品与药物分开。

  第二十一条食堂工作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工作前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废弃物、泔水应有密闭容品存放,当天清理完毕。

  第六节食品品尝留样

  第二十三条食堂每餐销售的主副食品必须留样,留样工作由轮值厨师和食堂主管具体负责。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时,可及时提供样品。

  第二十四条食品留样必须臵入独立干燥密闭的容器,注明日期和加工人员姓名与菜名,放入干净的保鲜柜或冷冻柜,并与其它物品分隔开。

  第二十五条食品留样时间为24小时,24小时后由食堂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换或处理样品。

  第二十六条食品出售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质量检查和品尝,并签字确认,严禁问题食品售出。

  第七节餐具管理

  第二十七条餐饮具必须严格实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做到清洗、冲刷、消毒、保洁四过关。

  第二十八条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九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餐具等必须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第三十条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第八节冰箱冰柜管理

  第三十一条冰柜、冰箱确定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两次对冰箱雪柜大清洁,天天两次小清理,并做好记录,保证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食材贮存要做到生熟食品、半成品分层分开存放、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设熟食专用冰箱。所有冰柜、冰箱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储藏食品名称。

  第三十三条每天检查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先进先出,保证新鲜,无变味变质。

  第九节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有计划地消灭苍蝇、蟑螂,要有消杀记录。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食堂剩饭菜和垃圾要及时清运。

  第三十六条食堂隔油池垃圾要联系有资质的专业餐厨垃圾回收清运公司或专人定期回收,要签订协议,注明回收用途,有必要可跟踪查明其用途。

  处理隔油池垃圾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等。

  第三十七条发现有把隔油池垃圾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等违法行为,立即汇报或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第三章工作餐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职工工作餐由所在部门申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由后勤保障中心按月核发放工作餐票,职工凭票领取工作餐。

  第三十九条各车间职工工作餐周一至周五由车间综合员负责按本车间当天实际上班人数订餐。周六、周日工作餐由各车间当班班长(或指定负责人)按本班组当天实际上班人数如实电话订餐。

  第四十条食堂按各车间上报订餐数送餐,各车间须指定负责人领餐签字确认,汇总后须各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生产运行部审核签字。

  第四十一条后勤保障中心须关注订餐数量变化,发现变化过大要及时与生产运行部核实。综合管理部随机抽查各车间订餐数量与当班职工是否一致,并列入考核。

  第四十二条各车间应积极配合食堂做好餐盒回收工作,需指定负责人在食堂工作餐盒回收记录统计表上确认签字。餐盒确认丢失或损毁,车间负责追偿,赔偿标准以餐盒采购价为准。

  第四章公务接待

  第四十三条公司级公务接待用餐由综合管理部前台秘书确认,综合管理部领导核准后向后勤保障中心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车间级的公务接待,需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领导核准,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后勤保障中心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四十五条为确保公务接待餐质量,综合管理部前台秘书应与后勤保障中心沟通,5人以下应在开餐一小时前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5人以上应提前一天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五章应急与信息报送

  第四十六条发现饮食事故或食物中毒反应等情况时,立即逐级汇报,必要时可越级请示。视情况轻重缓急,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十七条对可疑食品控制处理。封存可疑食品,保护现场。追回已售出可疑食品。

  第四十八条消毒接触不良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设备和场地,加工人员也需消毒。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后勤保障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餐饮部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目前我司经营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下属各分店的财务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其他加盟合作的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核算原则、科目及报表

  第三条 本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第五条 本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六条 公司及下属各分店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计提折旧、应交税金、各项摊销和预提等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七条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八条 本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数额;企业因分立、合并、变更投资时资产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资产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

  第九条 本公司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待摊费用、存货等。应收及预付款、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其贴现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条 本公司不计提坏帐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年度内所发生的坏帐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第十一条 本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备用金二级科目,公司采用备用金定额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核定一定金额的备用金,使用单位实际使用后所产生的支出,以符合公司规定的原始凭证向财务部报帐,财务部在审核无误后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

  第十二条 本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内部往来二级科目,专门核算本公司下属各企业内部之间以及与公司本部之间的业务往来。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均按实际成本计价,上述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均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第十四条 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家具用具、办公用具、工具、陶瓷用品等;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方法,所有低值易耗品均在领用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个别分店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公司对各分店的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费用。

  第十六条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或虽不属于经营用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物品。

  第十七条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房屋为20年;

