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厂公司规章制度

2024-10-31 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装加工厂公司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服装加工厂公司规章制度 1

  1.员工应带妆上岗,工作时间应保持愉快精神,热情待人。

  2.在工作时间不得抽烟、喝酒,不得与相邻柜台员工聊天。

  3.应保持店面整洁,每日应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

  4.应妥善保管好柜台财物和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库存发现货品丢失,按照丢失商品的吊牌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5.每日应做好店面货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陈列货品,精心搭配和摆放。

  6.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资。

  7.上班时间不得接待朋友探访。

  8.店员试用期定为1个月,薪酬为底薪1000+2%个人销售额提成。

  9.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提成+补贴

  10.提成为当月个人销售额的2%

  11.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化妆补贴,保险补贴。其中过了试用期的`次月即可获得100元的交通补贴和100元的化妆补贴,保险补贴300元则自员工正式入职公司6个月后发放。

  12.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14.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公司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15.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16.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17.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18.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9.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和销售活动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

  20.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对货品知识熟练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销售技巧。

  服装加工厂公司规章制度 2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按照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

  3.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服装加工厂公司规章制度 3

  1.工服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服装加工厂公司规章制度 4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店铺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节假日期间和周末不得请假或休假。

  3.员工应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给予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给予处罚。

  7.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店铺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穿着公司服装外出,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员工辞职

  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辞,待公司招到新正式员工后,可给予批准。过年前一个月不准辞职。若不按此流程辞职,只能发放上月工资的30%,其余作为弥补公司的运行损失。

  服装加工厂公司规章制度 5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发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仓库应依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成品堆放

  配货中心应会同商品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0"。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库管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库位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入库部门开立"入库单",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经讲述过。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入库产品款号、品名、规格、产品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入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发货注意事项

  (一)配货中心接到"订货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发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发运。

  (三)配货中心接获"订(货)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发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单"注明"不得提前发运"的,配货中心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配货中心主管先予发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发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发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六)订制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发运。紧急时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配货中心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发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发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发运情况,若已发运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配货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配货中心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发运的"成品发运单",并通知公司总务科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一条客户自运

  (一)客户要求自运时,配货中心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退货品管理

  第十二条运输的联络

  配货中心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让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十三条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公司后,配货中心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依据前面介绍的退货单使用流程办理退货。

  (二)配货中心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配货中心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报交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配货中心办理销案。

  第十五条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配货中心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配货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销售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配货中心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配货中心自存、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配货中心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配货中心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配货中心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配货中心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配货中心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十八条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场地卫生等;

  (三)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附则

  第十九条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服装加工厂公司规章制度 6

  1、目的

  为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内部良性竞争,达到全员参与公司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服装厂全体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奖惩内容的核实调查,负责奖惩通报的拟制,并负责档案的记载。

  3.2财务部负责奖惩的'实施。

  4、文件内容

  4.1员工奖惩和记功记过。业绩分反映员工能力和绩效,功过反映员工态度、品行和纪律性。

  4.1.1奖励种类分为:记大功、记小功、嘉奖、通报表扬。

  4.1.2处罚种类分为:记大过、记小过、记警告、记警示。

  4.1.3以上奖惩与经济挂钩并纳入员工档案。

  4.2奖励细则

  4.2.1主人翁奖:具有强烈的公司主人翁意识,能够积极主动地发现、告知或协助处理其他岗位工作缺项。

  4.2.2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门和个人。

  4.2.3优秀员工奖: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绩效考核优良具有表率作用者。

  4.2.4公司形象促进奖(此奖项针对部门及个人):公司部门及员工在对外衔接、联络、展示中表现优异,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者。

  4.3评比办法:

  4.3.1所有奖项均由各部门向行政部递交奖励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行政部接申请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奖励。主人翁奖、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公司形象促进奖实时评选,申请时间、受奖部门或人员、受奖次数不限

  4.3.2优秀员工奖:每年1月按全年销售业绩、全年奖惩记录评选上年度得奖者奖励措施针对主人翁奖、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公司形象促进奖等奖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等级。

  4.3.3公司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1000元;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员工者薪资向上浮动一级。

  4.5处罚细则

  4.5.1公司员工,所有A类处罚均为记大过一次

  4.5.2B类处罚均为记小过一次

  4.5.3C类处罚均为记警告一次

  4.5.4D类为警示,每两次警示为警告一次,每两次警告为小过一次,每两次小过为大过一次

  4.5.5员工记大过一次,取消年终奖,取消福利升级,工资晋级

  4.5.6员工记大过两次,降级一级

  4.5.7全年无任何处罚,晋级一级

  4.5.8员工全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5天

  4.5.9员工全年累积病假不得超过8天(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4.5.10事病假超过限制一律按旷工处理

  4.5.11确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5.12请假者必须以书面告知,口头传达一律无效。

  A类处罚:扣除当事人当月状态工资及部门奖金50%,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同时下调一级工资,取消年终奖,部门其他人员记小过一次。

  B类处罚: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状态工资50%,并扣除部门资金30%,当事人记小过一次。

