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这天地间最奇怪的物种,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复杂;可以很智慧,也可以很愚痴;可以很善良,也可以很邪恶。人性是复杂多变的,人心是高深莫测的,如是,人世间才生出这许多的人情冷暖与爱恨故事;也生出各式各样的离奇人生和新新人类。
友人相聚,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小到自身,谈感情,孩子,家庭,理想;大到说社会,新闻,时尚,娱乐八卦。天南地北,无话不谈。
聚会中会无意间谈及关于欣赏与崇拜的话题。本是无心的闲聊,倒也生出了几分意味深长来,不得不耐人寻味。会听到或看到这样的言语情境:我挺欣赏某某的。或者是:我特别的崇拜谁谁谁。也会听到或别处看到的言语情境:某某某特别特别崇拜哪个大人物或是哪个影星歌星;某某会紧衣缩食会不惜重金甚至搭上多年的宝贵青春只为疯狂追逐哪个巨星偶像,仅仅是为了去看一眼日思夜想的偶像风范或者只是为了和偶像合个影牵个手,便会心满意足,激动不已。
也有人会热切的关注着所有关于偶像生活的各种动态,不知疲倦的收集所有关于偶像的种种文字画册影音,并会如获至宝般爱不释手,难舍难分。这样的崇拜就是人们常说的追名星族,或者是什么粉什么丝什么饭吧。崇拜的程度深浅不一,有的甚至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家人。不愿意评价人事现象的是非对错,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各有各的活法,所见所闻,既然存在必有它存在的理由,古训不也说“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已,没闲管”。听过笑过罢去。
独处时会漫无目的的想生活,想人想事。偶然拾起曾经的话题,再次玩味,感触颇多。一个人有崇拜的对象本不是坏事,尤其是崇拜著名的优秀的成功人士,会以某些成功人士做为人生成功的典范或是生活奋斗的目标,这本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是值得推崇与借鉴的。然,凡事总应有个适当的尺度,一旦热衷的思想与行为超越了这个度,一旦崇拜的过程变得过于疯狂,过于执着,也许这样的崇拜早已失去了愿本的意义,这样的崇拜会在某天某时成为一个人的灾难,迷失于自我,也迷失于生活。也许有一天自己都没明白是什么毁掉了自己,甚至赔上了亲朋的担忧痛惜。如此过火的崇拜实在是有些令人不敢恭维,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有时也会扪心自问:我崇拜谁?谁是我的偶像?努力回忆,努力思想,活了这许多年,还真是从来没有刻意的崇拜过谁,或者拥戴过谁。听起来未免有些孤傲,也有些过于自负。仔细思索,话拗理不拗。人无完人,人也非圣贤。走在人群里,一定有值得崇拜的人,值得拥戴的人。再不优秀的人一定也有他不为人知的`优点,再完美成功的人一定也会有不为人知的弱点。不是不崇拜不拥戴,而是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更能够表达如此情绪的词语应该是欣赏,是敬佩。比起某些崇拜的现象,我更加敬佩那些懂得欣赏的人,懂得用欣赏的眼光和情绪表达对优秀人士的爱护和敬重。
崇拜一词显得有些遥远,也有些高高在上,过度的崇拜会不觉中将人神化,会不觉中为之疯狂,为之迷茫,最终会迷失自我,迷失人生的方向;过度的崇拜会不觉中忽视了他人的存在或是轻视于他人的言行态度。相形之下,欣赏倒是让人感觉特别的亲切平实,显出几分难得的清醒与理智。常常告诫自己,生活的种种不是为了让人们盲目追逐什么或争相效仿什么的,生活是一场繁杂冗长的戏剧表演,为我们呈现种种,有美好和邪恶,有智慧与愚钝。种种存在是为了教会我们去学习去成长;欣赏并创造美好,珍惜美好;警示并屏蔽邪恶,修正邪恶。这应该才是呈现于眼前的生活所希望我们领会并认清的人生目的。
欣赏与崇拜之间没有明显的距离,适度的崇拜就是难能可贵的欣赏与敬佩。欣赏过度升级便会演变成不当的崇拜与痴迷。保持崇拜的距离,保留欣赏的淡然,留给自己一分宝贵的清醒与睿智,也为自己保持一分可贵的自知与谦卑。珍爱生活,欣赏他人,也激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