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研究生的,应是大专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达到与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个别只有大专以下学历,但实践证明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单位对其认真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5、身体健康。
6、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推荐,其他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7、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可报名参加经国家教委批准的高等学校为在职人员进行的单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