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业务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业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电信业务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办业务范围1.天翼移动电话业务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2.易通卡批销及受理(不含拆机)3.宽带业务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4.融合套餐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5.小灵通业务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6.固话业务发展及受理(不含拆机);7.BSN系统电信通信费现金收费;8.充值付费卡、电话卡销售;9.其他通用业务受理(不含拆机)
二、代办地点:乙方代办业务的营业网点地址为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 甲方负责对乙方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1)负责对乙方主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2)对专营店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服务质量检查。(3)有权对乙方办理入网用户的真实性进行稽核。(4)有权对乙方收取营业款是否及时入帐进行检查。(5)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及甲方相关内部业务、服务管理办法,对乙方作出扣减代办费等代办保证金的处理,直至暂停、取消代办资格。
3.1.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营业受理条件:(1)负责为乙方提供统一规范的专营店门头、主背板等装修。(2)免费安装CRM系统及BSN收费系统及其他甲方授权使用的办公系统。(3)负责制定乙方业务受理人员的上岗标准并进行考核,甲方在乙方取得业务上岗资格后即为其开放相应的业务受理权限,未经甲方考核认证通过前不予开放。
2 (4)甲方负责免费安装一条2M ADSL用于接入业务系统,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天翼、有线宽带、小灵通等重点产品(如有新增产品另行书面通知)月均累计放号量达到20户的免除宽带月使用费,否则按协议5.21条款进行收费;乙方负责购买MODEM、集线器,并向甲方购买密钥(500元/个,属一次性交纳,不退还);若专营店连续三个月业务收入突破30万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改造升级为光纤接入,若甲方审核同意后,则由甲方免费安装、提供收发设备、并免月使用费,乙方负责购买集线器。(5)负责各种营业系统(非终端)的维护。3.1.3 甲方负责通过系统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业务受理号码用于业务发展。
3.1.4 甲方进行业务资费调整时应提前24个小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客响工单工单形式通知乙方。3.1.5 甲方应在收到经双方审核确认金额的代办费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代办费。3.1.6 甲方按专营店业务量免费向乙方提供办理业务所需的业务登记卡、协议书、及宣传单、海报、吊旗等宣传物料。3.1.7 甲方给予乙方广告支持:在报纸、电视、宣传单页、室外广告、短信宣传业务时,应增加专营店的名称及地址。3.1.8 如乙方业务预存款余额不足时,甲方有权通过系统暂停乙方的业务受理、话费收缴权限。
3.1.9 甲方有权按甲方相关终端销售规定流程对乙方代办场所上柜销售的终端类型、品牌、型号、销售价格等进行指导、监督、考核。3.1.10 双方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发展用户的后续话费提成及其他代办费。3.1.11 双方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发展用户的后续话费提成及其他代办费。3.2乙方权利和义务:3.2.1 乙方营业执照中必须有“代办电信业务”经营项目。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资费标准,积极参与甲方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规范服务行为,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严格保密用户的有关资料和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并接受甲方的业务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维护甲方信誉。3.2.2 本条款适用于乙方合作厅/专营店(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在营业网点划定区域内不得从事与通信业务无关的活动,也不得从事其他通信运营公司的一切活动。(2)乙方在其他任何地点设立代办网点,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其他网点代办业务。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增减代办业务的项目、种类、规模、范围和营业时间。3.2.3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缴代办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至甲方指定帐号。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退还相关甲方提供的办公家具及营3 业设备,并拆除标有甲方企业标识的门头。协议终止三个月时甲方扣除本协议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再将剩余代办保证金的80%金额退还给乙方;协议终止十二个月时,甲方扣除本协议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再将剩余的代办保证金退还给乙方。3.2.4 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指定帐号缴 元首次业务预存款,乙方每在电信业务系统发生一笔业务收入,甲方将自动扣减相应金额的业务预存款,预存款余额不足时,甲方业务系统将自动暂停乙方的业务受理、话费收缴权限,直至乙方向甲方补缴预存款。
3.2.5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电信产品的,应根据所领取的电信产品的价值交纳产品押金,产品押金的数额原则上不得低于所领取电信产品应收帐款的90%。产品押金应在领取电信产品前交纳,当批电信产品销售完毕且货款回收后,乙方不再代理电信产品销售的,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产品押金。以批零差价形式购买和销售电信产品的,不收取产品押金。3.2.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地点开展代办网点,不得随意更改、增减代办业务的项目、种类、规模、范围和营业时间;代办场所内原则上不得从事其它与通信无关的活动,不得办理其他通信运营公司任何业务。
3.2.7 乙方专营店的变更(包括地址、名称、代办单位、负责人的变更,代办业务种类范围的变更、营业时间的变更),应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决定,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3.2.8 乙方须按照甲方专营店VI标准对代办营业场所进行装修,及配备符合甲方规范的家具。3.2.9 乙方须妥协保管、维护甲方免费提供的门头、主背板及其他营业家具、设备,不得恶意损坏或挪作其他用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以下协议书:
一、双方商定,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定,费用为___________元,以本协议为准。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如果乙方是为公司或商标起名,甲方将协助乙方通过工商局名称查询或商标局名称检索这一关,如有重名现象,甲方将为乙方在三天后提供新的名称方案。
2、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8个名称方案,标识每次2.5个方案。取名设计师定出方案后,乙方如有其他考虑、要求及希望,可双方商议,另取新的名称方案。
3、如乙方自行提出新的名称方案,则不限个数与次数,由取名设计师负责判断或推荐理想的名称。
4、个别客户如有其它特殊目的,经五次反复后仍举棋不定,建议客户另请高明,费用不退。
5、如乙方收到名称方案后一周内无反馈,甲方即视为已经满意且已通过名称查询或名称标识检索,甲方对乙方业务承诺履行完毕。
6、如果乙方业务为个人起名或改名,则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5个名称方案,如果乙方不满意,c类还可以给付一套方案,b类和a类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7、甲方采取一次性预先收费方式。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过对甲方公司业务整体了解后,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办理交费手续。取名设计师开始正式工作后,中途不退费。
2、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具有决定权人能够亲自前来,并清楚表达希望和要求,以便双方有效沟通。
3、如时间允许,建议乙方留出足够时间,以便甲方能够更好地构思与创作。领取方案时,请带来全额交费收据证明。
4、乙方收到方案后如有问题,应于一周内及时反馈信息,过期甲方则按新业务对待。