  (二)通用机械及其它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第十八条 本公司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第十九条 本公司所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第二十条 公司出售或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残料价值减去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值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即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进入期间费用;年底在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应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5年的期限内分期调整扣除。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而各分店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营业费用,各分店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不计提职工福利费等,所发生的职工福利等开支直接记入期间费用,但其开支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4%。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核算,当期发生的销售折让及免单,直接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当期发生的现金折扣,属于公司的计入财务费用,属于各分店的可计入营业费用。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本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被没收财物损失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另有约定的除外);

  餐饮部的管理制度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食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食品。

  (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食品;

  (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食品同批次的食品;

  (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食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食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食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

  (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四)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食品;

  (七)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食品召回应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食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食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内外环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规范内外环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二、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三、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四、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五、餐厨废弃物应有专人负责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与有餐厨废弃物收运资质条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

  六、餐厨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做到日常日清。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

  七、餐厨废弃物放置场所远离操作间,储存容器密封清洁并有明显标识,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八、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餐饮部的管理制度4

  一、餐饮部卫生防疫制度

  餐厅环境卫生

  1、不准储藏食物于角落、衣柜及橱柜内。

  2、不准丢弃余渣于暗处、水沟及门缝。

  3、凡已腐烂的食物,不得留置或丢在地上。

  4、厨师尽量避免用手拿食物,餐厅人员切记勿用手拿食物。

  5、在地上拾捡东西,搬运桌物品后,要先洗手再服务。

  6、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不随地吐痰、感冒、生病需及时治疗。

  7、随时保障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大扫除。

  8、各类餐具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消毒,保持卫生清洁。

  9、服务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0、客人用餐后的残渣,立刻收拾干净。

  11、餐厅工作台面随时保持清洁,不留置任何食品。

  12、发现有苍蝇等昆虫,立即报告,并彻底扑灭消毒。

  13、餐饮部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并公布,良好的个人部门奖励,不合卫生标准限期整改。

  厨房卫生

  1、厨房日常卫生实行包干负责,及时清洁制度,对不易污染和不便清洁的区域或大型设备,实行定期清洁、定期检查的计划卫生制度。

  2、厨房的常用的用具,每天上下班都要清洗;厨房的炉头喷火头每半月撤洗一次;吸排油烟罩每天清洗,每周彻底清洗,并清洗过滤网。

  3、干活库每周盘点、清洁一次。

  4、厨房天花板每月清扫一次。

  5、每周指定一天为厨房卫生日,各岗位彻底打扫包干区及其它死角卫生,并全面进行检查

  6、计划卫生清洁范围,由所在区域卫生人员及卫生包干负责人负责,无责任负责人区域,由厨师长统筹安排清洁卫生工作。

  7、每期计划卫生结束后,必须经厨师长检查,其结果将与平时卫生成绩一起作为对员工奖罚依据之一。

  厨房冷菜间卫生

  1、冷菜间操作、保藏必须作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单独冷藏。

  2、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洗手、消毒规定,洗涤后用75%的酒精棉球消毒,生熟分开,凉菜前要再次消毒,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再次消毒。

  3、冷荤制作、储藏都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包含各种用具,避免交叉污染。

  4、冷荤专用刀、砧板、抹布每日用后要洗净,次日用前要消毒,砧板定期消毒。

  5、生食食品必须洗净后,方可放入熟食冰箱。

  6、盛装冷荤、熟肉、凉菜的器皿每次使用前刷净、消毒。

  7、冷菜间紫外线消毒灯要定时开关。

  8、冷荤熟肉在低温存放,次日要回锅加热。

  9、保持冰箱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10、非冷菜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冷菜厨房。

  面点厨房卫生

  1、工作前须先洗擦工作台,和工具,工作后将各种用具洗净,消毒,注意通风保存。

  2、严格检查所有原料,严格筛选,不使用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料。

  3、蒸箱,烤箱,蒸锅,和面机等用前要洁净,用后要及时擦洗干净,用布盖好。

  4、盛装米饭,点心等食品的笼屉,箩筐,食品盖布,使用后要用热碱水洗净,盖布,纱布要标明专用,定期撤洗设备。

  5、擀面杖。搅馅机,刀具模具,容器等用完后洗净,定位后存放,保持清洁。

  6、面点,糕点,米饭等熟食品凉透后,存入专柜保存,使用前必须加热蒸煮透彻,如有异味不再食用。

  7、制作蛋类制品,需要用新鲜的鸡蛋,散黄变质的蛋不能使用。

  8、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超标准使用。

  二、餐饮部劳动考勤和绩效考核制度

  考勤制度

  1、上、下班须签到、打卡;签到须本人签准确的时间;

  不签到者视为旷工半天,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或经理签字证明,说明原因;代签到者,将处罚代签者旷工半天。

