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在许多事务中都可能会用到委托书,你所见过的委托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书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周口市淮阳县招商引资所用电子名片制作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项目:淮阳县招商引资领导电子名片
二、项目设计时间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预付款之日起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
三、费用结算
1.此项目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设计预付款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伍仟元整。
2.当甲方确认最终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的矢量电子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伍仟元整。
四、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并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电子文档五份份,制作的电子名片五份供500.00张。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协议中甲方所要求制作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代表负责此电子名片设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与此电子名片设计相关的背景资料。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标志设计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设计的初稿后,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建议,乙方收到建议后及时调整修改。
5.甲方确认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矢量电子文件一份;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需另外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 ;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不退还;如乙方提出终
止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退还给甲方。
(2)在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初稿得到甲方认可后的时间里,乙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终止协议,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八、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该方住所地法院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委托书合同 篇2
原告:申达亿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吴江市盛泽××市场商城×区×号。
法定代表人:沈××,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葛××,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代:嘉创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潘××,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沈××,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申达亿公司诉被告嘉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5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袁瑞江适用简易程序,于20xx年5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沈××及其委托代理人葛××、被告委托代理人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申达亿公司起诉称:20xx年6月至10月间,原告分三次向被告提供了共计3159米、价值33801.3元的纬向鹿皮绒布料。20xx年10月20日,被告经对账确认了上述款项并出具对账单一份。但原告经多次催讨,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故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3801.3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嘉创公司在法定答辩期间内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称:原告诉讼的事实不存在,原、被告之间没有发生过业务关系,被告没有收到过律师催告函,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举证如下:
证据一,财务对账单一份(原件),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系由被告单位当时做财务(后来到仓库做进出)的王××出具给原告。用以证明20xx年6月至10月间,原告向被告供货三次,总计金额为33801.3元,并记载了数量、单价、规格等。
被告质证认为,该证据没有对账单名称、欠款单位名称、只是电脑的打印件,无法证明原、被告之间业务往来的事实。上面手写的字应是诉讼以后写上去的'。王××不是财务人员,是被告仓库里做后勤的。
证据二,催讨函资料一组,用以证明原告在20xx年10月及20xx年10月先后两次向被告催讨相应的货款。
被告质证认为,被告并未收到律师函,上面也没有邮局的盖章,不能说明原告的催讨事实。
经审查,本院对本案证据认证如下:
证据一对账单系由被告公司的王××签字确认,且对账单中明确记载了数量、单价、规格,能够证明原告向被告送货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证据二与证据一可以相互印证,结合原告的陈述,应是真实、有效的,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确认有效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认定案件事实与原告起诉陈述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一、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买卖关系。
对账单中被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而被告不能解释既无业务关系又为何签字的原因,结合原告对交易过程的陈述,从保护交易的角度出发,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对账单应能够证明双方的买卖关系及被告结欠原告货款的事实,被告以否定对账单签字人王××的身份为由进行抗辩是不能成立的。
二、原告的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被告认为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本院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证据一的对账单是在20xx年10月20日进行结算,但双方并未约定付款期限,故原告主张被告付款的权利并不受到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被告的辩称不成立。综上,原告的证据优于被告,其主张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的辩称无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嘉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申达亿公司货款33801.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23元(已减半),由被告嘉创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书合同 篇3
签订时间:
厂房场地平整合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资质等级: 邮箱: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土方施工工程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2、合同价格
2.1场地平整工程单价(含税)为每平米人民币 元(大写: 角整),场地平整工程量为 平米,合同价格为: 元(大写: 元整)。
(1)此合同为固定总价,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2)合同单价已包含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30cm土方平整、机械进出场费、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费用、道路清洁费用、文明施工费用、周边协调、承包人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3、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为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单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合同并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工期
4.1 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或: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0 日。)
4.2 上述工期指自开工之日起的绝对日历工期,含冬雨季及恶劣气候(如大风、沙尘、冰雹、持续高温等)、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为不变期间。
4.3 工期如有变更,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形成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发包人对承包人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
5、工程质量
5.1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5.2工程质量符合 甲方验收 标准。 6、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6.1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向承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指定承包人的具体进场位置。
