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2022-08-10 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通用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1

  一、日常安全检查

  1、一般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2、生产岗位上的操作工人,必须按时间、地点、路线内容进行认真巡回检查。

  3、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在上班后应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4、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作业区,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5、安全、技术部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6、各级领导每日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所属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形式可以是现场巡回检查、在调度会议上和交接班日记上检查,夜间值班检查。检查的内容:

  (1)、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2)、生产前的安全情况。

  (3)、各类规章制度或注意事项执行情况。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艺控制指标和劳动纪律等。

  (4)、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情况。

  (6)、检修中的安全工作情况。

  (7)、公司负责生产的领导应经常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二、定期安全检查

  (1)、各单位和部室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每月月底将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安全主管部门。

  (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安全大检查。

  Ⅰ、春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Ⅱ、夏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讯为重点。

  Ⅲ、秋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Ⅳ、冬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由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岗位责任制,根据不同的检查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要边检查,边改进,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经,如有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务必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3)、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有关单位和科室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消防措施,如节日值班、安全保卫、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1)、根据某些生产和特殊设备存在问题,组织专业性检查,以便重点发现某项专业和不安全问题,通过检查整改加以消除。专业性安全检查对象是:电气设备,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等的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次检查登记的问题进行复查。

  四、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互检

  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情况需要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抽查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互检。

  五、检修前安全检查

  (1)、各种设备在需要检修时,首先都要由检修中心会同设备、安全、技术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准许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2)、需要高空作业时,必须进行检查如爬梯是否保险,梯子底端有无防滑橡皮,作业面附近有无高压电源等不安全因素。

  (3)、在检修中需要动火的,在检查时要检查防火措施是否可靠。

  (4)、检查电器、机械装置与外界联接是否断开。

  (5)、检查安全要求标记或危险标记是否都已做好。

  六、检修完工后设备开工前的检查

  由主管生产的厂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完工后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设备和精、细设备的检查有关单位是必须参加的。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检修工程是否完全结束,检修人员和检修设备是否撤离现场。

  (2)、要检查检修人员所带工具是否已经全部收齐,以免工具失落在装置内或装置的某一部位而影响装置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或发生设备、人身事故。

  (3)、检修和新装的设备,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有无漏气、油现象。

  (4)、有关安全装置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5)、各种管线是否畅通无阻。

  (6)、电气设备电源是否接线完好、有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7)、照明、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好用。

  七、隐患整改

  (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级管理、限期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

  (2)、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管理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向各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管理部门。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公司领导。

  (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可直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作业区接到整改通知书要认真整改,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八、考核

  (1)、企管处根据本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安全检查的结果要列入安全评比活动内容中。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2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能尽早地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管理。

  2、职责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管理内容

  3.1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公司进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

  3.1.2节前安全检查: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的节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

  3.2定期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3.2.1劳动保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2.2安全技术、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2.3<化学品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2.5应急准备与响应重点范围>的安全状况。

  3.2.6特殊工种作业情况。

  3.3季节性安全检查:高温、寒冬、台风季节、梅雨季节的防范检查。

  3.4经常性检查

  3.4.1安保部必须做好每天的安全巡逻,并做好记录。

  3.4.2部门、车间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3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隐患。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维护、查隐患。

  三、安全检查的周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是:看、量、测、动作试验。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检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量:进行实测实量,如用尺量脚手架各杆件间距、电箱安装高度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检验其实际动作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机的超高、停层、防坠限位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五、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架体、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现场防火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见车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坚持日常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

  七、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针对雨季、台风期、冬季等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的危害而组织专门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安全检查。

  八、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好整改。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4

  1、建立学校卫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负责,校医或保健教师、后勤人员参加,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布置、检查、评比等工作,评分后向全校公布,每两周评比一次。

  2、每天检查各班室内外环境卫生和包干区场地及专用教室的打扫情况,由卫生检查员打分记载。

  3、每天检查两次(上、下午)各班学生眼保健操的姿势,纠正不正确部位,确保眼保健操质量,由卫生检查员打分记载。

  4、教师上课检查学生读、写姿势,及时纠正学生出现的不良姿势。

  5、学校定期检查教室不得站用活动课,不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有1小时活动时间。

  6、学生会干部每周对学生眼保健操、卫生、纪律进行评比。

  7、每天检查教师办公室的轮值打扫情况,定期检查,要做到无积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8、每双周周四定为学校清洁卫生日,全校进行一次大扫 除,并有检查评比。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5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 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6

  一、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学校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职责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构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三、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职责点(区域)职责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景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四、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构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五、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职责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景,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六、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七、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7

  一、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由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员负责,并要有检查记录。

  三、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必须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存在隐患未整改的部位、特种设备要加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排除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职责人,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协调处理的及时上报。