  2、迟到、早退考核

  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

  迟到1—5分钟罚1分;

  迟到5—10分钟罚2分;

  迟到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上视为旷工半天;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1天;

  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罚1分;

  早退30分钟以内视为旷工半天;

  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1天;

  早退者如有特殊情况须说明原因由领班签字证明;

  3、病假、事假

  病假须持有医院有效证明,三天以内由部门批准;三天以上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备案。

  事假须持有书面假条,三天以内部门批准;三天以上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备案。

  4、换班

  如须换班须书面说明原因,交领班签字后,由本人与换班人员相互签字确认(或由领班安排当日工作);如私自换班,将换班本人视为事假处理,换班人员视为迟到10分钟以内处理。

  5、调休、提休:如有特殊情况须调休、提休,提前一天书面证明由领班处理;提休一月内不得超过两次。

  6、离岗、脱岗

  离岗超过5分钟视为脱岗,脱岗15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7、无假不到或口头、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视为旷工处理。

  交接班制度

  1、餐厅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时,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2.交班人员应对本班工作及上一班留下工作进行情况,需交接的事宜都要有详细文字记录,并口头交代清楚。

  3.接班人员认真核对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和本班注意事项,确认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并立即着手处理有关事宜。

  3.1交接记录应列明下列事项:人员交接、物品交接、交接班记录;

  3.2客人的预定;

  3.3重要客人的情况;

  3.4客人的投诉;

  3.5未办完的准备工作;

  3.6客人的特别要求;

  3.7餐厅工作的变化情况;

  3.8经理(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4、餐厅结束营业后,当班人员应做好摆台工作和卫生清理工作,使全面器具完整、卫生;餐厅内无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摆放有序;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检查有无安全隐患,之后填写记录,餐厅人员离岗。

  餐厅考核考绩

  1、考核内容: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质量、劳动纪律、仪容仪表、个人卫生、操作规范、客人意见反馈等。

  2、考核办法。设计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标准,分别对领班、员工等进行每日工作情况考核,采用主管考核领班、领班考核班组员工、逐级考核、逐级打分的方式进行。

  3、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经济挂钩,对表现较差的员工必须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给方面较好的员工予以适当的奖励。

  4、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和考核内容,培训考核人员,确保考核工作公正严明。

  5、考核评分表由专人进行系统分析,每月进行一次情况分析报告。

  厨房考核

  1、考核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厨房生产管理水平和菜肴质量,使之符合酒店管理质量要求,使厨房管理日趋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确定向宾客提供品位高、质量优、风味独特、花色多样的食品菜肴。

  2、考核内容。结合食品菜肴质量标准和食品成本控制(经济效益),分为工作态度、责任心、操作规范、开餐前准备、加工质量、完任务情况、成本控制、劳动纪律、食品卫生与个人卫生等方面。

  3、考核办法。设计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标准,分别对领班、员工等进行每日工作情况考核,采用厨师长考核领班、领班考核班组员工、逐级考核、逐级打分的方式进行。

  4、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经济挂钩,对表现较差的员工必须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给方面较好的员工予以适当的奖励。

  5、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和考核内容,培训考核人员,确保考核工作公正严明。

  6、将员工考核情况纳入餐饮部质量分析内容中,每月再进行菜肴质量与经营效益分析的同时,分析评估考核情况,使考核工作形成制度化。

  7、考核评分表由专人进行系统分析,每月进行一次情况分析报告,报厨师长审阅。

  餐饮部的管理制度5

  1.按照培训工作分级管理的规定,部门应根据部门培训计划由餐饮部经理抓管,各餐厅主管和厨师长负责组织落实各部门管区员工和厨师的岗位培训。

  2.部门新进员工上岗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3.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分配至部门的新进员工,先由所属管区管理员进行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业务技能等培训后,落实到班组专人带教,见习上岗,待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成绩评估,报人力资源部据以颁证。

  4.厨师和员工的岗位提高培训,由厨师长、各餐厅或各管区管理员从餐饮经营的发展需要出发,根据各岗位的要求与员工岗位技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负责组织落实并参与讲课培训。

  5.岗位提高培训是一项经常性和轮训性的培训活动,培训时间要见缝插针,一般可充分利用下午休息时间进行。

  6.厨师岗位提高培训,可采用拜师带教形式,既可自行择师,也可由厨师长安排指定,师徒结对,定期由厨师长追踪评估,讲究实效,防止流于形式。

  7.厨师和员工的岗位提高培训,于每期结束后将各人的培训考核评估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8.外单位委托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分配任务,根据岗位工种派至有关管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指定专人带教见习培训,培训期结束后,由带教人员和管理员进行考核评估,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9.部门要做好厨师和员工的教育培训档案和个人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厨师、员工的接受培训和考核评估记录。

