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用以确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精选2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同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1.3 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2.1 公司与员工在用工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2 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3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意愿,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3.1 公司和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2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4.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4.2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当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如离职证明、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五、劳动合同的档案管理
5.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5.2 劳动合同档案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变更协议、解除或终止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5.3 劳动合同档案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泄露。
六、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6.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6.3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法依规处理。
合同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合同审批、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对外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管理活动。
1.3 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合同管理职责
2.1 合同管理部门
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合同部”),负责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与检查,以及合同档案的管理。
2.2 合同承办部门
各部门作为合同承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前期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具体工作。
2.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合同的最终审批和签署。
三、合同审批流程
3.1 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提交合同部进行初步审查。
3.2 合同部对合同草案进行法律审查、财务风险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
3.3 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部的审查意见修改合同草案,并再次提交合同部审查。
3.4 合同部审查通过后,将合同草案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审批。
3.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审批通过后,合同正式签订。
四、合同签订
4.1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2 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原件交合同部存档,并自行保留合同复印件。
五、合同履行
5.1 合同承办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5.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六、合同变更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合同终止应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与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书面通知合同部。
七、合同档案管理
7.1 合同部应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归档,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7.2 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向合同部移交合同档案,确保合同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完整。
八、附则
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法律法规或公司其他制度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或公司其他制度为准。
8.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终止等管理活动,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活动,包括合同前期准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全过程。
三、职责分工
1. 工程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前期准备、谈判、签订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2. 法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防范建议。
3.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款项的支付、结算及发票管理等财务工作。
4. 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合同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合同前期准备
1. 工程部门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合同谈判提供参考依据。
2. 工程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初步草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价款等关键要素。
3. 工程部门应将初步草拟的合同条款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性。
五、合同签订
1. 合同签订前,工程部门应确保对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2. 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 合同签订后,工程部门应将合同原件交法务部门存档,并将合同复印件交财务部门备案。
六、合同履行
1. 工程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 工程部门应定期与对方沟通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3. 财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并保存相关付款凭证。
七、合同变更
1. 合同变更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合同变更前,工程部门应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影响,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3. 合同变更后,工程部门应及时更新合同内容,并将变更后的合同交法务部门存档,财务部门备案。
八、合同终止
1. 合同终止应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合同终止前,工程部门应确保已完成的工作内容符合合同要求,并与对方协商处理好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3. 合同终止后,工程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终止通知交法务部门存档,并通知财务部门停止支付合同款项。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如有需要,可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合同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采购合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降低采购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档案管理等活动。
三、合同管理职责
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合同档案管理。
2. 法律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法律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财务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财务审核,确保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的合规性。
4.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协助采购部门完成合同履行工作。
四、合同管理流程
1. 合同签订: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草拟采购合同。
法律部门对采购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财务部门对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进行财务审核。
采购部门根据法律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并与供应商达成一致。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签订采购合同。
2. 合同履行:
采购部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协助采购部门完成合同履行工作。
如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况,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签订书面协议。
3. 合同档案管理:
采购部门负责建立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原件、合同变更协议、合同履行记录等。
合同档案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合同档案应定期备份,以防丢失或损坏。
五、合同风险管理
1. 采购部门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了解其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等。
2. 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以降低合同风险。
3.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4. 如遇合同纠纷,采购部门应及时向法律部门报告,寻求法律支持。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
合同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3 销售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签订
2.1 销售合同应由公司指定的销售部门或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
2.2 合同签订前,销售人员应充分了解客户需求,进行产品介绍和价格谈判,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3 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3)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发票开具;
(4)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
(5)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2.4 合同签订前,销售人员应将合同草案提交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5 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双方代表签字。
三、合同履行
3.1 销售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和运输方式,确保产品按时送达客户。
3.2 销售人员应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3.3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变更、解除的,销售人员应及时与客户协商,并报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
4.1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
4.2 销售人员应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提交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并报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4.3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确保相关手续和信息更新。
五、档案管理
5.1 销售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原件、附件、变更协议、解除协议等相关文件。
5.2 合同档案应由公司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可追溯性。
5.3 合同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过期档案应及时销毁或移交。
六、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6.3 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应经公司董事会或相关决策机构批准。
合同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经济、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医院内部制度。