5、凡老客户,如再与本公司有业务接触时,本公司将优先予以安排。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3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完成审核报告时间:_________。
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受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
3.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4.因受托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委托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委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委托方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受托方不负赔偿责任。
3.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托方认为必要时,委托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4.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费。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委托方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对上述代理费用支付50%,其余50%在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
(三)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方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方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方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四)审计过程中因委托方原因,中止审计受托方不退审计费。
四、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约定书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六、双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违约的规定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约定书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约定书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5
甲方:xxxxx
地址:xxxxx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合作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员工批量开立住房公积金卡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业务范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经甲方申请,由乙方为甲方员工批量开立工银住房公积金卡。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预留签章,乙方凭预留签章为甲方办理批量开卡业务。凡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乙方均将其作为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的依据,甲方应对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负责。
2、甲方应确保开卡申请人自愿选择在乙方开立工银住房公积金卡并委托甲方向乙方集中申请。
3、甲方应指定其专门的人员(以下简称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办理批量开卡业务,并将指定专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加盖预留签章证明指定专人身份的书面文件,交乙方开卡网点用于办理批量开卡业务时核验。甲方变更指定专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申请批量开卡时,应向乙方提供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记载开卡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要素)、开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指定专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向乙方集中申请办理。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开卡申请人各项申请开卡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取得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确保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中记载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
5、甲方收到乙方领卡通知后,由甲方选择第种方式通知员工领取。
(1)甲方通知员工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乙方指定网点领取卡片,并在“工银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2)甲方通知员工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内领取卡片,并在“工银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6、甲方不得利用在乙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因甲方通过批量开卡业务违法、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批量开卡所需各项资料的纸质或电子文档,并辅导甲方填写和制作。
2、乙方接到甲方批量开卡申请后,对指定专人提供的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及开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核对,并检查批量开卡所需资料符合乙方要求后,及时完成批量开卡。
3、乙方应按照甲方报送的批量开卡资料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发现资料有误应退给甲方修改,不得随意代甲方更改资料。因乙方擅自修改甲方提供资料导致开卡错误或开卡失败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成功开卡后,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发卡手续。乙方在发卡过程中,负责核对领卡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客户签字,并收取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负责制作“工银住房公积金卡”客户使用指南,并对甲方员工进行后续的金融服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出现未履行协议的行为,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因未履行协议所造成的责任与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对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批量开卡业务涉及的各种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务协议书 篇6
_________网上查询业务是通过_________网络中心为客户提供的一项服务。客户须完全同意此服务条款并完成业务受理程序,才能正式成为_________网用户。为维护客户及_________网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权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客户在交纳相应费用后,可享受服务;
(2)客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
(3)客户不得利用为其提供的服务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中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2.本中心的权利及义务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2)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包括由于线路问题导致的虚拟主机无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3)一经发现客户利用其网站,信箱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等信息的,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其网站的使用。
二、服务费用及期限
1.本服务为收费服务,客户必须为其使用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
2.本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费用标准或服务内容,无须对任何人或第三方负责;