  餐饮部的管理制度6

  1.按级上灶制的目的在于提高菜肴质量,充分发挥厨师的技术特长,加强厨师管理,认真把好质量关和提高厨艺的有效培训。

  2.将厨房所有的灶位分成三组,第一组为头灶、二灶、三灶、四灶,第二组为五灶、六灶,第三组为七灶、八灶、九灶、十灶。每个灶位必须根据现有的技术队伍,由相应级别的厨师上灶。

  3.按级上灶的具体规定是:第一组的灶位,必须由技师以上的粤菜厨师上灶,主要负责传统、改良和创新粤菜、风味特色菜、宴会菜或客人特殊要求的菜肴的烹饪。第一组的头灶,必须由厨房内最高级别的厨师上灶,其它厨师不能替代上灶,以确保第一组制作名、特、优菜的规格和质量。

  4.按级上灶制对第二组五灶、六灶的规定是:分别由技师以上上海菜厨师上灶,主要负责特色上海菜的烹饪。

  5.第三组灶位是一般厨师上岗实习的灶位,主要负责中、低档次的鱼、肉类菜肴、炸制菜肴、炒米饭的制作,使普通的鱼、肉、蔬菜类保持一定的烹饪规格和水平,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出菜。目的是通过生产实践,加强基础技艺的培训。

  6.厨师必须执行上一班制日班,负责两顿饭口的菜点制作,保证满足中、晚两个饭口的需要。

  7.厨房高级别的厨师一律不兼搞杂务工作,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钻研技术,提高技术,研究食品,改良创新,并担负上课培训的任务。

  8.菜点质量由厨师长负责把关,这是按级上灶制的重要环节。凡色、香、味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菜点,不能出厨房,要重新制作;如发现质量问题,由厨师长负责查究。

  (1)餐饮部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并根据酒店计划编制的方针、营销策略、市场预测和以部门为成本中心的指导思想,编制本部门的经营预算。

  (2)餐饮部经营预算内容主要包括:销售预算、营业成本费用预算、客源量、客源结构、毛利率和餐位率、人均就餐消费水平;食品原材料、物料消耗成本;用工人数及相关费用等。

  (3)经总经理室批准并下达的经营预算分解到各部门班组的各个月度和季度,明确各部门班组各个月度和季度的目标和责任。

  (4)预算的编制要有严肃性,要与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员工分配相结合。

  (5)预算的编制,部门内部的综合平衡应服从酒店的总体平衡。

  (6)对预算的执行应每月检查、分析,使预算常处于受控状态,每季做好分析小组,连同改进措施,经餐饮部经理审批后上报分管副总经理。

  (1)经济活动分析是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通过正确评估,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B、餐厅座位数、上座率、团体包饭与风味点菜的构成比例,菜肴品种、质量、价格、人均就餐消费水平等变化对餐饮收入的影响及程度。

  C、食品原料价格、毛利变动对成本的影响程度及其对食品原料综合利用情况的分析,工资成本、原材料供应与消耗、低值易耗品消耗、能源消耗及其它有关费用的分析。

  D、经营毛利(GOP)完成情况的分析,营业收入及其构成变化对营业利润、利润率的影响,成本费用增减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3)部门经济活动分析应按月度、季度和年度正常有序进行。按时小结并提出改进,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其完成时限为: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完成于第二个月的上旬;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于本季度结束后的十天内完成;年度经济活动分析于下年度初的十五天内完成。

  餐饮部的管理制度7

  1.客史档案是餐饮部经营和销售活动中的机密文件。

  2.客史档案主要内容为:宴会的预订记录、传真内容、菜单、宾客意见反馈等。

  3.除餐饮部领导、厨师长、销售人员可借阅外,非经餐饮部经理同意,其它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5.客史档案应着重记录中外国家高层领导、各委办领导、中外企业领导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美食专家的食俗、口味特点和对菜点质量、服务质量的意见。

  6.客史档案内容要定期仔细核对,并经常补充调整。

  7.客史档案应分门别类编号或根据行业、系统划分,并按宴请日期排列存档。

  8.宴会预订部每月、每季、每年要根据档案做好营销的统计,做为餐饮部领导分析和了解市场的依据。

  9.预订员把每次任务结束反馈的意见和走访接待单位征求的意见记录在客史档案内。

  10.安排专人负责客史档案的整理、编排、清理、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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