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1. 个人存款证明是邮政储蓄机构应存款人的申请,为其存于邮政储蓄机构的个人存款所提供的书面证明。
2. 个人存款证明分为两种类型:时点存款证明和时段存款证明。时点存款证明,是用于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开具个人存款证明时在邮政储蓄有一定金额存款的证明。时段存款证明,是用于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至某一日期的时间段内在邮政储蓄有一定金额存款的证明。
3. 可用于办理个人存款证明的存款凭证包括:邮政储蓄存单、存折、绿卡。一本通和绿卡通卡内的子账户可以单笔或全部办理存款证明。
功能及特色
1. 一笔存款,多张证明:一笔存款可在不同时点开立多张时点存款证明;可一次开具相同时间段的多张时段存款证明。
2. 多笔存款,集中证明:多笔存款可在一张存款证明上列明,节约您开立存款证明的费用。
3. 格式规范,全国统一:存款证明全国统一印制。
服务渠道
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
办理流程
1.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时,需要出示如下资料:记载交易情况的存折/存单或银行卡、个人有效实名证件。如为代办,须同时出示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实名证件。
2.开具时段存款证明需将账户止付,存款证明的有效时间与存款止付的时间相等。需要根据需要选择冻结天数,最短冻结期限为一天(开具存款证明当天)。
3.如在时段存款证明有效期内要求提前解止付存款,需向银行交回全部存款证明原件,办理撤销存款证明。
4.如需延长存款证明使用期限,需要到银行重新填写申请书,重新开具新的存款证明,并缴纳手续费。
温馨提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只作为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存有储蓄存款的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不能流通,不能质押,不能挂失,不能代替存款凭证作为存款、取款、转账等的凭证。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相关业务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当地分行具体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邮储银行或致电95580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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