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制度简介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管理制度主要特征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三、物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规范部门员工行为,加强部门员工队伍建设,提高部门员工素质。
二、适用范围
物业部全体成员。
三、着装规范
1、统一着装。
a、着装标准: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着装要求:整洁、完好;工号牌(或工作证)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裤管。
2、工作证的佩戴:
a、进入公司范围必须佩戴工作证。
b、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
3、公司发放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尽快申报;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补领。
四、上班时间
1、保安上班时间为7:30-18:30;18:30-7:30;保洁上班时间7:30-16:30;8:00-17:30。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外出。
3、员工严禁无故旷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上、下班必须打卡,严禁代打。
5、签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视无效处理.
五、公司设备设施
1、设备设施须谨慎使用,并应保持整洁美观。
2、道路保持畅通,不得乱摆乱放东西。
3、严禁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乱涂张贴。
4、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5、凡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一律从严处理。
6、严禁偷盗公司财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六、惩罚措施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20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3、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故意签错日期罚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签到,代与被代均罚款5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罚款50元。
7、故意弄脏设备设施或不规范使用设备设施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罚款20元;凡故意损坏公司消防、监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应按购入价2倍予以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8、屡次不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人员,罚款50元。
9、凡盗窃公司财物,除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外,另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50%。
10、凡在创业园内私自张贴,涂写等,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内容:
到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视旷工处理。
2、考勤须知: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先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书面检讨,并扣发其当天工资,并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两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当天工资的20%;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或因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者,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八、文明规定
1、所有员工应举止文明、团结互助;对于破坏团结、拉帮结派者一经发现均作除名处理。
2、创业园内严禁大声喧哗、唱歌、聊天。一经发现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或冲撞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开除。
3、所有人员不得在创业园内乱丢乱扔垃圾烟头,保护卫生成果,如有违反,罚款10元。
4、各个岗位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九、其他
1、服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上司领导,如有不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处理。
2、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创业园或公共环境内随地吐痰或乱丢乱扔垃圾。
4、不得高声喧哗、严禁赌博。
5、严禁盗窃,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工作时间严禁睡觉、怠工、打瞌睡,因睡觉、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7、严禁脱岗,上下班应做好交接工作。
8、未经许可严禁私自集会、演说或抗议,如有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9、严禁在创业园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任何原因,一律无条件开除;严禁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以上现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法律责任。
10、疏忽报告、联络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11、尽量避免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所内吸烟。
12、不按时填写工作交接班纪录或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者,罚款20元。
13、内部开会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
本制度属公司物业部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以上相关规章制度者将根据情况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重大损失者将移送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核心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X市XX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3
一、接待来访投诉工作
1、接待来访望风披靡工作由服务中心物管员负责,管理处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住户投诉有门。
2、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住户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住户理解并支持管理处的工作。
3、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当天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管理处责任部门和主任。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
4、当住户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并张榜公布整改措施和表彰“爱我小区”的住户名单,同时给住户优先评选“文明户”。
5、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7、当同行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参观时,管理处员工应给予热情接待,把住宅区情况做全面的介绍,通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二、回访工作
1、回访要求:
(1) 办公室主任把对住户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率力争在1%以下。
2、回访时间及形式:
(1) 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 每半度召开一次住户座谈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村民集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馈。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发放住户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4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玉龙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管理规定
4.1、工作期间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工作期间须戴工号牌。
4.4、严禁工号牌借给别人。
4.5、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工号牌等妥善保管使用。
4.6、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4.7、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8、严禁无故旷工。
4.9、上、下班必须签到。
4.10、不许代别人签到。
4.11、不得涂改签到表。
4.12、服从上司的命令,对同事和上级讲礼貌,执行正确的工作指导,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4.13、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4.14、严禁在公共区域吐痰或丢垃圾。
4.1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吸烟。
4.16、工作时不准喧哗、打闹。
4.17、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4.18、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4.19、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4.20、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4.21、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4.22、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4.23、热爱公司、团结同事,不说不利于公司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4.24、工作上团结协作,不拖拉、不扯皮、不推卸责任。
4.25、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不损坏公司利益。
4.26、上班时间不会客、不串岗、不脱岗、不办私事、不扎堆聊天。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五、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是员工在公司内一切行动的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认真执行。
5.1、总则
5.1.1、爱祖国、爱生活、爱公司。
5.1.2、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5.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2、劳动纪律
5.2.1、遵守职业道德,忠诚敬业,钻研业务,恪尽职守。
5.2.2、服从领导,服从分配,服从调动,服从安排。
5.2.3、高度负责,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5.2.4、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签到,不弄虚作假。(一次扣5元)
5.2.5、维护公司声誉,提倡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真诚合作,严禁散布流言蜚语,传播小道消息。(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二次开除)
5.2.6、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准串岗、聊天、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