2. 公平性原则:合同应体现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医院和合同对方的合法权益。
3. 规范性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的原则,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四、合同管理职责
1. 医院法务部门:负责合同法律风险的审查、评估和监控,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2. 合同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确保合同约定的条款得到实现。
五、合同管理流程
1. 合同起草:合同主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起草合同草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合同审核:合同草案完成后,需经过法务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3. 合同签署:审核通过的合同,需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医院公章。
4. 合同履行:合同执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5. 合同变更: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6.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后,应签署书面解除协议。
六、合同管理要求
1. 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
2. 合同应使用规范的格式和术语,避免歧义和模糊。
3. 合同应妥善保管,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合同信息。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建立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确保合同约定的条款得到落实。
5. 合同纠纷应及时处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法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医院内部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医院内部制度为准。
合同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 为规范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流程,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及人员,在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3. 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二、合同管理职责
1. 企业管理层:负责制定合同管理政策,监督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解决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全过程管理,对合同进行归档和保密工作。
3. 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参与合同的起草、审核和履行过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合同签署流程
1. 合同需求提出: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合同需求,并填写合同需求申请表。
2. 合同起草: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需求,起草合同草案,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3. 合同审核:合同草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并符合企业利益。
4. 合同签署:经审核通过的合同草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5. 合同备案:签署后的合同需及时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以便后续管理和查询。
四、合同履行管理
1. 合同履行部门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期限,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2.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 如遇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情况,需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五、合同档案管理
1. 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保管。
2. 合同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附件、变更协议、解除协议、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
3. 合同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或泄露。如需借阅或复制合同档案,需经合同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或需要修改之处,由企业管理层决定。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层所有。如有疑问或争议,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咨询或报告。
3.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合同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基建、采购、租赁、劳务等各类合同。
三、合同管理原则
1. 依法合规原则: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应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约定。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4. 统一管理原则:学校对合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四、合同管理职责
1. 学校领导层: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审批重大合同,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2. 合同管理部门(如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组织合同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环节的工作,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处理合同纠纷。
3. 合同承办部门(如教学、科研、基建、采购等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具体承办工作,包括合同谈判、起草、签订、履行等,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五、合同管理流程
1. 合同审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合同内容、合同条款、合同风险等。
2. 合同签订:经审查合格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对方签订,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正本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3. 合同履行:合同承办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完成。同时,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如需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学校领导层审批。经批准后,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对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六、合同管理要求
1. 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完整、合法。
2.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对方具备履约能力和信誉。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按时完成。
4. 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合同信息,确保合同管理规范、有序。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公司与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 劳动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
1. 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员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3.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4.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8.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9.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六条 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将劳动合同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重新备案。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双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1.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的;
2.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 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劳动合同终止时,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流程,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十二条 公司应定期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除等环节的监督,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对于违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员工代表保留一份。
通过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合同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 公司与员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公司与员工应当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合同期限;
2.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3. 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 双方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7.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8.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公司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八条 公司和员工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员工。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与员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须经公司董事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合同管理制度11
1、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为规范劳动合同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下属公司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2、原则
2.1合法原则:合同双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基本准则。
2.2诚信原则:合约双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3平等协商原则:合同双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合同中争议以平等协商作为首选处理方法。
3、职责划分
3.1合同申请人职责:合同续期员工须在收到本人《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后附)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决定,并在《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填写意见。
3.2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3.2.1负责对本部门新录用员工的工作考核:部门负责人应在新员工入职前制定清晰可行的考核标准,并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保留完整考核资料(须有被考核人签字),督办《新员工月度跟进记录》(后附)。
3.2.2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督办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满转正评估表》(后附)并签署明确意见,并于员工试用期结束5个工作日前将该表及全部考核资料移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2.3负责对部门合同期内员工的考核(须有被考核人签字)。
3.2.4负责对合同期满员工的表现进行工作评价,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填写意见。如不同意员工合同续签,应及时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沟通,并将全部考核资料移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2.5负责部门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工作。
3.2.6新入司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及上述表单督办事宜,由其上级直接主管领导负责。
