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中努力做到以学生为主体

2024-02-27 好文

  一、教学目标的设计上以学生为主体。

  判断一堂课的成功与否是以教师的教学目标是否合理恰当,学生的学习活动是否达到目标要求。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应首先体现在教学目标设计上,而要在教学目标设计上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就必须考虑通过一定的教学活动、学生内在的能力情感等等应出现的变化,为促使学生发生这些变化应该让学生做些什么以及如何做——这其实就是一个备课问题。目前状况下,多数老师的教案目标陈述的是“老师做些什么”,而不是“学生做些什么”,也就是只有教的方案,没有学的方案,我认为这是需要改进的。教案与学案必须合一设计,但应以学生为主体,体现教学相长,“怎么学”应与“怎么教”放在一起同步设计,这种符合教学规律的立体化的教学方案,其具体做法几下个方面:⑴知识要点要表解化,以表解的形式系统归纳梳理各节知识,以此作为文化素质的基石。⑵以方法、思路作为主线,以问题和例题形式引导学生将各知识点串联起来,构建知识框架和支撑。⑶围绕教学目标,椐认知规律,选择精当的训练题,突出知识的掌握与能力的提高是循序渐进、相辅相成的,这是文化素质的面。⑷教与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点、线、面构建的立体,涵盖全部知识的教学学法设计,抓住重点、难点的讲练编排,使学生的学习生活充满着鲜活和翔实的内容。这样才能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同时提高综合能力。否则,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形势,也谈不上教育的改革,课堂教学的优化。同时,还应注意教学目标设计的具体性,使目标的实施过程是可控的,目标的达成也是可测的。唯有这样,才能做到课堂教学的预见性、针对性。

  二、时间的安排上以学生为主体。

  传统的教学以班级授课制为主,教学过程以注入式为主,以教师为主,教师或一讲到底,滔滔不绝,或一问到底,或以问代讲,有时甚至自问自答。这样,学生的思维自始至终都在教师的语言轨道上运行,成为“听客”和“看客”,而不能成为课堂教学的参与者。于是,学生的主体地位失落,积极性下降,到最后教师授课,学生唯命是从,更谈不上大胆质疑,向权威挑战。而素质教育是一种主动性教育,强调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发展学生的主体精神。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就要求教师将“讲堂”变成“学堂”,在课堂上应多给学生学习的思考时间,让学生成为时间的主人。现在提倡课堂上要多给学生练习的时间,就是要求教师在“导”字上下功夫,在“精”字上动脑筋,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上,放在学生学习、讨论、交流时对学生适时、适度的点拔和指导上,这样才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和创造力,才能把重心由“教”转到“学”的方面,从教学生“学会”,转移到教学生“会学”,才能使学生能获得独立自主地去探求和掌握新知识的本领,使学生始终处于自觉、积极的学习状态中。实现以教师为中心的被动接受式教学向以学生为主体的主动参与式教学的转变,以记忆为主的机械学习向深刻理解的意义学习的转变。

  三、组织形式上以学生为主体

  传统的教学中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很少能有自由学习、自由讨论的组织形式,这种刻板、拘束的学习氛围无疑成了学生学习的枷锁。要改革这种现状,实施素质教育,教师必须在课堂教学中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实现从“主角”到“配角”的角色转换。例如在教学中,一些学校变换学生的座位形式,由“秧田型”变化为“圆桌型”、“马蹄型”等,由全班划一的学习活动转化为学生个体的读读、圈圈、做做,同桌议论,小组讨论,全班交流,甚至走出课堂——这些都正好是我们现代教育理论所提倡的。物理课堂教学在组织教学的形式上,我认为应突出一个“练”字,训练的形式有多种,可以先讲后练,也可以先练后讲,也就是“讲练法”。为了做到以练为主,以讲助练,最佳的组织形式应该是“练——讲——练”,这是因为采用“讲练法”,经过教师的讲解,学生虽然掌握了知识,但由于缺少了一个通过自己思考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即“练”的过程,因而抽象、概括、判断、推理、想象等思维能力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只是“停留在记忆或初步的理解”的水平。有了组织形式上以学生为主体的改变,促使学生学得生动,学得投入,真正做到成为学习的主人。再从另一层面看,更利于学生生理、心理的健康发展,更利于塑造良好的个性特征,更利于学生发散思维能力的培养。

  四、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

  教学过程中,要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就要“因学施教”,以“教”导“学”,实现四个转变:①以教师为中心的被动接受式转变成以学生为中心的主动参与式;②以记忆为主的机械学习转变成以深刻理解为主的意义学习;③单纯的知识学习转变成知识方法、能力、态度的多方面的学习;④侧重基础学为形式的学习转变成基础学力、发展型学力、创造型学力相结合的学习。为此,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实行启发式、交互式的教学。判断一个教师的优劣应以是否启发学生提出一些深刻的问题为标准,而不应该是传统意义上所认为的那样——一堂课下来学生什么问题都没有,这样的教师是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优课的标准应该满足以下要求:①有利于学生发现、提出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②有利于学生求异思维的发展;③有利于学生个性特征、特长、爱好的发展。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把“评价权”交给学生,用“你认为他说得对吗?为什么?”、“他这样回答问题全面吗?为什么?”等问题,把学生推上评判席,促使他们在课堂教学中专心听,认真想,大胆说……通过学生进行争议,相互评价,会大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加深对疑难问题的理解,增强他们的思辩能力。

  总之,随着考试制度的改革,考试中的变数越来越多,但是,如果真正做到了在课堂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学会了学习,掌握了方法,成为学习的主人,那么他们就能从容应试。我想,这是实施教育改革,减轻学生负担,提倡素质教育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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