  六、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日常工作并向街道安委办报告。

  七、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职责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8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传播,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特制定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一、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每期至少对食堂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按照《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对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卫生、安全检查,以促进食堂做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包括抽检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工艺流程、机械设备卫生安全。

  三、食堂采取按个人自查、分组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卫生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对每个区域的卫生检查。

  四、卫生检查实行打分评比考核的制度。检查后必须做好考核评分记录。

  五、食堂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未到达卫生安全检查要求的,提出批评或停岗再培训,待合格后重新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六、组织食堂员工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讲座,提出卫生安全工作要求。

  七、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对食堂、保管等执行卫生法规及食品,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

  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9

  第一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副校长担任督导工作联络员,配合开展督导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积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接受督导评估前,学校以自评为基础,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条 接受督导评估时,校长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查摆问题。

  第六条 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在督导评估结束后对督学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促进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建立学校督导制度。

  第二条 在督导的同时,抓好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引导教师撰写论文、研究课题,并对各科课堂教学进行深入跟踪研究,推动课改,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三条 督导室接受学校委托,进行专项督导并完成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应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条 督导室以“督教、督学、督管”为工作定位。以严格要求、细致认真、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把握现状,控制过程,反馈结果,咨询参谋为工作目的。

  第五条 勤沟通多交流是做好督导室工作的基础。督导室积极配合教务处、教科室、教育处、年级组,围绕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督导室的检查、督促、帮助、指导的职能。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督导室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说真话。

  4.身体状况良好,有工作时间保证。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督导室成员有以下职责

  1.对教师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业务考核,随堂听课,并根据听课情况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参与学校对教师的课堂测评和综合评价。

  3.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经常性的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督导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重点是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期中、期末命题审查和试卷分析、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等各个教学环节履行职责情况;

  5.监督和检查各年级实施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主要是工作计划落实,师生的日常管理,学风、班风建设,班主任培养与建设、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安全教育以及住校生管理等。

  6.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支持、服务教学工作情况;

  7.反映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和广大师生对教学管理及教学有关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8.参与完善和推动学校教学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督导落实学生成绩跟踪管理教学评价方案在各年级的实施。

  9.负责开展落实学校的课题研究计划。

  10.监督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计划落实情况。

  第四章 制度

  第八条 督导室的工作制度

  1.督导工作要做到学年有规划、学期有计划,每月有小结、学期有总结。

  2.注重收集和整理有关的教学文件、教学档案和资料。努力完成各项督导任务,并按有关规定撰写督导报告,并定期发布。

  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教学、科研活动。经常积极主动地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了解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4.召开有关人员的座谈会,进行调查、测试和个别专访。

  5.建立督导工作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教育教学督导相关信息。

  6.坚持“四个结合”的工作方法。即定期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专题汇报与经常汇报相结合、检查督促与参谋指导相结合。

  第九条 督导室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服务教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教学决策按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2.有权对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履行教学工作规范、遵守教学纪律、教书育人、落实各个教学环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直至对教师任用、考核、晋升等向学校行政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对干扰和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

  4.有权对不认真教学的教师、不认真学习的学生、违反教学纪律的学生和教职工向各年级部和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行使督导室的工作职责,实事求是地总结督导情况和资料,提出建议,供学校党委和行政表彰先进或督促有关责任人整改。

  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联动处置流程,确保市局各单位第一时间处置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派单下达的各类任务,及时反馈现场处置信息,推动应急联动响应的及时、准确、高效,根据《市级应急联动考核评估细则》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应急联动工作原则。应急联动响应遵循“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市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处置工作领导机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工作落实到人。

  第二条健全应急联动组织体系。市局成立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市本级辖区应急联动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局长担任,市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局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本单位应急联动响应联络员制度,明确应急联动响应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是分管责任人,接报及处置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统一受理、协同处置。

  第三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市局各相关单位要按规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细化规程和操作手册,形成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通过实战演练、模拟演练和桌面推演等方式方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第四条加强应急联动处置队伍建设。按照常态和非常态、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基层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建设以市场监管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专业人员为支撑力量,以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并建立应急联动工作台账。

  第五条应急联动响应工作流程。市局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下达的应急联动指令派单(包括网络派单、电话派单、天翼对讲派单)或警情通报后,根据属地管辖和职责分工,立即协调或指令相关单位及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各单位在接到市局指令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单位统一制服,携带执法证件及必要的办案、处置装备,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赶至现场(市区内)。

  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须立即向市局指令派单人报告到达现场信息,现场处置完成后须再次将处置情况报告给指令派单人,以便市局按规定及时将到达现场和处置情况报告反馈给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现场处置时,出现突发事件状况升级,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达到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按照其他相应规定及程序报告。

  第六条强化应急联动工作奖惩考评。应急联动响应按照“谁出错,谁担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市局将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处置和报告及时、全面、准确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不作为、延误时机、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授意不作为、延误时机、迟报、瞒报、谎报和调查核实不予配合或者阻挠、干扰,以及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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