3.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劳动关系专员职责:
3.3.1负责在新员工入职当天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于1个月内到劳动部门备案。
3.3.2负责新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
3.3.3负责合同到期员工《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的发放、跟踪与回收。
3.3.4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
3.3.5负责离职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失业手续办理。
3.3.6负责离职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的办理。
3.3.7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信息、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更新统计。
3.4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对劳动关系专员工作的监督,负责对员工合同签订工作的审批。
3.5所有劳动合同须经总裁或授权人批准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劳动合同订立
4.1劳动合同文本公司委托代理人需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4.2劳动合同文本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拟订和修改,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后使用。
4.3新员工须真实填写《入职登记表》,使用欺诈手段(其中包括提供伪造或过期的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及其它《入职登记表》中应提供的应聘信息)入职,公司视为重大违纪处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
员工应使用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姓名签署劳动合同,员工所填住址应为本人有效联系地址,如地址变更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更正,否则由员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4劳动合同作为新员工入职的要件,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得入职。
4.5所有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5.1正式录用员工入职前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及时提供办理用工所须资料:
4.5.1.1本市员工:失业证或档案+10日内解除合同报告书,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个人社会保险编号(青岛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文本签字(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一式两份)。
4.5.1.2外来员工: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个人社会保险编号(青岛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文本签字(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一式两份)。
4.5.1.3由于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以上材料者,本人应提供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5.2离退休人员和协保人员可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
4.5.3临时员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
4.5.3.1因公司业务工作需要,须聘用临时用工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临时用工审批表》(后附),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录用。
4.5.3.2临时员工和非全日制员工应自上班之日起5日内与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4.5.3.3公司聘用临时用工人员应以退养、退休、协保人员为主。
4.6由于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以上材料者,本人应提供书面说明且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书面说明承诺的时间内(最长不超过2个月)仍未提供上述材料的,公司有权拒绝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解除,并不支付违约金。
4.7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种类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四类,具体签订类别由公司与员工在不违背《劳动合同法》情况下协商确定。
4.7.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4.7.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4.7.3以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到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日期为止的劳动合同。
4.7.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小时计酬,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薪酬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的劳动协议。
4.8劳动合同期限。
4.8.12008年以后入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约期限原则规定如下:
员工类别首次签约期限二次签约期限三次签约期限
部门经理级以下1年3-8年无固定期限
中心级1-3年3-8年无固定期限
总监级以上3年3-6年无固定期限
4.8.22008年1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或其它用工协议的员工,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约的,合同期限原则上根据上表第二次签约期限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4.8.3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本人自愿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后附)申明。
4.8.4例外情况:经个人申请和总裁批准后,可以采用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4.9试用期规定:
4.9.1新员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4.9.2新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见下表:
合同期限试用期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1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2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6个月
以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为限期无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无试用期
4.9.3试用期期间如员工提出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填写《劳动合同暂时中止协议书》(后附),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作为变更试用期依据。
4.9.4员工提前转正须填写《试用期员工提前转正申请表》(后附),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裁批准后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变更
5.1公司制度经员工学习并签字认可后作为劳动合同文本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知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与工会共同协商制定,并采用公示的方法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工会负责公示见证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制度拟定部门应填写《某上市房地产集团规章制度审批表》(后附)并依照表格所示流程进行审批。制度批准后作为周例会附件或通过专项培训告知员工(员工须签字确认),告知后的制度作为劳动合同文本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章制度的审批表单和员工签字认可文件应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
5.3合同期内员工提出合同变更,须填写《员工劳动合同变更申请表》(后附)。经领导审批后变更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续订
6.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劳动关系专员于员工合同期满前2个月发放《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后附),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须在收到《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毕,并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收。员工愈期不交,劳动关系专员应督促其尽快办理(须有员工本人书面签收)。合同到期前30天仍未办理填写该表,视为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6.2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须提前30天与公司签订续约劳动合同。
6.3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需由员工本人在《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中申明,经公司批准后签订。
6.4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本人选择自愿放弃的,应在《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中正式申明。
7、劳动合同解除
7.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1.2自然年度内受一级处罚达2次的员工,或受一级处罚1次且情节严重者。
公司处罚实行年度累计制,年度3次四级处罚相当于1次三级处罚,3次三级处罚相当于1次二级处罚,3次二级处罚相当于1次一级处罚。
本制度中提及的员工处罚等级指员工违反公司奖罚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应受到的处罚等级。
7.1.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或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的。
7.1.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1万元以上(含1万元)重大损失的。
7.1.5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的。或经公司提出改正要求,拒不改正的。
7.1.6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
7.1.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1.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1.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1.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1.11符合7.1.1-7.1.7的情形的,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说明解除理由(须提供充足解聘理由且须留有面谈书面证据),并向员工发出《公司解聘员工通知书》(后附)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符合7.1.8-7.1.10情形的,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说明解除理由,并向员工发出《公司解聘员工通知书》30日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自《公司解聘员工通知书》同时额外支付30日工资,双方劳动关系即时解除。
7.2员工单方解除:试用期员工离职须提前3天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填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后附),正式员工离职须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填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后附)。
7.3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4离职工作交接:
7.4.1离职员工须积极配合工作交接。离职员工离职审批批准后,离职员工应根据《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后附)所示项目及要求,积极配合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进行工作交接,并由企业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办公用品和财务账目的结算。办理完毕后《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后附)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
7.4.2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须将《离职手续办理清单》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向离职员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登记签收台帐,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手续(手续不全无法办理者除外)。