3._________网上查询业务受理费为年费用;
4.本业务适合单位及个人,单位办理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办理需本人执身份证前来,并留下复印件一份。
三、业务续费
1.客户必须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续交费用。若客户在服务期满后30日内仍未续费,则暂停对其服务;_________日内仍未续费的,将进行销户,并有权删除客户存储在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
2.本中心有权判定客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此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客户违背了此服务条款的规定,本中心有权中断对客户提供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适的措施。
四、违约责任
1.客户违反本服务条款规定的行为给本中心造成损失,客户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2.客户在其主页上发布的任何信息如发生纠纷,后果均由客户自己负责,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通过其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须保证服务器正常运行。因停止运行而给客户造成损失,本中向客户按本协议规定的年服务费折算出的每天的数额给予赔偿。
五、协议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权随时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地修改,完善此服务条款。客户有必要对最新的_________业务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六、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本协议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七、其他
1.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网络中心所有;
2.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本中心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网络中心(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二、定义
1.“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三、业务开通范围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四、试用期和试用规模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五、资费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2.信息费:乙方下载个人铃音时按次交纳信息费,每条个人铃音信息费由内容提供商定价,由甲方受托代其向乙方收取。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4.乙方应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交纳上述通信费,试用期间免收月租费和铃音下载等信息费。试用期结束开始正式商用时,将收取相关信息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1)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2)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3.每首彩铃标注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彩铃的期限以该彩铃有效期为限。彩铃下载入乙方“个人铃音库”后,只要乙方不删除,且未到达该彩铃版权有效期,即可使用;若该彩铃版权有效期限届满,则版权有效期过期的彩铃将被删除且被系统默认彩铃代替,但在乙方向甲方申请取消“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并经甲方确认前,甲方继续按照约定标准收取月租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版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资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与安全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使用_________客服热线、_________自动服务系统办理彩铃业务,甲方有权且有合理充分理由相信使用手机办理该业务者为该手机机主,且甲方只为拨叫上述系统时所用的手机号
码办理彩铃相关业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手机丢失、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免责条款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变更终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正式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业务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办甲方汽车年检、代办违章等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代办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汽车业务包括:年检、保险、违章缴费、车船税、年票办理缴费和驾驶证年审等事项。
第二条 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
甲方需将委托乙方代办年检的车辆及其他业务之详细资料(如车牌号、年检日期等,详见附表,共 辆)提供给委托乙方,向乙方提出委托要求,并签订代办委托单。
乙方需依据甲方提供的车辆之详细资料,按时办理汽车年检、代买保险、代办违章事宜。因甲方车辆问题需进行维修或养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办理汽车年检、代买保险、代办违章等事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代理业务费用分配
乙方必须在合作期内向甲方交纳 元的信誉保证金,乙方所有代办业务收入,甲方均按纯利润的 %抽取提成,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每月 元的场地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合同期内,如甲方向乙方提出委托要求,且甲方车辆情况正常,因乙方不能及时按时代办甲方车辆年检事项,或未能将年检前相邻一个月时间内的车辆违章(本市范围)处理完成的,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车辆资料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合同期内,因甲方所提拱的车辆年检时间不实际,造成其车辆未能按时年检,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9
甲方:温州XXXXX公司 见证方:浙江省移动公司丽水分公司 乙方:杭州XXX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在为浙江省XXX公司提供消防器材供货服务的过程中,因多种原因,造成在20xx年度已提供给XXX公司的一批价值为 元的消防器材款未能在20xx年度结算完毕。为解决此项业务遗留的结算问题,在浙江省XXX分公司的协调下,经甲方、乙方、XXX公司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此项事务的解决;
1、乙方将在浙江省移动公司丽水分公司20xx年度消防器材供货投标过程中所中的金额为元的消防器材供货标项,无偿转让给甲方,由甲方向浙江省XXX分公司进行供货,并由甲方向浙江省XXX公司进行结算。
2、甲方同意无偿帮助乙方,将浙江省XXXX公司应结算给乙方的、20xx年度未结算的价值为 元的消防器材款项,由甲方向浙江省XX公司开具发票,在浙江省XXX公司将该笔款项支付给甲方后,将此金额全额转汇给乙方。乙方提供等值发票给甲方。
3、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在签订后立即开展工作,确保在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以上事务的办理工作。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若有违反,违反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反方违反协议条款而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
同时接受浙江省XXX分公司的相关制裁措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的所有内容,由浙江省XXX公司负责解释,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7、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由浙江省XXX公司进行裁决;若对裁决不服,则向协议签约地的司法部门提请裁决。本次协议签约地为 市 区。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浙江省XXX公司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见证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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