(2)及时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竣工验收、结算义务。 (3)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2 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经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认真细致和全面的勘察及检查,并且已经就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从发包人获取了足够的澄清和解答。承包人应对其就上述资料的任何理解、推论或解释负责。
(2)边坡修整必须能满足发包人及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要求,以保证基础边坡的稳定。
(3)承包人负责挖土及运土过程中一切相关事务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组织开挖工程施工、人工清土、转运、机器设备组织与管理、运输道路维修、挖掘地面垃圾清运、环卫部门的检查等);
(4)承包人需严格按照发包人指示将所运土方运至发包人指定区域,未按照发包人指示进行的,发包人对此所运土方不予计量支付;承包人不得中途倒土、卖土。
(5)承包人应及时清理场地及运输道路洒落土方。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对运至现场的土方进行覆盖。
(6)承包人负责按规定办理好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如承包人未按本条约定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因此导致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好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以及道路等公用设施;所有可能因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8)承包人的施工作业不得对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和公共道路系统及其功能造成任何损坏;否则,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如因此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招致行政处罚,承包人应负责赔偿或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9)承包人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承包人施工人员自身损害或致人损害),均由承包人负责。
(10)承包人负责基槽周边维护,直至工程总包人进场。
(11)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经对工作范围的地理、人文等环境了解清楚,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周边村民等人为的干扰、恶意阻扰施工等行为,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损失的工期不予顺延。
7、 安全施工
7.1 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7.2 承包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7.3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7.4事故发生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8、 环境控制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
9、 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前 2 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工程经检验合格,承包人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验收如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返工至合格。
10、违约责任
10.1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须向发包人支付 5000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20%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
10.2如承包人虚假计量土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虚假计量数额2倍的违约金。
10.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倒土、卖土,或未将土方运至指定地点的,除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
10.4土方施工严禁超挖,因承包人违反发包人技术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0.5因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发包人均有权在任何一次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10.6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工程款,逾期30日仍不能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0.1%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累加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5%。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发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无须支付上述违约金。
11、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12、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附件 附件1 廉洁协议
附件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3 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相关事宜的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
开户银行:
账 户:
监督电话:
董事长办公室: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 开户银行: 账 户:
委托书合同 篇4
因业务需要,兹由___________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司前往贵处办理以下提货事宜,请予以接洽。
提货单号为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委托负责人(签名):
公司全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5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2、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法合委字第号
1.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2.授权委托由法律顾问室归口管理。凡是程序性的授权,由法律顾问室决定;属于签订合同等实体性授权,由法律顾问室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此条可以细化到具体事务)
3.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3.1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用途等(附件一)。
3.2法律顾问室根据经办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可以增加对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的内容)
4.授权委托书应当编号登记,委托书由存根、正本两部分组成。存根留法律顾问室备查,正本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附件二)。
5.被委托人在办理完委托事项后,应向法律顾问室提出工作报告。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委托书是否收回或者交给对方等。该工作报告应附在授权委托书的存根上备查。
6.被委托人在办理具体委托事务时,如果确有必要为授权以外的行为时,应当事先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其委托手续可以后补。
7.如果被委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或者超越委托权限签订了合同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应当及时向法律顾问室报告;法律顾问室要将情况写成请示,报总经理。
8.因被委托人的越权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法律顾问室应定期检查被委托人办理事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10.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总经理发布施行。
11.本办法自年月日施行。
委托书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LOGO,就此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具体合作项目和要求:
二、项目费用: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预付款,方便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金当天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乙方设计完成后,甲方验证确认,甲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四、知识产权约定: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企业文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事先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其他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费用无权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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