7.4.3无正当理由未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经公司领导和工会批准,按员工劳动合同身份证地址寄送限期返职通知书,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不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系,按实际天数计算连续旷工,累计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处理决定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7.4.4虽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虽已终止但未办理交接手续者,因未办理交接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
8、保密约定
8.1公司所有员工,均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文本附件,与劳动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视情况与之约定《竞业限制》(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与员工协商订立),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8.3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适用地域、限制期限等具体条款由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
9、员工培训
9.1公司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努力实现员工价值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9.2由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依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另附)须在培训前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9.3员工服务期内辞职,应当按照约定及法律规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9.4公司建立培训备案制度。
10、争议处理
10.1员工对劳动合同有异议,应首先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反映,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应给予积极回复。
10.2员工如对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回复仍有异议,员工可向工会反映,也可向公司管理层反映。
10.3员工和公司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1、附则
11.1此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11.2本制度经工会审核通过,总裁批准之日起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公司与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2.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公司与员工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及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并告知员工有关劳动合同内容、履行和变更等相关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 公司和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劳动合同的顺利执行。
2.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协商一致或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3. 公司因故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五、劳动合同的档案管理
1.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文本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劳动合同档案应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变更协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劳动合同档案应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方便查阅和管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经公司审议通过并公示后执行。
通过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也将不断优化劳动合同管理流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需求。
合同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为了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三、劳动合同订立
1.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条款。
3.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试用期期限、转正条件及程序等相关事项。
四、劳动合同变更
1.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涉及到员工利益的,应当提前告知员工,并听取员工的意见。
五、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
2.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死亡等情形,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3.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员工因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劳动合同档案应当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与终止的相关文件、薪酬福利记录等。
3. 劳动合同档案应当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查阅、复制或泄露。
七、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1. 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自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执行。
2. 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劳动合同管理职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经过企业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合同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全职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三、劳动合同签订
1. 学校与教职工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3. 劳动合同签订后,学校应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保存,一份交由教职工保管。
四、劳动合同变更
1. 劳动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2. 变更内容可能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双方应明确变更后的条款。
3.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重新签订或补充协议,并替换原合同或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五、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2. 教职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向学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3. 学校因故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告知教职工,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劳动争议处理
1. 学校与教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教职工可向学校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调解无果的,教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监督与考核
1. 学校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学校应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合同管理制度15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同时致力于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正式员工。
原则
公司和全体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下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和员工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实施细则
4.1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充分理解劳动合同条款。
4.2 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由公司和员工协商自行确定,但下列情况需要报上级公司人事管理与考核委员会核准后执行。
4.2.1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五年的;
4.2.2 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3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4.3.1 劳动合同期限;
4.3.2 工作内容;
4.3.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3.4 劳动报酬;
4.3.5 劳动纪律;
4.3.6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4.3.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4.3.8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和公司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4.4 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招聘的初次就业员工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再次就业的员工专业对口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不对口的实行4-6个月试用期。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
4.5 公司与员工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6 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按国家规定至退休年龄退休或因公及非因公死亡,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4.7 公司与员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发生变化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8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4.9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9.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9.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4.9.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及其他对公司声誉或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9.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10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在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4.10.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4.10.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10.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10.4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情形。
4.1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4.11.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11.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11.3 女员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1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2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4.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13.1 在试用期内的;
4.13.2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13.3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14 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4.14.1 公司依据本制度第4.10项以及由公司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4.14.2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和员工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15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到人民法院起诉。
4.16 本制度未尽事宜,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合同管理制度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公司与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基本信息;
2. 劳动合同期限;
