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的《遣怀》表面上是抒写自己对往昔扬州幕僚生活的追忆与感慨,实际上发泄自己对现实的满腹牢骚,对自己处境的不满。此诗流传很广,在后世尤其得到文人的激赏。
版本一
遣怀⑴
落魄江南载酒行⑵,楚腰肠断掌中轻⑶。
十年一觉扬州梦⑷,赢得青楼薄幸名⑸。
版本二
遣怀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注释】
⑴遣怀:排遣情怀。犹遣兴。
⑵落魄:困顿失意、放浪不羁的样子。作者早年在洪州、宣州、扬州等地做幕僚,一直不甚得意,故云“落魄”。一作“落托”。江南:一作“江湖”。载酒行:装运着酒漫游。意谓沉浸在酒宴之中。
⑶“楚腰”句:意思是说扬州歌女体态苗条。楚腰:指美人的细腰。史载楚灵王喜欢细腰,宫中女子就束腰,忍饥以求腰细,“楚腰”就成了细腰的代称。《韩非子·二柄》:“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汉书·马廖传》:“吴王好剑客,百胜多疮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掌中轻:据说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身体轻盈,能在掌上翩翩起舞。这是一种夸张的形容。《飞燕外传》:“赵飞燕体轻,能为掌上舞。”肠断:形容极度悲痛。一作“纤细”。
⑷扬州梦:作者曾随牛僧孺出镇扬州,尝出入倡楼,后分务洛阳,追思感旧,谓繁华如梦,故云。
⑸赢:一作“占”。青楼:唐以前的青楼指青漆涂饰的豪华精致的楼房,这里指歌馆妓院。南朝梁刘邈《万山见采桑人》诗:“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薄幸:相当于说薄情。
【白话译文】
困顿江湖饮酒作乐放纵而行,揽着美人细腰醉看歌舞轻盈。
扬州十年好像做了一个大梦,只落得青楼薄情负心的声名。
【创作背景】
此诗当作于杜牧在黄州刺史任上,为追忆十年前的扬州岁月而作。杜牧于文宗大和七年至九年(833-835年)在淮南节度使牛僧孺幕府任推官,转掌书记,居扬州。当时他三十一、二岁,颇好宴游。他在扬州期间,与青楼女子多有来往,诗酒风流,放浪形骸。故日后追忆,乃有如梦如幻、一事无成之叹。
【赏析】
这是诗人感慨人生、自伤怀才不遇之作,并非如某些文学史所论游戏人生,轻佻颓废,庸俗放荡之什。
诗的前两句是昔日扬州生活的回忆:潦倒江湖,以酒为伴;秦楼楚馆,美女娇娃,过着放浪形骸的浪漫生活。“楚腰纤细掌中轻”,运用了“楚灵王好细腰”与“赵飞燕掌上舞”两个典故。”从字面看,这两个典故,都是夸赞扬州妓之美,但“落魄”两字透露出,诗人很不满于自己沉沦下僚、寄人篱下的境遇,因而他对昔日放荡生涯的追忆,并没有一种惬意的感觉。
“十年一觉扬州梦”,这是发自诗人内心的慨叹,好像很突兀,实则和上面二句诗意是连贯的。“十年”和“一觉”在一句中相对,有“很久”与“极快”的鲜明对比感,愈加显示出诗人感慨情绪之深。而这感慨又完全归结在“扬州梦”的“梦”字上:往日的放浪形骸,沉湎酒色;表面上的繁华热闹,骨子里的烦闷抑郁,是痛苦的回忆,又有醒悟后的感伤。这就是诗人所“遣”之“怀”。忽忽十年过去,那扬州往事不过是一场大梦而已。“赢得青楼薄幸名”——最后竟连自己曾经迷恋的青楼也责怪自己薄情负心。“赢得”二字,调侃之中含有辛酸、自嘲和悔恨的感情。这是进一步对“扬州梦”的否定,可是写得却是那样貌似轻松而又诙谐,实际上诗人的精神是很抑郁的。十年,在人的一生中不能算短暂,而诗人却觉得自己却一事无成,丝毫没有留下什么。这是带着苦痛吐露出来的诗句,有一种意在言外的情绪。
前人论绝句尝谓:“多以第三句为主,而第四句发之”(胡震亨《唐音癸签》),杜牧这首绝句,可谓深得其中奥妙。这首七绝用追忆的方法入手,前两句叙事,后两句抒情。三、四两句固然是“遣怀”的本意,但首句“落魄江湖载酒行”却是所遣之怀的原因。前人评论此诗完全着眼于作者“繁华梦醒,忏悔艳游”,是不全面的。诗人的“扬州梦”生活,是与他政治上不得志有关。因此这首诗除忏悔之意外,大有前尘恍惚如梦,不堪回首之意。
拓展阅读:《赠别(其二)》杜牧
赠别
其二
多情却似总无情,
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赏析】
这一首着重写惜别,描绘与她的筵席上难分难舍的情怀。首名写离筵之上压抑无语,似乎冷淡无情;次句以“笑不成”点明原非无情,而是郁悒感伤,实乃多情,回应首句。
齐、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著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至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象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真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出来了。“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就都带上了感伤色彩。这就是刘勰所说的:“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文心雕龙·物色》)。“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的眼里烛芯却变成了“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的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诗人用精炼流畅、清爽俊逸的语言,表达了悱恻缠绵的情思,风流蕴藉,意境深远,余韵不尽。就诗而论,表现的感情还是很深沉、很真挚的。杜牧为人刚直有节,敢论列大事,却也不拘小节,好歌舞,风情颇张,本诗亦可见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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