  C类处罚:扣除当事人状态工资30%,部门奖金10%,并当事人记警告处分一次。

  D类处罚:扣除当事者当月状态工资20%,部门当月奖金5%,并给予警示。

  4.5.13财务部处罚行为

  A类

  4.5.13.1未经总经理签字认可或授权支付公司资金。

  4.5.13.2未经总经理授权同意私自动用公司印章。

  4.5.13.3旷工者。

  4.5.13.4私带货物出库者。

  B类

  4.5.13.5在收到销售部交来各卖场对账单之日起7天内(含星期天)必须开出增收款发票,30天内必须收到货款。

  4.5.13.6每月第二周和最后一周,随同资金周报附送银行对帐单。

  4.5.13.7每周六上午12点前必须提交资金周报。

  4.5.13.8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者。

  4.5.13.9未按三小时答复制答复者。

  4.5.13.10未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5.13.11每月7号前未送交报表者(6份)。

  4.5.13.12其他由总经理另行规定条款。

  4.5.13.13合同审查不严,具有明显的财务方面的漏洞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5.13.14泄漏机密者。

  C类

  4.5.13.15当天的报表当天未完成。

  4.5.13.16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表者。

  4.5.13.17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听音乐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者。

  4.5.13.18发错货物或打错发货单者。

  4.5.13.19私自放无关人员入库者。

  4.5.13.20未按规定收发货品者。

  4.5.13.21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3..22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D类

  4.5.13.23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3.24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3.25窜岗者。

  4.5.13.26侮辱他人者。

  4.5.14销售部处罚行为

  A类

  4.5.14.1私自收受现金者。

  4.5.14.2未经总经理批准,超越权限,给予折扣者。

  4.5.14.3有攻击、侮辱客户行为,或影响恶劣者。

  4.5.14.4人身攻击以及和营业员发生争吵者。

  4.5.14.5有不诚实行为者,弄虚作假者。

  4.5.14.6有收受回扣,侵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B类

  4.5.14.7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计划者。

  4.5.14.8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帐者。

  4.5.14.9未能及时进行营销调节措施者。

  4.5.14.10未能及时进行人员调整者。

  4.5.14.11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报表者。

  4.5.14.12向营业员透露公司相关机密者。

  4.5.14.13未能按规定三小时答复制答复者。

  4.5.14.14未能按规定处罚下属人员者。

  4.5.14.15未能及时调拨货品保证销售者。

  4.5.14.16未能及时提供保障服务影响销售者。

  C类:

  4.5.14.17未按规定外出申报行踪者(走时登记、回时核销,并撰写报告)。

  4.5.14.18当天工作内容当天未完成者。

  4.5.14.19上班上网,聊天者,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者。

  4.5.14.20未按规定调拨货品者。

  4.5.14.21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4.5.14.22未能及时提交工作总结或其他安排者。

  4.5.14.23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D类

  4.5.14.24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4.25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4.26窜岗者。

  4.5.14.27侮辱他人者。

  4.5.15货品部处罚行为

  A类

  4.5.15.1私受厂商回扣者,损害公司利益者。

  4.5.15.2泄露公司机密者。

  4.5.15.3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5.15.4故意将不合格产品混入合格品者。

  4.5.15.5未经总经理授权,给予厂商承诺者。

  B类

  4.5.15.6未能按程序工作者。

  4.5.15.7未能及时调整货品者。

  4.5.15.8未能按三小时答复制工作者。

  4.5.15.9出差未按规定汇报汇踪者。

  4.5.15.10未及时提交工作总结者。

  4.5.15.11检验货品不及时者。

  4.5.15.12未按规定时限上货者。

  4.5.15.13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质量问题者。

  4.5.15.1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

  C类

  4.5.15.15当天工作在当天、在第二天未完成者。

  4.5.15.16上班上网、聊天者,或干与工作无关者。

  4.5.15.17未按规定程序质检货品者。

  4.5.15.18未按规定程序存放货品者。

  4.5.15.19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5.20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D类

  4.5.15.21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工作内容),可超前,不可滞后。

  4.5.15.22迟到早退者(无书面申请一律不算)。

  4.5.15.23窜岗者。

  4.5.15.24侮辱他人者。

  4.5.16行政部处罚行为

  A类

  4.5.16.1未能及时处理紧急事件者。

  4.5.16.2有攻击侮辱客户行为、影响恶劣者。

  4.5.16.3有不诚实行为,弄虚作假者。

  B类

  4.5.16.4对其他部门监督不力者。

  4.5.16.5未能完成规定完成的报表者。

  4.5.16.6未能及时提供保障,影响工作者。

  4.5.16.7对违规人员未按规定处罚者。

  4.5.16.8未能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者。

  4.5.16.9泄露机密者。

  C类

  4.5.16.10未按程序工作者(规定时间,规定内容)。

  4.5.16.11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者,或干与已无关工作者。

  4.5.16.12挑拨是非者,议论他人者。

  4.5.16.13迟到早退者。

  4.5.16.14不服从主管安排者。

  4.5.16.15工作环境不整洁者。

  4.5.16.16未能及时提交工作总结者。

  5、引用文件无

  6、记录《奖惩通报》

  7、其它

  7.1本规定由行政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7.2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复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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