3.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4.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7.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公司和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劳动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八条 公司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三条 公司和员工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合同管理制度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 劳动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
1. 双方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员工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2. 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
5. 劳动报酬:明确员工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及调整办法。
6. 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明确公司应提供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8.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规定双方应遵守的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程序及条件。
9.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合同签订前,公司应向员工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员工有权了解公司的相关情况,公司应如实告知。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符合法定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公司领导班子审议决定,并报公司工会备案。
合同管理制度18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医院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2. 劳动合同应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员工本人签订,并加盖医院公章。员工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等材料。
3.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医院和员工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不得私自涂改或销毁。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 医院和员工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医院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与员工沟通,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安排。员工应服从医院的合理调整。
3.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暂停工作的,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员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医院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医院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手续。
2. 医院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 医院因员工严重违纪、失职等原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医院应提前告知员工,并听取员工的陈述和申辩。
五、争议处理
1. 医院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 调解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合同管理制度19
一、总则
为了规范本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明确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劳动合同条款。
2. 劳动合同应由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
3. 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劳动合同变更应由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进行。
2.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变更条款、变更后的权利和义务等。
3. 劳动合同变更后,双方应重新签订或补充书面协议,明确变更内容。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2.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告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企业,并按照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3.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应按照约定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六、劳动合同的保管和查询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劳动合同进行统一保管。
2. 员工有权向企业查询个人劳动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企业应予以配合。
七、监督与责任
1. 企业应设立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执行。
2. 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如有需要,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合同管理制度20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项的管理。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学校与教职工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等内容。
3.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式两份,学校与教职工各执一份。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1. 劳动合同期满前,学校与教职工应当提前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2. 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损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
2. 学校与教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教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教职工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校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七、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教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2. 劳动合同档案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文本、续订协议、变更协议、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3. 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档案,防止遗失、损坏和泄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学校可以规范用工行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同时,教职工也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合同管理制度21
一、总则
1.1 为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1.3 公司与员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2.1 公司应当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3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并在员工离职时将其劳动合同存档。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3.1 公司和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2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3.3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4.1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4.2 变更劳动合同后,公司和员工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协议,并明确变更后的内容。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5.2 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3 公司因法定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5.4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六、附则
6.1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以法律法规为准。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以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合同管理制度22
一、总则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和流程,提高合同履行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在业务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的管理。
3. 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的统一管理,包括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归档等工作。
2. 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商务谈判、草拟合同初稿、提交合同审核、执行合同内容等。
3. 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降低法律风险。
4.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确保合同涉及的财务条款合理、合规。
三、合同管理流程
1. 合同起草: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草拟合同初稿,明确合同标的、价格、付款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2. 合同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初稿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清晰。然后,将合同提交至法律顾问和财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和财务审核。
3. 合同签订:经审核无误的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应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4. 合同履行:业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5. 合同变更与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经合同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和财务部门审核。
6. 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合同及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归档文件应包括合同原件、附件、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
四、合同管理要求
1. 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具体、明确、可执行。
2. 合同签订前,应充分了解对方资信情况,降低合同风险。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4.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5. 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有修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合同管理制度23
一、总则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及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档案管理等。
3. 基本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合同管理职责
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2. 工程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
3.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款项的收付、结算和审核,确保合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法律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为合同管理部门提供法律支持和咨询。
三、合同管理流程
1. 合同签订
(1)合同管理部门与工程部门共同编制合同草案,明确合同条款和约定。
(2)合同草案经法律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
(3)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合同原件归档保存,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相关部门。
2. 合同履行
