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2024-06-08 好文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1

  一、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统一,于表演的题材相协调。

  (3)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4)课本剧:表演投入,声情并茂,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个性,形象饱满生动,具有一定的说理性和教育意义。

  (5)器乐演奏:演奏技法熟练,对作品有较强的理解力,对作品的诠释得当到位,使人产生共鸣。

  (6)诗歌朗诵:普通话标准流畅,能运用丰富的感情恰当的'表达作品的思想内容,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相协调。

  (7)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舞台风度(满分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综合评分(满分1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应较好。

  二、记分方法

  1、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

  2、总分统计时取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3、根据得分取前六名,学校节目不评分。

  评委老师:胡小瑜、冯继军、冯进、黄蓉、安莹

  总分:李娅娟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2

  (总分为100分,由评委进行打分)

  节目的主题思想及题材(20分):

  健康、阳光,积极向上,体现大学生在祖国六十华诞之际的所思所想和青春的精神风貌,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鼓励原创作品。

  舞台效果(60分):

  A、歌舞类节目:

  1、表演形式切合主题,突出主题,并有新颖性;(10)

  2、演员有特定的舞台服装及化装,舞台形象优秀突出;(10)

  3、舞台整体安排和谐,不偏台,能够较好地表现出节目内容;(10)

  4、演员肢体表现能力强或演唱优美,能与观众交流,台风好;(15)

  5、节目的风格明显,具有特色,吸引观众。(15)

  B、语言类节目:

  1、表演形式切合主题,突出主题,并有新颖性;(10分)

  2、演员有一定的.化装,外型能突出人物形象,设置良好的情景;(10)

  3、舞台整体安排和谐,不偏台,能够较好地表现出节目内容;(10)

  4、演员台风好,与观众交流,表演流畅自然,吸引观众;(15)

  5、节目的风格明显,具有特色,吸引观众。(15)

  C、器乐类节目:

  1、表演形式切合主题,突出主题,并有新颖性;(10)

  2、演员的服装符合乐曲的表现方式及舞台形式,着装得当;(15)

  3、演员的演奏流畅自然,台风好,能与观众很好的交流,整体表现效果好;(20)

  4、节目的风格明显,有一定的创新,吸引观众。(15)

  创意(20分):

  鼓励创新。对于表演有较大的难度的,给予酌情加分。自编自导效果良好的作品酌情加分。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3

  1、主题内容:节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富有生活气息、时代精神或民族特色,展现我学区少年儿童热爱学习、立志成才、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

  2、参赛对象:各中小学参演代表队

  3、评分及设奖: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二位数),以平均分从高到低产生获奖名次,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

  4、采用十分制。分项打分,取小数点后二位数。

  5、评委根据以下方面客观、公正进行打分。

  (1)主题内容(1分):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新时代气息或民族气息。

  (2)表演形式(2分):节目的.选择与确定体现与众不同,有新颖性,富有创新和个性。

  (3)表演艺术(3分):表演娴熟自如,吐字清晰,动作规范,队形整齐,与音乐合拍。

  (4)仪表仪态(1分):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符合学生的身份;仪态稳重,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5)服装化妆(1分)服饰整齐大方,化妆得体,富有舞台效果。

  (6)表情演绎(1分):表情自然,不矫揉造作。

  (7)总体印象(1分):包括参与面大小,上台退台速度及秩序,节目衔接适当,演出时间适中,道具选择及使用等。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4

  一、评分要求:

  1、评委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评分。

  2、评分实行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

  二、评分办法:

  1、服装整齐、整洁。(1分)

  2、整体表演印象。(1分)

  3、动作整齐、规范、优美、到位。(5分)

  4、内容健康丰富、形式新颖。(2分)

  5、表情自然、活泼大方。(1分)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5

  参赛作品评分,满分10分,标准如下:

  1.节目健康向上、生动活泼,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节目内容体现闽南文化、闽南元素,符合主题,新颖有创意,主题突出。(2分)

  3.表演过程中,现场使用闽南话诵、唱童谣,闽南语发音标准、语言表达清晰。(2分)

  4.对节目音乐的理解准确,动作表演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1分)

  5.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集体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2分)

  6.服装造型符合节目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7.起评分7分,评委打分精确到0.01分,最高不得超过9.99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则为该队伍比赛分数。

  扣分项:

  1.作品超时、超员扣0.5分(限时5分钟),

  2.比赛现场不得介绍所在学校名称、选手姓名等相关信息,违者扣1分。

  3.家长、老师在舞台下方同步指导(包括语言、嘴型、手势动作、表情等),扣1分;

  4.表演过程当中,全程仅用伴奏,无现场朗诵;或全程使用普通话,则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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