5.2.7、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工作期间不得办理私事。
5.2.8、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亲友或个人谋私利。
5.2.9、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5.3、仪容仪表
5.3.1、着装整洁、大方、得体,着工作服。
5.3.2、员工必须注重仪容、仪表,保持衣冠、头发整洁,按指定位置佩戴胸卡。
5.3.3、注意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
5.3.4、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3.5、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污迹、开线、掉扣,保证定期清洗。
六、胸卡管理
6.1、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应按规定佩戴胸卡。
6.2、胸卡须自行保管,不得借于他人。如有遗失,应按规定办理交费不领手续。
七、考勤
7.1、考勤
7.1.1、考勤设专人负责,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7.1.2、主管必须按公司统一制定的考勤表认真填报,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隐瞒、虚报、漏报,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2、迟到、早退与旷工
7.2.1、上班前十分钟为签到时间,员工应在该时间内将自己的名字按规定签入考勤表。(班组长应提前二十分钟到岗)
7.2.2、签到时应认真逐日上、下午签写,不准补签、代签或预签,严禁弄虚作假。
7.2.3、凡因外出公干未能签到者,由负责人登记证明。
7.2.4、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迟到人员不得签到,考勤员将上班时间如实填入考勤表。
7.2.5、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下班为早退。
7.2.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7.2.6.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2、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
7.3、全勤奖与缺勤处理
7.3.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20元。(当月满勤者,可获得60元出勤奖。迟到、早退者罚款5元,并且扣除当天出勤奖2元,事假相同)
7.3.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并处以警告。超过五次辞退。
7.3.3、每旷工一天,除不享受当天出勤奖外并扣除2日工资。
7.4.1、加班:八小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时间工作的称作加班。
7.4.2、加班时间2—4小时的记半天加班(10元),6—8小时的记1天加班(20元),中午不休息的同样记1天加班(26元)
7.4.3、凡是加班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且填写加班条(单据)
7.4.4、公司安排的拓荒活动,各单位应积极参加,利用休息时间参加按加班计算。
八、请休假
8.1、请假及执行程序
8.1.1、如无特殊情况,请假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批准。临时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在四个小时内通知主管。
8.1.2、一天以内(含一天)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报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经理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8.1.3、所有请假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工论处。
8.1.4、请假后及时将假单交主管计算考勤。
8.2、婚假
员工婚假三天(带薪休假)
8.3、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给假三天(带薪)家住外地者,可根据路程给予假期。
九、奖惩制度
9.1、奖励
有以下表现者,应予以奖励:
9.1.1、工作勤恳踏实、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奖励20—100元。
9.1.2、爱司如家,善于总结学习,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并产生效益者,奖励30—100元。
9.1.3、发现并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使公司减少损失的,奖励30—100元。
9.1.4、领导有方,使工作成绩显著者,奖励20—50元。
9.1.5、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帮助他人的奖励10—50元。
9.1.6、每季度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奖励20—80元。
9.1.7、每季度评选先进班组一次,奖励100--200元,
9.1.8、每半年评选一次先进工作者,奖励100--200元。
以上三项做为年底评先的依据。
9.2、违纪处理
有以下表现者,将给予处罚:
9.2.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9.2.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及2天出勤奖。
9.2.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9.2.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9.2.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5元。
9.2.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5元。
9.2.7、当班时间饮酒者,给予警告并罚款20—50元。
9.2.8、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者,罚款20—50元。
9.2.9、贪污、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者,记过并罚款30—100元。
9.2.10、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罚款50—100元,或者开除。
9.2.11、工作期间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斗殴,罚款30—100元,或者开除。
9.2.12、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罚款30—100元,或者开除。
9.2.13、搬弄是非、传播谣言,不利于团结者,警告并罚款30—50元。
9.2.14、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处分并罚款50—100元。
9.2.15、对于违纪情节严重者,除以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安全与保密
10.1、安全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员工要牢记“安全第一”,公司实行“主管谁负责,谁在岗位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10.1.1、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
10.1.2、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程执行。
10.1.3、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
10.1.4、及时清理地面油迹、水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1.5、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10.1.6、不得擅自挪用或动用消防设施。
10.1.7、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环境,着重防火、防盗,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上级。
10.2、保密
公司的保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格借阅手续。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公司的机密(包括经营决策、市场推广方案、规化设计方案、财务收支情况、预慨算标准、施工订货合同、员工 收入数额等),做到“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作废的资料、单据要及时清理。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5
一、员工守则
(一) 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 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四) 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 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物,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咨询。
(六) 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标,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应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 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 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务,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 雨雪天气,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监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 必须尊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 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 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佩带员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需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须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 台风或暴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所颁布的员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
(五) 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 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住户投诉,并迅速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则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处理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 管理处须设置急救药品,如绷带、药棉及抢救药品等。
(十一) 大厦公共地方之钥匙,如:电机房、机房、泵房等,必须小心存放,以备紧急时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钥匙时,必须登记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证,用后及时归还。
三、保安工作
(一)必须明了和掌握大厦内各种保安设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更须善用以有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大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访客则可用对讲机。严禁大门敞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二)应熟悉大厦内各住户、识记住户之姓名、年龄、家庭成员、职业及联络电话。此等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三)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员交接时应传达防盗信息,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核查,务令保安人员高度警惕。
(五)严禁借推销之人士进入大厦。尤其是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更应查验身份证、文件,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询。