(1)工程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2)合同管理部门应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3)财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进行款项的收付和结算。
3. 合同变更
(1)如因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应由工程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2)变更申请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法律部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3)经公司审批通过后,与对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
4. 合同解除、终止
(1)如因合同一方违约或其他原因需要解除或终止合同,应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解除或终止申请。
(2)解除或终止申请经公司审批通过后,与对方签订书面解除或终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协助完成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善后工作。
四、合同管理要求
1. 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2.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4. 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档案,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合同管理制度2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合同管理,明确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批、执行、变更及解除等流程,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采购合同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分工
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及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
2. 法律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利益。
3. 财务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财务审核,确保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等符合公司财务规定。
4. 相关部门:根据采购内容,参与合同的技术审核和验收工作。
四、采购合同的签订
1. 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起草采购合同草案,明确采购物品、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2. 采购合同草案需经过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交至法律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和财务审核。
3. 经各部门审核通过后,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确定合同条款。
4. 合同签订前,需确保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需将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存档备查,并通知相关部门合同已签订。
五、采购合同的执行
1. 采购部门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质量标准等要求,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2. 如遇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采购部门需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必要时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涉及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需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六、采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变更:如因业务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导致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部门需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需经过法律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并存档备查。
2. 合同解除:如因供应商违约、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导致合同需要解除的,采购部门需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解除合同的通知需书面送达供应商,并保存相关证据。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补充。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发布新的管理制度。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合同管理制度25
一、制度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销售合同的管理,防范和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优化合同管理流程,特制定本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销售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
三、合同签订
1. 销售合同应当由公司法务部门起草,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
2.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品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3. 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客户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四、合同执行
1. 销售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生产、发货、收款等环节,确保合同按期履行。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与客户协商一致,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详细的合同履行台账,记录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发货、收款等重要节点。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
1. 若客户提出合同变更或解除请求,销售部门应当及时向法务部门汇报,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2.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对于因客户原因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应当追究客户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客户承担相应损失。
六、合同管理
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 法务部门应当定期对销售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销售部门应当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合同原件及相关资料,并定期向法务部门备案。
4. 公司应当对销售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其合同意识和风险意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合同管理制度26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经济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采购、医疗服务、基建工程、物业管理、劳务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公平性原则:合同双方应平等协商,公平交易,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对方利益。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
4. 保密性原则: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医院内部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合同管理职责
1. 合同管理部门:医院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合同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 合同签订部门:各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公平、合理。
3. 合同履行部门: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4.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款项的支付和结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五、合同管理流程
1. 合同立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合同立项申请,经审批后启动合同签订程序。
2. 合同谈判:合同签订部门与对方进行谈判,明确合同内容、条款及双方权利义务。
3. 合同草拟:合同签订部门根据谈判结果,草拟合同文本,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合同管理部门。
4. 合同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经协商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5. 合同签订:双方代表在正式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合同正式生效。
6. 合同履行:各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7. 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8. 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后,各部门应将合同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便查阅和管理。
六、合同管理监督与考核
1.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全院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将合同管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合同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合同管理制度27
一、总则
1.1 为规范本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涉及合同事务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
1.3 合同管理应坚持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合同管理职责
2.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合同的最终审批和签署。
2.2 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合同起草、审查、备案、归档等。
2.3 相关部门应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完成合同相关事务,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三、合同起草与审查
3.1 合同起草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3.2 合同草案完成后,应提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法律条款、风险控制等。
3.3 合同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应将合同草案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审批。
四、合同签订与备案
4.1 合同经审批通过后,由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加盖企业公章。
4.2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正本及相关文件归档,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4.3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指定部门报告合同管理情况。
五、合同履行与监督
5.1 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5.2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3 如遇合同履行困难或变更需求,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
6.1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6.2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变更或解除的原因、时间、方式等。
6.3 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合同管理台账,并通知相关部门。
七、合同纠纷处理
7.1 如遇合同纠纷,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7.2 合同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调解,力争达成和解。如协商无果,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7.3 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八、附则
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8.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废止本制度的情况,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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