(六)应有礼貌询问进入大厦的来访客人,登记身份证或工作牌照。如有怀疑,应用对讲机与有关住户联系。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觉。
(七)当值管理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隙而入。巡楼时必须有警觉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可疑人物匿藏大厦内伺机作案。留意公众地方之间边暗角,后巷水渠侧、水箱底是否预先暗藏盗窃工具等。
(八)如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即报警并封闭大门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采取鲁莽行动而不知会警方。
(九)切记管理人员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权,并无搜查权。因此拘捕疑犯后,应尽快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一)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1、立刻报案,并留在现场制公安人员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2、切勿移动、也不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3、切勿开动风扇、冷气机或其他电器用具,以免证据破坏。
4、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以方便公安部门到现场调查。
5、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罪案详情,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之相貌、衣着、有关之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卫生
(一)清洁工人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电停车场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劝喻各住户勿将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弃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住户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住户除清洁工人清理外,并登记在管理处记事簿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积存污水,应立即清理,以免蚊虫滋生。
(五)如发现属于本楼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烂,应速安排处理。
(六)劝喻住户淋花时要特别小心,勿将水淋到阳台外面,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空调滴水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喻住户从速处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影响市容者,处以罚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喻住户切勿抛垃圾出窗外,既影响卫生,又可能打到过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之杂物投入厕盆及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住户之水喉或水管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住户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住户,经屡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五、电梯
(一)电梯发生故障停留空中时,乘客按响紧急呼救铃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修人员迅速修理,同时用电梯内对讲机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请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开启电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劝喻用电梯搬运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持秩序,指导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四)住户应留意,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五)保安值班人员时刻注意闭路电视,警惕坏人恶意破坏电梯或梯内设备。
(六)经常清除电梯门路轨内经常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梯门开关。
(七)如发现电梯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急时通知保修人员进行修理。当修理人员到达时,管理人员应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详细情况,必须详细记录送管理处。
(八)狂风暴雨时,如发现机房顶或接近电梯的门窗有渗水时,应即尽量阻止雨水进入电梯槽,暴风雨后,必须根治漏水情况。
(九)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同时研究水的来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进入电梯,应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十一)电梯机房钥匙及电梯门钥匙,除修理人员或保安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电梯每年“年检”一次,并取得年检合格证。 (十三)冲洗走廊及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十四)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停在半途,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十五)经常检查电梯机房是否有足够的通风,温度是否过高,气窗玻璃是否完整。机房门须特别上锁,加上“不准擅闯”之类的告示牌。
(十六)电梯内求救警钟、电风扇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及导致窒息。
六、电力系统
(一)修理电气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大厦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大厦的电力总制、用户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用户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大厦供电系统,如属住户室内设备故障,应由住户自行请人处理,管理处可提供适当协助。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大厦之总制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制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大厦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厦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八)在大厦出入口处,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系统。
(九)大厦内的总制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十)大厦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的供电。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练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组织大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大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等,如有损坏和失效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利用通告、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万不可有阻塞情况发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电线,如有破损和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时,即刻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厦外),并尽快报管理处和公司。
(九)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香纸。
(十)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电“119”报案。
(十一)若发生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筒或灭火喉设法施救。
(十二)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三)切勿将放火门打开,以免万一发生火警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四)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八、气体燃料泄漏
(一)如发现气体燃料泄露时,应立即熄灭现场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开气体燃料泄漏单位及附近有关住户的门窗,使楼宇空气流通。
(三)切勿吸烟、点火、按动门铃、电开关等任何电制及电器。
(四)管理员应立即关闭单位系统的气体燃料总制,阻止气体燃料继续泄漏,查找泄漏地点,迅速进行修理。必要时,电话通知气体燃料公司或拨“119”报警。
(五)“用手拍门”的方式通知住户气体燃料泄漏事件,请住户关闭气体供应制,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并要求协助通知其他住户实施上述一、二、三步骤。如情况严重,应通知住户撤离。
九、楼宇结构及维修
(一)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气窗的玻璃爆裂。
3、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十、停车场管理
(一)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行车秩序。
(二)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三)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与识别。
(四)汽车、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便于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陪。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保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六)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应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车管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内车辆有多少,时租车的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点清,并详细登记,双方签字负责。
(八)车管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并注意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注意的事项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九)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停车或乱收费,一经发现定严肃处理。
(十)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十一、有关廉洁条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厦管理工作有赖于住户及业主的合作和各级管理人员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级人员都采取一种廉洁奉公的态度办事,住户和业主定会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环境能进一步改善,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雇于大厦从事执行大厦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员、保安员、清洁工人、修理人员、经理等人,均属大厦的职员。故执行工作期间均受本工作守则的约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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